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问一个问题,为什么香港那些打砸抢不被称为暴徒!?

我不管你们诉求如何,光从手段上看,焚烧打砸地铁,破坏商店,侮辱殴打大陆人,这些不是暴徒的行经是什么?举个例子,我家人被杀了,我就去地铁站杀别人,这样是不是就无罪?毕竟我是受害者! 还有你们说政府逼得你们走向绝路,那么政府是打了你们家人,还是杀了你们家人?还是你家里有人被中共秘密逮捕!?你们说怕中共莫名其妙逮捕你,看看送中条例吧,都是很严格的,根本不会出现这种事,如果中共真想抓人,随便派几个特务去香港抓就行,哪里还要那么费劲搞那么多名堂?
ThinkTank64 土共早日寿终正寝
今天怎么突然这么多五毛,第一版就好几个。这种五毛问题真品葱用户是不会问的,所以也没人会回答你
末代皇帝习禁评 黑名单 品葱药丸。
鸡蛋与高墙之间我永远站在鸡蛋的那一方。

持枪暴徒与没抢暴徒之间我永远站在没抢的那一方。

伟大光荣正确的我,你永远的主席- 习近平。

怎么删了,朕命令你,改回去!
就是這種思維所以才會每天都有愛國粉紅家被強拆父母被地方政府打進醫院的新聞
看看送中条例吧,都是很严格的,根本不会出现这种事


劳动法还说一周40小时呢
米路庫 人沒有反抗思想就不能算活著,必須捍衛自由意志。自由和人權不是當權者賜予的,是你自己本來應得的。
你是不是翻牆出來但twitter只follow人民日報和環球網那種人,看過直播了沒有,還是只看微博轉發那些CCTV的剪輯版視頻?我不知道你住哪個時區,但感覺你跟我們時差四個月了,別再用IE上網了好嗎,乖乖換掉了
U檸三文魚 你今天吃了面包没(*`▽´*)
當初那些茉莉花行動砸日本店的那些是不是暴徒?
socks 黑名单
这么跟你说吧 送中条例就是中共破坏香港人权自由的工具 中共就是欺软怕硬 要打得它长记性
fb_china_today https://pincong.rocks/topic/反中国梦系列
和共产党尽管有几个好人但依然应该被称作政治流氓一样,程度和性质的区别。
慶豐大弟習進貧 某人臨時小號是傻逼
估計你在牆內的新聞看太多了。你們口中的暴徒都是香港本地人,他們有必要砸自己家里的東西嗎?相反那些手裡有槍的,都是大陸的公安。砸壞東西的究竟是全副武裝的強盜還是手無寸鐵的市民,你連這個都分辨不出來嗎?
守法刁民 黑名单 不知曾幾何時,品蔥就有那麼一群人,他們嘴上說著反專制,事實上卻鼓吹專制政權不可戰勝論、中華永無希望論,他們並不希望專制政權倒台,因為專制政權倒台,他們也就失去了嘲笑生活在專制統治下的民眾,來為自己失敗的人生尋找存在優越感的機會,有則改之無則加勉,請勿對號入
文昭在谈关于香港问题的三个认知时,很详细的谈到过这个话题,我转过来大家讨论看看。

小粉红关于香港的言论有三方面祸害,其一是扭曲事实判断。老有人给我发香港“废青暴徒”的种种视频,又放火了、又扔砖头了,就视频画面本身来说有一部分是真实的,前面说的那位中枪的中学生也有攻击警察的动作。但是请大家想想,反送中运动开始以来,最严重的伤亡事件是谁造成的?大部分伤亡是谁造成的?从严重程度讲一个女孩的右眼被打瞎是谁做的?831太子站内多人重伤是谁造成的(有消息说有人在太子站被打死,我这里不去做查证),从受伤者人数之多来算,721白衣人突袭事件又是谁做的?所有这些事请问出自谁之手,不是出自黑衣废青之手吧,乃是出自“爱国爱港”群众和警察暴力吧。迄今为止香港流的最多的血是爱国群众和警察暴力的杰作,这不是一个极其显著的事实吗?这不是像房间里的一头大象那样一目了然吗。当小粉红和给我发大量视频,要我正视所谓“废青暴徒”所作所为的时候,我承认,除了假扮示威者的那部分,剩下那些事是有发生。那你们可否大大方方地承认这个显著的关键事实:迄今最严重和最大规模的伤害事件,是爱国群众和警察暴力制造的?这是网络水军的第一重祸害:扭曲事实判断。对房间里的大象视而不见,却对墙角的一只猫狂批狠斗。

