剖析《国安法》,内容比我想象中的要恶劣一万倍
《国安法》
aka
《中共对香港发动战争&肃杀宣言》
full text:https://www.gld.gov.hk/egazette/pdf/20202444e/es220202444136.pdf
=========================
第一節 職責
1.第七條 香港特別行政區應當儘早完成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 法規定的維護國家安全立法,完善相關法律。
枪口对准港官。尽快立23条,再拖后果自负。
2.第九條 香港特別行政區應當加強維護國家安全和防範恐怖 活動的工作。對學校、社會團體、媒體、網絡等涉及國家安全的事 宜,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應當採取必要措施,加強宣傳、指導、監 督和管理。
第十條 香港特別行政區應當通過學校、社會團體、媒體、 網絡等開展國家安全教育,提高香港特別行政區居民的國家安全意 識和守法意識。
赋予港共政府刀把子。针对教育,传媒,ngo。
3.第十一條 如中央人民政府提出要求,行政長官應當就維護國家安全特 定事項及時提交報告。
[b]推翻基本法。基本法第22条列明,中央及地方各级政府对香港内部事务无管辖权。[/b]
=======================
第二節 機構
1.第十二條 香港特別行政區設立維護國家安全委員會,負責 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事務,承擔維護國家安全的主要責任, 並接受中央人民政府的監督和問責。
第十五條 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委員會設立國家安 全事務顧問,由中央人民政府指派,就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 全委員會履行職責相關事務提供意見。國家安全事務顧問列席香港 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委員會會議。
剥夺特区政府权力。香港直辖市市委成立,安全顾问即是香港书记。
2.第十六條 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警務處設立維護國家安全的 部門,配備執法力量。
[b]剥夺香港人免于恐惧的自由。香港东厂/盖世太保/秘密任务部队成立。[/b]
3.第十三條 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委員會的工作不受香港特別行 政區任何其他機構、組織和個人的干涉,工作信息不予公開。香港 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委員會作出的決定不受司法覆核。
废除香港司法系统的管辖权。
4.第十八條 香港特別行政區律政司設立專門的國家安全犯罪案件檢控部門,負責危害國家安全犯罪案件的檢控工作和其他相關 法律事務。該部門檢控官由律政司長徵得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 安全委員會同意後任命。
[b]摧毁法律界。香港政法委成立。[/b]
=========================
第三章 罪行和處罰
1.第二十一條 第二十三條
任何人煽動、協助、教唆、以金錢或者其他財 物資助他人實施本法第二十條規定的犯罪的,即屬犯罪。情節嚴重 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節較輕的,處五年以下有期 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b][b]口袋罪。[/b]类同大陆的寻衅滋事罪。[/b]
=======================
第三節 恐怖活動罪 第四節 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
1.第二十九條 為外國或者境外機構、組織、人員竊取、刺探、 收買、非法提供涉及國家安全的國家秘密或者情報的;
摧毁香港国际情报中心的地位。
2.(二)對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或者中央人民政府制定和執行 法律、政策進行嚴重阻撓並可能造成嚴重後果;
(五)通過各種非法方式引發香港特別行政區居民對中央人 民政府或者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的憎恨並可能造成嚴重後果。
剥夺香港人的反抗权利,确立一国一制。跟外媒道不满,[b]上网骂中央政府或者习近平,即算是[b][b]危害國家安全。[/b][/b][/b]
============================
第五節 其他處罰規定
1.第三十一條 公司、團體等法人或者非法人組織實施本法規 定的犯罪的,對該組織判處罰金。
铲除黄色经济圈。
2.第三十二條 因實施本法規定的犯罪而獲得的資助、收益、 報酬等違法所得以及用於或者意圖用於犯罪的資金和工具,應當予 以追繳、沒收。
恐吓港人,随时可以充公资产。
3.第三十五條 任何人經法院判決犯危害國家安全罪行的,即 喪失作為候選人參加香港特別行政區舉行的立法會、區議會選舉或 者出任香港特別行政區任何公職或者行政長官選舉委員會委員的資 格;曾經宣誓或者聲明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 效忠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的立法會議員、政府官員及公 務人員、行政會議成員、法官及其他司法人員、區議員,即時喪失 該等職務,並喪失參選或者出任上述職務的資格。
摧毁立法權。中共從此可以隨意DQ议员。
=========================
第四章 案件管轄、法律適用和程序 第五章 中央人民政府駐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機構
蓋世太保運作手冊
1.第四十條 香港特別行政區對本法規定的犯罪案件行使管轄 權,但本法第五十五條規定的情形除外。
第五十五條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經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或 者駐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公署提出,並報中央人民政府批 准,由駐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公署對本法規定的危害國家 安全犯罪案件行使管轄權:
第四十八條 駐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公署的職責為:
(四)依法辦理危害國家安全犯罪案件。
第六十條 駐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公署及其人員依 據本法執行職務的行為,不受香港特別行政區管轄。
摧毀司法獨立。被中共重點關注的對象,可被送進國安的秘密監獄,[b]不享司法權利。[/b]
2.第五十三條 駐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公署應當與香 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委員會建立協調機制,監督、指導香港 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工作。
持有駐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公署制發的證件或者證 明文件的人員和車輛等在執行職務時不受香港特別行政區執法人員 檢查、搜查和扣押。
第六十一條 駐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公署依據本法 規定履行職責時,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有關部門須提供必要的便利 和配合,對妨礙有關執行職務的行為依法予以制止並追究責任。
摧毀行政。原特區政府的地位如同溥儀。
=====================
第六章 附則
1.第六十二條 香港特別行政區本地法律規定與本法不一致的, 適用本法規定
基本法官宣作廢。
一條法例,居然可以推翻憲法(basic laws),還要特意列出來嘲諷你。全世界還有這樣荒謬的事情?
