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洲,16歲以下禁用社群媒體 YouTube也入列

(中央社雪梨30日綜合外電報導)澳洲領先全球禁止16歲以下兒童及青少年使用社群媒體,當局今天表示,禁令範圍將涵蓋Alphabet旗下影音平台YouTube,有別於稍早的豁免決定。


路透社報導,澳洲網路安全監管機關上月敦促政府廢除豁免YouTube計畫,這個機關研究發現,10歲到15歲兒少有37%在這個平台上觀看有害內容,比例多過其他社群網站。

Meta旗下的臉書(Facebook)和Instagram、 Snapchat以及TikTok等社群媒體公司宣稱,豁免YouTube將是不公平的做法。

澳洲總理艾班尼斯(Anthony Albanese)在聲明中說:「社群媒體有社會責任,澳洲兒童無疑受到線上平台負面影響,因此我將終結這種情況。」

艾班尼斯還說:「社群媒體正對我們的孩子造成社會性傷害,我希望澳洲的家長知道我們會支持他們。」

根據澳洲國會去年11月通過的新法,自12月起,社群媒體公司若違法,最高將罰4950萬澳元(約新台幣9.7億元)。

YouTube發言人表示,公司將考慮接下來的舉措,並持續與政府溝通。

發言人透過電子郵件說:「我們贊同政府解決和減少網路危害的目標。我們的立場始終明確:YouTube是影片分享平台,擁有免費、高品質的內容庫,愈來愈多是在電視螢幕上觀看。它不是社群媒體。」(譯者:盧映孜/核稿:徐睿承)1140730

感想:

這是一群神經病政客可以上桌的世界,前有英國網路法案,在之前歐盟也在試行中... 

 喬治·奧威爾的《1984》的世界正發生於現實中。

想防止小朋友走歪路,家裡的大人就應該教好,而不是假借保護兒童的名義,行監控之實。

而英國現行的網路實名制,不只成人內容,只要發表「仇恨言論」更容易被網警抓走(跟中國網警一樣),至於什麼是「仇恨言論」就有待商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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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享 2025-07-30

19 个评论

中國式觀念:想防止小朋友走歪路,家裡的大人就應該教好

中國:你沒學好,犯罪,長歪,都是你自己的問題,跟政府無關
西方:我們應該從最基本的制度層面嘗試改變

西方觀念:一個人犯罪不單是那個人的問題,而是社會、政府、同儕的責任,因此會用社會資源去矯治罪犯
中國式觀念:除掉那個人就好,幹嘛浪費錢在監獄養他

中國父母:
“你怎么这么笨呢?教了也不会。”
“早知道就不生你了。”
“生出你,我真是倒了八辈子血霉。”
“你看xx家的小孩,再看看你……!”
“也不看看别人,怎么就你不会?”

社交媒體對於社會,特別是青少年的傷害是有目共睹的,但是:
中國:每個人都在用社交媒體,就你有問題,哈哈哈哈
中國:反正人那麼多,跳樓死兩三個學生也無所謂,哈哈哈哈

整天在那邊支來支去
結果最支的就你們自己

延伸思考:(懶得打字,GPT幫忙)

近年多國開始限制16歲以下青少年使用社交媒體,例如澳洲擬規定未成年人註冊帳號前須取得家長同意,並要求平台進行年齡驗證。此舉表面上是為了防止網路霸凌、成癮、心理健康問題等,但也引發「是否侵犯青少年自由與隱私」的質疑。

事實上,青少年本就長期處於「自由受到正當限制」的法律狀態中。多數國家普遍禁止未成年人飲酒、吸菸、觀看限制級影片、進入夜店賭場、參與性行為、持有武器、夜間外出、駕駛車輛或過度打工。這些規範背後的原則,皆是基於保護尚未成熟的判斷能力與身心發展所設計。

從人權法角度看,自由權雖重要,但並非絕對,若出於正當目的(如保護身心發展),並符合比例原則,就屬於合法限制。然而,關鍵在於:驗證手段是否侵入過度?是否會讓政府擁有過多干預私人網路活動的權力?

更根本的問題是,新世代所面對的科技風險與心理壓力,早已超出百年前自由主義理念的預設情境。當演算法、沉浸式社群、數位成癮與網路暴力已深植日常,傳統那套「讓個體自由選擇」的觀念是否仍足以保護青少年?或者,我們正需要更新一套能同時尊重自由又具備保護性的法律與倫理框架?

這樣的限制,是保護,還是控制?界線該怎麼劃?誰來劃?在科技深刻改變人類行為的今日,這已不只是法治問題,更是社會價值的重新定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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