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美国警方至今仍在征集一些凶手肯定已经死亡的悬案线索?
我在美国俄勒冈州警方的网站上看到,他们至今仍在向社会公众征集一些年代极其久远的悬案线索。例如,一起发生于1937年的抢劫杀人案至今仍被列为未侦破案件,并公开征求相关信息。
https://www.oregon.gov/osp/pages/cold-case-unit.aspx

翻译为汉语是:
我有些不理解,这种案件还有继续调查的必要吗?毕竟凶手就算当年只有二十岁,现在也已经一百多岁了,基本可以确定已经去世。
为什么警方还要向社会公众征集这类案件的线索?如果有人怀疑自己的父亲或者祖父就是当年的凶手,并主动向警方说明情况,警方难道还会利用嫌疑人的遗物或者后人的DNA,与案发现场留下的证据进行比对吗?
即使最终确认了凶手身份,也无法再对其进行处罚。那么,在警力和经费有限的情况下,继续办理这类案件究竟有什么意义?这是否属于对公共资源的合理使用?
https://www.oregon.gov/osp/pages/cold-case-unit.aspx

翻译为汉语是:
受害人姓名
Kelly, Patrick(1937年案件)
案件摘要
Patrick Kelly(生于1891年)
Patrick Kelly 在美国俄勒冈州 Sylvan 的杂货店内遭枪击身亡。警方认为此案似乎是一起抢劫杀人案。案发时,他被强迫坐下,凶手将枪口抵在他的帽檐边缘后开枪射击。现金箱中约有200美元失窃。
案件编号
SP37-326034
案发日期
1937年1月8日
案发地点
美国俄勒冈州 Multnomah County(穆尔特诺马县)
我有些不理解,这种案件还有继续调查的必要吗?毕竟凶手就算当年只有二十岁,现在也已经一百多岁了,基本可以确定已经去世。
为什么警方还要向社会公众征集这类案件的线索?如果有人怀疑自己的父亲或者祖父就是当年的凶手,并主动向警方说明情况,警方难道还会利用嫌疑人的遗物或者后人的DNA,与案发现场留下的证据进行比对吗?
即使最终确认了凶手身份,也无法再对其进行处罚。那么,在警力和经费有限的情况下,继续办理这类案件究竟有什么意义?这是否属于对公共资源的合理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