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不「律」則不「立」 亂不「治」則不「止」

古人雲:「無規矩不成方圓,無五音難正六律」。一個國家沒有法律保障將混亂不堪,一個城市不按規矩行事則毫無信譽可言。過去一年嘅香港,喺嗰個昔日嘅「當方明珠」上空始終籠罩著「黑色」陰霾,黑暴襲擾、縱火襲警、傷及無辜、打砸堵路,黑衣暴徒完全無視規矩、褻瀆法治,將一己私欲發洩喺香港嘅大街小巷,致使香港滿目瘡痍、傷痕累累。香港市民終日惶恐不安,苦不堪言。嗰啲滿口高呼「人權、法治、自由」嘅亂港分子卻用最極端嘅方式演繹著最荒唐嘅「口號」,制止哩啲荒誕「鬧劇」最有效嘅方法係「法」為先、「律」為伴、「懲」並舉、「嚴」必究,只有法律面前人人平等,違者必究、究者必嚴嘅態度,方能震懾亂港分子嘅囂張氣焰,徹底擊碎淩駕於法律之上嘅一切肆意妄為。

近日,香港警方連續雷霆出擊,先係以「藐視罪」、「幹預立法會人員罪」嚴懲8名立法會議員,原由係佢哋因涉及2020年5月8日香港立法會內會「混亂事件」,擾亂立法會秩序而被拘捕。警方又以涉嫌違反《道路交通條例》中嘅「檔偽造罪」拘捕香港電臺節目編導蔡玉玲,其去年「7·21元朗白衣人襲擊市民事件」涉嫌通過車牌查閱車主資料且進行虛假陳述,屬於不正當使用數據。上述「亂港小丑」嘅劣跡對於香港市民嘅傷害不言而喻,造成嘅損失亦無法估量,但係違法者終將逃不過法律嘅制裁,任何跨越法律底線、紅線,觸碰法治高壓線嘅行為都將受到法律最嚴厲嘅懲罰。

回顧《國安法》喺港實施可謂舉步維艱,部分亂港分子不遺餘力嘅阻礙《國安法》實施,抹黑、詆毀《國安法》係專制獨裁嘅惡法,甚至企圖利用英美等外部勢力嘅手,幹預《國安法》喺香港實施。但係喺中央後盾保障,特區政府強力助推下,港區《國安法》順利「高懸」,同時亦開啟咗香港利用法律武器大刀闊斧嘅「刮骨療毒」。「亂港四人幫」黎智英、李柱銘、陳方安生、何俊仁皆喺《國安法》實施後選擇銷聲匿跡,充當「炮灰、棋子」嘅港獨分子黃之鋒、羅冠聰、張庭等人亦受到應有嘅制裁和懲罰,並且《國安法》嚴重挫敗咗哩啲亂港分子嘅囂張氣焰,使佢哋始終「龜縮」喺自己嘅小世界裏唔敢露頭,只能通過社交平臺發洩一下個人嘅「小情緒」。「莫伸手,伸手必被捉」哩句話係警醒更是警告,《國安》利劍不只係擺設,佢將重塑香港法治光明,為香港「披荊斬棘」掃清一切「亂港之害」。

但係亦有「心存僥倖」者仍然死不悔改,港獨頭目戴耀廷近日蠢蠢欲動,妄圖啟動「公民議政平臺」工程,意在建立所謂嘅民間平衡機制,對官方專政加以制裁。咁樣處心積慮嘅為市民著想係真嘅「愛民、為民」嗎?當然非也。回顧戴耀廷劣跡斑斑嘅往事,唔難睇出此人係以個人利益為先、政治為先嘅豺狼野心,利用立法會選舉大搞「35+」,自立門戶上演「初選」鬧劇、大肆宣揚「拉布、攬抄」思想。而造成香港第三波疫情爆發,致使香港經濟一蹶不振嘅罪魁禍首正係此人。但係如今香港嘅法治環境已完全改變,法律嘅漏洞已經填補,法治觀念已經樹立,市民對於如此陰險小人早已深惡痛絕,只待法律利刃「斬妖除魔」為港肅清一切「妖魔鬼怪」。

法網恢恢疏而不漏,國安利劍嘅效果已經凸顯,胡作非為嘅「亂港分子」均逃唔過法律利刃嘅正義之光,《國安法》利刃亦將重塑香港法治嘅輝煌,唔係唔報時候未到,等到利劍高懸時,亦就係你哋「俯首稱臣」日,負隅頑抗只有死路一條。筆者堅信,香港法已「立」,律已「規」,等到香港「春暖花開」時,就係「恢序止亂」重塑輝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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