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乎上看到的英美政體差别
美國是法國大革命後的政體,共和制。英國是1066年的君主制(來自威廉)自然過渡為虛君制
美國權力在民(殖民地的拓殖者再拓展為自然出生及歸化的公民),英國則比較尷尬,說不清楚權力在民還是在君主及貴族,據說是威廉和軍事貴族在法國搖人,砍翻了真盎撒,建立新英國(舊盎國),英國權力是持續從上層貴族院流到下層平民院。英國本土殖民地特色也很強,例如身份證制度多次廢立,最後是取消了,但也有可能在未來回來。香港身份證制度則一直存在。我感覺英國本土人也沒啥政治權利,雖然可能比香港人強一些
法國是中央制加羅馬法,類似羅馬帝國,美國是聯邦制+日耳曼法
美國權力在民(殖民地的拓殖者再拓展為自然出生及歸化的公民),英國則比較尷尬,說不清楚權力在民還是在君主及貴族,據說是威廉和軍事貴族在法國搖人,砍翻了真盎撒,建立新英國(舊盎國),英國權力是持續從上層貴族院流到下層平民院。英國本土殖民地特色也很強,例如身份證制度多次廢立,最後是取消了,但也有可能在未來回來。香港身份證制度則一直存在。我感覺英國本土人也沒啥政治權利,雖然可能比香港人強一些
法國是中央制加羅馬法,類似羅馬帝國,美國是聯邦制+日耳曼法
32 个评论
英美法(法指1958年的第五共和国)正好是三种典型体制:
英:议会制,议会作为立法机构有最高权力,议会选出司法系统的法官,以及内阁用于日常行政,议会制的元首只是橡皮图章。当议会缺乏多数政党时一般需要联合组阁,如果议员们没法达成简单多数则倒阁重新选出内阁,直至解散议会重新大选,空档由看守内阁进行行政管理。
议会制优点:权力分散在议员手上,避免大权独揽,总理和议会议长通常不是一人,有效地解决了权力分配和使用的悖论(正如经典的权力寓言里讲分蛋糕和切蛋糕,要求切蛋糕的人最后拿蛋糕,就迫使切蛋糕的人把蛋糕切均匀)。
议会制缺点:如果议会议员就是没有共识,政府就一直悬在那里,由看守内阁进行管理,削弱了政府的合法性并导致宪政危机。例如比利时就是这样,法兰德斯人和瓦隆尼亚人就是不能一致,要分家又分不了(布鲁塞尔怎么切)。
美:联邦总统共和制,三权分立就是美国来的,三权交叉互相制衡,但是每个权力在自己的地盘上都是最高的,制衡成本高。选举人团分州间接选出总统,国会众议院选区选出众议员,各州选举出参议员,大法官由总统提名,参议院通过,总统任命内阁,也需要参议院通过。交叉的地方:总统和副总统,可以被弹劾,众议院1/2, 参议院2/3可以弹劾。总统可以否决议会法案,议会可以2/3作废总统的否决。大法官也是如此。议会也可以开除议员,同样需要本院三分之二。总统副总统豁免,大法官不得给总统副总统定罪。议员没有豁免,可以被正常起诉。联邦制体现:参议院按州分配,选举人团分州,众议院选区不跨州。这三个事实体现了州管辖权的不可分割。
联邦总统共和制优点:三权交叉制衡避免一家独大,联邦制保护地方,尤其是小州权利,50-50的场合不会导致倒阁。总统权力虽大但是有议会制衡,2/3的议会议员可以直接把总统架空。
联邦总统共和制缺点:保护小州权利的同时削弱了大州权利,交叉制衡导致政府死锁,总统和议会对立的时候行政和立法都进入僵局。总统权力大,容易滥用,特别是在议员的支持下可以形成事实上的一言堂。
法:半总统单一共和制。这个其实是从更为失败的魏玛德国宪法演变过来的。介于总统制和议会制之间,总统有实权,但是政府首脑另立为总理。总理和内阁同时要为总统和议会负责。
