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来的联邦宪法建议稿(2020-3-31),放弃了人权的间接效力,改为直接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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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联邦宪法建议稿参考了各大洲较长时间稳定实行自由民主制度的51个国家的法律制度,包括:

1、欧洲22个:德国、奥地利、瑞士、法国、波兰、荷兰、比利时、葡萄牙、西班牙、意大利、希腊、乌克兰、格鲁吉亚、立陶宛、波黑、克罗地亚、塞尔维亚、罗马尼亚、英国、捷克、保加利亚、挪威;

2、美洲12个:巴西、阿根廷、乌拉圭、墨西哥、智利、厄瓜多尔、秘鲁、哥伦比亚、巴拉圭、苏里南、加拿大、美国;

3、亚洲11个:台湾、东帝汶、印尼、蒙古、韩国、日本、吉尔吉斯、印度、以色列、马来西亚、菲律宾;

4、非洲4个:南非、加纳、圣多美和普林西比、佛得角。

5、大洋洲2个:澳大利亚、新西兰。

同时,还参考了美洲人权法、欧洲人权法、欧盟法、非洲人权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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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享 2020-04-01

43 个评论

是这样的,这是为了避免一座公寓楼的租户来个全民公投然后把公寓楼独立了。

我不明白你是支持这样的立法还是反对这样的立法。我的观点是如果一位公民有独立于联邦的主权,那他也一定不再受联邦法律限制。而如果这种权力只限于财产权,其也必不受联邦税务征收范围,则造成权力不平等,而这位公民也同时失去对联邦一切公共设施的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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