2. 第六十三條 辦理本法規定的危害國家安全犯罪案件的有關 執法、司法機關及其人員或者辦理其他危害國家安全犯罪案件的香 港特別行政區執法、司法機關及其人員,應當對辦案過程中知悉的 國家秘密、商業秘密和個人隱私予以保密。
擔任辯護人或者訴訟代理人的律師應當保守在執業活動中知 悉的國家秘密、商業秘密和個人隱私。
威脅香港律師,參考被大抓捕的維權律師。
3.第六十五條 本法的解釋權屬於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 會。
中共可以通过解释权随意修改这条例。惡法,陸續有來。
========================
思考题:
1.如果驻港国安公署的收入和利益,和案件数量成正比,而且有kpi(业绩)压力。
如果上面来一句“香港至少2万暴徒”,香港会发生什么事?
2.以前,特区的官员警察做得不好,会被议员和传媒轮番骂到飞起。
以后,议员和传媒得罪了负责“宣傳、指導、監督和管理”的官员,会有什么后果?
aka
《中共对香港发动战争&肃杀宣言》
full text:https://www.gld.gov.hk/egazette/pdf/20202444e/es22020244413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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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節 職責
1.第七條 香港特別行政區應當儘早完成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 法規定的維護國家安全立法,完善相關法律。
枪口对准港官。尽快立23条,再拖后果自负。
2.第九條 香港特別行政區應當加強維護國家安全和防範恐怖 活動的工作。對學校、社會團體、媒體、網絡等涉及國家安全的事 宜,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應當採取必要措施,加強宣傳、指導、監 督和管理。
第十條 香港特別行政區應當通過學校、社會團體、媒體、 網絡等開展國家安全教育,提高香港特別行政區居民的國家安全意 識和守法意識。
赋予港共政府刀把子。针对教育,传媒,ngo。
3.第十一條 如中央人民政府提出要求,行政長官應當就維護國家安全特 定事項及時提交報告。
[b]推翻基本法。基本法第22条列明,中央及地方各级政府对香港内部事务无管辖权。[/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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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節 機構
1.第十二條 香港特別行政區設立維護國家安全委員會,負責 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事務,承擔維護國家安全的主要責任, 並接受中央人民政府的監督和問責。
第十五條 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委員會設立國家安 全事務顧問,由中央人民政府指派,就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 全委員會履行職責相關事務提供意見。國家安全事務顧問列席香港 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委員會會議。
剥夺特区政府权力。香港直辖市市委成立,安全顾问即是香港书记。
2.第十六條 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警務處設立維護國家安全的 部門,配備執法力量。
[b]剥夺香港人免于恐惧的自由。香港东厂/盖世太保/秘密任务部队成立。[/b]
3.第十三條 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委員會的工作不受香港特別行 政區任何其他機構、組織和個人的干涉,工作信息不予公開。香港 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委員會作出的決定不受司法覆核。
废除香港司法系统的管辖权。
4.第十八條 香港特別行政區律政司設立專門的國家安全犯罪案件檢控部門,負責危害國家安全犯罪案件的檢控工作和其他相關 法律事務。該部門檢控官由律政司長徵得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 安全委員會同意後任命。
[b]摧毁法律界。香港政法委成立。[/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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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罪行和處罰
1.第二十一條 第二十三條
任何人煽動、協助、教唆、以金錢或者其他財 物資助他人實施本法第二十條規定的犯罪的,即屬犯罪。情節嚴重 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節較輕的,處五年以下有期 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b][b]口袋罪。[/b]类同大陆的寻衅滋事罪。[/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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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節 恐怖活動罪 第四節 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
1.第二十九條 為外國或者境外機構、組織、人員竊取、刺探、 收買、非法提供涉及國家安全的國家秘密或者情報的;
摧毁香港国际情报中心的地位。
2.(二)對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或者中央人民政府制定和執行 法律、政策進行嚴重阻撓並可能造成嚴重後果;
(五)通過各種非法方式引發香港特別行政區居民對中央人 民政府或者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的憎恨並可能造成嚴重後果。
