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献忠在客观影响上是否和极端恐怖主义一致?因此可否将其视为极端恐怖主义在中国的一种特殊表现形式?
近年随着中国不断走向贫困化,张献忠不仅数量明显增多,而且“质量”也稳步提升,甚至今年还出现了本拉登都直呼内行的自杀式坠机的大案,并且还有对外输出的趋势(如在美支人屠杀台湾人案)。
个人认为张献忠与极端恐怖主义虽然在成因上可能有所差别,但是客观影响几乎是一致的,都是无差别的屠戮与破坏。而且张献忠在制造惨案方面似乎也完全不逊色于恐怖组织,照样可以海陆空都招呼上。
此外张献忠们的只要自己过不好就可以大杀四方的思想,虽然不涉及宗教,但是本质上难道不也是一种极端思想极端主义吗?
因此个人认为张献忠本质上就是一种特殊的恐怖主义,费拉版的恐怖主义。
个人认为张献忠与极端恐怖主义虽然在成因上可能有所差别,但是客观影响几乎是一致的,都是无差别的屠戮与破坏。而且张献忠在制造惨案方面似乎也完全不逊色于恐怖组织,照样可以海陆空都招呼上。
此外张献忠们的只要自己过不好就可以大杀四方的思想,虽然不涉及宗教,但是本质上难道不也是一种极端思想极端主义吗?
因此个人认为张献忠本质上就是一种特殊的恐怖主义,费拉版的恐怖主义。
可以将国内的献忠事件归为恐怖袭击 至少国内新闻经常把这类案件定性为"暴恐"。欧美定义恐怖袭击主要是发动袭击人的袭击对象是异族 比如伊斯兰极端恐怖分子袭击的基本不是伊斯兰人 大部分是欧美这些异族(就是跟伊斯兰不是一个宗教的人)。虽然伊斯兰恐怖袭击发生时候有可能会误伤杀死伊斯兰人,比如汽车炸弹袭击。唯一区别,中国的“暴恐”基本是无差别屠杀本族人/同胞,无论是在公交车放火,开飞机垂直坠地,在政府门口放炸弹,在幼儿园无差别屠杀,开公交车坠河,抢劫银行后在银行门口无差别杀人,还有哪些杀死黑警的人比如杨佳等等杀的基本都是同胞。我更愿意说国内这些案件是严重犯罪而不是恐怖袭击。恐怖袭击基本是非我族类必须杀。而严重犯罪基本跟社会不公司法不公男女不平等人权受到侵犯有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