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民、宪法、国家之三位一体论

国民、宪法、国家,有所区别,却又同出一体。 
国民是生活在一个国家的民众。宪法是全体国民意志的表现,来源于国民的经验和理性,是国民基于过往生活的不成文的传统,经过进一步的整理与取舍,编撰成为见于文本的成文法。
基于宪法文本,在全体国民的同意之下,建立了国家。宪法从法律层面证明了国家,国家也就按照法律从而建设起来。
没有宪法,国家的统治就没有正当性。没有行政权、没有司法权、没有立法权,就没有政府、没有法院、没有议会,也就没有国家。 没有国民的创制,宪法就不可能存在。离开了国民的认可、尊重和遵循,宪法也不过是一纸空文,仅仅停留在纸面上,毫无价值。
而在国家之中,在某一固定的疆土范围之内,国民得以成长和发展。如果没有国家,就没有国民的生存空间,每一个原子化的个人无法保护自己的安全。国家既是国民成长的摇篮,又是国民保护自己的工具。
国家、宪法、国民,三者泾谓分明,却又相互依赖于彼此而存在。国民创造宪法、创造国家,遵守宪法、保卫国家;宪法的目的是保证每一个国民的权利不被他人所侵犯,同时也证成了国家的存在,使国民在对外交往的时候以国家的形态而存在;国家是宪法的道成肉身,基于国民的抽象的实践理性而诞生。
但是,国民、宪法、国家同样都是自由的人民的创造物。是自由的人民创造了这原本并不存在的三者。如果没有自由的人民这一主体,根本就不会出现国民、宪法、国家这三种东西,在自由的人民存在之前,这三者根本就不存在,存在的只有生物学意义上的人类、文化习俗、家族部落。
国民、宪法、国家,三个位格。 自由的人民,神圣的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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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享 2024-05-30

3 个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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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你构建出的“历史神话”,并不符合历史事实。

“没有宪法,国家的统治就没有正当性。”

正当性由民权是17-18世纪的理念,在此之前,多为神授。


“在国家之中,在某一固定的疆土范围之内,国民得以成长和发展”

国家之间应该有固定的边界,这是16世纪的理念,在此之前,土地是依附于贵族的私产,可以通过赠予,交易,或者继承等方式便捷的成为外国的土地。

而且签证与护照是19-20世纪的理念,在此之前,民众的跨国流动不会受到严格限制。
崴讜局中局 新注册用户 (待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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