剥夺香港人的反抗权利,确立一国一制。跟外媒道不满,[b]上网骂中央政府或者习近平,即算是[b][b]危害國家安全。[/b][/b][/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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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節 其他處罰規定
1.第三十一條 公司、團體等法人或者非法人組織實施本法規 定的犯罪的,對該組織判處罰金。
铲除黄色经济圈。
2.第三十二條 因實施本法規定的犯罪而獲得的資助、收益、 報酬等違法所得以及用於或者意圖用於犯罪的資金和工具,應當予 以追繳、沒收。
恐吓港人,随时可以充公资产。
3.第三十五條 任何人經法院判決犯危害國家安全罪行的,即 喪失作為候選人參加香港特別行政區舉行的立法會、區議會選舉或 者出任香港特別行政區任何公職或者行政長官選舉委員會委員的資 格;曾經宣誓或者聲明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 效忠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的立法會議員、政府官員及公 務人員、行政會議成員、法官及其他司法人員、區議員,即時喪失 該等職務,並喪失參選或者出任上述職務的資格。
摧毁立法權。中共從此可以隨意DQ议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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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案件管轄、法律適用和程序 第五章 中央人民政府駐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機構
蓋世太保運作手冊
1.第四十條 香港特別行政區對本法規定的犯罪案件行使管轄 權,但本法第五十五條規定的情形除外。
第五十五條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經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或 者駐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公署提出,並報中央人民政府批 准,由駐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公署對本法規定的危害國家 安全犯罪案件行使管轄權:
第四十八條 駐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公署的職責為:
(四)依法辦理危害國家安全犯罪案件。
第六十條 駐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公署及其人員依 據本法執行職務的行為,不受香港特別行政區管轄。
摧毀司法獨立。被中共重點關注的對象,可被送進國安的秘密監獄,[b]不享司法權利。[/b]
2.第五十三條 駐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公署應當與香 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委員會建立協調機制,監督、指導香港 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工作。
持有駐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公署制發的證件或者證 明文件的人員和車輛等在執行職務時不受香港特別行政區執法人員 檢查、搜查和扣押。
第六十一條 駐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公署依據本法 規定履行職責時,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有關部門須提供必要的便利 和配合,對妨礙有關執行職務的行為依法予以制止並追究責任。
摧毀行政。原特區政府的地位如同溥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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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附則
1.第六十二條 香港特別行政區本地法律規定與本法不一致的, 適用本法規定
基本法官宣作廢。
一條法例,居然可以推翻憲法(basic laws),還要特意列出來嘲諷你。全世界還有這樣荒謬的事情?
2. 第六十三條 辦理本法規定的危害國家安全犯罪案件的有關 執法、司法機關及其人員或者辦理其他危害國家安全犯罪案件的香 港特別行政區執法、司法機關及其人員,應當對辦案過程中知悉的 國家秘密、商業秘密和個人隱私予以保密。
擔任辯護人或者訴訟代理人的律師應當保守在執業活動中知 悉的國家秘密、商業秘密和個人隱私。
威脅香港律師,參考被大抓捕的維權律師。
3.第六十五條 本法的解釋權屬於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 會。
中共可以通过解释权随意修改这条例。惡法,陸續有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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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考题:
1.如果驻港国安公署的收入和利益,和案件数量成正比,而且有kpi(业绩)压力。
如果上面来一句“香港至少2万暴徒”,香港会发生什么事?
2.以前,特区的官员警察做得不好,会被议员和传媒轮番骂到飞起。
以后,议员和传媒得罪了负责“宣傳、指導、監督和管理”的官员,会有什么后果?
116 个评论
最誇張的是第三十八條...你怎麼沒提到
第三十八條
不具有香港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身份的人在香港特別行政區以外針對香港特別行政區實施本法規定的犯罪的適用本法。
也就是非港人,就算不在香港,也適用這法...
第三十八條
不具有香港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身份的人在香港特別行政區以外針對香港特別行政區實施本法規定的犯罪的適用本法。
也就是非港人,就算不在香港,也適用這法...
