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0是好是坏?请使用「如何」、「为什么」、「是否」等疑问句并以问号结尾。

有些人为此欢呼,讲美国法官维持了原则。
还是用屎能不能吃这个简单比喻,屎不能吃当然是对的,但要最高一级大法官全体出来讲屎不能吃,这是不是问题?
这么简单明了是非清楚的事情需要大法官来判这就是美国现在最大的问题。
美国仁现在分裂的程度
基本是超出我们旁观者的认知的

楼主说的对
之前最高法院帮美国仁确定的事
最大尺度也就是处理后的大肠能不能吃
这个确实有争论的必要,实在没结论
干脆让他们一锤子定音
但美国仁争论的事却是能不能吃屎
O5一1 灰名单
这么简单明了是非清楚的事情需要大法官来判这就是美国现在最大的问题。

有甚麼問題?那麼大的事當然由最高法官來判
其實這個較像聯邦政治
州不可以控制聯綁

法官判沒問題,另外以大陸人角度覺得由一個選舉主任小官來否決別人參選權有效率多吧
赵客胡缨 青史万卷,your dissent, as a light house, stands.
第一,Above the law今天爆料,根据判决文件的Metadata显示,Sotomajor原本是要写Dissent的,不知为何最后没有Dissent。(话说这也不是这两年高院头一次的内部保密信息被内部人员自己爆料出来,可见高院内部工作人员现在也对高院的判决非常不满)
  
第二,和Bush v。 Gore类似,纯判决法理上没有问题。Petitioned party引用的宪法条款原本是针对南北战争时期的条款,真要是按这个判了,那也真是讽刺了。但是!!!但凡上诉到高院的案子,问题争议重点从来不是法理!事实上和Bush案一样,高院发调卷令选择判这个案子,并且判决如此之快,本身就有很大问题。就像我在另外一个帖子里说的梗,当年Bush案真正的艰难抉择在于发不发调卷令,Kennedy在决定发调卷令的前夜在高院门口的广场上一圈圈的转圈圈考虑要不要发调卷令,决定发了以后,他长吁短叹,表示自己这辈子的职业名声就要终结在这个案子上了。
  
第三,这不是三权分立的胜利,恰恰是三权分立的崩裂。高院在原则上就选举问题能不说话就不说话,才是三权分立。Bush v。Gore的时候打破了一次原则,是当时中立派Kennedy和O‘Cornor出来和稀泥且和的还算漂亮。但是这次打破原则伸手搅和的是Jan 6这滩屎。FL的计票问题和Jan 6的insurrection问题在本质上的区别,就是泥和屎的区别,这些区别打破了高院拿Bush vGore当前案给自己辩护的有效性。圈内人表示,可以理解时不时需要和稀泥的高院,也曾经敬佩一生致力于用一两句话就能把稀泥和得干净均匀漂亮的中立派OCornor(虽然工作之后见识到世道我又把膝盖和爱都给了RBG),但是无法接受现在主动伸手去和屎的高院,更不用说这屎和的还满脸都是让人感官十分恶心。
  
最后,圈内人怎么看这件事,有兴趣的可以去品品above the law上面对于这两个案子评价的语气。Bush v Gore,语气是理性客观略带叹息,而这个案子,评论的尖刻嘲讽全都写在文章里了。

ps,事实上Trump的胜利其实对于Conservative并不是一件好事,Trump如果作为候选人,这次共和党会失去绝大多数中立派的投票以及温和保守派的投票。同时,无论是民主党还是共和党,内心深处是想看到能融合对立的新人新面孔的。(当年Cuomo但凡不是因为性骚扰的问题被检察官掀翻了,现在看到的可能就是Cuomo吊打Trump了。神奇的是,掀翻Cuomo的检察官就是现在正在拿Fraud抽Trump的那位硬茬,结果一群Trump fans哭喊着说她迫害,我也是挺服的)如果是Turmp下去了,新人上台,就算这次未必能赢,下次也很可能赢。例如我个人,我虽然支持LGBTQ,支持女权和堕胎,但是确实共和党上台更符合我的经济利益。如果是Turmp,我宁可少赚钱也无法忍受这货执政,但是如果是Haley,那我真有可能考虑投她。
而作为一个无法忍受僖宗改宪法搞终身制的华人,我无法容忍一个想要连任而不惜围攻国会、身陷Insureection的前总统——我本来以为这一点葱友都懂,结果发现,嗯,更多的葱油其实只是不能容忍和自己利益不一样的人执政。

@Nederla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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