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看中国地产富家女谋杀案美国判无罪,一条白皮猪命3500万美元?

事实证明,你不去碰中国潜规则,中国潜规则也会来搞你。。。当然类似手法在美国和其他西方国家都不新鲜,也是有钱人和黑社会之类,用钱拖着,然后搞定目击证人,最后无罪,但中国人用得到如此手段,当事人那个家族,说在当地没有一定的势力,是不可能的,也足证中共在美国的渗透,其实已经开始进入基层范围了。

交保3500万美元,中国房地产富家女被判无罪

辩方律师星期五(11月15日)说,旧金山湾区一名交保3500万美元保释金而被软禁两年多的房地产富家女,被陪审团裁定杀人罪不成立,正计划与自己的孩子团聚,并探访中国的家庭。

经过12天的审议,陪审团裁定,名叫李凡尼(Tiffany Li)的被告人谋杀前男友的控罪不成立。她被控因监护权纠纷,于2016年与现任男友谋杀27岁的前男友基斯·格林(Keith Green)。

李凡尼的家人据称在中国房地产开发领域累积了巨额财富,得以缴纳美国有史以来最高之一的保释金数额时,引起了全球关注。

李凡尼星期五听到判决结果时哭了,随后离开了法庭。陪审团仍在审议对她的共谋兼男友的卡维·巴亚特(Kaveh Bayat)的谋杀和阴谋指控。

李凡尼的律师杰弗里·卡尔(Geoffrey Carr)说,李凡尼计划前往中国探望家人,并加强与子女的关系,同时也计划修身养性。

他对李凡尼用金钱建立强大的辩护团队,以获得无罪判决的说法很不以为然。卡尔说,由三名律师和四名调查员组成的团队,如果被法官指派给穷人辩护,他们也将同样勤奋

加州圣马特奥县地方检察官史蒂夫·瓦格斯塔夫(Steve Wagstaffe)表示,陪审团“全力以赴”地审议此案后得出了裁决结果。不过,他说,这个结果“显然令人失望,显然我们不同意。”“但是正如我们常说的那样,这是陪审团制度的运作方式,我们尊重陪审团的职责。”

检方说,李凡尼引诱前男友格林前往她位于旧金山南部希尔斯伯勒的豪宅,讨论子女的监护权。他们说,巴亚特朝格林嘴里开枪,两人还雇了一个朋友来处理尸体。

检方还提供了证据,证明在李的奔驰车中发现了格林的血迹,在她的车库中发现了枪弹残留物。

李凡尼的律师团辩称,格林是在一个拙劣的绑架案中被杀的,与李凡尼无关。他们说,李凡尼已经和前男友解决了监护权问题。

在格林因为他们孩子的监护问题最后一次被看到与李会见会面的两周后,他的尸体在旧金山以北的一条土路上被发现。两人是2009年左右认识的。

检方在本月初遇到挫折,其主要证人奥利维尔·阿德拉(Olivier Adella)因联系前女友兼辩方证人而被捕。阿德拉原本会作证,指认李凡尼和巴亚特要求他处置格林的遗体,但检方并没有传他出庭。

https://www.voachinese.com/a/chinese-real-estate-heiress-who-posted-35-milion-bail-acquitted-of-murder/5168561.html
翻译成英文然后PO到瑞迪特,跨入啊上去?
这可是爆炸的加速主义素材 !
一毛不拔 自由党 + 联邦党 + 先秦复兴党。驱逐黄俄,光复中华,建立以地方自治为基础的中华联邦。
啥叫“一条白皮猪命3500万美元?”
这3500万美元是保释费,当事人只要不逃跑,审完会退的。
Lumi 巴拿马文件®习近平修宪®
“房地产富家女”,这是用厉害国韭菜的卖肾钱跪舔美帝爷爷嘛?
转水了,标题禁“支那”当然也禁”白皮猪这样的词汇了请注意谢谢
zersetzung 新注册用户 cointrelpro
美国早期居民,是非常热爱法律知识的,并且非常热爱担当陪审团成员。

