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世界除了中国有如此花样百出酷刑的国家和民族吗?
中国古代历史上的酷刑可以说层出不穷、花样百出,比如凌迟、剥皮、车裂、梳洗、俱五刑、抽肠、炮烙、烹煮、断椎等等,几乎每个朝代都有新的“发明”,也有其流行的,比如朱元璋就发明了剥皮实草和抽肠,它们在明朝也就比较流行。放眼全世界,其他国家或民族有如此众多的酷刑吗?
有,论野蛮程度,中世纪及之前的欧洲毫不逊色。
十字架、铁处女、拉肢架、死亡之轮……应有竟有
十字架、铁处女、拉肢架、死亡之轮……应有竟有
中世纪欧洲酷刑也不少,然而
文明早期都野蛮,关键得看它能进化到什么高度
文明早期都野蛮,关键得看它能进化到什么高度
现在中共还有酷刑呢,用酷刑迫害东突厥人 藏人 还有民主人士。
21世纪的话,
墨西哥毒枭,
和
伊斯兰原教旨ISIS,
和
中国共产党土匪,
墨西哥毒枭,
和
伊斯兰原教旨ISIS,
和
中国共产党土匪,
全球主要区域大都由野蛮逐渐走向文明,但论折磨人的技巧确实是中国遥遥领先且越来越“艺术化”,从先秦时期的炮烙、车裂发展到到明清时期的凌迟、剥皮、抽肠、铁梳子、点天灯、弹琵琶等,无比残忍又让受刑者生不如死。
樓主說要「不會馬上致死的不算」,但凌遲也不是馬上會致死的酷刑啊?凌遲追求的不就是要死得慢……
認真説的話自古以來到處都有酷刑,但背後的思路不一樣
這裏要先理清楚一點,就是酷刑、酷刑和死刑本來是有動機上的區別的
拷問的動機是要從目標身上得到情報,某種程度上「如果沒被水淹死就是魔女」這類也可以算廣義的拷問。不一定要讓他痛苦,不一定要讓他死亡,只要得到情報就好。但爲了得到情報,給他痛苦通常是有效手段
酷刑的動機是對目標施加痛苦,不一定要置其于死地,但要讓他痛苦
死刑的動機是要讓目標死亡,不一定要讓他痛苦,但一定要把他弄死
很多有名的西洋「酷刑」,很多其實是屬於拷問/審判的類別
比方説魔女審判時常用的手法,把人綁起來丟水裏,浮起來了就是魔女,沉下去了溺死了就不是。在這個情況下重點在於他是不是魔女,不在於有沒有死掉,死了只是審判的副作用而已
對人體局部施加痛苦的做法,如樓上提到的膀胱灌水,或者苦惱之梨、西班牙蜘蛛之類,很多都屬於這種類型,中國人比較熟悉的老虎凳其實也是這款。你在博物館和酷刑類書裏可以看到很多這種東西,看上去很可怕,讓人印象很深刻,所以他們很有名
但他們比酷刑文明多了
拷問和真正刑罰的區別在於,只要目標屈服了就失去了動機,就可以停止了。所以通常這種緩慢施加痛苦給目標屈服機會的做法更受歡迎,理想情況是能夠讓目標自己説出需要的所有情報,也就是説目標應該要活著
所以拷問的進化會追求如何施加恐懼(而痛苦是其中一種有效手段)卻又不致命,和酷刑不謀而合。拷問的確是一種會越演變越殘酷的類型
但漸漸的人們發現,拷問得到的情報其實不那麽可信,或者説其實完全不可信,因爲大多數人被拷問到一定程度都會開始説胡話。拷問本來是爲了取證而存在,也就是説「審判罪人是需要證據的」前提下才能存在,既然使用拷問得到的證據和沒有證據是等價的,那就沒有拷問的必要
所以拷問這個類別就漸漸衰退了
但我要説,拷問這個類別曾經存在過,恰恰是説明古人的一種進步。在某一個時間點,古人意識到審判罪人需要證據、罪人要有證言認罪,才有了拷問。如果從來是「莫須有」的判法,拷問根本不會有市場
認真説的話自古以來到處都有酷刑,但背後的思路不一樣
這裏要先理清楚一點,就是酷刑、酷刑和死刑本來是有動機上的區別的
拷問的動機是要從目標身上得到情報,某種程度上「如果沒被水淹死就是魔女」這類也可以算廣義的拷問。不一定要讓他痛苦,不一定要讓他死亡,只要得到情報就好。但爲了得到情報,給他痛苦通常是有效手段
酷刑的動機是對目標施加痛苦,不一定要置其于死地,但要讓他痛苦
死刑的動機是要讓目標死亡,不一定要讓他痛苦,但一定要把他弄死
很多有名的西洋「酷刑」,很多其實是屬於拷問/審判的類別
比方説魔女審判時常用的手法,把人綁起來丟水裏,浮起來了就是魔女,沉下去了溺死了就不是。在這個情況下重點在於他是不是魔女,不在於有沒有死掉,死了只是審判的副作用而已
對人體局部施加痛苦的做法,如樓上提到的膀胱灌水,或者苦惱之梨、西班牙蜘蛛之類,很多都屬於這種類型,中國人比較熟悉的老虎凳其實也是這款。你在博物館和酷刑類書裏可以看到很多這種東西,看上去很可怕,讓人印象很深刻,所以他們很有名
但他們比酷刑文明多了
拷問和真正刑罰的區別在於,只要目標屈服了就失去了動機,就可以停止了。所以通常這種緩慢施加痛苦給目標屈服機會的做法更受歡迎,理想情況是能夠讓目標自己説出需要的所有情報,也就是説目標應該要活著
所以拷問的進化會追求如何施加恐懼(而痛苦是其中一種有效手段)卻又不致命,和酷刑不謀而合。拷問的確是一種會越演變越殘酷的類型
