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載 決定論世界觀的本質

作者 中國網友

自由意誌課題
當哲學家仍然為上千年的自由意誌課題激烈爭辯之時,科學家也參戰了。近年,心理學家 Daniel Wegner (2002) 與腦神經科學家 Sam Harris (2012) 更揚言已有科學證據表明,自由意誌只是壹種幻覺。

但人怎可能沒有自由意誌?例如我正在房中打文打到神經緊張,想放鬆壹下,於是決定出街走壹走。這是壹種下意識的決定。我本來可以繼續打文,或做其他事情,譬如跳上床高歌起舞、跑出廳大喊發洩,但別傻了,這些行為太過丟臉,所以我只決定出街走壹走。當我在眾多選項中決定這樣做時,我行使了自由意誌。

所以自由意誌怎可能是幻覺?我們每天都運用它做出大大小小的選擇:該睡多壹會兒還是起床梳洗?乘巴士還是地鐵?大學畢業後該念碩士還是工作?找新工作還是繼續啞忍討厭的上司?該分手還是繼續壹起?這些選擇構成了人生道路的分岔口。即使現在,妳也可以選擇做其他事情,而不繼續閱讀這篇文。

當然,我們也不是想做什麼就能做什麼,我們不能憑空飛上天,也無法壹秒到地球的另壹面。但在壹定範圍內,我們仍然可以有許多選擇。即使人是習慣性動物,每次洗澡時妳總是習慣唱歌,也難保妳有天心情差到決定靜靜淋浴。換言之,我們擁有自由意誌,就是雖然做了某個行為,但在那時其實可以作其他行動,正如哲學家亞裏士多德所言:「我們有權去做的事,同樣有權放棄去做。」

科學證據否定自由意誌 (1) :心理學證據
自由意誌似乎是顯然的事實,甚至是不需要多費唇舌辯護的廢話。但自從人類開始進行哲學反思、科學家加入論辯戰場後,它卻變得岌岌可危。

壹些頂尖科學家相信他們已經掌握充分證據,證明自由意誌實際不存在。這些科學證據分成兩種:壹種來自於心理學,壹種來自神經科學。

心理學證據顯示我們大多數行為都是受到無意識的心理活動所決定。舉壹個真實的生活例子,如果壹家電影院在電影播放中插入壹包爆米花的畫面,只要瞬間壹幕,觀眾就很可能會起來去買爆米花,但他們完全不會意識到這件事。這真是令人尷尬,我們的行為竟然如此輕易無意識地受外界影響,而且這些例子遠比我們想像中頻繁。

心理學家 Nisbett & Wilson (1977) 做了不少相關實驗。其中壹個實驗是:實驗者在市場上放了四雙長襪,並宣問人們哪雙長襪比較好,為什麼會這樣選擇。實驗結果是大部分人都選擇擺放在右邊的長襪。但其實四雙長襪無論長度、質料等各方面都是壹樣,這些人的決定實際上是受到相對位置所影響(人會無意識的傾向選擇右方)。實驗者後來問及參與者是否受到位置的影響,但他們卻堅稱自己的選擇是基於做工精細、顏色、質料等細微差異而決定,長襪的位置並沒有影響他們的選擇。

類似上述的心理學實驗多不勝數,它們都在表明,我們許多行為與決定都是由我們完全不知道的事情決定,而且我們還會編造詳細理由,來解釋自己行為是由這些理由驅使,但事實絕非如此。有些心理學家因而相信我們的所有行為都是受到這類無意識的心理活動所決定。心理學家 Daniel Wegner (2002) 便明言:「看來我們是行動者,我們是(有意識地)促使自己行為的原因,但這最終只是幻覺。」

科學證據否定自由意誌 (2):腦神經科學證據
也許妳還未被心理學的證據說服,但腦神經科學研究卻可能對妳擁有自由意誌的信念給予致命壹撃。這些神經科學研究均指出,我們的行為都是大腦無意識的神經活動所決定,而且這些活動都出現在我們作出有意識的決定之前。

生理學家 Benjamin Libet (1983) 的實驗是其中最早兼最著名的研究。在這實驗裡,參與者前面有壹個按鈕,他們被告知可以在任何時間按下按鈕,只要每當他們感受到意欲移動手指按掣的衝動時,就做出這壹動作,並記下他們感受到這壹衝動的準確時間。整個過程,Benjamin Libet 會運用腦電圖來觀察參與者的大腦。研究發現,某種腦神經活動出現的時間比參與者感受到行動衝動的時間早了約 300 毫秒。