这不是恶,这是蠢,这部法律应该打击的是香港本地的抗争者,现在38条连外国人一起一勺烩不是蠢是什么…………………这法律连英文版都没有,我严重怀疑这是临时写出来的。
而且各位要注意一个法律外执行细节-----国安公署成立后为了要显示其存在之必要,逮捕审判的数量只会逐步提高。换句话说,每个在香港居住的人都是国安公署的政绩牺牲品。这根本就是强制改造香港社会。
这法之粗暴粗糙荒谬,可以成为日后法律教育的最佳反例之一。
对让我无语的是,在香港的宗教团体居然都支持国安法......真不怕中共拆你教堂,逼你改教典,甚至全体送新疆集中营吗(没错,指的就是你,香港伊斯兰教团体)?
这法之粗暴粗糙荒谬,可以成为日后法律教育的最佳反例之一。
对让我无语的是,在香港的宗教团体居然都支持国安法......真不怕中共拆你教堂,逼你改教典,甚至全体送新疆集中营吗(没错,指的就是你,香港伊斯兰教团体)?
有一点特别恶劣的。
第三十六条 任何人在香港特别行政区内实施本法规定的犯罪的,适用本法。犯罪的行为或者结果有一项发生在香港特别行政区内的,就认为是在香港特别行政区内犯罪。
理论上,一美国人在美国说支持制裁,由于其结果也会发生在香港境内,所以也算在行政区内“犯罪”,如果不小心跑去香港旅游或者转机,也可以依法被送中。
编辑补:楼上有人提到三十八条也特地强调了这点。
我是明白了,他们的意思就是你们挡了我的送中条例,我就要万倍奉还,果真辱民有术。
第三十六条 任何人在香港特别行政区内实施本法规定的犯罪的,适用本法。犯罪的行为或者结果有一项发生在香港特别行政区内的,就认为是在香港特别行政区内犯罪。
理论上,一美国人在美国说支持制裁,由于其结果也会发生在香港境内,所以也算在行政区内“犯罪”,如果不小心跑去香港旅游或者转机,也可以依法被送中。
编辑补:楼上有人提到三十八条也特地强调了这点。
我是明白了,他们的意思就是你们挡了我的送中条例,我就要万倍奉还,果真辱民有术。
这是猪头彻底掀翻桌子了。我看美国再搞什么经济制裁也是浪费时间了,当务之急是以美英为主搞一次高调的军舰撤侨(类似1975年的西贡撤侨),一可以证明美国还有能力保护海外公民安全和航行自由,二可以说明香港已经不适合居住了,各国公民和各大跨国公司你们自己看着办吧。这么一次行动的效果恐怕要好过100项经济制裁措施……
香港的那些親共者求仁得仁,不要忘了共產黨是怎麼發跡的,今天以為火燒不到自己身上,明天就是槍對著你們,是你們親手把香港送上祭台的
這個法律看起來就是,不僅港人,還想把美國在港的情報人員跟一些重要人員一鍋端,反正愛抓誰就抓誰,罪名法官都由我定,球員裁判都是我的人你能怎樣的意思。
整個內容像是一群權力欲極度病態旺盛的人在一個密閉空間圍在一起商量了3天後的產物。我絕對不是在暗示人大常委。
完全超出想象的不可理喻,这就是蔑视一切唯我独尊的魔王才能干出的事吧
人之极恶,极恶。连内地的法案还要假装尊重宪法,这哪里是法,这是最恶毒的诅咒
人之极恶,极恶。连内地的法案还要假装尊重宪法,这哪里是法,这是最恶毒的诅咒
林鄭正式成為擺設,地位連國安都不如
在位置上贪污腐败一下的权利还是有的,其实香港彻底大陆化对他们是有好处的,因为和大陆这些高官权贵们一样,家人全在国外,财产全部转移,留在这就是为了捞钱的。以前还要被议员骂,现在只要林郑给习近平舔的爽,她的官可以当的更轻松了
理论上讲美国现在似乎还没有取消香港的自制地位?这些条文毫无疑问足以取消香港的自制地位。
川普现在的选情四面楚歌,至少看起来是这样。内政方面,他手上能打的牌其实几乎没有了。如果他不能把中国牌打好打满,我看他连任失败也是颇有可能的。
假如现在还想着“第二任期放手去干”,那恐怕不会有第二任期了。
川普现在的选情四面楚歌,至少看起来是这样。内政方面,他手上能打的牌其实几乎没有了。如果他不能把中国牌打好打满,我看他连任失败也是颇有可能的。
假如现在还想着“第二任期放手去干”,那恐怕不会有第二任期了。
台灣人只要不承認自己是支那人民共和國的人民,也會違反香港國安法,這法真厲害!
香港正式从一国一点二制迈向一国一制
震惊的我无话可说,本来以为也就DQ个议员,抓抓黄之峰们,没想到乳个包以后都能判刑
震惊的我无话可说,本来以为也就DQ个议员,抓抓黄之峰们,没想到乳个包以后都能判刑
最誇張的是第三十八條...你怎麼沒提到第三十八條不具有香港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身份的人在香港特別行政...
