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水清洁工那件事我觉得是勇武翻车了
30 个评论
发动群众斗群众,这个贱招70年来屡试不爽,在香港也一样发挥功效
唉。。。心疼老伯,这个还是希望香港的战友们自己决定如何处理,虽然感觉过去很久了。
以前的事不论,现在香港这样赤裸裸的违反基本法!还蓝的是脑残吗?!林郑政府的港共官员都是狼心狗肺!遗臭万年!
唉。。。心疼老伯,这个还是希望香港的战友们自己决定如何处理,虽然感觉过去很久了。最近警察拘捕了两个有关这事的年轻人,看起来黄方认为他们没有错,只是自卫误伤
确实是黄杀的也确实是做错了。既然抗争是为了有个法治社会,那么在这件事上凶手就接受法律惩罚吧。最起码误杀要受到法律的惩罚全世界都通用。杀人的警察也要收到法律惩罚。
最近警察拘捕了两个有关这事的年轻人,看起来黄方认为他们没有错,只是自卫误伤
也有道理,唉。。。共匪撕裂香港,东方之珠的陨落。。。希望这次共匪这个只会泥地打滚的垃圾反派会死的快一点,动静小一点。
可我当时在油管看过一个节目,有个视频看得很清楚,
蓝丝胖女人在后面向抗争者扔砖,结果扔中那个阿伯的。
问题是现在无论怎样,港共都会捏造些罪名出来抓人。
蓝丝胖女人在后面向抗争者扔砖,结果扔中那个阿伯的。
问题是现在无论怎样,港共都会捏造些罪名出来抓人。
不重要,不論黃藍都是待中共宰的羔羊而已
大家都韮菜嘛,主動伸個頭出去為中共獻身,這可怨不得誰。
再說這一年死的黃屍還少嗎?
還不如笑笑藍絲在日本被武漢肺炎弄死了
國家的病毒能說報應嗎?
不不不,國家的事只能說賞賜。
藍絲能在於國家的病毒下,這可是莫大的光榮。
大家都韮菜嘛,主動伸個頭出去為中共獻身,這可怨不得誰。
再說這一年死的黃屍還少嗎?
還不如笑笑藍絲在日本被武漢肺炎弄死了
國家的病毒能說報應嗎?
不不不,國家的事只能說賞賜。
藍絲能在於國家的病毒下,這可是莫大的光榮。
纠结这种问题有意义吗?
Casualty of War.
虽然只是政治街头战争,但受害者既包括这位不幸的老伯,也包括下手的那位。
但真要追究的话,战争的发起者应该是首责。
虽然只是政治街头战争,但受害者既包括这位不幸的老伯,也包括下手的那位。
但真要追究的话,战争的发起者应该是首责。
唉。。。心疼老伯,这个还是希望香港的战友们自己决定如何处理,虽然感觉过去很久了。
這老頭上班時間摸魚到現場,當時雙方正在互砸,還走上前拍抗爭者大頭照(舉報到藍屍專頁可以拿錢),人為財死鳥為食亡,砸死也不怨
這個確實沒得洗,但是實際情況是因為港府對於民意的不作為、打壓甚至縱容警暴導致社會嚴重撕裂,這位老人家的死亡在平時的法治社會裡毫無疑問是一場惡意傷人或是意外殺人罪判處,但是結合香港當前的社會狀況,在警方嚴重偏離公正性的當下,扔磚塊的示威者並不是最大責任人。
這老頭上班時間摸魚到現場,當時雙方正在互砸,還走上前拍抗爭者大頭照(舉報到藍屍專頁可以拿錢),人為財...