Benjamin Libet 由此得出結論:意識總是來得較晚。早在我們有意識按下按鈕前的 300 毫秒,大腦的神經連結已經為我們做出了移動手指的決定。這就是說,妳以為自己擁有自由意誌下意識決定行動,但實際上妳的大腦在妳不知道、仍沒作出有意識決定的時侯,已經早壹步做了決定。

如果只有壹場實驗,我們大可以抱持懷疑態度。但 Benjamin Libet 公佈實驗結果後,許多科學家進行了類似實驗,並對實驗裝置加以改善,都得出同壹結果。其中最為突出的是神經科學家 John-Dylan Haynes (2011) 的實驗研究。實驗中要參與者選擇按左邊還是右邊的按鈕。研究發現,某種無意識的腦神經活動能預測參與者所作的決定,而且這個大腦活動在參與者作出選擇前七至十秒就會發生。

這真是讓人咋舌的研究發現。當妳隨意在左右按鈕之間作出選擇時,如果有人觀察妳的大腦,就能在妳有意識地作出選擇前,提前足足七至十秒預測到妳決定按哪邊掣,那麼妳的行為顯然不是妳有意識的決定,而是由妳大腦無意識的神經活動所導致。

如果無意識的腦神經活動總是比意識提早來臨,並主宰我們壹切行動,那麼我們擁有自由意誌這壹觀點就實在難以說得通。難怪腦神經科學家 Patrick Haggard 宣判:「我們當然沒有自由意誌,事實並不如我們所想。」 Sam Harris (2012) 也明言:「我們似乎是以自己意誌行動的代理人。但問題是,這個觀點不能與我們對大腦的瞭解相壹致。」

這種否定自由意誌的科學觀點有時稱為「腦神經決定論 (neuro-determinism) 」,它主張我們的行動都是由腦神經歷程所決定,思想意識只是副現象 (epiphenomena) ,即不過是神經歷程的副產品。哲學家 Julian Baggini (2015) 曾提過壹個生動的比喻描述這個觀點:思想意識就像汽笛聲壹樣,伴隨火車的引擎產生,不可能影響引擎的運作;以為我們的行為是由有意識的決定所驅動,就像相信火車的汽笛聲可以拉動火車壹樣。

決定論的思想實驗:知悉宇宙壹切的拉普拉斯惡魔
我們如果回到哲學家挑戰自由意誌的傳統進路,這種進路通常與壹種稱為「因果決定論 (Causal determinism ,通常簡稱為「決定論」)」的觀點密切相關。

要瞭解什麼是決定論,我們可以從 18 世紀法國數學家拉普拉斯 (Pierre-Simon Laplace) 的思想實驗開始。拉普拉斯把自己想像成高等智能的生物,知曉宇宙間壹切自然法則,以及某時刻的壹切物質狀態,如果他以此計算出每個時間點的壹切物質狀態,那會如何?答案顯然:他將會無所不知,不但知道過去發生的壹切,也會知道未來發生的壹切。

這惡名昭彰的生物便是後來為人所稱號的「拉普拉斯惡魔」。為什麼拉普拉斯惡魔能說明自由意誌不存在?因為人類也不過是宇宙裡的眾多事物之壹,受自然律所約束。正如達爾文所言:「自然界壹切事物都是固定法則的結果。(引自 Julian Baggini, 2015)」既然人類是自然界的壹部分,我們的行為便理所當然受自然律支配。但這真是令人不安的結論。如果宇宙中發生的每壹件事件,都是由自然律決定,那麼最終我所做的每壹件事,也不過是自然界這個巨大機器的齒輪運動,個人意誌無法左右其中。因此,自由意誌消失了,無論我的行為再變化多端,也不過是物質運動與物理定律的彰顯。

決定論:因果關係與結果論證
如果妳還未清楚掌握拉普拉斯惡魔如何否定自由意誌,也許我們可以借用 Mark Balaguer (2014) 提出的簡單例子闡明。(我把他的桌球例子修改為籃球,因為我喜歡打籃球卻不懂桌球,而這或許也是壹早被決定)