第二重危害是割裂因果关系:今天港独又踩国旗了,昨天又扔砖头了。请问这些抗议者是从什么时候开始踩国旗的呢? 是3月份保安局局长李家超提出修改逃犯条例修订案的时候吗? 是立法会一读的时候吗? 是6月9日香港首度百万人大游行的时候吗? 都不是,冲突是抗议者6月12日为了阻止条例在立法会强行二读的时候发生的。又是林郑月娥宣布612的冲突是暴动以后再度升级的。港府不听取民意在先,冲突在后,不能脱离这个因果关系谈冲突。

接下来就涉及第三层比较深沉的问题,歪曲对法治的理解。爱国爱党群众也分深红和浅红,有部分人还是可沟通,人家也承认前两条,确实最严重的伤害事件是警察暴力的杰作,也确实政府不听取民意在先。但是他坚持一条——一切都是为了法治啊! 废青们激烈的抗议犯了法,必须严明执法。所以警察暴力也罢,政治不听取民意而采取镇压也罢,因此都合理了。你看,法律条文关于非法集会、暴动罪的规定在那儿摆着,不执行不就无法无天了吗? 我就认这个,不看别的。这叫千破万破,法治不破。

你会发现,坚持这种看法的人,往往是来自于非法治社会的人。因为他们的教育和生活环境中缺少一项重要的区分能力:就是何为法治、何为暴政。这部分朋友请切记:这个世界上只要没有暴政,没有法治人们也是可以安居乐业的。中国周朝的”成康之治”,就是以周礼维系的人情社会,熟人社会,不是法治社会,但“刑错不用40余年”,40年无犯罪。但只要是暴政,哪怕你披上法治的外衣,人们也是不能接受的。
讲个故事,发生在加拿大多伦多(终于说到加拿大了!)2009年多伦多的一个华人店主的抓贼事件轰动了全国。

陈旺是来自中国福建的移民,在多伦多开了一家叫金牛城超市的店铺,2009年5月的一天,陈旺发现了一名男子在商店里偷窃,这家伙是个惯偷,得手之后过一会又回到店里想再次行窃,这回偷的是花。陈旺出面阻止,小偷拔腿就跑,于是陈旺和两名店员追出店外把贼摁倒在地,捆住塞到一辆货车的后车厢再报警。可警察来了一看,你这干嘛呢,把人捆住往车上塞非法拘禁呀。于是反而把陈旺给逮捕了。大家看看,法治吧,严重按法律条文办事吧,陈旺的行为完全符合非法拘禁定义啊,警察执法没毛病啊。可是有着深厚法治精神的加拿大群众不这么看了,警察怎么把抓贼的人给抓了呢,这事不合常识不合理呀。这事在华人社区和加拿大主流社会引起很大反响。接下来政府是闭着眼睛就坚持“法治”吗,不是,是对话和沟通,多名议员来到店里询问情况,加拿大总理哈珀来到这家小店见陈旺。故事的结局,先是在2010年安省高等法院做出判决陈旺无罪,再然后是2012年5月份加拿大法律做出修改,《平民拘捕法》得以通过,在执法人员不场的情况下,平民可以有限行使逮捕权。等警察来了坏人就跑了,平民可以先行动阻止犯罪的发生,这不算你非法拘禁。

从这个故事里我们学到的,我们能看出法治和恶政的区别。如果陈旺为了保护自己的权益抓贼最终却被判刑,这种法治即使不是恶政,起码也是没有被正确地理解、运用。法治不是傲慢,不是权威在手就不容质疑,它本身就包含着倾听、对话和妥协。

