属人主义里面的“父母”是指生理学上的还是法律学上的?

如果是指生理学上的那就有一个非常严重的漏洞了
就拿台湾举例说明
假如一名中国男子想移民台湾,台湾是属人主义,然后该男子获得了一名愿意提供卵细胞的台湾女子的卵细胞并且成功通过代孕产下后代,那么如果这里的父母是生理学上的,那这个小孩就是台湾人(因为其生理学母亲是台湾人),所以这名男子就可以依亲成为台湾人。但是这名男子可能连这个台湾女性的面都没见过(喜当爹类型)
或者再直接一点,就是与台湾女性假结婚后生小孩然后通过小孩移民

这样感觉就很恐怖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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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台湾这个例子可能不太适合,那就换成瑞士

假如一名中国男子想移民瑞士,瑞士是属人主义,然后该男子获得了一名愿意提供卵细胞的瑞士女子的卵细胞并且成功通过代孕产下后代,那么如果这里的父母是生理学上的,那这个小孩就是瑞士人(因为其生理学母亲是瑞士人),所以这名男子就可以依亲成为瑞士人。但是这名男子可能连这个瑞士女性的面都没见过(喜当爹类型)
熱血大叔 He that will not reason is a bigot; he that cannot reason is a fool; and he that dares not reason is a slave.
更恐怖的是,我發現你似乎是認真提問!
台灣代理孕母不合法好嗎!

我假設你是認真提問,不是來搞笑的,我認真回答你。這樣的方式,比假結婚難操作的多。
1. A男要找到個願意賣卵子的女性B
2. 花大錢到外國找醫師作體外受精 & 代孕
3. 代孕生子C後,花大錢讓B認養C並把C帶回台灣
4. B與C作親子鑑定確認血緣關係
5. A與C做親子認定確認血緣關係並認領C
7. 申請依親

你還覺得這是個漏洞嗎?如果有這樣的時間精力與鈔能力,何必堅持到台灣來?對中國人來說,入籍台灣就是最難的,沒有之一。
mnqw 新注册用户 (待解除)
个人认为一般情况下是尽到父母职责将孩子养大的人。特殊情况例如被拐卖的孩子,亲生父母也很爱这个孩子,但是孩子被人贩子卖掉了,这种情况下养父母和亲生父母我认为都是孩子的父母。个人认为生而不养或者是没有尽到父母职责的都不是孩子的父母。
NZRdlClr5 嗆聲完了改回來了
按照這個邏輯,只有小孩會成為瑞士人。爸爸頂多是『瑞士人的父母』,不會因此成為『瑞士人』
爸爸要想成為瑞士人,只能讓小孩以國民身份去瑞士,自己以親屬名義申請瑞士簽證,並在瑞士照顧小孩N年直到自己符合當地移民門檻
說到底,還是得蹲移民監。要是能在瑞士照顧小孩N年,一路上遵紀守法不虐待兒童還能糊口,那說明他已經一定程度上有了在瑞士生存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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