而现在的美国人只有最蠢最闲得无聊的人才担当陪审团成员,大多数人都在逃避陪审团义务,少数热诚的聪明人会被双方律师果断剔除。形成三个聪明人争夺操纵一群傻子的线。


美国早期居民,非常热爱法律知识的,并且非常热爱担当陪审团成员。是什么背景呢。

七年战争之后英国试图加强对北美殖民地的控制,颁布了一系列法案希望能从殖民地的经济发展中分一杯羹。但这些法案遭到北美殖民地居民的反对,而他们反对的途径之一就是通过陪审团来使法案无效化:比如一个人被王家总督指控违反《印花税法案》,可是在庭审的时候尽管证据确凿,但是陪审团几乎次次全票无罪,将其释放。在这个抗争过程中,围绕陪审团和法官之间,产生了大量的法律交锋。

在这个法律交锋过程中,不但普通的法律书籍,就是非常高深的法律著作,也的以非常普及。据历史学家研究发现,在1772年布莱克斯斯通的《英国法评论》在北美出版,到1776年北美独立,这中间不到五年时间,卖出了2500部之多。

布莱克斯斯通被视为美英法系之父,他的《英国法评论》是一套辞海一样巨厚的著作(当然也巨贵)。就是今天也还是美英法系的重要参考书。在当时不到五年时间2500部的销量是相当惊人的。

为了打击北美殖民地的陪审团抵抗,英国国会悍然颁布新法律规定在北美殖民地逃税等若干刑事罪不允许成立陪审团,直接由王家法官审判。而这直接导致了第一届大陆会议的召开,十三州殖民地的联合行动。最终的结果,就是独立战争。

建国初期的美国,陪审团制被视为万灵丹,实际上是必然的。一则政治正确,独立战争的重要诉求就是恢复陪审团制。二则确实(当时)民众素质撑得起,大批民众愿意拿出时间钻研烦难的普通法法律著作。甚至经常出现陪审团成员比法官还懂普通法的情况(但其实这是因为原来的十三州的资深法官大多数都忠于英王乔治三世,于是不是被杀死就是跑路逃走了。)。

所以美国早期时期,陪审团不仅审理事实认定,也审理法律适用。甚至可以说他们就是十二个法官。权力巨大而且确实管用。(1776-1892年期间,部分州的陪审团甚至可以和检察官一样行使侦查调查权。当然这其实是非常态的。)

(其实当代最接近的早期美国这套体制的,反而是日本2004年以来实行的裁判体制。刑事案在被告选择有陪审裁判员审判的情况下,会由三名专业法官和六名民众中抽选的陪审员共同坐在裁判席上,九人都是裁判员,享有同等的法官权利。)

当北美革命热情褪去之后,当社会重回常态之后,陪审团的功能逐渐被弱化实际上不可避免。法律界的专业程度得到恢复,并随着时代而不断增强其专业性和学术性。同时普通民众的法律才能是急剧降低的。有历史学家的研究发现,剔除法律界专业人士后,1800-1830年间,普通民众购买的法律书籍的销量,只有1770-1800年间的五分之一都不到。而美国人口已经翻倍增长。

在这个背景下,首先是1830年代美国开始限制陪审团在审理法律适用问题的权力。最终到1895年实际上取消了陪审团在审理法律适用问题的权力。

而随着证据法的发展和完善,和法官决定证据排除的规则,实际上也剥夺了陪审团在审理事实判断问题的权力。

陪审团在美国现在就是个笑话了。实际上权力已经被剥夺干净,便于操纵。民众也知道实际上没用,大家都想尽办法逃避陪审员义务。原告被告也知道陪审团根本审不清楚专业一点的案子,都跑去找专业法官裁判。美国98%的刑事案子都是辩诉交易认罪,陪审团审判甚至更容易冤案,上诉也还是上诉法院的法官审判。

现在美国的陪审团就是一种宗教仪式性质的点缀,信仰维护而已。还是一个可笑的点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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