其实从这个故事我们要理解,谁是国家的主人。主人是公民,不是摆在那的那本法律和抓住法律的那只手。公民不满意达成一致后可以修改法律,最终是法律向民意屈服,不是民意向法律屈服。故事的结局是一个福建移民小店主抓贼的遭遇,导致了法律的修改,警察执法也得按改了以后法律办事,这就是加拿大的法治。这是善政的法治。

暴政与恶政可以以各种理由出现,可以以天启神谕的理由出现——我就是上帝的鞭子,来惩罚你们,你们就认了吧。可以以革命理想的面目出现,为了伟大的革命成功,就得如何如何。也可以以法治的面目出现,法治就是先进的,就是好来就是好。但是我们只要从常识和直觉出发总能辨认出暴政不管换了几身马甲还是暴政。
中共现在做的就是你认为不会发生的那种名堂
香港的法治本身很健全,大陆正在一步步把它拉低到大陆那种随便特务抓人的水平,送中条例也不过是其中的一部分
Luna All or nothing
「如果中共真想抓人,随便派几个特务去香港抓就行,哪里还要那么费劲搞那么多名堂?」

哈哈,就是秘密捉拿與公開化、正當化的區別呀,送中條例通過後連洗頭艇都不需要了。
Becker 80后
這其實是相對的,日本人侵略中國燒殺搶掠,這是最可惡的。其次是國共作奸犯科(不計毛那極品,那極品是和成吉思汗,順治媲美的),剝奪人權。最後是示威打砸,毀壞的是我個人都很高興見到它毀壞的東西,笑!
小哼哼lulu 一嘴拱翻维尼熊
我不管你们诉求如何,光从手段上看,焚烧打砸县城据点,破坏铁路,侮辱殴打良民,这些不是暴徒的行经是什么?举个例子,我家人被杀了,我就去县城杀良民,这样是不是就无罪?毕竟我是受害者! 还有你们说皇军逼得你们走向绝路,那么皇军是打了你们家人,还是杀了你们家人?还是你家里有人被皇军秘密逮捕!?你们说怕皇军莫名其妙逮捕你,看看治安条例吧,都是很严格的,根本不会出现这种事,如果皇军真想抓人,随便派几个特务去村里抓就行,哪里还要那么费劲搞那么多名堂?

这样改好像也可以给皇协军用
马拉糕 半退葱。 保守自由主义者(Conservative liberalism),精英主义者(Elitism)
我觉得可以留在主区,让自甘五醒醒。
反反复复了巨大优势。字数 。
尻尻丸 Winnie Happy Organization
同意,我也覺得可以把這帖置頂,讓那些腦殘醒醒腦
感谢蛋炒饭 ? 前鲁国总统何明俊(后被共匪政变 流亡至今)现在非洲造军火正在猎杀1赤匪 马上就殖民回来
香港人是你爸爸!!!!香港神把你个支那国给殖民了!!!!!你敢造谣抹黑香港????
单回答最后一条:“如果中共真想抓人,随便派几个特务去香港抓就行,哪里还要那么费劲搞那么多名堂?”

说得对,但是特务绑人,只搞得回来人,搞不回来钱。被绑人的海外资产还是没法染指,于是党中央很痛苦。 
因為那些是港警假扮的,我就問為什麼港警可以假扮抗議者,然後濫用暴力、污衊社會運動?

更何況香港政府的那種態度,以世界各國、尤其是先進國家的標準來說,發生以群眾為主的恐怖活動都算正常,除非奴性重。
killreddragon 将红龙斩落地狱,在帝国的灰烬上重建邦国
桂枝的黑警自己都不守法了,有什么资格要抗议者守法??香港政府自己守法么??
而且前些天还被人发现黑皮狗封锁了地铁自己在里面打砸呢
我覺得你愛說暴徒便暴徒吧, 沒有所謂啊.
但香港人不滿的從來不是滿街暴徒.
暴徒警察在捉啦, 捉了接近3000個吧?
但如果是執法者犯法呢? 如果執法者也是暴徒呢? 誰可以捉拿他們???
No_pains ? 虛無支配廢品收購站
不好意思,你主子派特務去香港抓香港人這種事不止一次,為了以後能光明正大抓人  面子上好看,才弄出一條送中條例。
所以李嘉誠言:因果由國 容港治己