意思是彭佩澳在白宫批评一下中国,也违反了香港国安法?
且看土共到底会实际执行到何种程度罢,这些年来光说不练的传统艺能哪天消停过,就是粉蛆也好听吐了罢,台湾不敢真打,印度也不敢真打,它但凡不实际去执行,这就是一纸用来威慑一时的空文而已
当然话说回来,现在的一尊是总加速师,有他带头真的是一切皆有可能
当然话说回来,现在的一尊是总加速师,有他带头真的是一切皆有可能
我的预感,法轮功/天主教/泛民是第一批打击对象。
因为我是内地人,我远远不够了解香港,我最担心的是两个看得比较多的女性。
一个是梁珍,香港大纪元采编部主任,无论是访谈节目珍言真语,还是反送中时她在前方连日连夜报道的直播,我都看了很多。这是个极为优秀的女子。
另一个是毛孟静,立法会民主派议员的她,我看过的视频是最多的。她当庭发怒驳斥港府、跟李慧琼正面硬碰硬,生活中又格外亲人,她是个女中豪杰。
而她们很明显,都是国安法直接针对的对象。
范松忠
黑名单
以前來說,今日新疆明日內地……一直到今日香港明日台灣。
這次直接跳到昨日新疆,今日香港了。就這種感覺。
這次直接跳到昨日新疆,今日香港了。就這種感覺。
好了,这下完美踩点“九十九年成大错,称王只合在秦州”了。老整个马甲配合他干啥呢
好吧,看看香港人明天的反应;估计后天就跟我们大陆一样,以后谁也别笑话谁,都是支那猪咯
因为我是内地人,我远远不够了解香港,我最担心的是两个看得比较多的女性。一个是梁珍,香港大纪元采编部主...
珍姐一开始被嘲讽口音,被骂邪教徒,但一直坚持把节目做大,不肯离开香港,我是看过来的。刘晓波冤死那天毛阿姨哭得泣不成声,我也看着过来的。
慈禧对十一国宣战。看看世界的反应。
看完恶法全文,只能用震惊俩字形容…确实比想象中的恶劣太多了。也不是震惊别的什么,就是震惊习包子智商之低,行事之蠢,遍观二十四史所仅见。看着所谓人大常委会那些人仿佛争先恐后一样按表决器全票通过恶法,真是有够黑色幽默。这群蠢猪将来必然会被钉在历史耻辱柱上,受万事唾骂,呸!
如果政府真的按照這個所謂國安法執法,那麼香港就是全中國最危險的城市,比大陸任何一個城市都要專制。
整个就一部小学生气质的恶法,可以让我呕吐一辈子。全人类法律的耻辱。
kol1001
新注册用户
已經可以想像,這篇所謂的“法律條文”將會成為未來人們研究極權統治的重要文獻資料。。。
說實在的,黨安法殘忍嚴酷到這個程度,甚至連純書面語言都已經到了反人類的地步,歐美等民主社會如果還不做反應,真的活該十年內被威權主義統戰阿
說實在的,黨安法殘忍嚴酷到這個程度,甚至連純書面語言都已經到了反人類的地步,歐美等民主社會如果還不做反應,真的活該十年內被威權主義統戰阿
理论上讲美国现在似乎还没有取消香港的自制地位?这些条文毫无疑问足以取消香港的自制地位。川普现在的选情...
美国人民更多的只会关注他本国的生活,就算把中国这牌打到满分,不解决美国国内的问题也没用。
最誇張的是第三十八條...你怎麼沒提到第三十八條不具有香港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身份的人在香港特別行政...
我还以为多可怕呢,就这?就这?
简直荒谬到了跟笑话一样,没有任何可操作性,人们甚至根本害怕不起来。
——“人在美国,刚下飞机,光复香港,时代革命!来抓老子呀?你不会想到美国来执法吧,不会吧不会吧?”
