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共癲狗唔識法律,亂咬13歲小朋友
13歲小朋友攜鮮花到金鐘悼念,梁凌杰逝世兩年零七個月悼念日子,狗唔識法律,亂鳩咁黎
是日 (1月15日) 為梁凌杰逝世兩年零七個月悼念日子,一名年僅13歲的小朋友,手持白色鮮花到場,隨即引來大批便衣警員上前截查,現場警員作為執法者,竟然不熟識香港法例,要求13歲小朋友出示身分證明文件,小朋友最後被帶上警車,並被罰款$1500亂拋(鮮花)垃圾。
根據香港法例第115章 《入境條例》 第17C(1)(a)條,只有「年滿15歲」的人有責任「時刻隨身攜帶其身分證明文件」
換言之15歲以下人士無法按警務人員的要求出示身分證明文件,並不構成違反第17C(3)條下的刑事罪行。
https://youtu.be/W12Vtmqii3Q
是日 (1月15日) 為梁凌杰逝世兩年零七個月悼念日子,一名年僅13歲的小朋友,手持白色鮮花到場,隨即引來大批便衣警員上前截查,現場警員作為執法者,竟然不熟識香港法例,要求13歲小朋友出示身分證明文件,小朋友最後被帶上警車,並被罰款$1500亂拋(鮮花)垃圾。
根據香港法例第115章 《入境條例》 第17C(1)(a)條,只有「年滿15歲」的人有責任「時刻隨身攜帶其身分證明文件」
換言之15歲以下人士無法按警務人員的要求出示身分證明文件,並不構成違反第17C(3)條下的刑事罪行。
https://youtu.be/W12Vtmqii3Q
7 个评论
已隐藏
每逢敏感日子,年輕人、穿黑衣、戴黑 / 黃口罩、手持白花到敏感地區,不問情由,就是犯法,就是罪。哪管你可能只是十一二歲的小朋友,照樣押你上車,先兇你一頓再算。
想投訴黑警濫捕?OK, 那就先起訴家長疏忽照顧兒童,又贏。
想投訴黑警濫捕?OK, 那就先起訴家長疏忽照顧兒童,又贏。
唉, 公民素質越高之處落到共黨手裏下墜的越快, 港人快走能走儘走.
對毫無法治觀念的共匪我實無啥道理再講了, 去死吧共產黨!
對毫無法治觀念的共匪我實無啥道理再講了, 去死吧共產黨!
共匪不死,香港永無寧日!
到處都是不想做人的中共的走狗,當初就不應該把香港交給中共,把好好一個香港給毀了!
到處都是不想做人的中共的走狗,當初就不應該把香港交給中共,把好好一個香港給毀了!
這班舔狗七八個圍着一小朋友,真的不覺羞耻?
如還有人認為香港是一法治社會的,是時候醒醒了。
如還有人認為香港是一法治社會的,是時候醒醒了。
癫狗真是乱咬
已隐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