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革命成功】如何处理如习近平等血债累累的独裁者?你主张谅解还是血偿?以及他们的家人及财富?
中共的倒台是历史必然,小弟认为从阶级矛盾、经济危机、体制内的人才质量下降和从高到底整体的离心离德四个方面依据,足以做出准确结论。然而,大家有没有想过,中共倒台以后,这些权贵或称之为盗国贼,该接受怎样的命运?
如果和平演变光荣革命,当然有利于社会和谐,但为了反抗他们的独裁统治,被他们迫害的家破人亡的烈士、前辈,仇怨怎报?那些冤魂如何昭雪?大家主张怎么解决这些血债?是当成战犯一样,对主要实施者执行死刑,血债血偿,还是网开一面,像韩国那样形成国民性的谅解?或是审判的范畴应以什么为限?是否全部某个级别以上官员都要审判、追缴?如王沪宁这种笔杆子,栗战书这样的狗腿子,分别应怎么定罪?
对于他们靠窃国获取的资源,这些人的子女、亲属的财产,地位,权力,需要清算到什么程度?对他们在海外的资产,他们霸占、掠夺的中国人的血汗钱、民脂民膏,是否要向所在国追缴?
小弟个人之见是,为了减轻革命的阻力,防止革命期间的过激环境造成人权悲剧和白色恐怖,还是应审慎地考虑审判问题,重点从经济上对中共官员窃取的国民财富进行追缴,慎用重刑,尤其防止审判的扩大化。
然而基于中国的社会环境和人口素质,基于中共建政以来的滔天罪恶,基于发生革命前必然已经出现的民不聊生,事情八成会变成法国大革命那样血流成河,中国再度像民国初期那样成为野心家和厚黑学的乐园。
唉,这片被血泪诅咒的土地啊,这个不幸的国家和民族。这片人间,怎一个苦海无涯,何处是岸
如果和平演变光荣革命,当然有利于社会和谐,但为了反抗他们的独裁统治,被他们迫害的家破人亡的烈士、前辈,仇怨怎报?那些冤魂如何昭雪?大家主张怎么解决这些血债?是当成战犯一样,对主要实施者执行死刑,血债血偿,还是网开一面,像韩国那样形成国民性的谅解?或是审判的范畴应以什么为限?是否全部某个级别以上官员都要审判、追缴?如王沪宁这种笔杆子,栗战书这样的狗腿子,分别应怎么定罪?
对于他们靠窃国获取的资源,这些人的子女、亲属的财产,地位,权力,需要清算到什么程度?对他们在海外的资产,他们霸占、掠夺的中国人的血汗钱、民脂民膏,是否要向所在国追缴?
小弟个人之见是,为了减轻革命的阻力,防止革命期间的过激环境造成人权悲剧和白色恐怖,还是应审慎地考虑审判问题,重点从经济上对中共官员窃取的国民财富进行追缴,慎用重刑,尤其防止审判的扩大化。
然而基于中国的社会环境和人口素质,基于中共建政以来的滔天罪恶,基于发生革命前必然已经出现的民不聊生,事情八成会变成法国大革命那样血流成河,中国再度像民国初期那样成为野心家和厚黑学的乐园。
唉,这片被血泪诅咒的土地啊,这个不幸的国家和民族。这片人间,怎一个苦海无涯,何处是岸
“以直报怨”。注意这个词并不是现在很多人以为的报复有理,而是把原本不对的标准给捋直。
清算是根本不可能避免的,假设你禁止清算,将来某个受害者来起诉,你是不是要阻止他起诉啊?这还是法治吗?但也不能把“反攻倒算”当作“清算”,既然共产党倒了,就迫害所有支持过共产党的人,这就完全变成站队站错了该死了。这和共产党又有什么区别。
合理的清算,就是完全按照法律办(当然这个法律也是应该按照合法的民主授权程序来制定的)。某人是共产党的大官,那么有没有证据证明其犯了某项罪行呢?他的辩护权应该保证,他可以聘请律师帮其质证。假如无法证明其犯罪,则为无罪。另外,保留和提供证据和做污点证人是可以诉辩交易的。假若有证据证明其销毁证据,则可以按证据存在来论处。有了法律规则,就既可以防止清算不清,又可以防止变成法国大革命那样的砍头革命。
