談雙重標準:我可以罷買,你不能罷賣

當我反對左派搞取消文化時,他們常說:我只是行駛市場自由,我有權選擇買不買產品

我不禁想:如果買方有權選擇買不買產品,那樣賣方也有權選擇賣不賣產品。當然這時左派就會說你歧視,就好像美國某宗不賣同性伴侶結婚蛋糕的案件⋯⋯

為什麼買方有權選擇不買(政治偏好),賣方沒權選擇不賣(反歧視法)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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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享 2021-07-17

16 个评论

可见如果单纯从市场自由的角度切入,这位店老板估计就要彻底输官司了

如果單純從市場自由角度切入,那我愛選什麽顧客選什麽顧客,哪怕因此我的店倒閉了也是我自家的事,我樂意,要你管?

話説,爲什麽蛋糕店有權選擇不賣,社交網站就沒權選擇呢?
爲什麽蛋糕店不賣給同性戀就是宗教自由,社交網站不給川普開號就是侵犯言論自由呢?
一樣是民營企業
蛋糕店賣的是蛋糕、拒絕賣的也是蛋糕。社交網站賣的是服務、拒絕賣的也是服務
這不是雙標嗎?
難道説推特臉書規模太大,規模大的就沒權選擇了嗎?歧視大企業?那爲了捍衛我選擇顧客的自由,是不是説所有老闆都應該努力把事業維持在小而穩定的狀態才是唯一方法?
「左派說蛋糕店不賣蛋糕是歧視,又説買家有權不買」就是雙標,「右派說社交網站封號是侵犯自由,又連半强制全民注冊賬號都反對」就不是雙標?這是不是又是一種雙標?

拒絕雙標,堅決捍衛各位老闆選擇顧客的權利

另外,我記得蛋糕事件是老闆說他不願意在蛋糕上寫支持同性戀的話,不是不願賣蛋糕。可能記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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