有因就有果

因 就是政府在事件一開始漠視廣大民意、強推法例。警察受政府包庇行事無阻,干預法治、隱藏身份牌、對示威者使用不當武力  濫用暴力、濫捕市民、更有選擇性執法,旁邊就是一群舉著國旗 舞刀弄槍砍傷和理非的黑幫,警察把受害者逮了,轉頭與黑社會談笑風生;  警察對721事件視而不見,831地鐵痛打普通市民,乃至被多次拍到喬裝示威者。親中建製派議員在立法會頻頻出糗,更有甚者和襲擊無辜市民的黑幫勾勾搭搭。示威者有被不當武力致重傷的、殘疾的、砍斷腳筋的、骨折的、輕生自殺的。

果 就是勇武派示威者隨著事件白熱化  各種手段也逐步升級,最終進化成你看到的一部分,黑社會?打;  黑社會店鋪 親中店鋪 建製派議員辦事處  中資  政府機構?砸;  藍絲挑釁?打;  便衣?打;   警察?黑警!打;國旗?赤納粹!燒……
"和理非了二十年,是你教我們,和平示威是無用的。"

至於你說的"搶",只要你一直關注事態發展  關注香港示威者在網上的討論和新聞,就能知道勇武派示威者從來不取不義之財,不過某些店鋪被他們砸爛後,確實有一些不乾不淨的大爺大媽趁機過來偷竊。前幾日有賊搜刮一間被打砸的小米手機店,被示威者當場止住綁手綁腳,之後趕來的警察將其逮捕。

另外別拿美國說事,近十年來 在美國規模較大的示威有35次,其中有14次被定義為暴亂。這14次暴亂中美國警察總共只射過兩次實彈,一死一傷,更何況美國民眾可以持槍。而香港警察在一次示威中射的煙霧彈和橡皮彈數量估計比紐約警察一年射的量還要多。

好了,你可以試著把你腦子裡的中國式"新聞"清一清了。
免於恐懼的自由 Freedom From Fear
這是在街頭解決政治紛爭的必然後果。所以有一些很偉大的人發明了議會民主制度,用議會和選票而不是在街頭解決政治紛爭。
Natasha ? 已停用 拒绝情绪化发言
要是有个区叫五毛文章展示区就好了,奇文共赏。
那些人分两类,
1个是个体,因为游行中大部分人没有这样做,所以个体就按照个体处理,按现有法律该怎么着就这么着。但是用个体行为去强行代表全体,然后让全体负责是逻辑上的错误。大多数有行人没有违法,这个是不争的,除非你自己搞个法要大家都违法,譬如口罩法。
2已有线索和证据表面有暴徒是CCP假扮和黑社会假扮。譬如什么打砸后又上警车收班之类,被人肉出来等,自己去搜吧一大把视频和照片。
touhouproject software engineer
我真的烦了这里真的不欢迎五毛五毛连基本的逻辑推理都成问题你要去寻找你的认同麻烦滚回去你的党博
你主子派特務去抓人國內會有新聞報嗎⋯
這篇文章發起人本身就是五毛吧⋯⋯
他們一開始也是訴諸合理非非,問題是港府有正面看待嗎?當一個政府對於廣大民意不予理會時候,並且對於各種集會遊行申請緊縮甚至禁止,人民上街頭就是違法,笑死人隨便上街三個人聚在一起聊天就被逮,既然都違法了那他們幹嘛不訴諸更能引起關注的抗議手段。
站在對立面的兩端本來就互稱對方為暴警暴徒,你用了暴徒肯定是站在港府藍絲一派,問這問題是怎樣沒事做嗎?你內心都有堅定的立場了XD
先问是不是再问为什么。
打砸这个得看目标,慢慢讨论,但是你哪只眼睛看到“抢”了?
当然是暴徒!
但无所谓啊,革命本身就意味着暴力。
革命也从未有正当性。
但这重要吗?
人民的舆论重要吗?中国人的看法或者欧洲人的看法重要吗?历史书重要吗?品葱网友的看法重要吗?
长春围困中死了的人有人记得吗?
南昭灭国灭种的人有人记得吗?
尼安德特人被吃光的人有人记得吗?