假設妳正將籃球射進籃框內。如果射球的運動方式(例如跳起的高度、射球的力度、拋物線)都是確定的,那麼籃球似乎只能按照特定方式運動。換言之,射球的方式決定了籃球的運動軌跡,籃球似乎不可能按照其他方式運動。整個射球過程都可以用物理定律說明。按照這些物理定律,籃球不得不按照這壹確定的方式運動。

決定論主張所有事件的發生都像籃球的運動方式壹樣確定。每個事件都是完全由之前發生的事件和自然律所決定。換句話說,每個事件都有壹個充分原因,使其按照唯壹確定的方式發生。

(決定論可以被定義為:「在任何壹個時刻,這個世界在該時刻的完整狀態以及它的自然法則共同『決定了』之後每壹刻的世界狀態。」如果採用更精確的定義,即:「必然地,完整的自然法則和某壹特定時間裡宇宙的完整狀態,邏輯上蘊涵含宇宙所有時間序列上的狀態。」)

決定論看起來是對的。為什麼?再考慮籃球的例子。假設我和妳分別在同壹位置射球。我的球射進籃框,但妳的球卻打在前框彈出。如果我問妳,為什麼我的球能進,妳的球卻不進?妳可能會生著氣說妳剛剛射球時用力不夠。當然,也有可能有其他解釋,例如我們射球的力度壹樣,但我射出更高的拋物線,或者是我的球比較輕,或者是我身型比較高,或者是妳射球時有風阻……我們可能不知道確切答案,但無論如何,肯定有壹個解釋。

畢竟,我們不可以說:「兩個籃球的質量壹樣、射球的力度與弧度完全相等、射球時的風力完全壹樣……總之,兩個射球的情況沒有任何差別,卻有壹個進了籃框內,另壹個則打在前框,事情就這樣無故發生,僅此而已。」這種回應簡直匪夷所思,如果壹球進另壹球不進,肯定是有原因導致兩者的差異。我們不可能說,並沒有原因導致事情的差異,事情就這樣莫名其妙地無故發生。

既然事物不會無端端地發生,壹定有原因導致它發生,亦即是說,所有事件都是完全由之前的事件(充分的原因)所決定。這種觀點看起來相當合理,但它引致的結論卻為人驚異。因為,如果現在的事件出現是由早前的事件所決定,而這些早前的事件又由更早的事件所決定,壹環扣壹環追溯下去,就等於說早在 130 億年前宇宙大爆炸開始,整個宇宙的事件就已經確定了。

這難道不像開玩笑嗎? 04 年南亞海嘯、 08 年汶川大地震、11 年日本海嘯,包括它們的任何過去發生過的事件都是由 130 億年前宇宙大爆炸開始,按照物理定律沿著壹個特定軌跡(因果鏈)走到今天出現,而且未來也會按照同壹特定軌跡繼續前進。然而,令人咋舌的結論並未完結,因為被決定的事件還包括壹切人類活動。

以妳在麥當勞買包為例。妳正排隊並猶豫買魚柳包還是豬柳蛋漢堡。當輪到妳下單時,妳決定買魚柳包。這是妳行使自由意誌的選擇嗎?這看起來是,但根據決定論,妳的選擇必定是由過去事件所決定,這些原因可能是妳腦部的神經活動、妳的慾望、喜好或者信念,無論如何,它們都構成了充分原因導致妳買魚柳包,而且它們又是由其他原因所決定;如此類推,壹直溯回過去,追溯到妳孩童時候、出生之前,甚至還未有太陽系之前的事件,它們早已經決定了妳買魚柳包。既然我們無法改變遙遠過去的事件,那麼明顯可以得出結論:我們沒有自由意誌。

這就是著名的結果論證 (Consequence Argument) 。提出這論證的哲學家 Peter van Inwagen (1975) 總結說,決定論與自由意誌並不相容。「如果決定論為真,那麼我們的行為都是自然律與過去事件的結果」,換言之,所有事物(包括我們的行為)都完全不是由我們所左右,因為「我們既無法決定自己出生之前的事,也無法左右自然律。」

