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对墙国微信微博聊天记录可当呈堂证供怎么看呢?

依据12月26日公布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修改<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的决定》,今后微信微博聊天记录可正式作为打官司的证据。根据该决定,电子数据包括下列信息和电子文件:网页、博客、微博客等网络平台发布的信息;手机短信、电子邮件、即时通信、通讯群组等网络应用服务的通信信息;用户注册信息、身份认证信息、电子交易记录、通信记录、登录日志等信息;文档、图片、音频、视频、数字证书、计算机程序等电子文件;其他以数字化形式存储、处理、传输的能够证明案件事实的信息。

  在我国司法实践中,陆续出现了以微信微博聊天记录等作为证据进行裁判的案例。此次决定的颁布,标志着国家最高审判机关正式在司法解释中确认了微信微博聊天记录的证据地位。

此次修改是否会使国内论坛or社交平台全部粉红化呢?

是否有可能官方出示虚假网络截图,陷害或迫使平民认罪从而进行所谓审判呢?
这是好事情呀,民事诉讼,以后欠债不还钱,不打借条的种种不诚信行为有了更多的约束。如果是官方出手,对不起,证据什么的,莫须有,不需要有。
這,,,他們也太信任馬化騰了吧。
騰訊擁有了隨便造偽證的能力?
有必要说明一下,截图是不能作为证据的,原始记录才可以。

要发言请先登录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