不知道有没有人远远地用石头逗过被铁链栓着的狼狗,实际画面差不多就是这个样子。
是,以后共匪可以以此为借口随意抓人,但就这部法律本身来说,根本没有任何庄严性,也无法让人敬畏,执法者自己甚至在抓人的时候都没法依照自己的法律来行事,只能全凭任性,根本就是废纸一张,连当借口都不合格。
這個共黨不只邪惡還極蠢,國安惡法正式宣告一國二制提早結束,香港徹底內地化,台灣的國民黨也間接被裁判出局。
台灣新的歷史可能從此展開新局,親共人士再也沒有理由忽悠台灣人民,趨中統一的幻想破滅。
香港殷鑑,國民黨惟有再重建與追隨國父遺志,關懷大陸港澳人民的人權與自由,堅決反共抗共到底,才有可能東山再起王師中原。
(個人一點感想,另祝港人平安,早日天滅中共,恢復自由)
台灣新的歷史可能從此展開新局,親共人士再也沒有理由忽悠台灣人民,趨中統一的幻想破滅。
香港殷鑑,國民黨惟有再重建與追隨國父遺志,關懷大陸港澳人民的人權與自由,堅決反共抗共到底,才有可能東山再起王師中原。
(個人一點感想,另祝港人平安,早日天滅中共,恢復自由)
已隐藏
請問香港除了你中共有哪裡不安全的
國家安全法由迫害安全的人制定實屬諷刺
國家安全法由迫害安全的人制定實屬諷刺
习近平死个妈吧,唉。可怜的香港人,可怜的中国人。
他妈早就死了。
整个就一部小学生气质的恶法,可以让我呕吐一辈子。全人类法律的耻辱。這根本就不是法律。。。大陸的一系列口袋法都不至於會白紙黑字寫明威脅恐嚇自己的人民,不如說黑幫幫規都惡不至此
个人感觉香港完了。其他国家和地区基本自身的利益需求,也不会有太多实质性的动作。可怜香港作为大陆人容易到达的最后一个自由呼吸的窗口,就这样没了。现阶段的中共如此强大,其他与之相对各派自由阵营又互相攻击,根本团结不到一起。
这是正常的,传统艺能就是先制定兜底罪的兜底条款把一切行为都作为可能的罪兜进去,以便随意执行。
好了,这下完美踩点“九十九年成大错,称王只合在秦州”了。老整个马甲配合他干啥呢
要真是这样,习近平应该是被鬼上身了,每一步都按照预言大势的剧本来走。 细思极恐,历史上的关键人物都是被操控的机器。
中共的卖点,确实就是怕香港被“抢”了,所以一直强调“勾结”境外势力,所以非香港人在香港要抓,本来就是他的一直梦想,终于实现了。
震惊,不理解,说明不理解中共。
所谓“一国两制”,从邓小平炮制开始,就是个圈套、幌子、陷阱,用香港来钓鱼台湾。
既然台湾一直不上勾,香港得保住控制啊。
有什么奇怪?相信中共就是最大的愚蠢。
还有香港议员、文化人,说习背离了邓,开玩笑,习从出娘胎到今天,就从没把邓小平当回事。
震惊,不理解,说明不理解中共。
所谓“一国两制”,从邓小平炮制开始,就是个圈套、幌子、陷阱,用香港来钓鱼台湾。
既然台湾一直不上勾,香港得保住控制啊。
有什么奇怪?相信中共就是最大的愚蠢。
还有香港议员、文化人,说习背离了邓,开玩笑,习从出娘胎到今天,就从没把邓小平当回事。
最誇張的是第三十八條...你怎麼沒提到第三十八條不具有香港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身份的人在香港特別行政...
好,那我支持香港人民的抗争,并愿意倾囊相助,希望林郑赶紧被清算,光复香港,你们可以抓我了
最誇張的是第三十八條...你怎麼沒提到第三十八條不具有香港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身份的人在香港特別行政...
天朝帝国向世界子民发出了律令!
这不是恶,这是蠢,这部法律应该打击的是香港本地的抗争者,现在38条连外国人一起一勺烩不是蠢是什么……...確實像是臨時寫出來的,任何深思熟慮都不能寫出這樣的條款,中共對香港這麼搞,實際上也是在毀掉自己的外匯來源和人民幣離岸結算中心,而四十日火速通過此法之目的,第一估計是內部壓力讓維尼派受不住,二是因為各級財政真的缺錢,只能搞出個法,到香港明搶
香港原来6.4每年集会都没问题,这么闹着,啥都没了。
其实是好事,撕破脸皮,这不是结束,只是开始
其实是好事,撕破脸皮,这不是结束,只是开始
虽然习近平确实司马不假,但最骚的是齐心还活着
想象了一下,哪天齐心死了,“死妈”也变成敏感词时候小粉红的样子
完全超出想象的不可理喻,这就是蔑视一切唯我独尊的魔王才能干出的事吧人之极恶,极恶。连内地的法案还要假...
大陆宪法是当时世界级学者起草的,现在国务院的法案也清一色由985起草。 瓦房店到习近平信任的人马,只剩下沐猴而冠的粗鄙。
意思是彭佩澳在白宫批评一下中国,也违反了香港国安法?
