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麼評價在PTT造謠的[李俊成]醫生? "言論自由"的界線是在哪裡?

簡介: https://tw.appledaily.com/local/20220513/WCMVLALKHBC4NFCU63Z2TWL6GQ/

  他在PTT上面造謠稱「中央徵用台北快篩送至疫情不嚴重的高雄」「快篩送高雄車禍2死」後被曝光公開道歉

  同帳號過往言論也被出來 https://www.pttweb.cc/user/hamel

  本來以為只是對生活或者社會不遇的人士

  結果他是一位台大醫學系畢業的高材生,40歲,有穩定的工作,自稱年收入300萬,顯然是一位社會菁英階層的人士

  這樣的身分還是很難想像在網路上高強度跟人對線的,也刷新了我對柯粉的刻板印象


  除了他是忠實的柯文哲支持者之外

  他的攻擊範圍也非常之廣,除了他稱的"塔綠班"民進黨與一些政治人物不提.

  還揚言要殺死 "南部8+9" , "外省人"  , "原住民" , "小孩" , "外來移工" 

  
  
  這次他是因為造謠而被曝光,但是個人主觀地認為他以往的言論就很有問題
 
  「南部真的8+9應該殺光,那我們台北納稅錢補貼南部真的浪費」、「原住民就是低等啊,以前被叫番不是沒原因的」、「為何不殺光低端外勞」、「移工直接埋掉就好啊」、「那些小孩以後都是社會不安定因子...先殺掉其實對國家長遠發展比較好」

  各位認為以上部分言論是否超出了"言論自由"的範圍?    "言論自由"的界線是在哪裡?
peace_world 烏雲密布的天空總會有陽光透出,願陽光普照
現代公民最基本常識,就是"言論自由"並非可以"隨意言論"

理論上是你說什麼都可以,但因為你本身如果完全自由,必定會侵害其他公民的權利,所以這個言論自由是可以完全自由,但不代表你過度自由的部分是可以無罪,其他人若認為你的過度自由侵害到他本身,可以提出告訴(告訴乃論)

例如樓主文中醫生的非事實造謠,就已經侵害到公共利益;對他人歧視、謾罵、威脅恐嚇,如可證明有具指向性,都可以提告

至於某樓的對事不對人...唔...這在法律沒有這樣區分,1.如此區分太過攏統,無法明確定義,因為很多語句中,人與事是無法清楚分開;2.就算可以分開,每次開庭前要把所有語句區分對事或對人,工程浩大,且無意義,因沒有法律是可以憑對事而告不了的,法律是以行為來論定的
ibaba Blue pill for happy, red pill for truth; I choose red
某樓說的「言論自由就是對事不對人」,我只想說「哎,你真的知道什麼是言論自由嗎?」
『對事不對人』是一般很不錯的態度,但是跟『言論自由』八竿子打不著關係

對於言論自由,簡單說兩點就好
1. 言論自由不包含明知為非事實卻仍要傳播的行為(所謂的造謠)
2. 言論自由不包含口頭侵害威嚇他人自由的行為
黑市蝦米 小草是不是只會什麼都怪賴清德和民進黨?
言論自由就是對事不對人,
針對人就不是言論自由了
這就是活生生血淋淋的例子。

我順便說一下我對他的觀感,
看來又是一個自以為是的天龍人阿ww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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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位開多個帳號角色扮演蔥友,你今天有幾個帳號對我點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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