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议会】是否将封禁法庭的处理从多数赞同,转换到一致赞同?

https://pincong.rocks/article/7820

起因是@国贼习近平   @killreddragon  的争论
@国贼习近平   要求在站务封禁等问题上,做到一致赞同才执行操作。
你这个问题是民主政体的核心问题。为什么不能少数妥协呢?因为要求少数妥协直接通往了民粹和独裁,希望你能看看联邦党人文集。最好的情况是多数和少数都妥协,次好就是情况是多数妥协。那为什么不能对五毛妥协呢?因为五毛没有反对的权利,而少数有反对的权利。

我从头到尾都在讨论【对于有争议的管理员操作,需要在充分讨论后达成全票通过才能维持原操作】的合理性,我的论据是基于民主的原则和品葱管理员内部团结的需要,而不是基于现实刑法原则,如果你打算发起品葱公投表决这个决议,我并没有意见。


@killreddragon   表示反对进行公投。说了一堆,老实说,我不赞同krd拒绝公投的看法。
[url=https://pincong.rocks/people/%E5%9B%BD%E8%B4%BC%E4%B9%A0%E8%BF%91%E5%B9%B3][/url]
新品葱现在立法阶段仍然是多数表决制度。所以如果多数管理员都赞同切换到一致赞同,法理上似乎没什么问题。如果新品葱现在权力的持有者,大部分管理员支持调整表决方式,窝佬认为没道理拒绝。

封禁法庭的例子:封禁姨克思主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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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享 2019-11-10

40 个评论

rtgzddgh 已停用 ?
没必要光说不练,现在开始计票。我反对切换到多数赞同,krd大概也反对。现在的票数是0:2。
@killreddragon @国贼习近平
一致赞同是几乎不可能的。但是现在有一个问题是,几乎没有人会反对,如@暴雪今天倒闭了吗 所说,很多人同意或反对都是处于站队的心理。

所以今天我在这里就不反对了。但我支持把同意人数的比例上升为当8:2以上时执行决议。
rtgzddgh 已停用 ? 回复 一直正義 ?
我们指的是https://pincong.rocks/article/7569,这样唱票的封禁法庭。
admin 公共账号
我同意投票时必须给出不少于20字的理由,否则不计入票数之内,但一致赞同是不可能的,只能改成三分之二以上的人同意并给出理由后才能执行。
@admin 说最近在开发黑名单系统,让我们拭目以待吧!

我还是坚持我的意见。
复议。但我觉得比例还需要在高一些,以免造成争议性过高。
rtgzddgh 已停用 ? 回复 一直正義 ?
窝认为2/3至3/4已经足够多,4/5的要求过高?
超过一半同意就可以,搞什么三分之二。
我认为4/5能够很大程度上避免争议。
反对,就像我曾经说过的,如果这个理论成立,那么这贴需要什么情况下才能通过??过半就行??这不是自相矛盾完全形成驳论了么??
你也看到了,有人已经提出不满了。
他的意思是,立法阶段半数表决,具体的封禁法庭投票搞全票通过。
2/3或3/4比较合理,再高就没必要了。
但这和他这段矛盾啊,凭啥立法就不是通向民粹和独裁,封禁法庭就通向民粹和独裁了??
“你这个问题是民主政体的核心问题。为什么不能少数妥协呢?因为要求少数妥协直接通往了民粹和独裁,希望你能看看联邦党人文集。最好的情况是多数和少数都妥协,次好就是情况是多数妥协。”
现实中的立法时半数,陪审团要求全票,这没有问题。他的主张合理不合理是一回事。他有权提出这个要求。

发起这个投票而且失败后窝佬就会有权把再提出要求的人都转水折叠。
rtgzddgh 已停用 ?
目前6票均是支持半数,2/3,3/4,4/5等不同版本。

窝佬视为均反对一致赞同的提案。
如果算我的票的话,我同意3/4通过。
现实中确实可以,但是我的意思在于,他提出这个诉求的出发点并非在于现实立法,而是在于认为少数妥协直接通往了民粹和独裁和为了品葱管理员内部团结的需要,那样的话,立法和封禁法庭就具有同样的问题了。

另外他对于陪审团的理解也是错误的,陪审团是必须妥协到一致意见,否则解散重组陪审团,不是多数向少数妥协。
窝想提案权不需要经过窝们的同意。窝佬实际上也赞同2/3版本。而且将你佬的意见计入了支持多数赞同的一方。
另外还有一点,使用admin账号的应该无法计入票数,因为admin账号很多人都能用,有重复计票可能。
美国的法律体系里,某些州的民事案件判决只需要陪审团多数赞同即可,不需要全体一致。
对的,但即使刑事,也不存在多数向少数妥协,而是重组陪审团。
admin 公共账号 回复 killreddragon
使用admin账号的应该无法计入票数,因为admin账号很多人都能用


