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明言论自由含义的三个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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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言论自由含义的三个案例
言论自由对美国人非常重要。一项研究(英文)发现,绝大多数美国人认为,他们应该能够不受政府干涉地畅所欲言——在公开场合、在媒体和在网上。
美国人认为,他们的言论自由权应受到宪法第一修正案(First Amendment of the Constitution)的保护。但是,正如已故最高法院(Supreme Court)大法官奥利弗·温德尔·霍姆斯(Oliver Wendell Holmes)所指出,捍卫言论自由意味着不仅保护“我们所同意的那些观点的表达自由,而且保护我们所痛恨的观点的表达自由”。
我们请加州大学洛杉矶分校(University of California, Los Angeles)教授、言论自由问题专家尤金·沃洛赫(Eugene Volokh)用三个例子说明,美国如何保护言论自由以及哪些类型的言论不受保护。
即使冒犯性言论也受保护:布兰登伯格诉俄亥俄州案(Brandenburg v. Ohio) (1969年)
1964年,种族主义组织三K党(Ku Klux Klan)的一个分部领袖因在一个有摄影记录的集会上发表鼓吹暴力的讲话而被逮捕。他在讲话中宣扬对非洲裔美国人和犹太人进行“复仇报复”(“revengeance”,这是他把“vengeance”[复仇]与 “revenge”[报复]二词合并而创用的词汇)。最高法院裁决,这种煽动性言论受宪法保护。
法院在裁决书中,将笼统鼓吹犯罪的言论与煽动即时犯罪行动的言论加以区分。沃洛赫解释道:“这就是说,如果某人对在一幢建筑外的一群人发表讲话并且说,‘咱们去把它烧了’,那么这就有可能受到惩罚。”
沃洛赫说,“有大量批评现行规章、现行法律和现有社会机制的言论也许会被视为是在鼓动非法行为”。但是,他说,“人们需要有表达那些观点的自由。”
新闻媒体无畏惧的重要性:纽约时报诉沙利文案(New York Times Co. v. Sullivan) (1964年)
1960年,《纽约时报》(The New York Times)刊登了一则谴责阿拉巴马州蒙哥马利市(Montgomery, Alabama)警方行动的支持民权运动的广告。蒙哥马利市警察局局长以诽谤罪起诉《纽约时报》,理由是广告中的一些指责可被证明不符合事实。
最高法院的裁决是,虽然广告中有误,但新闻报纸在这种情况下受宪法保护,因为该报并非是故意和草率胡乱地登出不确切的内容。
沃洛赫说,这个案子成为重要判例的意义在于,它确立了“对政府官员的非故意的报道失误必须受宪法保护,哪怕不属实和有损该官员,因为否则将有碍于人们批评政府官员”。
用词自由:科恩诉加利福尼亚州案(Cohen v. California) (1971年)
19岁的保罗·科恩(Paul Cohen)因穿着一件用淫秽词语表达抗议征兵的夹克衫到加州法庭而遭到逮捕。地方法院裁决,科恩有权利公开表达反对征兵,但是没有权利在公共场合用淫秽语言这样做。
这个案子上诉到最高法院。最高法院不同意地方法院的裁决。沃洛赫说,“法院表明,必须让人们有选择自己言词的自由,哪怕是愤怒的言词,甚至是被视为带有冒犯性的言词。其本身或许就是信息中的一个重要内容。”
这是否意味着可在任何时候信口开河?
