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中華民國&中華人民共和國)從未擁有臺灣主權
大家好,本來是不會特別為此寫一篇文章。
不過有一位蔥友 @來閒逛的台灣人
給了我啟發,這樣一個個回覆蔥友,效率太差不說,還是會有人時不時就無視回覆。
因此我決定寫一篇文章來完整描述此一論點:
中國(中華民國&中華人民共和國)從未擁有臺灣主權
要先從最初擁有臺灣主權的國家開始說起:
清帝國(註一)在西元1683年,於海戰中戰勝當時的「臺灣國王」明鄭(註二)後,領有全臺灣之土地,並持續統治至1895年。
在兩百多年中,因清帝國對臺灣之統治受各國承認,直至1895年主權移交以前,清帝國對臺灣主權無庸置疑。
大日本帝國在西元1895年,因《馬關條約》中第二條:
「永久讓與臺灣全島及附屬島嶼、澎湖群島。」
因此大日本帝國自清帝國手上得到臺灣主權。
大日本帝國的繼承政權,日本國在西元1951年,因《舊金山和約》中的第二條:
「日本政府放棄對臺灣、澎湖等島嶼的一切權利、權利名義與要求。」
自此日本喪失臺灣主權。
現在問題來了:
中國(中華民國&中華人民共和國)從什麼時候擁有,或曾經擁有過臺灣主權?
從上面的資料中分析,不難判斷出根本沒有這回事,對吧?那為何會有這種說法出現呢?
最常見的幾種錯誤觀點,如下:
1.繼承說。
因中華民國繼承自清帝國,因此一併繼承了對臺灣的主權。
這個觀點的錯誤之處,在於中華民國建立並繼承清帝國時,是西元1912年。
那時臺灣早已是日本的主權領土,中華民國在當時從清帝國處繼承的領土中,並不包括臺灣。
2.宣言說。
即著名的《開羅宣言》中:
「日本自中國人所得到的所有領土,比如滿州、臺灣及澎湖群島,應該歸還給中華民國。
其他日本以武力或貪慾所攫取之土地,亦務將日本驅逐出境。」
以此段落聲稱中華民國領有臺灣主權。
這個觀點的錯誤之處,在於世界上的主權轉移,都是以「條約」為法律依據的。
一個「宣言」並不擁有法律依據,否則中華民國早就滅亡了(註三)。
3.統治說。
臺灣為中華民國有效統治的領土,且如今已擁有臺灣人民授權(註四),因此中華民國擁有臺灣主權。
這個觀點的錯誤之處,在於治權非主權。
臺灣人只是同意中華民國的治理,而非同意該國擁有臺灣主權。
4.投降說。
二戰結束時,在臺日軍向中華民國軍隊投降,按照勝者為王的邏輯,中華民國擁有臺灣主權。
這個觀點的錯誤之處,先是勝者為王,然後在於日軍實際上是向美軍投降。
依照盟軍最高司令道格拉斯·麥克阿瑟(註五)對日軍頒布的一般命令第一號中:
「在臺灣的日軍高階司令官及所有陸、海、空軍及輔助部隊應向蔣介石大元帥投降。」
應該不難看出來,日軍實際上是向誰投降。
5.公報說。
美國與中華人民共和國建交後,先後有三份共同發表的公報(註六)。
其中表明美國承認臺灣屬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因此中華人民共和國擁有臺灣主權。
這個觀點的錯誤之處,在於美國只是理解中華人民共和國對臺灣的主權聲張,而非承認中華人民共和國擁有臺灣主權。
以上,大概就如此,如果蔥友有其他的觀點,也歡迎討論和補充。
===============================
註一:清帝國,又稱大清帝國。
註二:即(The King of Tyawan),為當時的英國東印度公司對明鄭的稱呼。
明鄭本身也自稱東寧國王,當時的日本則是如此稱呼明鄭。
註三:中華人民共和國自建政至今,多次宣稱「中華民國已不存在」。
註四:此指臺灣民主化後,中華民國政府由臺灣人民選舉而出。
註五:臺灣也稱他為「麥帥」。
註六:即所謂的「中美三公報」。
不過有一位蔥友 @來閒逛的台灣人
給了我啟發,這樣一個個回覆蔥友,效率太差不說,還是會有人時不時就無視回覆。
因此我決定寫一篇文章來完整描述此一論點:
中國(中華民國&中華人民共和國)從未擁有臺灣主權
要先從最初擁有臺灣主權的國家開始說起:
清帝國(註一)在西元1683年,於海戰中戰勝當時的「臺灣國王」明鄭(註二)後,領有全臺灣之土地,並持續統治至1895年。
在兩百多年中,因清帝國對臺灣之統治受各國承認,直至1895年主權移交以前,清帝國對臺灣主權無庸置疑。
大日本帝國在西元1895年,因《馬關條約》中第二條:
「永久讓與臺灣全島及附屬島嶼、澎湖群島。」
因此大日本帝國自清帝國手上得到臺灣主權。
大日本帝國的繼承政權,日本國在西元1951年,因《舊金山和約》中的第二條:
「日本政府放棄對臺灣、澎湖等島嶼的一切權利、權利名義與要求。」
自此日本喪失臺灣主權。
現在問題來了:
中國(中華民國&中華人民共和國)從什麼時候擁有,或曾經擁有過臺灣主權?
從上面的資料中分析,不難判斷出根本沒有這回事,對吧?那為何會有這種說法出現呢?
