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NO是什麼來的,新移民可以申請嗎?簡單解釋BNO
BNO全名British National (overseas)passport/英國國民(海外)護照
是香港回歸前夕給香港居民申請的旅遊證件,1997年6月30日起截止申請。
在20世紀英國殖民地歷史中,如果該地區沒有經過民眾公投或其他合理程序而脫離英國統治的話,英國政府有可能開放申請某種護照。BNO就是特別為香港而設的東西,類似的還有BOC(British Overseas Citizen)

理論上BNO是英國法律裏的一種國籍,當然實際上它比較像一本絕版旅遊證件,它有以下特點:
-BNO有185個國家的免簽待遇,比香港特區護照169個為多,不過特區護照獨有伊朗免簽。
-BNO沒有居英權,歐盟居留權也沒有。
-雖然沒有居英、歐權利,但也有一點便利,例如在歐盟和英國本土留學與開銀行帳戶手續都會比較簡單。
-旅行時可以使用英國領事館服務,比中國領事館強得不知到那裏去。但是不包括中國、香港和台灣地區,因為中共認為持有人必然是中國籍。
-很漂亮,新版藍色更漂亮 :)
-即使你曾經合資格申請都好,過了1997年6月30日之後就無法申請了,亦代表你再沒有辦法得到BNO這個國籍。(這樣很奇怪,不合理)
-只要在上述日期之前申請過BNO,之後終身有效
-無法傳給婚姻伴侶和後代
以上結合了我個人、維基百科及最主要是黃世澤的資料,特別寫給品葱的大家了解的,因為即使維基百科也有太多閒雜資料。非常難理解
我發覺坊間對BNO實在有太多誤解,對BNO平權的追求和相關消息一口否定,永遠覺得事情百般荒謬無稽。但難道這個世界還缺荒謬事嗎?我只能夠說英國發出這種護照,就有預料未來有機會改變。現在還是有很多可能性,英國有很多報章社論和下議院議員表態支持增加BNO權利,不至於直入大路,但至少不是一件無稽的事。
我是BNO持有人(差不多未代),我對這件事只抱平常心,我寧願英國對香港政府甚至英藉港府官員制裁,但現在竟然先提BNO。現時英國外相發出的訊息欠缺細節,大概方向是在(應該)無需要通過國會的情況下,令BNO更容易留在英國。方法是由6個月逗留增加到12個月及開放工作和留學等等。
理想來說,應該要開放給原本合資格的人去申請,希望更改成可以繼承給子女,令現時年輕人受惠。還有剩下為數不少的新香港人,但要考慮其他辦法幫助。下議院有一條Hong Kong bill 2020待9月11日二讀審議,包括增加BNO權利和對香港制裁等等,同樣暫時未有細節。法案以10 mins bill 的方式提出,理論上成功率很低,但我認為重點在於英國民情及議員的心態。而且國籍法案亦曾經以10mins bill的形式通過。
總之,我覺得國籍是一種好神的東西,大家也可以分享一下國籍的神奇事,比如說原來憑着朝鮮或台灣日治時期的文件,可以申請日本特別永住證。越研究就越覺得中國籍無比荒誕,香港回歸時大眾被冠上中國籍,成為中國籍香港居民,理由是有「中國血統」,1998印尼排華時又突然不算是中國人了,大概共匪的龍門應該差不多搬到冥王星了。be water 式的法律條文,簡直是人類文明新高度。
是香港回歸前夕給香港居民申請的旅遊證件,1997年6月30日起截止申請。
在20世紀英國殖民地歷史中,如果該地區沒有經過民眾公投或其他合理程序而脫離英國統治的話,英國政府有可能開放申請某種護照。BNO就是特別為香港而設的東西,類似的還有BOC(British Overseas Citizen)

理論上BNO是英國法律裏的一種國籍,當然實際上它比較像一本絕版旅遊證件,它有以下特點:
-BNO有185個國家的免簽待遇,比香港特區護照169個為多,不過特區護照獨有伊朗免簽。
-BNO沒有居英權,歐盟居留權也沒有。
-雖然沒有居英、歐權利,但也有一點便利,例如在歐盟和英國本土留學與開銀行帳戶手續都會比較簡單。
-旅行時可以使用英國領事館服務,比中國領事館強得不知到那裏去。但是不包括中國、香港和台灣地區,因為中共認為持有人必然是中國籍。
-很漂亮,新版藍色更漂亮 :)
-即使你曾經合資格申請都好,過了1997年6月30日之後就無法申請了,亦代表你再沒有辦法得到BNO這個國籍。(這樣很奇怪,不合理)
-只要在上述日期之前申請過BNO,之後終身有效
-無法傳給婚姻伴侶和後代
以上結合了我個人、維基百科及最主要是黃世澤的資料,特別寫給品葱的大家了解的,因為即使維基百科也有太多閒雜資料。非常難理解
我發覺坊間對BNO實在有太多誤解,對BNO平權的追求和相關消息一口否定,永遠覺得事情百般荒謬無稽。但難道這個世界還缺荒謬事嗎?我只能夠說英國發出這種護照,就有預料未來有機會改變。現在還是有很多可能性,英國有很多報章社論和下議院議員表態支持增加BNO權利,不至於直入大路,但至少不是一件無稽的事。
我是BNO持有人(差不多未代),我對這件事只抱平常心,我寧願英國對香港政府甚至英藉港府官員制裁,但現在竟然先提BNO。現時英國外相發出的訊息欠缺細節,大概方向是在(應該)無需要通過國會的情況下,令BNO更容易留在英國。方法是由6個月逗留增加到12個月及開放工作和留學等等。
理想來說,應該要開放給原本合資格的人去申請,希望更改成可以繼承給子女,令現時年輕人受惠。還有剩下為數不少的新香港人,但要考慮其他辦法幫助。下議院有一條Hong Kong bill 2020待9月11日二讀審議,包括增加BNO權利和對香港制裁等等,同樣暫時未有細節。法案以10 mins bill 的方式提出,理論上成功率很低,但我認為重點在於英國民情及議員的心態。而且國籍法案亦曾經以10mins bill的形式通過。
總之,我覺得國籍是一種好神的東西,大家也可以分享一下國籍的神奇事,比如說原來憑着朝鮮或台灣日治時期的文件,可以申請日本特別永住證。越研究就越覺得中國籍無比荒誕,香港回歸時大眾被冠上中國籍,成為中國籍香港居民,理由是有「中國血統」,1998印尼排華時又突然不算是中國人了,大概共匪的龍門應該差不多搬到冥王星了。be water 式的法律條文,簡直是人類文明新高度。
8 个评论
赞科普,那请教一下,现在根据这一段,British overseas territories citizens from Hong Kong who did not register as British nationals (overseas) and had no other nationality or citizenship on 30 June 1997 became British overseas citizens on 1 July 1997.是否可以认为即使当时没有提交材料申请BNO,他们在1997年7月1日依然自动成为BNO身份,只要他们没有加入其他国籍?
https://homeofficemedia.blog.gov.uk/2020/05/29/media-factsheet-hong-kong-bnos/
https://homeofficemedia.blog.gov.uk/2020/05/29/media-factsheet-hong-kong-bno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