沃洛赫指出,上述每个案例也表明了对言论自由的具体和非常有限的约束。
在三K党领袖发表鼓吹性讲话的案子中,如果所鼓吹的行动确实发生,正如最高法院在裁决中所明确表述的,如果他的讲话是鼓动听众马上采取犯罪行动——例如马上去抢劫,暴动或焚烧建筑物——那么他的讲话就不受第一修正案的保护。
在报纸发表不准确信息一案中,如果该报是明知不实而仍然发表或者是有意地刊登不实之词,那么,那种形式的言论就不受宪法第一修正案的保护 。
沃洛赫说,在公开场合使用淫秽言词,如果是针对着某一具体人并且是用作“搏斗语言”,就不一定受宪法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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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句话总结: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
言论自由对美国人非常重要。一项研究(英文)发现,绝大多数美国人认为,他们应该能够不受政府干涉地畅所欲言——在公开场合、在媒体和在网上。
美国人认为,他们的言论自由权应受到宪法第一修正案(First Amendment of the Constitution)的保护。但是,正如已故最高法院(Supreme Court)大法官奥利弗·温德尔·霍姆斯(Oliver Wendell Holmes)所指出,捍卫言论自由意味着不仅保护“我们所同意的那些观点的表达自由,而且保护我们所痛恨的观点的表达自由”。
我们请加州大学洛杉矶分校(University of California, Los Angeles)教授、言论自由问题专家尤金·沃洛赫(Eugene Volokh)用三个例子说明,美国如何保护言论自由以及哪些类型的言论不受保护。
即使冒犯性言论也受保护:布兰登伯格诉俄亥俄州案(Brandenburg v. Ohio) (1969年)
1964年,种族主义组织三K党(Ku Klux Klan)的一个分部领袖因在一个有摄影记录的集会上发表鼓吹暴力的讲话而被逮捕。他在讲话中宣扬对非洲裔美国人和犹太人进行“复仇报复”(“revengeance”,这是他把“vengeance”[复仇]与 “revenge”[报复]二词合并而创用的词汇)。最高法院裁决,这种煽动性言论受宪法保护。
法院在裁决书中,将笼统鼓吹犯罪的言论与煽动即时犯罪行动的言论加以区分。沃洛赫解释道:“这就是说,如果某人对在一幢建筑外的一群人发表讲话并且说,‘咱们去把它烧了’,那么这就有可能受到惩罚。”
沃洛赫说,“有大量批评现行规章、现行法律和现有社会机制的言论也许会被视为是在鼓动非法行为”。但是,他说,“人们需要有表达那些观点的自由。”
新闻媒体无畏惧的重要性:纽约时报诉沙利文案(New York Times Co. v. Sullivan) (1964年)
1960年,《纽约时报》(The New York Times)刊登了一则谴责阿拉巴马州蒙哥马利市(Montgomery, Alabama)警方行动的支持民权运动的广告。蒙哥马利市警察局局长以诽谤罪起诉《纽约时报》,理由是广告中的一些指责可被证明不符合事实。
最高法院的裁决是,虽然广告中有误,但新闻报纸在这种情况下受宪法保护,因为该报并非是故意和草率胡乱地登出不确切的内容。
沃洛赫说,这个案子成为重要判例的意义在于,它确立了“对政府官员的非故意的报道失误必须受宪法保护,哪怕不属实和有损该官员,因为否则将有碍于人们批评政府官员”。
用词自由:科恩诉加利福尼亚州案(Cohen v. California) (1971年)
19岁的保罗·科恩(Paul Cohen)因穿着一件用淫秽词语表达抗议征兵的夹克衫到加州法庭而遭到逮捕。地方法院裁决,科恩有权利公开表达反对征兵,但是没有权利在公共场合用淫秽语言这样做。
这个案子上诉到最高法院。最高法院不同意地方法院的裁决。沃洛赫说,“法院表明,必须让人们有选择自己言词的自由,哪怕是愤怒的言词,甚至是被视为带有冒犯性的言词。其本身或许就是信息中的一个重要内容。”
这是否意味着可在任何时候信口开河?
沃洛赫指出,上述每个案例也表明了对言论自由的具体和非常有限的约束。
在三K党领袖发表鼓吹性讲话的案子中,如果所鼓吹的行动确实发生,正如最高法院在裁决中所明确表述的,如果他的讲话是鼓动听众马上采取犯罪行动——例如马上去抢劫,暴动或焚烧建筑物——那么他的讲话就不受第一修正案的保护。
在报纸发表不准确信息一案中,如果该报是明知不实而仍然发表或者是有意地刊登不实之词,那么,那种形式的言论就不受宪法第一修正案的保护 。
沃洛赫说,在公开场合使用淫秽言词,如果是针对着某一具体人并且是用作“搏斗语言”,就不一定受宪法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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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句话总结: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