因果決定論與自由意誌不相容的哲學思想也得到不少科學家垂青,如著名科學家霍金 (1993) 便提到:「宇宙最初的型態若不是上帝選定,就是由科學定律決定。而無論何種狀況,宇宙間壹切事物都是由科學定律下的演化所決定,因此很難說我們是自身命運的主宰。」愛因斯坦也曾提到,「從哲學的意義來說,我完全不相信人類是自由的」,因為「所有的事物,由始到終,全受制於我們無法掌控的力量,不管是人類、植物、還是宇宙星塵,都是遙不可見的風笛手所吹奏的神秘旋律下起舞(引自 Julian Baggini, 2015) 」,這個神秘旋律其實就是自然定律。

決定論引發的思潮
決定論的結論也許太過震撼與令人沮喪,有時思索它的人很容易情不自禁陷入思想漩渦之中:如果世界早已決定,而且我也相信世界是早被決定,那麼我會這樣相信也是必然的。這種想法甚至可以無限延伸下去,我可以繼續去想「『我會這樣相信決定論也是必然的』也是必然的」,直到永無休止……不,妳總會有停下來思考它們的壹刻,但很吊詭地,妳停下不思的行為也可能是被決定。(好,夠了)

據說,古希臘有名奴隸偷東西,被當時著名哲學家芝諾抓後遭到毒打。那名奴隸辯護說:「是命運要我偷竊。」芝諾便附和道:「同樣也是命運要我打妳。」 (Philipp Hübl, 2015) 。這個有趣的故事建基於命運安排,但我們不需要命運這種虛無飄緲的東西,只要自然定律就能陷入同壹困惑之中。

但說句實話,決定論的推論過程看來合情合理,但它的結論實在令人難以嚥下。有些哲學家因此主張舉證責任應該落在決定論者身上,畢竟比起我們日常切實感受到的自由意誌,決定論更像是瘋狂的形而上學猜測。哲學家 P.F. Strawson (1962) 也曾語帶諷刺表示,自己不清楚決定論的內容究竟是什麼。

但是,哲學家不應該站在安全的常識位置,而是應該大膽接受嚴謹的論證挑戰。事實上,許多哲學家就決定論與自由意誌不相容的問題展開了長久激辯。有些哲學家認為即使在決定論底下,我們也擁有某種自由意誌,這種立場稱為「相容論者 (compatibilism) 」;有些支持「自由意誌論 (libertarianism) 」的哲學家則認為決定論是假的,而且我們擁有自由意誌;有些哲學家則比較悲觀,認為無論在決定論還是非決定論底下,自由意誌都不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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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享 2020-11-29