没错,这个宇宙太疯狂。
港區國安委的工作不受干涉,工作信息不予公開,作出的決定不受司法覆核
東廠
蓋世太保
恩恩
東廠
蓋世太保
恩恩
深夜11点偷偷摸摸公布,这就是习大撒币口口声声的“大国形象”,中共做了这么多恶,其实很心虚,多行不义必自毙。
国安恶法再一次证明习除了会独裁外,对其他事情是一窍不通,对他你不能用理性和常人的思维去判断,因为他会屡次突破下限,可怜的中国普通民众要继续忍受。
香港从此沦为直辖市之一,从此以后真的是一国一制了。香港手足能跑的快点跑吧,这块土地已经不再自由。
锦衣卫办事 闲人退避
西厂(国安署)办事,敢有阻拦者同罪:东厂(港黑警)不敢管的事我(国安署)管;东厂(港黑警)不敢抓的人我(国安署)抓;东厂(港黑警)不敢杀的人我(国安署)杀。总之一句话,以后我们西厂(国安署)就是香港真正的控制者
這個共黨不只邪惡還極蠢,國安惡法正式宣告一國二制提早結束,香港徹底內地化,台灣的國民黨也間接被裁判出...
整完政治人物,就要整香港的法轮功人士了。我很担心,相当相当担心。
空前绝后,史无前例,不知是否还会有后来居上者。
我现在有点怀疑这会不会造成为特朗普助选的效果。
PS:六十二条不是为了嘲讽,而是为了避免通过特别行政区法律来抵制或者绕过该法的操作。
我现在有点怀疑这会不会造成为特朗普助选的效果。
PS:六十二条不是为了嘲讽,而是为了避免通过特别行政区法律来抵制或者绕过该法的操作。
第六十條 駐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公署及其人員依據本法執行職務的行為,不受香港特別行政區管轄。
持有駐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公署制發的證件或者證明文件的人員和車輛等在執行職務時不受香港特別行政區執法人員檢查、搜查和扣押。
駐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公署及其人員享有香港特別行政區法律規定的其他權利和豁免。
國安治港,地位超然
持有駐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公署制發的證件或者證明文件的人員和車輛等在執行職務時不受香港特別行政區執法人員檢查、搜查和扣押。
駐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公署及其人員享有香港特別行政區法律規定的其他權利和豁免。
國安治港,地位超然
這個法律看起來就是,不僅港人,還想把美國在港的情報人員跟一些重要人員一鍋端,反正愛抓誰就抓誰,罪名法...這我們叫搬龍門, 球先往哪裡踢球門再跟著就搬到哪裡去
最誇張的是第三十八條...你怎麼沒提到第三十八條不具有香港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身份的人在香港特別行政...
操作上即对外国人的签证限制,以及阻吓大陆人。
法律条文有署名的吧?
谁起草的?
谁起草的?
这不是恶,这是蠢,这部法律应该打击的是香港本地的抗争者,现在38条连外国人一起一勺烩不是蠢是什么……...
习近平死个妈吧,唉。可怜的香港人,可怜的中国人。
好吧,看看香港人明天的反应;估计后天就跟我们大陆一样,以后谁也别笑话谁,都是猪咯
也不用非谁笑话谁,一起愉快自黑不好么?支那人最缺乏的东西之一正是这种精神
这不是恶,这是蠢,这部法律应该打击的是香港本地的抗争者,现在38条连外国人一起一勺烩不是蠢是什么……...
习近平总书记亲自起草,亲自颁布
這種東西也叫法律?
要是印出來拿來當廁紙都嫌髒
也就習包子這個滿腦子是糞的獨裁者才能訂的出這種東西
要是印出來拿來當廁紙都嫌髒
也就習包子這個滿腦子是糞的獨裁者才能訂的出這種東西
香港的那些親共者求仁得仁,不要忘了共產黨是怎麼發跡的,今天以為火燒不到自己身上,明天就是槍對著你們,...
親共者大部分都有外國居留權,就像林鄭,她全家都是英國籍,拍拍屁股就走人
這根本就不是法律。。。大陸的一系列口袋法都不至於會白紙黑字寫明威脅恐嚇自己的人民,不如說黑幫幫規都惡...
