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台湾对公职人员贪渎判刑严于中国数倍何解?

台湾中将程士瑜贪渎167万新台币(合计40万人民币)被台湾法院判徒刑16年,夺公权6年。
日本不少官员贪渎十几万日元甚至几万日元(合计两千到五六万人民币)就被停职判刑。

中国官员党员贪渎40万人民币以上者至少有几百万人,贪渎一千万人民币者判刑也不过十年,十五年而已。

是否可以认为共产党对党员官员贪污持支持宽松鼓励态度??
由比滨结衣 葱油,有一个蛤蟆桑,隐居在密歇根的膜法少女,大岤图书馆管理猿
天朝也有因此判无期的。

你要知道天朝处理贪渎案跟日本处理贪渎案是有本质上的不同的

可能天朝新闻天天说某某某贪污受贿,使人产生了一种错觉认为贪污和受贿这二者本质上没啥区别。贪污在天朝的语境下是指把国库的钱揣到自己兜里。当然除了政府极高层之外这种情况是极少有的。而受贿则是另一个概念,是指官员接受贿赂借以公权力为私人谋取便利。如果这也算是犯罪那么天朝的官十个抓进去九个不到有冤假错案的。

后者是自愿的,我有一个项目继续官老爷批准,很急。我跟官员一说他马上给我批了,我为了表示感谢,送给他一辆名贵跑车,我还把我一箱子美金忘在车里了。或者是趁着这位官员的子女赴美留学我在拉斯维加斯不小心给输给了这位少爷五百万美金。这种罪就是要以动机推论了。他快速批给我项目,究竟是处于官员的本职工作还是私心,你是根本没有办法去判断的。在天朝一个官员若是因为受贿落马,99%是因为政治原因,剩下那1%是实在不像话了,不会做官儿了。我一个省长家才三亿,你一个县长就楞是捞了五亿,你还有没有点政治觉悟啊?你不死请问谁死啊?
鸡鸡 我的小和尚,如一根金箍棒,一会儿大,一会儿小。我觉得,我看你时很大,我看云时很小。
台湾日本的民众对贪污是0容忍,政府用的是纳税人的钱。
支那人对贪污是视而不见,“人家当官是人家有本事,我当我也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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