達明一派主唱、歌手黃耀明于8月2日早晨被捕 林夕黃偉文發文聲援



thestandnews 【廉署起訴黃耀明、區諾軒 2018 立會補選提供娛樂】
歌手黃耀明今(2 日)早被廉政公署起訴,被指於 2018 年立法會補選,出席區諾軒造勢大會唱歌,違反《選舉(舞弊及非法行為)條例》,現已獲准保釋。而因 47 人案正還押的區諾軒,亦在獄中被起訴。
廉署發稿指,區諾軒及黃耀明同被控一項在選舉中向他人提供娛樂的舞弊行為,違反《選舉(舞弊及非法行為)條例》。二人將於本周四(5 日)在東區裁判法院答辯。
控罪指區諾軒及黃耀明涉嫌於 2018 年 3 月 3 日,在 2018 年立法會補選香港島地方選區中作出舞弊行為,即為另一人提供娛樂以誘使對方在該選舉中投票予區諾軒,而有關娛樂為歌唱表演。
廉署又指,當日黃耀明在台上演唱了兩首歌,又在表演尾聲呼籲出席集會的人士於補選中投票予區諾軒。
報道全文:https://www.thestandnews.com/politics/%E6%AD%8C%E6%89%8B%E9%BB%83%E8%80%80%E6%98%8E%E8%A2%AB%E5%BB%89%E7%BD%B2%E6%8B%98%E6%8D%95-%E6%B6%89%E5%AB%8C%E9%81%95%E5%8F%8D%E9%81%B8%E8%88%89%E8%88%9E%E5%BC%8A%E5%8F%8A%E9%9D%9E%E6%B3%95%E8%A1%8C%E7%82%BA%E6%A2%9D%E4%BE%8B
選舉舞弊可判3至7年。
表演視頻:https://youtu.be/yBHj6uWCFz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