只有几个400+威望的id能用。十来个人。使用admin是新超管为了避免泄露语言指纹。不要太多追究这件事了。
admin 公共账号
如果后续投票结果仍然接近目前的情况,通过的决议将会是

  1. 管理员投票必须给出不少于20字的理由,否则不计入票数。
  2. 封禁法庭的操作,超过2/3得票率才可以执行。
  3. 讨论行为是否合规的立法程序是平行的,1/2的得票率足够形成习惯法,这套程序不会追溯立法以前的行为被封禁,但是会约束习惯法通过后的行为。
  4. 推翻此前通过的习惯法的决议,需要2/3以上得票率。且投票人数不能少于该法案通过时的人数。
我有个问题:
【禁碰瓷规则】通过造谣和虚构事实的手法抹黑、攻击、引战其他用户和品葱网站可被直接封禁。例如虚构突厥人指控、虚构品葱管理层全是姨粉,虚构新品葱不能攻击姨学等。
【禁连续小号规则】已经被封禁的账号明确使用小号进行被封禁前的活动,可以封禁。判例:替香港发声系列,chickfun系列
【禁诉诸伪善规则】不允许使用诉诸伪善话术复读,诉诸伪善既然开始使用,那根本就不是有诚意讨论。判例:因为多次中文世界whataboutism封禁姨克思主义


这三条习惯法是在哪里通过,多少人赞同的?以后要推翻,需要多少人赞同?
“推翻此前通过的习惯法的决议,需要2/3以上得票率。且投票人数不能少于该法案通过时的人数。” 我很好奇这条以后是打算怎么执行。
重新发起投票。

前两条不做评价(因为我被碰瓷过),我却是觉得第三条有些问题。我对禁封@姨克斯主义 没有异议,但我认同他所说的要“关注朝鲜人权问题”、“要对人权问题一视同仁”,反对“关注新疆问题都是蹭热度”.

实际上这条法规的问题是太过宽泛了。

(防吵架补丁:我说的太宽泛是指各个管理员操作判定的标准不一样。有些管理员甚至不清楚到底是什么是Whataboutism。关于伪善,只要不是像我一样是个大肆黑屁的软蛋两面人,我觉的是在合理范围内。毕竟不是所有人都是天生善良的。要求他人都做到真、善、忍实在是有些困难。)
反对一致赞同,因为没有实行的基础,品葱并不是熟人社会,管理员之间互不相识,取得一致意见的可能性是很小的。而封禁某个账号这种事情并不是像修改论坛规则一样真的需要大多数人同意,因为其后果既不严重,也并非不可逆。

另外上面提出的这三条习惯法我都是同意的。
rtgzddgh 已停用 ? 回复 electron8964
【禁碰瓷规则】通过造谣和虚构事实的手法抹黑、攻击、引战其他用户和品葱网站可被直接封禁。例如虚构突厥人指控、虚构品葱管理层全是姨粉,虚构新品葱不能攻击姨学等。

在BE4的告别贴种被执行。

【禁连续小号规则】已经被封禁的账号明确使用小号进行被封禁前的活动,可以封禁。判例:替香港发声系列,chickfun系列

chickfun事件后续,以及他佬之前之后几十次复读,你老自己的的https://pincong.rocks/article/7820,不支持对chickfun不也只有你佬自己吗?

【禁诉诸伪善规则】不允许使用诉诸伪善话术复读,诉诸伪善既然开始使用,那根本就不是有诚意讨论。判例:因为多次中文世界whataboutism封禁姨克思主义

https://pincong.rocks/article/7569,还不够明显?12:3的投票。
rtgzddgh 已停用 ? 回复 electron8964
已删除
看得好笑,一個個都是鍵盤建國大師,連一個論壇管理都是雞飛狗跳,昨天小二出走,今天大V辭職,由此證明,大一統的民主是不行的,只能諸夏。
1. BE4 是我封禁的, 原因是既然退出品葱,先封禁为好, 以防他把账号给别人造成严重破坏。 他的言论有争议, 大部分人并不认可他的观点, 但是这不是封禁的原因。 不认可观点 和封禁是两码事。

2. chickfun事件后续 https://pincong.rocks/article/7513, 我只看admin把帖子转水, 没看到说要封禁, 怎么又成了只有我反对了?