这的确是习“博士”的法律。
親共者大部分都有外國居留權,就像林鄭,她全家都是英國籍,拍拍屁股就走人共產黨會放他們這些人走嗎?他們真的很天真的以為只要幫了黨就可以脫身,共產黨卸磨殺驢的功夫最高了
對內中共從未手軟過
那它也得先把香港变成完全的「内」,而现在搞这玩意正是为了达成这步,但我对它最终能否做到持怀疑态度,毕竟彻底同化香港对于无论土共还是大陆,总之这个大的利益捆绑体来说都是自断手脚
当然了,也还是那句话,毕竟现在的一尊是习,有他带头干出什么来都不奇怪
如果政府真的按照這個所謂國安法執法,那麼香港就是全中國最危險的城市,比大陸任何一個城市都要專制。
那当然,其他城市还有党委,香港名义上不敢有,所以,习“博士”必须在国安法上加码。
中國要搞粵港澳大灣區,一定要香港澳門變廣東才安心,所以這個港版國安法可能在提出大灣區后就有增設大灣區法的可能,只是現在暫時稱爲港版國安法,後面可能會改動以適應大灣區。澳門這麽乖一定會自己加辣澳門國安法。
好吧,看看香港人明天的反应;估计后天就跟我们大陆一样,以后谁也别笑话谁,都是猪咯
豬不豬不是看被打壓的程度 是看該民族本身的德性文化區分才是 中國獨裁 朝鮮也獨裁 怎麼中國人不是朝鮮人
他妈早就死了。
虽然习近平确实司马不假,但最骚的是齐心还活着
好吧,看看香港人明天的反应;估计后天就跟我们大陆一样,以后谁也别笑话谁,都是猪咯
哈哈是的是的,没想到在这个时代,可以见证我们之外的新的之那猪的诞生哈哈哈哈,以后香港人这一条可算是没得鄙视我们了,简直是黑色幽默啊
最誇張的是第三十八條...你怎麼沒提到第三十八條不具有香港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身份的人在香港特別行政...
38這條厲害,直接全世界所有人類都被他包括在內,說是國內內部全安問題,但自己定的法律竟然可以包括全世界人類?而且是非本國人類也包括?
中共世界公安???
呵呵?
而且各位要注意一个法律外执行细节-----国安公署成立后为了要显示其存在之必要,逮捕审判的数量只会逐...
伊斯兰那个是清真寺,教堂是基督教,本来香港的宗教团体就没什么影响力啊,力量薄弱,也看到了新疆怎么样了,还能怎么办
這個法律看起來就是,不僅港人,還想把美國在港的情報人員跟一些重要人員一鍋端,反正愛抓誰就抓誰,罪名法...
那不是挺好的嘛,敢碰美帝,习猪习不要小命了。
个人感觉香港完了。其他国家和地区基本自身的利益需求,也不会有太多实质性的动作。可怜香港作为大陆人容易...
香港早就完了,拜国际社会对中共的绥靖态度所赐
肯定是照着中国一个省那么去管了那么去走 建议大家不要投入太多情感 不要太过于关注了 蠢包子
红色贪污犯们为什么会认为无人机不来找他们?
港版國安法實際上就是共匪運用口袋罪迫害別人的法理依據,港版國安法可以讓共匪依法讓香港的人權狀況與東亞大陸接軌。
香港至暗,我只是屁民一个,只能发点小牢骚,那些政客舔共大赚一笔,到底是赚呢不到最后谁知道,美国阵线又少了一个,落入社会主义指日可待
霸凌香港,西方无人敢提
整完政治人物,就要整香港的法轮功人士了。我很担心,相当相当担心。
我的预感,法轮功/天主教/泛民是第一批打击对象。
相当于野蛮人用丛林法则统治文明社会,黑社会用帮规治理法制社会。
这部无比荒谬、粗制滥造、量身定制罗织罪名的恶“法”,是21世纪人类法制之耻。
这部无比荒谬、粗制滥造、量身定制罗织罪名的恶“法”,是21世纪人类法制之耻。
有一点特别恶劣的。 任何人在香港特别行政区内实施本法规定的犯罪的,适用本法。犯罪的行为或者有一项发生...
因为香港的加拿大澳大利亚移民特别多,一并恐吓,你们就算移民了都不许说皇帝坏话。
就算有英文版,,,,,初中英语也看不懂啊
小学鸡用的字眼也几乎不可能准确翻译。它就是故意用模糊的字眼,而英文本身暧昧的空间就小,怎么翻译?
他妈早就死了。
他妈一直在深圳不是
最誇張的是第三十八條...你怎麼沒提到第三十八條不具有香港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身份的人在香港特別行政...
看來這條就是衝著台灣來的,
國台辦都放話,
斬斷民進黨亂港黑手,
可是這樣說又有什麼用,
難道跑到台灣抓人?
中共都有用顛覆國家政權罪抓台灣人了,
中共何須用港版國安法又再來跟台灣喊話。
意思是彭佩澳在白宫批评一下中国,也违反了香港国安法?
批評不知道,說台灣不屬於中國那大概就有,不過他可不怕被怎樣,這條是用在書店老闆的這種情況吧
震惊 非常震惊,简直不能相信这条法律,以及法律的内容,我估计法律内容应该是包子亲自插手了的。
因为我是内地人,我远远不够了解香港,我最担心的是两个看得比较多的女性。一个是梁珍,香港大纪元采编部主...
我當心的是香港年輕女性,接著人民的保姆奉習主席之名,強姦年輕女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