最常見的幾種錯誤觀點,如下:
1.繼承說。
因中華民國繼承自清帝國,因此一併繼承了對臺灣的主權。
這個觀點的錯誤之處,在於中華民國建立並繼承清帝國時,是西元1912年。
那時臺灣早已是日本的主權領土,中華民國在當時從清帝國處繼承的領土中,並不包括臺灣。
2.宣言說。
即著名的《開羅宣言》中:
「日本自中國人所得到的所有領土,比如滿州、臺灣及澎湖群島,應該歸還給中華民國。
其他日本以武力或貪慾所攫取之土地,亦務將日本驅逐出境。」
以此段落聲稱中華民國領有臺灣主權。
這個觀點的錯誤之處,在於世界上的主權轉移,都是以「條約」為法律依據的。
一個「宣言」並不擁有法律依據,否則中華民國早就滅亡了(註三)。
3.統治說。
臺灣為中華民國有效統治的領土,且如今已擁有臺灣人民授權(註四),因此中華民國擁有臺灣主權。
這個觀點的錯誤之處,在於治權非主權。
臺灣人只是同意中華民國的治理,而非同意該國擁有臺灣主權。
4.投降說。
二戰結束時,在臺日軍向中華民國軍隊投降,按照勝者為王的邏輯,中華民國擁有臺灣主權。
這個觀點的錯誤之處,先是勝者為王,然後在於日軍實際上是向美軍投降。
依照盟軍最高司令道格拉斯·麥克阿瑟(註五)對日軍頒布的一般命令第一號中:
「在臺灣的日軍高階司令官及所有陸、海、空軍及輔助部隊應向蔣介石大元帥投降。」
應該不難看出來,日軍實際上是向誰投降。
5.公報說。
美國與中華人民共和國建交後,先後有三份共同發表的公報(註六)。
其中表明美國承認臺灣屬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因此中華人民共和國擁有臺灣主權。
這個觀點的錯誤之處,在於美國只是理解中華人民共和國對臺灣的主權聲張,而非承認中華人民共和國擁有臺灣主權。
以上,大概就如此,如果蔥友有其他的觀點,也歡迎討論和補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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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一:清帝國,又稱大清帝國。
註二:即(The King of Tyawan),為當時的英國東印度公司對明鄭的稱呼。
明鄭本身也自稱東寧國王,當時的日本則是如此稱呼明鄭。
註三:中華人民共和國自建政至今,多次宣稱「中華民國已不存在」。
註四:此指臺灣民主化後,中華民國政府由臺灣人民選舉而出。
註五:臺灣也稱他為「麥帥」。
註六:即所謂的「中美三公報」。
82 个评论
>> 我也不懂您这是逻辑混乱还是怎样。您所说的这些不恰恰证明了拓展外交空间的是ROC而非ROT?不然...
你傻了嗎? ROC 這個包袱, 美台永遠不會有正式官方的關係.
ROC是一個國際不會被承認的政治實體.政治實體永遠不會上升成國家.
因為美國一定遵守一中,全世界各國有腦子的也會承認一中
台灣人也承認一中,因為壓根沒想要和中國爭什麼一中
只是殘廢憲法擺在那讓中共上下其手. 以為卡死一中就可以卡死ROC的國家地位
畢竟沒有中國大陸那片土地就不應該叫做中國. 這點誰都知道.
而中國是連台灣是個政治實體的事實都要打壓.
現在美國帶頭以行為證明台灣是個政治實體, 國家層級的事物願意和台灣政府對談就是進步.
但政治實體就是不會變成官方承認的國家.
請中國人仔細思考一件事, 如果當台灣修憲 把領土修成台澎金馬.
依然叫做中華民國. 這個中華民國還是那個中華民國嗎?
別再用什麼內戰藉口, 領土沒重疊, 國號也不一樣. 中國還有什麼資格可以說是內部事務?
台灣的價值對美國來說就是第一島鍊的核心位置, 美國絕對希望台灣獨立, 這點可以保證
台灣永遠是美國的小弟, 而且第一島鍊永遠是美國的盟友. 連這點都不懂. 你還想發表什麼高論?
當台灣和中國統一, 美國除了失去一個盟友, 還失去一個每年幾百億軍購的大客戶, 而且
大國發展最後必然碰撞, 一個獨立的台灣對美國的好處遠遠大於統一. 別忘了 萬一統一,
台灣這幾十年買的美國武器等於奉送中國. 美國能接受嗎? 更別說 台灣的半導體地位, 一個小國
比較好拿捏還是大國好拿捏?
最後 反駁你一件事, 現實風向已經改了.
美國現在不但不像以前不想得罪中國, 反而把台灣當成得罪中國的軟肋 盡量得罪.
現在是台灣政府在踩煞車, 否則美國會做更多, 除了承認國家地位以外的事.
(蓬佩奧來訪煞車就是台灣政府政府剎的)
今天軍機事件是另外一件明顯的訊號. 這不但台灣政府無法拒絕軍機降落,
而且嚴重打擊中國的紅線. 美國希望中共變成舉世公敵,
代價可能就是讓中國攻擊台灣. 只要美國準備好,
美國就不是那個不希望戰爭的人了.
畢竟武漢肺炎極有可能就是中國為美國準備的生化研發的意外事件.
中共不怕美國知道, 寫了一堆生化戰論文, 連針對敵國都大剌剌的寫出來, 深怕美國看不到似的.
那美國就會認清事實. 不是你死就是我亡了.
深綠哪裡沒反共? 今天台灣內部唯一逢中必反的就是DPP.
經過這次武漢肺炎, 別說台灣反共. 已經上升到世界反中了.
別指望統一了, 就算中國變成民主, 台灣人已經習慣國家模式運作.
不但不可能統一, 短期變盟友的機率也不高.
因為中國粉紅的腦殘太多, 一兩代人才會變正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