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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問題應先以中華民國來說(儘管那時候黨國也難以分開)畢竟是國軍而非黨軍,有找到的我們政府大概就是發發勳章之類的,況且在1949那充滿戰硝的年代,打仗雙方的士兵經常是路過被強徵來的軍伕,今天被國軍抓去就成了國軍(對這段歷史有興趣可以去看大江大海這本書),明日被共軍抓去就成了共軍,大陸淪陷後又經大革命、大躍進、韓戰,要查證身分實屬困難,三通之後政府層級也並沒有接觸,而是委託海基會海協會兩個民間機構進行交流,老兵問題前更有盤根錯節的兩岸問題要解決,據我所知是有尋親方式的,但也須在台灣有家屬,如果家人並沒有撤退來台,我並不曉得能有任何方式去找尋他們,這可能要委託民間機構去協尋。
至於國民黨那個腐爛到根子的黨,上面的人只會為了利益著想,有多少人會在乎過去他們所虧欠的,選票在臺灣他們哪會在乎自己歷史的痕跡,坐擁黨產而不思自己對於歷史所應負起的責任。
民間則不同溫情在下層卻處處可見,多少探親者儘管不富裕還是帶著他們為數不多的財產援助大陸的親屬。
by一個外省三代的見解
至於國民黨那個腐爛到根子的黨,上面的人只會為了利益著想,有多少人會在乎過去他們所虧欠的,選票在臺灣他們哪會在乎自己歷史的痕跡,坐擁黨產而不思自己對於歷史所應負起的責任。
民間則不同溫情在下層卻處處可見,多少探親者儘管不富裕還是帶著他們為數不多的財產援助大陸的親屬。
by一個外省三代的見解
當年沒跑到台灣的國軍應該早就死絕了吧,當年共匪對這班投降和跑不了的國軍就是把他們這些戰俘送去打韓戰越戰吧。
打仗沒死的應該也不會跑回共匪底下送死吧。
打仗沒死的應該也不會跑回共匪底下送死吧。
可以依例入籍我國自由地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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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领域施行民主原则 私人领域施行自由原则https://pincong.rocks/article/item_id-370465
比如,我们中国人喜欢过年放鞭炮,那么我们城市是否允许过年期间放鞭炮,这是公众原则,用民主投票决定。
但是是否允许在我家卧室窗户下面放,这是私人领域。任何人都不能在我家卧室窗户下面放鞭炮。因为我的窗户一定范围内属于私人领域,我有这个领域的安静权。也就是只有我自己才能决定我在这个范围内做什么。
公众领域的事情不能延伸到私人领域。你民主再什么少数服从多数,你也不能投票决定大家可以在我的窗户下面放鞭炮。
所以在真正的民主国家,你的问题根本不成立。因为群己区分是常识。只是我们中国人不懂而已。
民主国家唯一烦恼的是群己权界。也就是哪些属于公众领域,哪些是私人领域。
比如放鞭炮的例子,多少米以内算私人领域。多少米之外才算公众领域。这才是真正的难题。但是虽然如此,民主在协商这些领域时也比专制拍脑门合理得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