6 个评论

所谓自由言论的边界并不是新问题。
现在的新问题是,公共言论空间前所未有地被垄断巨头控制。
现在的新问题是,公共言论空间前所未有地被垄断巨头控制。
民主扩大到更广泛的社会范围的时候通常都会遇到新的问题。看看历史, 广播电视的流行都深刻的改变了美国的政治版图。Twitter和facebook也不例外:政治领袖直接和底层人民交互以之前没有的的速度和便捷
这问题并不是言论自由那样的民主制度带来, 相反解决的办法同样在言论自由和民主制度之中。那些觉得民主制度衰落的人大概是一厢情愿了。
这问题并不是言论自由那样的民主制度带来, 相反解决的办法同样在言论自由和民主制度之中。那些觉得民主制度衰落的人大概是一厢情愿了。
关于言论自由我也有几点想说说,尤其是在现在的形势下,明显是对言论自由的理解有误才会导致当今美国和西方社会的问题。
一,言论自由必须保护自己。既所有反对言论自由的言论不受保护,否则言论自由就会带有自我毁灭的基因。更广泛程度上的言论自由就会受到侵犯。结合当今形势就是政治正确。
二,政府必须主动保护言论自由。独立宣言上写明了为了保障自由才建立政府,不能只是国会不得立法限制言论自由就完了。政府在言论自由这个问题上不能保持中立,要主动出击,保障人民的言论自由不受雇主、客户、媒体平台等等机构或个人的打压。
三,需要立法控制新闻媒体不得主动故意制造并散布假消息。当然必须要证明是主观故意才成立,这个度需要仔细把握,否则很容易反过来被用于限制新闻自由。最近几年左派媒体几乎是肆无忌惮的说谎,很多问题最后陷入了两边各说自话的罗生门,真相没有谎言的嗓门大,虽然他们没有限制真相传播,却可以用大量假消息来淹没真相,最终侵害到真正的言论自由。
一,言论自由必须保护自己。既所有反对言论自由的言论不受保护,否则言论自由就会带有自我毁灭的基因。更广泛程度上的言论自由就会受到侵犯。结合当今形势就是政治正确。
二,政府必须主动保护言论自由。独立宣言上写明了为了保障自由才建立政府,不能只是国会不得立法限制言论自由就完了。政府在言论自由这个问题上不能保持中立,要主动出击,保障人民的言论自由不受雇主、客户、媒体平台等等机构或个人的打压。
三,需要立法控制新闻媒体不得主动故意制造并散布假消息。当然必须要证明是主观故意才成立,这个度需要仔细把握,否则很容易反过来被用于限制新闻自由。最近几年左派媒体几乎是肆无忌惮的说谎,很多问题最后陷入了两边各说自话的罗生门,真相没有谎言的嗓门大,虽然他们没有限制真相传播,却可以用大量假消息来淹没真相,最终侵害到真正的言论自由。
>> 所谓自由言论的边界并不是新问题。现在的新问题是,公共言论空间前所未有地被垄断巨头控制。
对的,现在言论自由在左派政府的带领下已经成了过去式
推特有權力封任何一個人的號而不會有任何後果
那反過來 當推特出現問題 誰能來限制它勒?
那反過來 當推特出現問題 誰能來限制它勒?
真理是越辩越明的,美国也只是一个普通的政体,他的法律自然也不是金科律玉,一定是有滞后性的。
今天大公司可以肆无忌惮的让Trump及其支持者被压低音量,不管你们是左中右派都能看出这是一种对言论自由的打压,但是如今的法律认为私人公司没有义务保障言论自由,那么显然是法律还不够完善。
如今的社交媒体和网络,早已经是人们生活的工具,也是人们行使言论自由的工具,如果这些东西的商家可以因为政治倾向而随意拒绝提供服务,那么摧毁言论自由可太简单了。只要金嗓子喉宝宣布不给川粉卖喉糖就行了,那么他们呼喊的声音总体就会比民主党低很多。
依我看,言论不光要自由还要平等,目前饭店不给黑人落座是违法的,但是大公司给川粉降权,遏制川粉的发言就是合法的,这显然是有问题的。在这条法律没有健全之前,美国的言论自由也不过是跟中国一个水平而已。
川黑请记住,不要因为今天封锁的人是你讨厌的你就拍手叫好,不同意他的说法但是允许他发言,这才是言论自由的道德准则。
今天大公司可以肆无忌惮的让Trump及其支持者被压低音量,不管你们是左中右派都能看出这是一种对言论自由的打压,但是如今的法律认为私人公司没有义务保障言论自由,那么显然是法律还不够完善。
如今的社交媒体和网络,早已经是人们生活的工具,也是人们行使言论自由的工具,如果这些东西的商家可以因为政治倾向而随意拒绝提供服务,那么摧毁言论自由可太简单了。只要金嗓子喉宝宣布不给川粉卖喉糖就行了,那么他们呼喊的声音总体就会比民主党低很多。
依我看,言论不光要自由还要平等,目前饭店不给黑人落座是违法的,但是大公司给川粉降权,遏制川粉的发言就是合法的,这显然是有问题的。在这条法律没有健全之前,美国的言论自由也不过是跟中国一个水平而已。
川黑请记住,不要因为今天封锁的人是你讨厌的你就拍手叫好,不同意他的说法但是允许他发言,这才是言论自由的道德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