那就是藍屍的人想拍照給共產黨玩人臉辦識是吧
[url=https://pincong.rocks/article/item_id-357742#]
看傷勢在前額或是後腦就知道是那一方造成的,這個造不了假,心痛的是少年為了淋病作的孽誤殺這個行將就木的老頭就被告重罪,藍屍開的士撞人,斬人,劏肚,用釘刺頸,男護士被抓上車再雞姦,不是告輕罪就是不了了之,還未算上那些被跳海,被跳樓的…
可我当时在油管看过一个节目,有个视频看得很清楚,蓝丝胖女人在后面向抗争者扔砖,结果扔中那个阿伯的。问...[/url
看傷勢在前額或是後腦就知道是那一方造成的,這個造不了假,心痛的是少年為了淋病作的孽誤殺這個行將就木的老頭就被告重罪,藍屍開的士撞人,斬人,劏肚,用釘刺頸,男護士被抓上車再雞姦,不是告輕罪就是不了了之,還未算上那些被跳海,被跳樓的…
那就是藍屍的人想拍照給共產黨玩人臉辦識是吧
不是這麼簡單,黑警就是靠這些影片去告人暴動罪(在現場),參與非法集結之類
法制,应该制裁这个人。无关政治立场,只是生命价更高。
唉。。。心疼老伯,这个还是希望香港的战友们自己决定如何处理,虽然感觉过去很久了。
人家裡戰爭,自己跑到兩方中間要參一腳,沒啥好心疼的,何況他還是敵人的一方。
我覺得題主混淆了試聽,現在大眾不滿的是年輕人被抓判刑,那參與聚眾斗毆包括老伯那方的人是否也應該拘捕判刑。如果只判年輕人,這和放過721白衫有什麼區別?今日剛判了斬殺年輕人的導遊45個月,按理應該六年起判,這一步步蠶食的法治誰來替正義申訴?!
我覺得題主混淆了試聽,現在大眾不滿的是年輕人被抓判刑,那參與聚眾斗毆包括老伯那方的人是否也應該拘捕判...
告那條罪是律政司決定,通常藍屍傷人也會用較輕的罪去告,將軍澳隧道斬人斬傷兩個,其中受傷的女生頸中刀流血不止,住深切治療病房好幾天才救回來,觀塘一個黑警被美工刀割傷表面一丁點就告謀殺,都給你們
玩好了
可我当时在油管看过一个节目,有个视频看得很清楚,蓝丝胖女人在后面向抗争者扔砖,结果扔中那个阿伯的。问...
那是角度问题,因为蓝丝女人在左后方
确实是黄杀的也确实是做错了。既然抗争是为了有个法治社会,那么在这件事上凶手就接受法律惩罚吧。最起码误...我认同你的说法,罪魁祸首还是香港政府
人家裡戰爭,自己跑到兩方中間要參一腳,沒啥好心疼的,何況他還是敵人的一方。
我觉得他就是看热闹的心态去的而已,没想到发生这种事
我覺得題主混淆了試聽,現在大眾不滿的是年輕人被抓判刑,那參與聚眾斗毆包括老伯那方的人是否也應該拘捕判...砸死老伯的这件事确实两方都有过错,这是不可否认的事实
已經有五個人因為這事被捕了 被捕的人還被控告了謀殺罪(不是誤殺)
如果警方接受独立调查,被自杀,轮奸和过度使用暴力调查清楚,福建帮接受审判,那黄营示威者的误伤自然也要接受惩罚
但现在蓝营这边好好的,凭什么就抓黄营? 这就是所谓全亚洲第一的司法?
但现在蓝营这边好好的,凭什么就抓黄营? 这就是所谓全亚洲第一的司法?
1)藍絲也有一定責任,一是藍絲擲磚頭在先,挑起爭鬥。二是羅伯中磚倒地,旁人只顧著向抗爭者還擊,並無即時救羅伯。
2)雙方互擲期間,混亂期間,羅伯應該走避,但他卻選擇留下來當「戰地記者」
3)如果擲死羅伯的人被控告謀殺,那麼在場所有人,包括有份擲磚的藍絲,都應該判決企圖謀殺。但警方只選擇控告示威者,由此可見執法者不公。
結論:勇武沒有翻車,羅伯的死是很多因素造成的,不應把過錯全推勇武抗爭者。另外,抗爭者走上街頭,正好證明了政府施政不當,不能滿足人們。若是政府施政得當,太平盛世,國泰民安,那會有人上街?難道當年孔明冶蜀,管冶到有人扔汽油彈嗎?因此,羅伯的死,政府也是間接的兇手。孟子曰:「殺人以刃與政有以異乎?」(翻:用刀殺人和用政冶殺人有甚麼分別?)