当然,工作量很大,但是中国的法律行业本来就极为贫弱,大量的起诉可以创造大量就业,赔偿金支付的律师费等费用可以将这个产业,从无到有养大。毕竟之后的法治社会是极度需要这个行业的。
清算是根本不可能避免的,假设你禁止清算,将来某个受害者来起诉,你是不是要阻止他起诉啊?这还是法治吗?但也不能把“反攻倒算”当作“清算”,既然共产党倒了,就迫害所有支持过共产党的人,这就完全变成站队站错了该死了。这和共产党又有什么区别。
合理的清算,就是完全按照法律办(当然这个法律也是应该按照合法的民主授权程序来制定的)。某人是共产党的大官,那么有没有证据证明其犯了某项罪行呢?他的辩护权应该保证,他可以聘请律师帮其质证。假如无法证明其犯罪,则为无罪。另外,保留和提供证据和做污点证人是可以诉辩交易的。假若有证据证明其销毁证据,则可以按证据存在来论处。有了法律规则,就既可以防止清算不清,又可以防止变成法国大革命那样的砍头革命。
当然,工作量很大,但是中国的法律行业本来就极为贫弱,大量的起诉可以创造大量就业,赔偿金支付的律师费等费用可以将这个产业,从无到有养大。毕竟之后的法治社会是极度需要这个行业的。
我们一般说的法律是对待和平时期的小恶,这种反人类的大恶实际上是对全人类进行的战争行为,不配享用和平时期的法律,连战争法也不适用。
战犯全部绞死,战犯全家终身软禁剥夺一切政治权利,所有财产充公,这一切的发生都尽量低调,除了重大战犯进行公告,其他的私下放风出去即可。
应该是新政府组织处决,民间追杀就算了。
而且从现实层面来说,大陆蛆多人少,目前的体量跟跟以往任何一个集权反人类政权都不同。
新的民主政权建立确实需要一段过渡期!
一上来就玩白左那套东西,对战犯依法轻判简直是自掘坟墓的行为。
中国都不用说那些红蛆了,只说罪大恶极之蛆王哪辈子能审完判完?
审判期间他们有多少活动空间?
都不是说他们逃命的事,而是他们面临着死,一定会反扑,留着他们会给新政权造成很大的安全隐患。
因为中国现在体量太大,蛆又太多太多了!!不存在那种对于美好的向心力,你不知道会发生什么!!
对蛆就是要有足够的威慑才能保护新的民主社会在建立初期能安全稳定。
等一切稳定了,才能结束这个过度期!
反人类罪行必须血债血偿,对付仇恨必须用更大的仇恨,指望蛆王能悔过的人脑子怕是感染冠状病毒了。
战犯全部绞死,战犯全家终身软禁剥夺一切政治权利,所有财产充公,这一切的发生都尽量低调,除了重大战犯进行公告,其他的私下放风出去即可。
应该是新政府组织处决,民间追杀就算了。
而且从现实层面来说,大陆蛆多人少,目前的体量跟跟以往任何一个集权反人类政权都不同。
新的民主政权建立确实需要一段过渡期!
一上来就玩白左那套东西,对战犯依法轻判简直是自掘坟墓的行为。
中国都不用说那些红蛆了,只说罪大恶极之蛆王哪辈子能审完判完?
审判期间他们有多少活动空间?
都不是说他们逃命的事,而是他们面临着死,一定会反扑,留着他们会给新政权造成很大的安全隐患。
因为中国现在体量太大,蛆又太多太多了!!不存在那种对于美好的向心力,你不知道会发生什么!!
对蛆就是要有足够的威慑才能保护新的民主社会在建立初期能安全稳定。
等一切稳定了,才能结束这个过度期!
反人类罪行必须血债血偿,对付仇恨必须用更大的仇恨,指望蛆王能悔过的人脑子怕是感染冠状病毒了。
如何處理如習近平等血債累累的獨裁者?
處死,絞刑。
你主張諒解還是血償?
血償
以及他們的家人及財富?
家人處死,財產給我
處死,絞刑。
你主張諒解還是血償?