2 个评论

如果決定論的說法是成立的,機會平等就沒有意義,表面上存在人人都可以參與競爭的機會也不能真正確保真正誠實創造辛勤勞動的人有機會全面發展,那些用機會平等反對結果平等的人,他們只是利用機會平等的價值觀馴化別人或者是用來攻擊對手,他們私底下應該也清楚環境對人的作用。他們無法說明歷史社會條件如何均等,機會平等的存在根本沒有多少正面意義,人本來就是環境的產物,就算存在人人都可以參與競爭的法律保障也無法確保大多數人的全面發展,尤其是那些幼年時代就被環境中錯誤的世界觀扼殺的人,他們自然會在以後的競爭中輸給那些帶給他們負面的心理暗示的人。認同決定論的心理學流派認為歷史經驗相同行為模式就會相似,根據心理學領域的行為主義學派的相關分析人的行為是先天基因跟後天環境相互作用的結果,先天基因是每個人不能選擇的。至於後天環境,人們在出生之前他們出生之後所要面對的家庭環境以及社會環境就已經存在了,人們最初的想法跟思維方式是他們出生之前就已經存在的家庭環境以及社會環境在他們出生之後對他們施加影響所形成的。這種最初的想法跟思維方式將決定他們的主觀能動性向哪個方向運動,這種想法跟思維方式將作為因果規律的源頭在環境的運動之下支配著人們的行為,是環境決定著人而不是人決定著環境,所以就算保留機會平等對於不幸的人也是不利的。我思故我在是那些愚蠢的自由意志論者的說法,實際上就算壹個人在壹生中在因果關係的支配之下在環境的刺激之下在不同的階段可以改變很多次生活態度,真正支配人的命運的也並不是人本身,反對民營企業建立血緣特權讓流氓無產者去改朝換代本質上也是在用另外壹種根據時機衍生出來的特權否定原來的特權不會改變不公正的本質的。每個人都無權選擇下丘腦 海馬體 前額葉 邊緣系統的結構這就從根本上決定了人根本沒有對命運的支配權的,每個人在跟環境的互動中會成為哪種類型的人實際上是由因果關係決定的,只要市場經濟還存在有的人就是會在表面上看起來是公正的競爭的環境中成為基層民眾。沒有馬克思的勞動價值論跟剩餘價值論之前歐文就根據決定論主張了社會主義只要決定論還可以成立追求建立經濟上平等的自由人聯合體的左翼就還是會存在的。即使看明白了決定論的基本原理還是無法支配命運的,因為人的精力始終是有限的,根本無法裝載各種不同的思維方式跟行為模式並且可以充份的了解各種不同的思維方式跟行為模式在不同的時機遇到不同的人事物會有怎樣的結果正是因為這樣人本質上還是命運的產物。既然是這樣所謂的相對的公正也是不存在的,在市場經濟的基礎上根本不存在根據體力勞動跟腦力勞動的耗費以及成果進行計算然後區分階級差別的競爭機制,表面上的競爭跟奮鬥本質上是根據誰在投機取巧的基礎上更接地氣誰就獲得更多的財富這個法則建立的競爭機制這種競爭機制不是公正的也是不利於社會進步的。一個人的名譽地位如何通常取決於這個人操縱社會知覺的能力,一個人在單位內部的權勢如何通常取決於這個人操縱人際知覺的能力,現實層面根本不存在一種可以理性檢視個人歷史衡量個人品行的機制,也不存在一種可以具體計算勞動價值進行按勞分配的的機制,操縱社會知覺與人際知覺的能力通常是歷史社會條件賦予的,所以表面上公平競爭產生的結果本質上還是命運的產物。支配人類社會的收入分配過程的內在邏輯不是按勞分配原則,支配人類社會的收入分配過程的內在邏輯本質上是運氣。
中國社會屬於標準的逆淘汰機制,中國社會存在嚴重的結構性不公義,在中國可以上升為精英階層的人,基本上不是家庭背景太好的官僚資產階級,就是精通鬼穀子心術與厚黑學的流氓無產階級,誠實創造的膽汁質人類與抑鬱質人類大多數只能是藍領工人或者白領工人,而且中國的基礎教育特別是中學教育的教育資源分配是嚴重失衡的,沒有錢買學區房或者缺乏社會關係的人沒有機會進入優質的中學,直接影響以後進入優質大學的機會,中國的大學在政治學 哲學 經濟學 史學 社會心理學方面缺乏充份的學術自由,中國的教育環境壓迫人在世界觀層面的思辨,中國境內從基層進入精英階層的成功人士,大多數都有激活天賦的特殊經歷,這些特殊經歷讓他們的思維方式與考試機器不一樣。鄧右即否定機會平等也否定按勞分配,右派主張抽象的機會平等,毛左主張抽象的按勞分配,他們都是藍領工人的敵人。右派主張的抽象的機會平等對於中國工人沒有積極意義,右派主張的抽象的機會平等根本沒有立足點的平等,本質上是保護財團私有財產的社會達爾文主義,毛左那種抽象的按勞分配對於中國工人沒有積極意義,毛左主張的抽象的按勞分配根本沒有具體的標準,沒有中國工人與中共權貴之間的結果平等,本質上是建立在極權計劃經濟的基礎上的社會達爾文主義,右派與毛左的主張的內在邏輯是一樣的,中國工人不應該成為右派與毛左實現利益的工具。中國工人容忍市場經濟存在的原因,不應該是因為相信市場經濟可以帶來合理的收入分配,而是因為專制計劃經濟本身無法有效的反映供需關係跟組織生產,同時也應該明白市場經濟最大的優勢只是比起專制計劃經濟可以更有效的反映供需關係跟組織生產可是市場經濟所帶來的收入分配未必是合理的,中國工人在利用市場經濟建設國家的同時應該積極的參與社會運動,結束中共建立的壹黨專政,建立民主制度,並投票支持真正的左翼政黨,只是依靠改革開放之後建立的黨國資本主義權力市場經濟條件下的初次分配不會讓工人廣泛的分享社會利益,必須存在左翼政黨追求社會財富的再分配,不然對於工人階級是非常不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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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期在馬克思主義與民主社會主義以及社會民主主義還有社會自由主義之間徘徊,反對毛左共產極權與鄧右共產極權的反共異議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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