個人感想:有人說羅伯死得好,這種說話就別說吧。抗爭者只是想追求公義,追求民主,出發點非常正當。這次不小心弄出人命,沒人想的。
引用樓主一句「翻车了不要紧,最重要的是要承认」
是的,我也非常希望警方可以聽見這句說話。抗爭者有錯,但警察做過的不義的事,比抗爭者多得太多了,即便當所有謀殺強姦的傳閒都是假的,只憑記者拍到的打人片段,也足夠送他們進監獄。執法如此不當,卻免受法律的制裁,這才是人心不服政府的最主要原因。
2)雙方互擲期間,混亂期間,羅伯應該走避,但他卻選擇留下來當「戰地記者」
3)如果擲死羅伯的人被控告謀殺,那麼在場所有人,包括有份擲磚的藍絲,都應該判決企圖謀殺。但警方只選擇控告示威者,由此可見執法者不公。
結論:勇武沒有翻車,羅伯的死是很多因素造成的,不應把過錯全推勇武抗爭者。另外,抗爭者走上街頭,正好證明了政府施政不當,不能滿足人們。若是政府施政得當,太平盛世,國泰民安,那會有人上街?難道當年孔明冶蜀,管冶到有人扔汽油彈嗎?因此,羅伯的死,政府也是間接的兇手。孟子曰:「殺人以刃與政有以異乎?」(翻:用刀殺人和用政冶殺人有甚麼分別?)
個人感想:有人說羅伯死得好,這種說話就別說吧。抗爭者只是想追求公義,追求民主,出發點非常正當。這次不小心弄出人命,沒人想的。
引用樓主一句「翻车了不要紧,最重要的是要承认」
是的,我也非常希望警方可以聽見這句說話。抗爭者有錯,但警察做過的不義的事,比抗爭者多得太多了,即便當所有謀殺強姦的傳閒都是假的,只憑記者拍到的打人片段,也足夠送他們進監獄。執法如此不當,卻免受法律的制裁,這才是人心不服政府的最主要原因。
其實有線新聞也拍攝得清楚 毫無疑問是抗爭者拋到外判工人了
然而 凡事也要看脈絡
那天有黎明行動 各區有堵路以阻礙他人上班造成罷工 本來就是無關人命傷亡的行動
為什麼發展成如斯情況? 就是藍絲陣營挑釁啊 而且片段中除了工人外也有黑社會在場
畢竟上水也是黑社會的地方之一 然後黑社會都被港共收買
所以那裡本來就不是安全的地方 而是戰場
工人不只是工人而是敵人 敵我意識明確 不想死的人自然識趣走去 除非你是記者
在現場 你站在哪一方你就有機會被對方攻擊 只不過剛巧這次死的是那工人 不是黑社會不是抗爭者
再說 要抗爭者承認責任和刑罰前 香港的法治首先要公平
看上面的留言有人說 抗爭者要承認責任 就似香港警察也要承認責任 公平公正
但現在就不是這樣一回事啊!
爆眼少女、爆眼印尼女記者、爆眼男教師、吸TG致死的老人、眾多被槍擊至有永久傷害的手足,
還有無數法規外被虐殺的被自殺者,
有人被問責了沒有?
抗爭者所謂暴力,其實是長久被壓迫和滅聲的身體作出的反應,是弱勢者的暴烈之聲。
壓迫越強,反應越烈。
當問責弱勢者往往能夠「公平審判」,問責權力者卻永遠遙遙無期時,
那就是人間地獄。在地獄裡,我寧願欣賞手足的勇武、覺悟與犧牲。
然而 凡事也要看脈絡
那天有黎明行動 各區有堵路以阻礙他人上班造成罷工 本來就是無關人命傷亡的行動
為什麼發展成如斯情況? 就是藍絲陣營挑釁啊 而且片段中除了工人外也有黑社會在場
畢竟上水也是黑社會的地方之一 然後黑社會都被港共收買
所以那裡本來就不是安全的地方 而是戰場
工人不只是工人而是敵人 敵我意識明確 不想死的人自然識趣走去 除非你是記者
在現場 你站在哪一方你就有機會被對方攻擊 只不過剛巧這次死的是那工人 不是黑社會不是抗爭者
再說 要抗爭者承認責任和刑罰前 香港的法治首先要公平
看上面的留言有人說 抗爭者要承認責任 就似香港警察也要承認責任 公平公正
但現在就不是這樣一回事啊!
爆眼少女、爆眼印尼女記者、爆眼男教師、吸TG致死的老人、眾多被槍擊至有永久傷害的手足,
還有無數法規外被虐殺的被自殺者,
有人被問責了沒有?
抗爭者所謂暴力,其實是長久被壓迫和滅聲的身體作出的反應,是弱勢者的暴烈之聲。
壓迫越強,反應越烈。
當問責弱勢者往往能夠「公平審判」,問責權力者卻永遠遙遙無期時,
那就是人間地獄。在地獄裡,我寧願欣賞手足的勇武、覺悟與犧牲。
因為是雙方互丟的,從常理看如果只把錯歸在一方也不是好方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