血償
以及他們的家人及財富?
家人處死
说实话像英国美国那样暴力少的革命,都是因为在王权下面有着很多社会自发性组织(贵族,殖民地商会,种植场主)。搞革命之前没有这些只会流血成河的样子。
取决于是怎么成功的,成功后得权的是什么人。总得来说一句话德匹下
应该学习德国统一后处理东德共产党势力和波兰第三共和国光复的经验。
卡钦斯基希望在三大保守价值观基础上建设一个比第三共和国更加民主自由的“第四共和国”,他说:“可以用这样的字眼来概述波兰人:正义、团结和诚实。没有团结就没有正义。而没有诚实,特别是那些对其他人的生活掌握决定权的人的诚实,就不会有一个机制将团结的原则贯彻到生活中去。”卡钦斯基在就职演说中,对参众两院表示“希望结束缓慢而拙劣的改革,走出后共产主义时代”。他承诺结束腐败,加速改革,彻底摆脱后共产时代的影响。他努力清除旧制度的残余,清查共产党时期的秘密警察和告密者。此项工作在一九八九年波兰“变天”之后一直停滞。他要求政府公务员、大学教师、媒体人员等必须公开声明当年是否与秘密警察合作过,并促使议会通过《清查法》。此举涉及到七十万人,甚至很多高级神职人员都被波及。波兰的这场恢复真相与正义的运动,迅速为匈牙利、捷克等有相同历史境遇的国家所效仿。尽管不无争议,却是一个国家转型的必经之路。
我觉得清算要有限度,不要搞成抽筋剥皮式的狂欢。最好的例子就是像南非那样【真相与和解委员会】,先有真相,再有和解,没有真相,没有和解。清算的目标是对过去错误进行认识与检讨,更好的向着未来前行。只要不是侵犯人权的案子,都不用上升到刑事层面上,行政民事处罚即可。人权的案件处理原则也应当是先自首,然后以过错的大小,是否违反了恶行实行时当时的成文法(就是现在大陆的法律),以及自首的及时程度三个方面来评判。可以提供一定的赦免。
https://zh.wikipedia.org/wiki/去纳粹化
比照这个执行就没问题了!如果发动侵略战争,则老共犯下的罪行绝对是超越当年的德意志法西斯集团的。纽伦堡绞刑架下无冤魂,直到现在也没有一个右翼分子叫嚣当年的去纳粹化"站在了民主的反面"。
比照这个执行就没问题了!如果发动侵略战争,则老共犯下的罪行绝对是超越当年的德意志法西斯集团的。纽伦堡绞刑架下无冤魂,直到现在也没有一个右翼分子叫嚣当年的去纳粹化"站在了民主的反面"。
民主化力量连对抗一个土共派出所都做不到的时候谈这些是不是有点太自嗨了?
台湾民进党推行的转型正义就是搞这个的,
可是清算不能作为政府的首要工作,而忽视了其它。
民进党就是主次不分才会选举失败。
可是清算不能作为政府的首要工作,而忽视了其它。
民进党就是主次不分才会选举失败。
谢谢邀请追究责任反而是实行民主转型必须走的一步,转型正义是非常重要的。
但中国很难说,因为近十年内不太可能走入民主化,民主化至少要在二三十年之后发生,二三十年之后习近平这一代人估计都死光了,接下来的领导人如果出现李登辉或者吴登生或者德克勒克式的人物,那么中国很可能和平的走入民主,大规模的清算追责就不会发生了。
但中国很难说,因为近十年内不太可能走入民主化,民主化至少要在二三十年之后发生,二三十年之后习近平这一代人估计都死光了,接下来的领导人如果出现李登辉或者吴登生或者德克勒克式的人物,那么中国很可能和平的走入民主,大规模的清算追责就不会发生了。
根據中國人民的特點,一尊哥在任何時期宣布退位並解散中共,中國人民最多只是嘴上罵他,實際上不會對他有什麼威脅。
根據中國官員的特點,一尊哥的權力必須牢固,否則楊廣趙胡亥在下面等著他。
根據中國官員的特點,一尊哥的權力必須牢固,否則楊廣趙胡亥在下面等著他。
这问题太??,先民主化 或者能看到民主希望再来谈吧
借鉴以色列,可以一直追债,冻结后代资产,民间也可自行组织追杀
光荣革命 君主立宪
国王家族杀了这么多人 不一样和解了?
