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动物权和人权的问题

首先我要说的是人是不应该去虐待动物的。但我不知道应该怎么给这个行为定性。比如一个人虐待了动物你就要把他抓进牢里吗?似乎也不太合理。
其次动物权和人权是不平等的。人权无条件高于动物权。但是这里又有一个例外。就是你没有权利要求一个人来牺牲他的动物的生命来挽救另外一个人的生命。这个可能是涉及个人财产权利支配的问题。
另外,我觉得在中国有一个很荒诞的地方:人权都没有得到完全保障的前提下,却有人呼唤动物权。这个就很狗屎了。当然我这个逻辑也不完备。也许动物权的保障不需要以人权保障为前提。不过这个提法就违背了我的前面这个假设“人权无条件高于动物权”
好了,欢迎大家反驳我的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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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享 2021-05-23

75 个评论

>> 你说的一些是基于基督徒的观点出发的,这是无神论者无法接受的。

再者,“无法接受”在事实的必然性面前是没有意义的,比如有一个人突然有一天死掉,他的亲人“无法接受”他的死去,能改变事实吗?那只是一种主观情绪。再比如说,你在2021-5-24回复了我这个帖子,后来你可能觉得你不认同当初自己的发言,想修改它,即便你如何删除、重发,你无法使2021-5-24发贴留言这件事产生第二个版本,你“无法接受”也没用,所以“无法接受”在事实面前没有意义。
人的情绪我们要顾及,尽量平和尊重,但人的情绪从来就不是一个真理性或事实性原则的决定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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