但漸漸的人們發現,拷問得到的情報其實不那麽可信,或者説其實完全不可信,因爲大多數人被拷問到一定程度都會開始説胡話。拷問本來是爲了取證而存在,也就是説「審判罪人是需要證據的」前提下才能存在,既然使用拷問得到的證據和沒有證據是等價的,那就沒有拷問的必要
所以拷問這個類別就漸漸衰退了
但我要説,拷問這個類別曾經存在過,恰恰是説明古人的一種進步。在某一個時間點,古人意識到審判罪人需要證據、罪人要有證言認罪,才有了拷問。如果從來是「莫須有」的判法,拷問根本不會有市場
技术上没有外国进步
有机会查阅一下伦敦酷刑博物馆
和外国不同的是规模惊人 比如明朝
而且别人都放弃的时候中国还在采用(最早来清朝外国人的感触)
有机会查阅一下伦敦酷刑博物馆
和外国不同的是规模惊人 比如明朝
而且别人都放弃的时候中国还在采用(最早来清朝外国人的感触)
肉刑是所有文明的普遍現象
只是中國歷史你比較清楚
才不知道外國的刑法有哪些而已
我對此有些皮毛的研究
心得是東西方的刑責並沒有高低之分
一樣都是如此野蠻
肉刑的減少,其實是因為發現這些玩意
沒啥屁用
附帶一提
明朝這麼多花樣
其實是因為當皇上的沒有水平
前一個朝代的元朝又破壞了宋朝的體系
不然宋朝的刑法是當時全球最文明的法律了
即使今天來看,有不少也依然相當先進
不愧是中華文明的頂峰
只是中國歷史你比較清楚
才不知道外國的刑法有哪些而已
我對此有些皮毛的研究
心得是東西方的刑責並沒有高低之分
一樣都是如此野蠻
肉刑的減少,其實是因為發現這些玩意
沒啥屁用
附帶一提
明朝這麼多花樣
其實是因為當皇上的沒有水平
前一個朝代的元朝又破壞了宋朝的體系
不然宋朝的刑法是當時全球最文明的法律了
即使今天來看,有不少也依然相當先進
不愧是中華文明的頂峰
又是中国特殊论,中国/中华并不特殊,只是世界众多文明的一个。多了解世界历史,就会发现 - 人类都一样。
欧洲的同样也有很多酷刑,尤其是在中世纪,北欧的也有,比如血鹰
新加坡至今都沒有廢除肉刑,更落後⋯⋯不過他們也是華人為主
根据罗马的法律,犯罪的奴隶的口供必须是经过拷问得到的才有效。不过那是2000年前
不知道现在纪委办案是不是也是这样,先要把贪官打一顿,坐让他坐十八个小时的老虎凳,然后逼出的口供上级领导才认可。
所以贪官都要赶在被纪委控制之前抑郁跳楼。
不知道现在纪委办案是不是也是这样,先要把贪官打一顿,坐让他坐十八个小时的老虎凳,然后逼出的口供上级领导才认可。
所以贪官都要赶在被纪委控制之前抑郁跳楼。
西方也有变态国王公爵啊。比较著名的十五世纪瓦拉吉亚“穿刺公”弗拉德三世,吸血鬼的原型,喜欢把犯人和俘虏穿在尖樁上穿成一片欣赏。只不过这些变态数量没中国多
推荐一本书,《人类死刑大观》,可以拓展一下视野,认识到其实东方西方在折磨人的研究上都下过苦功夫。
古代就不要提了,在这方面,东西方都有自己令人毛骨悚然的”成名绝技“。
不考虑个别人的爱好,按照法典,总的来看:
西方喜欢用”火“和”木“——各种烧,各种烤,各种穿,各种刺;
东方喜欢用”金“——各种刀砍斧凿;
当然”水“也是广受东西方爱好的一种手段——因为水的性质一般用来对付不贞吉的妇女(东西方都一样)。
还有不见血的绞刑——这是比较体面的方式了。
在肉刑方面,阿拉伯文明可谓汲取了东西方文明的精华,并发扬光大。东西方有的他都有,东西方没有的他还有。人家有大片的沙漠”土刑”都能玩出花来。金木水火土样样精通。
现在来看,世界上还依法保留“肉刑”的国家,还有几个,大多是伊斯兰国家
比较常见的肉刑——比如鞭刑,现在世界上还有16个国家保留:阿富汗、巴拿马、文莱、伊朗、阿曼、马来西亚、巴基斯坦、沙特阿拉伯、南非、苏丹、斯威士兰、特立尼达和多巴哥、阿拉伯联合酋长国、也门、津巴布韦和新加坡。
不考虑个别人的爱好,按照法典,总的来看:
西方喜欢用”火“和”木“——各种烧,各种烤,各种穿,各种刺;
东方喜欢用”金“——各种刀砍斧凿;
当然”水“也是广受东西方爱好的一种手段——因为水的性质一般用来对付不贞吉的妇女(东西方都一样)。
还有不见血的绞刑——这是比较体面的方式了。
在肉刑方面,阿拉伯文明可谓汲取了东西方文明的精华,并发扬光大。东西方有的他都有,东西方没有的他还有。人家有大片的沙漠”土刑”都能玩出花来。金木水火土样样精通。
现在来看,世界上还依法保留“肉刑”的国家,还有几个,大多是伊斯兰国家
比较常见的肉刑——比如鞭刑,现在世界上还有16个国家保留:阿富汗、巴拿马、文莱、伊朗、阿曼、马来西亚、巴基斯坦、沙特阿拉伯、南非、苏丹、斯威士兰、特立尼达和多巴哥、阿拉伯联合酋长国、也门、津巴布韦和新加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