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成美國墮胎合法化女子諾瑪.麥考維成為反墮胎倡議者

促成美國墮胎合法化女子諾瑪.麥考維逝世
2017年 2月 19日

https://www.bbc.com/zhongwen/trad/world-39019112

諾瑪.麥考維年輕時爭取合法墮胎,但後來因為信仰,搖身一變成為反墮胎倡議者。

諾瑪.麥考維(Norma McCorvey)是美國墮胎合法化歷史中一個「不能忽略」的重要人物。

她在1973年以化名珍尼(Jane Roe)控告德克薩斯州政府的案件勝訴,法庭裁定政府無權禁止墮胎。裁決成為其他州分爭取廢除女性墮胎規定的基礎。

諾瑪於80年代公開身分,起初仍然贊成女性享有墮胎權利,是贊成墮胎的焦點人物,但信主後,她搖身一變,成為反墮胎的人物,並嘗試推翻她自己當年爭取獲勝的案件。
她星期六在德州一所護理院逝世,終年69歲。消息由一名正在為有關案件寫書的美國記者證實。

為爭取墜胎謊稱被強姦 

據《紐約時報》1994年的報道,諾瑪來自一個破碎家庭,聲稱曾經被一個親戚多次強姦,成績欠佳而早年輟學。

她16歲結婚,但很快便離婚,曾懷孕三次。
她的三個孩子有三個不同的生父。長女由驅逐她出門的母親代為養活,其他則由他人領養。

這些年來,她一度沉迷酒精和毒品,亦沒有一份穩定的工作。

1969年,諾瑪懷有第三胎時,她加入了一個爭取墮胎權的組織。

她並以化名珍尼委托律師,指控德州的刑事墮胎法違憲,她聲稱自己遭強姦以爭取墮胎,但案件被否決,她被迫誕下第三胎。

案件再度審理,至1973年,她上訴至美國聯邦最高法院並獲得勝訴。

法庭以七比二裁定政府無權禁止墮胎。這宗標誌性的案例成為其他州份放寬墮胎規限的重要基礎。

裁決原因是認為女性受憲法保障,享有個人選擇自由,有權利中止懷孕。

由於諾瑪是以化名控告政府,在許多美國人心中,她當時是一個非常神秘的人。

但《紐約時報》稱,當年這宗案件,諾瑪甚少和律師聯絡,亦沒有到法庭或出庭作供,案件在最高法院獲勝,其實和她本人並沒有很大關係。

從爭取墮胎到反對墮胎

直至80 年代,諾瑪才對外承認她就要這宗案件的原告人,她透露當年自己並沒有被強姦,僅是希望加快案件審理,讓她可以墮胎。

她被反墮胎人仕形容是「嬰兒殺手」,聲稱自己曾收到死亡恐嚇,其寓所曾遭槍擊。
但生活了三十多年的同性伴侶在後來反駁指,槍擊只是諾瑪的一個「謊言」。是的,雖然諾瑪曾經與多名男子發生關係並懷孕,但她後來成為雙性戀者,並與同性伴侶同居。

諾瑪堅稱槍擊案對她有很大影響,她公開身分後,積極參與爭取墮胎權的運動,出席遊行﹑在婦女診所工作﹑向群眾發表演說﹑寫自傳﹑拍攝紀錄片。

她成為爭取墮胎權的風雲人物,備受關注。

但令人意外的是,她因為信仰的關係,從支持墮胎,變成反對墮胎。

她甚至嘗試爭取,推翻當年自己勝訴的判決。

「自1973年開始,墮胎殺害了五千萬名無辜的嬰兒,其那些父母及家庭留下恪印。」她曾經在反墮胎電視廣告上這樣說。

奧巴馬在任總統其間,諾瑪亦曾出席國會聽證會,狠批奧巴馬贊成墮胎權的立場,說奧巴馬「殺死嬰兒」,並曾經兩度參與抗議活動時被捕。

但近年身體轉壞,她已甚少參與反墮胎活動,並於星期六逝世。

諾瑪後來改變立場,明言反對墮胎,分享墮胎對婦女的影響。

特朗普下的墮胎爭議

目前女性應否享有墮胎權仍然是美國一大重要政治議題。

總統特朗普在參選時,曾聲言墮胎婦女應該受到「某種懲罰」,但後來他收回言論,指只有施行墮胎手術者需要受罰,而不是那些婦女,他同時表示現時美國的墮胎法律應該維持現狀。

上台後,特朗普簽署行政命令,禁止資助在海外提供墮胎服務的美國非政府組織,措施沒有直接影響美國本土的墮胎服務。
目前美國多個州份仍然對墮胎服務有所限制,部份婦女需要花數小時穿州過省去尋求墮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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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享 2019-05-24

12 个评论

所以说,没有信仰的人,永远都不会有人权,连杀自己小孩这种权利都有人争取,人权是用来杀自己小孩的吗?

好在他的信仰拯救了他
只要去堕胎相关的机构工作过,看过那种血淋淋的场面,我相信没人会支持堕胎。当然,中国这种冷血国度除外。
没没经历过意外怀孕、又不理解怀孕生子对人生产生多大影响的人,把还是寄生状态的肉团置于活着的人之上,我们说他们站着说话不腰疼。
这一位叫好了伤疤忘了疼。
现代的说法,叫作虚伪。

没有堕胎的权利,当初她就不得不生下那几个孩子,孩子在没有爱、没有经济支持、没有良好教育的环境下痛苦地生活,她自己失去发展的机会,根本没有机会“皈依、拯救”。
你以为美国是大陆啊!

反对堕胎,代表政府要负责照顾好那些不得已生下来的孩子,你以为像大陆一样,管生不管养,墙外面基督徒的命金贵着呢,不像落后的共产国家,小孩都是没爹妈的
我们说的不是政府能够提供什么条件,而是是否选择要生下孩子的权力理应在怀孕女人自己手里。如果说,政府和社会保证她们一辈子衣食无忧(这一点本身就并不是现实),就可以“for greater good”用国家机器剥夺她们决定生育与否的权力的话,这种决策和共产党的计划生育又有什么区别呢?
既然你觉得身体是女人的,那么女人为自己的性行为负责,有什么不对?如果他愿意接受法律惩罚,也要堕胎,那才是真的拥有堕胎的自主权,所谓的自由就是你什么都可以做,但是请自己承担后果
强奸致孕不让堕胎?印度都没这么扯淡。不搞双重标准的说,反对堕胎的,他亲妈不幸被强奸致孕,他支不支持堕胎?
你的观点有一个隐含的前提,法律都是正确、不变、且必须被遵守的。这个隐性前提并不一定是正确的。身体的自由是天生的,法律的规定在其后。当某些法律侵犯了天生的自由时,这条法律通常是不被承认的,至好的情况也不过是备受争议。举个例子,共产党的法律规定不可自由结社,深圳被捕的学生和工人也确实承担法律惩罚的后果了,但我们不会说这是正确的,而会说是法律出了问题,相当于禁止自由结社的法律应该被废除。
没出生的胎儿,根本不算人,只是母体的寄生物罢了。
自由的前提是不能伤害别人,子宫里面没有小孩的时候,子宫当然是你自己的,拿去卖也没有问题,有小孩在里面的时候,子宫就不能你说了算,因为你的自由不能伤害这个小孩,杀人不是自由,杀人是犯罪,不过我知道你没有把小孩当人,因为他们不会报复你
谢谢帮助回复?
你們怎麼知道未出生的胎兒不是人?是不是人不是我們說了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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