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审判决,大炮被判18年----- 顺我者昌,逆我者赃

原出处: https://www.sohu.com/a/420029999_115479

据@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消息,2020年9月22日,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对北京市华远集团有限公司原董事长任志强涉嫌贪污罪、受贿罪、挪用公款罪、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罪一案公开宣判。

法院审理查明,被告人任志强于2003年至2017年间,利用职务便利,贪污公款4974万余元;收受贿赂125万余元;挪用公款6120万元;滥用职权致使国有控股企业遭受特别重大损失1.167亿余元,其中国有股东华远集团财产损失5378万余元,任志强个人获利1941万余元。

法院认为,被告人任志强的行为分别构成贪污罪、受贿罪、挪用公款罪、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罪,依法应予惩处。鉴于被告人任志强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全部罪行,承认所指控的全部犯罪事实,并自愿接受法院判决,且违法所得已全部追缴,法院对公诉机关的量刑建议予以采纳,数罪并罚,合并执行有期徒刑十八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四百二十万元。

宣判后,被告人任志强当庭表示服从法院判决,不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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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享 2020-09-22

83 个评论

>>任志强肯定也利用了各种特权给自己捞了不少好处,按照中华民族五千年的一句老话就是,别看你今天闹得欢,小...


1.至少他近些年公开演讲号召大家能一起建立民主制度
2.不能要求每个人都是舍己为人没有私心的圣人, 只要大家利益一致就可以站在一条战线
这年头明知道这么危险还能这样站出来说的人也是很宝贵的,如果大家都冷漠的觉得站出来的人完全是为了私心,那么现在这种情况就永远没有希望打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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