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身纪实】因朋友圈发表休斯敦领馆摘牌 微信账号被封,维权准备起诉腾讯 -实时更新

本人昨天在推特上看到休斯顿总领事馆降国旗被摘国徽的消息
就转发到了自己的微信朋友圈上,结果今天下午用手机微信APP突然提示 “登录超时 请重新登录”的推送
打开微信就发现账号被停封了,说我“传播恶性谣言”  封停到8月1日。
本人用微信也应该有7-8年了 QQ也有差不多15年,从来没有被封过号,发表新闻和个人评论竟说我传播谣言

腾讯现在已经是凭借自己垄断和给政府当狗腿子的鸡毛令箭可以随意封禁,并且随意捏造一个理由。
(现在不知道是腾讯或者政府主动检测封禁,还是被微信好友中的对头举报的)

因为本人就在深圳龙岗,所以相对起诉的成本和精力比较低。现在可以网上起诉立案
本人也从来没有起诉过,本来是想留着第一次起诉留给某政府单位行政诉讼的。
看来腾讯非要来主动恶心人,那就把人生第一次起诉送给腾讯吧~
已经在申诉内容中写明很清楚,如果7月26日预计答复时间前解封我账号,周一就在网上提交法院诉讼立案

应该大部分人觉得起诉腾讯要求深圳南山或者成本很高,其实不然。

首先诉讼受理费只需要50元,并且所谓的腾讯服务协议管辖权是格式条款,在未明确主动告知和提示用户的情况下格式条款是无效的,并且我相信大家也没有看过或者实际签署过该协议。
并且电子合同协议通过网上签署的,要有电子签名或者第三方验签机构验签加密保存,才具有法律效力。
就和你在实际上通过网上买保险投保,申请贷款时签订合同协议,需要电子签名和加密验签,才能证明你确实签署过该合同,否则你自己写一份声明或者文档就可以当作是对方同意并且签署过的吗?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二十六条经营者不得以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权利、减轻或者免除经营者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等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不得利用格式条款并借助技术手段强制交易。
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含有前款所列内容的,其内容无效。
第三十五条 人民法院应当采取措施,方便消费者提起诉讼。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起诉条件的消费者权益争议,必须受理,及时审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三十九条:采用格式条款订立合同的,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并采取合理的方式提请对方注意免除或者限制其责任的条款按照对方的要求,对该条款予以说明

如果每个在大陆的中国人言论自由被侵犯了都愿意拿出50元在自己当地法院去起诉腾讯去抗争的话,这些狗腿子就不敢这么猖狂肆无忌惮!必须让他们赔礼道歉
你的50元诉讼费,换来的是对方公司法务律师的至少几小时至几天的工作时长,想想他们要花的金钱时间成本,既然他们恶心我们我们也要用其人之道还治其身。

管理和群友也不必担心我的人身安全,既然敢发就不怕被抓,害怕的不是我应该是那群流氓。

下面发一下被封的图片 预计明天腾讯也不会解封 目前正在整理法条和材料,周一就会去提交诉讼立案

https://i.imgur.com/4HicAHn.jpg

这个是登录时提示的被封禁界面,称我“恶意造谣”

https://i.imgur.com/0dE5fCb.jpg

封号说明 “恶意造谣” 请问是李文亮造谣的那两个造谣吗?XD

https://i.imgur.com/MWsdqg3.jpg
https://i.imgur.com/8GDyVUU.jpg
昨晚发的朋友圈,是不是事实有看新闻的大家心知肚明。

https://i.imgur.com/7xffH16.jpg

我的申诉,已经明确告知如果明天下午回复前不解封,下周一就马上提交起诉

https://i.imgur.com/EC76SEW.jpg

被封了后微信团队还一直狂发消息骚扰我

【本人亲身记录】希望大家关注声援指点,我会实时更新,目前在整理相关的法律条文和起诉状,如果大家有法律专业的同胞或者热心朋友也可以帮忙指点教导,我一定会坚持走下去对抗流氓!



本人实名记录,管理无需担心我人身安全而删除移除此贴,一切后果本人自行承担。
如果每个人对不公正都尽力发声抗议,他们就不敢这么肆无忌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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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享 2020-07-26

101 个评论

范松忠 黑名单
请问,您恨中共吗?恨的话还这么离不开共匪的东西?假设你恨,但你还得用,那就低调,也就不去转发这类信息,或者比如你有工作、银行账户是中共国的,你只能低着头。

既要高调,又抱怨被封,您还是再考虑考虑吧,考虑考虑自己的定位,个人意见,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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