半总统制优点:把总统制里总统的权力细化切割为总统(元首)和总理(内阁长), 增强了对总统权力的制衡,在法国这种地方势力弱小,中央集权色彩重的国家里,美式总统制权力更容易失衡。将行政权力切割为总统和总理有助于制衡中央集权行政机构。同时总统有实权,可以在议会僵局的宪法危机情况下,带领国家走出危机(这正是法兰西第五共和国宪法制定的理由,防止议会僵局宪法危机)。
半总统制缺点:总理成了总统和议会的攻击焦点,制衡有力的同时限制了内阁行政的自由空间,总统和议会是不同政党的时候,仍然有总统制的死锁缺陷。危机时刻总统权力大导致向独裁的滑落也是完全有可能的。戴高乐是被巴黎红五月赶下去了,而俄国却从半总统制一直走到独裁,从叶利钦炮打白宫,到普京集权消灭反对派,半总统制在俄国被活生生地玩坏了。
英:议会制,议会作为立法机构有最高权力,议会选出司法系统的法官,以及内阁用于日常行政,议会制的元首只是橡皮图章。当议会缺乏多数政党时一般需要联合组阁,如果议员们没法达成简单多数则倒阁重新选出内阁,直至解散议会重新大选,空档由看守内阁进行行政管理。
议会制优点:权力分散在议员手上,避免大权独揽,总理和议会议长通常不是一人,有效地解决了权力分配和使用的悖论(正如经典的权力寓言里讲分蛋糕和切蛋糕,要求切蛋糕的人最后拿蛋糕,就迫使切蛋糕的人把蛋糕切均匀)。
议会制缺点:如果议会议员就是没有共识,政府就一直悬在那里,由看守内阁进行管理,削弱了政府的合法性并导致宪政危机。例如比利时就是这样,法兰德斯人和瓦隆尼亚人就是不能一致,要分家又分不了(布鲁塞尔怎么切)。
美:联邦总统共和制,三权分立就是美国来的,三权交叉互相制衡,但是每个权力在自己的地盘上都是最高的,制衡成本高。选举人团分州间接选出总统,国会众议院选区选出众议员,各州选举出参议员,大法官由总统提名,参议院通过,总统任命内阁,也需要参议院通过。交叉的地方:总统和副总统,可以被弹劾,众议院1/2, 参议院2/3可以弹劾。总统可以否决议会法案,议会可以2/3作废总统的否决。大法官也是如此。议会也可以开除议员,同样需要本院三分之二。总统副总统豁免,大法官不得给总统副总统定罪。议员没有豁免,可以被正常起诉。联邦制体现:参议院按州分配,选举人团分州,众议院选区不跨州。这三个事实体现了州管辖权的不可分割。
联邦总统共和制优点:三权交叉制衡避免一家独大,联邦制保护地方,尤其是小州权利,50-50的场合不会导致倒阁。总统权力虽大但是有议会制衡,2/3的议会议员可以直接把总统架空。
联邦总统共和制缺点:保护小州权利的同时削弱了大州权利,交叉制衡导致政府死锁,总统和议会对立的时候行政和立法都进入僵局。总统权力大,容易滥用,特别是在议员的支持下可以形成事实上的一言堂。
法:半总统单一共和制。这个其实是从更为失败的魏玛德国宪法演变过来的。介于总统制和议会制之间,总统有实权,但是政府首脑另立为总理。总理和内阁同时要为总统和议会负责。
半总统制优点:把总统制里总统的权力细化切割为总统(元首)和总理(内阁长), 增强了对总统权力的制衡,在法国这种地方势力弱小,中央集权色彩重的国家里,美式总统制权力更容易失衡。将行政权力切割为总统和总理有助于制衡中央集权行政机构。同时总统有实权,可以在议会僵局的宪法危机情况下,带领国家走出危机(这正是法兰西第五共和国宪法制定的理由,防止议会僵局宪法危机)。
半总统制缺点:总理成了总统和议会的攻击焦点,制衡有力的同时限制了内阁行政的自由空间,总统和议会是不同政党的时候,仍然有总统制的死锁缺陷。危机时刻总统权力大导致向独裁的滑落也是完全有可能的。戴高乐是被巴黎红五月赶下去了,而俄国却从半总统制一直走到独裁,从叶利钦炮打白宫,到普京集权消灭反对派,半总统制在俄国被活生生地玩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