品葱有没有懂美国法律的去认真看过那些通过的或者待通过的对支国制裁法案,到底效力如何?

我最近对川伯伦越来越没信心,也感觉美国至今为止的制裁实际上有点雷声大雨点小,就香港问题,才不让一些人来美国而已,你支现在还在乎这么?

就美国的各种制裁法案,有几个问题。
第一,很多法案似乎其实只是打开了大门,但是川普可以不实际去用,川普只要不实际列出制裁清单,那其实没什么用?
第二,美国总统似乎可以通过在签署法案时写备注的方式进行调整,川普似乎通过这个方式弱化了一些法案的力量?
第三,如果说美国的国会远比川普更鹰派,那么换拜登这个墙头草弱势总统上来可能更好,能被国会推着跑。

希望能有了解美国法律的人能在实际看过这些法案后客观评判下影响力和对支国的杀伤力。
懦夫斯基 虽不周于今之人兮,愿依彭咸之遗则。
纸面规则很容易查询,但是,纸面规则与现实情况总会有些差距。
第一,很多法案似乎其实只是打开了大门,但是川普可以不实际去用,川普只要不实际列出制裁清单,那其实没什么用?

若论理想情况,美国宪法中有一句话,“he shall take care that the laws be faithfully executed”,被称为【Take Care条款】。长期以来,最高法院进行释法时,一直都认为此条款规定了总统有义务主动、积极地落实法律,不可以消极对待,“不实际去用”。
现实情况则是,何为主动积极,何为消极对待,并没有一个清晰的分界线。既有可能总统铁拳制裁了一系列党国实体,但民众和国会仍然觉得不够;也有可能总统只象征性制裁了几家党国实体,但民众和国会仍然觉得过于干预主义。(这种模糊性也是弹劾案易动议、难通过的原因之一。在现实中,总统的某些行为到底是否违宪,就是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十分模糊。)

第二,美国总统似乎可以通过在签署法案时写备注的方式进行调整,川普似乎通过这个方式弱化了一些法案的力量?

你提到的“备注”是指总统的签署声明(signing statement)吧。国会审议通过一项法案后,总统只有两类选择,全盘接受,或全盘否决,不可以只签字认可其中一部分、否决另一部分。总统否决法案时,可以附加一段评论,送回给国会;接受法案时,也可以附加一段评论,也就是签署声明,会作为附件保存下来。这些评论可以理解为总统的碎碎念,没有任何法律效力。
现实情况则是,从Reagan以来,历任总统一直在【有意识地】试图通过签署声明影响群众、国会、乃至法院对法律正文的理解。每次总统如此操作时,是否违宪,是否可以弹劾,也是灰色地带。不过,可以预见,随着白宫越发频繁地试图以此方式扩权,早晚有一天,国会与白宫会摊牌冲突,打到最高法院去。

第三,如果说美国的国会远比川普更鹰派,那么换拜登这个墙头草弱势总统上来可能更好,能被国会推着跑。

国会代表的是民众意见,而总统作为最高领袖,在很大程度上可以影响、引领民意潮流,算是美国最大号的KOL啦。在KOL这件事上,不看总统做了什么,主要看总统说了什么。若总统经常发表对党国友好的言论,民众会受到影响,对党国熄火。民意温和下去,最终也会反馈到国会态度上。
若我们有理由相信,美国人民对党国政府的敌视态度是自发的、可以在总统不表态的情况下长期自我维持,则一个中立、弱势的总统确实比一个亲共、强势的总统更有利于打击党国。

我个人则对Biden是否能够维持中立保持怀疑,长期利益交换的力量不容小觑。若Trump能在竞选中把Biden家族与党国的利益交换挖个干净,彻底断绝,倒不失为一件好事。
话说回来,除了Ivanka的服装厂,党国还为Trump家族送过哪些大礼,也该挖一挖嘛。

对于没有投票权的网友来说,唯一可以做的,就是想方设法把美国民众的反共情绪保持住。不论谁上台,若总统不做反共KOL,草根KOL总可以努力一把。

另外,也提醒一下,毕竟是两个大国的对决,要多点耐心。大象漫步,腿倒腾得比蚂蚁慢,不意味着它真的慢。
你想有啥效力?制裁朝鲜俄罗斯伊朗那么多年了,政权不都没倒吗?指望制裁是不能改朝换代的,还是得你自己国家反对派流血牺牲去革命才行吧。在各种制裁下,经济越来越差,国际上逐渐被孤立是必然的。至于人民什么时候真敢上街反抗,那又是未知数了。
你只需要知道一句话就够了:美国做任何事情都是基于美国利益,美国不是慈善家。所以大家期望美国大兵解放中国灭了中共是不可能发生的 也许你怎么想心态会好很多 就没有是川伯伦还是川吉尔这样的问题了 所有法案估计都是美国在叫价 希望中国让利更多 可惜中国已经失控 不受美国控制了
neptunemars Chief Acceleration Officer
不懂法律但我有去众议员网上看议案原件。按我理解是这样:

国会在反共方面比川态度强硬。
因为目前川除了国家利益还要顾忌自己的选票。这就包括中国大豆协议带来的农民选票。

其实川刚上任时就可以用现有的 magnitsky human rights act 来制裁新疆问题。但他什么都没做。

HK问题爆发后两院于2019年11月通过 香港人权法案,这个法案赋予川就HK问题制裁的权力,但他几乎什么都没做。

上周,国会不满川11月以来什么都没做,参议院通过了另一个法案 香港自制法,规定法案生效后60到90天内必须拉清单必须制裁。算是开始用鞭子抽川了。

不同意因此拜登会更有利。真正对抗时候战场上还是要有个“将军”类的指挥作战人物的,国会大多只能在后面负责拨款吧。个人觉得川比拜登更适合这一角色。
免於恐懼的自由 Freedom From Fear
你需要理解的不是美國法律,而是美國政府的行事方式和習慣。
美國政府並不是為了制裁而去制裁的,她是有目的,一步步去做的。對手不正面回應就會一步步加大力度。
像在中美貿易戰,美國並沒有一開始就大規模大幅度徵收關稅的,而是邊談邊加關稅的。
都是给对内一些政策铺路或对外一些谈判加码的,单独拎出来看,啥用没有。
兩腳羊 相信中國的邪惡,不要相信偽裝的弱小;相信美國的強大,不要相信美國的仁慈
其實強不強力意義都不大,因為制裁的是個人
重點是看有沒有針對國家/公司級別的制裁
美国现在没有里根,川普还是拜登上台对中政策区别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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