都不重要,为自己身边的人,为自己,为自己得后代奋战,那才是最重要的。
暴行固然不好,哪怕是因反抗而升级的暴力也不值得提倡。
但有些人对被害方被逼到末路后的反击大书特书无限放大其负面影响,却淡化甚至无视被害者穷途末路之前加害者的行为。
真是让人无言以对。
你好我是香港人,我先不評論香港抗爭者的手法,只想就《逃犯條例》對香港的影響解釋一下

首先,把「中央人民政府或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任何其他部分的政府除外」的條文廢除後,不單止可以移交疑犯去台灣,也可以移交去中國大陸,這樣將會大幅度破壞香港的獨特地位。畢竟,中國大陸的司法制度並不獨立,常常受政治影響而未能做到公平公正。例如當年為毒奶粉受害家屬發聲的趙連海,就因被判尋釁滋事罪而入獄。如果《逃犯條例》修訂獲得通過,意味著中國大陸可以借用香港的司法系統,把香港人送到中國大陸受審。輿論認為這樣會使很多人感到害怕,香港人將不能再享有《基本法》保障的自由。

第二方面,香港是一個國際商業城市,各地商人都以香港為區域總部方便在中國大陸做生意。他們選擇在香港設立地區總部而不是直接在中國大陸,是因為香港司法獨立帶來的保障。沒有了這層保障,他們就要面對各種法律上的麻煩。例如中國大陸官場和商界有各種潛規則,在中國大陸做生意往往會觸及一些法律上的灰色地帶。如果《逃犯條例》修訂獲得通過,這些商人就要擔憂會否因而被送到中國大陸受審。

即使是做事謹慎、從不犯法的商人,也會擔心因為得罪中國大陸的一些競爭對手,在條例下被誣告而官司纏身。對此,多國在港的商會已經發表聲明反對這次修訂,也有企業因為擔心經濟前景而取消了過百億的商業投資。輿論更擔心外資會紛紛把區域總部搬到其他地方,外國政府更可能撤銷對香港(相對於中國大陸)的特殊優惠政策。這些發展將會嚴重打擊香港經濟,影響民生。

第三方面,按現有條文,無論是長期協議或是個案移交,都要經由立法會審議。雖然條例看起來有嚴格規定,可是可是最大漏洞在於,行政長官將不再需要立法會的同意,便可以啟動個案移交 ! 對此,輿論認為是大幅移除了對行政長官的監督,也因而大幅減低了對疑犯的保障。由於香港的行政長官並非由香港人一人一票產生,如果濫用相關權力,市民將難以問責。

第四方面,這次修訂引發大量社會爭議,理應給予市民充足時間理解、討論和反映意見。不過,今次政府只設二十日的公眾諮詢。而在大律師公會、律師會,以至一些平時立場相對保守的宗教團體和教育團體都出來反對後,政府仍然堅持提出修訂,並且要求立法會盡快通過,引發輿論強烈反彈。
simontaosim 科技自由意志
共军的任何承诺都是没有用的,权力关进笼子里,民众才能觉着安全,再严格的送中条例都是侵害香港的司法独立(虽然我很怀疑就算没这条,香港的司法是否还是独立的)。绝对的权力就是绝对的腐败。
那為什麼中國有集中營就不是納綷了?你支持共產黨,支持香港共產政府就是法西斯主義。
我也想问一个问题,为什么打砸抢赵家楼不能被称为暴徒反而要设立节日纪念
如果中共真想抓人,随便派几个特务去香港抓就行
没错啊,铜锣湾书店的李波不就是,在香港失踪,后来出来说自己是“偷渡回大陆自首”,多搞笑,有人信么。大陆想把这事做的名正言顺不被嘲笑。
半百港人 民主不死
那五四運動燒警察總長家的學生也是暴徒,幫學生的北大校長是暴徒的幫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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