国王家族杀了这么多人 不一样和解了?
清算本身是否会走向民主的反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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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着清算纳粹是民主的反面?
审判日本战犯是民主的反面?
法庭审判塞尔维亚、柬埔寨、苏丹的反人类罪犯也都是民主的反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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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着清算纳粹是民主的反面?
审判日本战犯是民主的反面?
法庭审判塞尔维亚、柬埔寨、苏丹的反人类罪犯也都是民主的反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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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lantinga的自由意志辩护https://pincong.rocks/question/item_id-535463
上帝的全能是在逻辑之内可能而不是超越于逻辑之外。比如上帝不能创造出方形的圆,或者祂举不起来的石头——以上两者性质的内在矛盾使得它们在逻辑上不可能存在。
善与恶的存在依赖于自由意志。人因有自由意志而具有判断善恶的能力,同样,人因为自由意志也具有了行善和作恶的可能性。
这就使得“具有自由意志且永远不作恶”的人是不可能存在的,自由意志和永不作恶是互相否定的。这种不可能是一种逻辑上的不可能,因此正如同上帝不能创造出方形的圆一样,纵使上帝具有全知全能全善的属性,也不能创造出这样的世界:一个由自由的造物构成的只有善良而没有邪恶存在的世界。
上帝可以创造自由的受造物,但他不能引导或决定他们只做正确的事。因为如果他这样做了,那么造物毕竟不是自由的;他们不自由地做正确的事。
祂创造具有道德能力的造物,作为一个结果,祂必须创造能够道德邪恶的造物;祂不能给他们做恶的自由的同时阻止他们行使作恶的能力。
事实证明,可悲的是,上帝创造的一些自由造物在行使自由时出了问题。这是道德罪恶的根源。
然而,自由的受造物有时会出错,这一事实既不反对上帝的全能,也不反对祂的良善。因为只有消除道德善的可能性,祂才能阻止道德恶的发生。
@利维坦 说得很好。
我从受害人的角度举个案子说说怎么处罚一些罪人让我比较服气:
如各位所知,我受GFW所害,我耗费了很多精力翻墙,我耗费金钱购买了VPS,又耗费了时间学习怎么搭建翻墙软件,翻墙通道还不稳定,Youtube还是经常停顿,我心情沮丧。
我认为我被浪费掉的时间应该平摊到GFW的开发人维护人及相关领导的身上,且经济赔偿消耗掉的时间,赔偿我买vps用掉的金钱,估算一下我GFW对我的精神健康造成的损害,加在一起赔偿给我。我只要以眼还眼和附带民事赔偿。
如果新政府不能如此计算对它们的惩罚和对我的赔偿,我只能自己寻求我所认为的正义:活人殴打并抢其钱包,并加上我所面临的法律风险:如果被目击身份,杀罪人灭口我也不觉得过分;死人掘坟并骚扰罪恶受益亲属。
人生不过70载左右,我不想把怨气和遗憾带到下辈子。
我从受害人的角度举个案子说说怎么处罚一些罪人让我比较服气:
如各位所知,我受GFW所害,我耗费了很多精力翻墙,我耗费金钱购买了VPS,又耗费了时间学习怎么搭建翻墙软件,翻墙通道还不稳定,Youtube还是经常停顿,我心情沮丧。
我认为我被浪费掉的时间应该平摊到GFW的开发人维护人及相关领导的身上,且经济赔偿消耗掉的时间,赔偿我买vps用掉的金钱,估算一下我GFW对我的精神健康造成的损害,加在一起赔偿给我。我只要以眼还眼和附带民事赔偿。
如果新政府不能如此计算对它们的惩罚和对我的赔偿,我只能自己寻求我所认为的正义:活人殴打并抢其钱包,并加上我所面临的法律风险:如果被目击身份,杀罪人灭口我也不觉得过分;死人掘坟并骚扰罪恶受益亲属。
人生不过70载左右,我不想把怨气和遗憾带到下辈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