3. “即使列入習慣法,但往後仍建議盡可能個案處理。 ”, 我先想请教超管@@一只鹿兒 我该怎么理解这句话?

你既然这么喜欢投票, 不妨把前两次的争议投票也帮我列一下?
rtgzddgh 已停用 ? 回复 electron8964
BE4的封禁和你佬完全无关。不要往自己身上揽,好像窝封禁BE4还要你佬的同意一样好吧?
你以为我发站务投诉封禁BE4难道拉不到票吗?
他的言论是恶意诬陷其他用户,多次以完全虚构的理由,所有的诬陷窝已经反复重申几次了。
1.FreedomAsia和巴巴罗萨的开发者身份。完全诬陷
2.巴巴罗萨的滥权达到了封禁标准,没有任何证据,最终没有任何管理员继续承认
3.突厥人指控上的死缠烂打。

chickfun事件的处理意见凡是在你老帖子中出现的管理员没一个反对的吧?

至于你老反对的新法,已经有站务讨论重新投票了。
rtgzddgh 已停用 ? 回复 electron8964
算了窝佬满足你佬的代发要求一次。
你转移话题的能力真是一绝。
1. BE4 是我封禁的, 原因我也有说明,而且是在3天之后。 BE4当时也算是超管了, 我还真没把握封禁没争议。
2. 我的问题是“ chickfun事件后续 https://pincong.rocks/article/7513, 我只看admin把帖子转水, 没看到说要封禁, 怎么又成了只有我反对了? ” , 换而言之,为什么习惯法里这么一条, 哪些人投票同意的。 我发帖的时候,你们都已经写进习惯法了,你总不能根据我发的帖子来支持你的习惯法吧?
3. 我不仅是反对这些新法, 我更想知道这些是怎么成为新习惯法的?如果这些成为习惯法都有问题,那还需要投票干什么?

你能直接回答问题就好,不用牵扯其他的
rtgzddgh 已停用 ? 回复 electron8964
3. 我不仅是反对这些新法, 我更想知道这些是怎么成为新习惯法的?如果这些成为习惯法都有问题,那还需要投票干什么?


dehumanize进入操作指南的制定是窝和小二经过FA事件后,窝佬观察并且加入的。
禁支令没有经过投票。而是BE4(还是admin8964?)观察了网站流量后直接加入的。
禁止复读至少可以援引到封禁黄正宇那次。

新品葱的习惯法本质就是判例的成文化。仅此而已。你要的新法判例我也都给了。

你UID,3000+,窝这么说吧,从新品葱建站开始,大救星(rocky)系列,支字头系列,黄牧师系列(axyll),凡是小号缠诉的最终都封了。将其成文化完全有充足的判例支撑。
rtgzddgh 已停用 ? 回复 electron8964
chickfun第一次封禁的理由是拒绝交流,我们都看出来了,你没看出来而已。
我拒绝继续说服你。我根本不想说服你。

而他后续的捣乱更证明了这一点。
BE4 整理出习惯法时, 首先就是放在那让大家评论, 大家有意见都可以提,之后才是成了真的习惯法,这就是我的理解,并不是BE4简单一个人决定的。
“”“
XX令:出自超级管理员决定
不带令的规则:出自RFC等多人讨论共识
”“”
这就是只习惯法的来源。

你引用封禁黄正宇 以及rocky系列 完全没法说服我, 因为有了 品葱水区后, 就一直让 爱心同志在水区呆着。 比如这帖子里:
https://pincong.rocks/article/1770
币圈同志的发言就很有代表性:
他的发言大家都讨厌吗?没错
该封吗?不该
这个高级黑留着好了,很搞笑的

我也不明白为什么现在有人封了爱心同志。
rtgzddgh 已停用 ? 回复 electron8964
窝佬https://pincong.rocks/article/7880已经发布。但是不会再做任何试图和你佬取得共识的行为。

你佬对窝不满请直接发动弹劾即可。对判决/操作不满请自助发帖投诉。这并不困难。
只想说5,7,9做分母时是相当诡异的
我没投票权,但建议你们在 2/3 和 全票 里面选
我觉得应该增加品葱用户开庭审判的威望标准应该为20威望以上的正式用户,支持投票在赞成封禁三分之二进行封禁

20威望以下不会处于开庭审判,依据管理员自行判断,毕竟我们不会因为五毛注册一个新账号,然后叫全部管理过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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