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載 中國社會的政治迫害的基本屬性

作者 中國網友

強制拆遷 --維基百科
強制拆遷,簡稱強拆,是中國大陸的壹種從2000年代開始到現在不斷發生,而且愈來愈嚴重的社會現象。這種現象,常指在拆遷過程中,拆方與被拆方未有接觸或正在談判的時候,拆方通過暴力方式先行將建築拆卸(或改建)的行為。在中國大陸各個城市村鎮,由於土地國有且不斷升值,在物權不清晰或在租賃有分歧的情況之下,經常以強拆方式“解決”。當中以河南省及浙江省問題最嚴重,經常有非法拆遷的新聞出現。在中國大陸,甚至有官員組織學生冒充中國公安部特警總隊參與非法拆遷的新聞出現。有人將這壹時期的強制拆遷看作是英國圈地運動的中國版。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現有法律制度下,城市土地屬於國家所有,農村土地,宅基地和自留地屬於集體所有。實質使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成為中國土地的所有者和管理者。政府通過轉讓土地的使用權,輕易獲得巨大的預算外收入,亦造成地方政府極度依賴“土地財政”的情況。在轉讓過程中,地方政府僅將土地掛牌轉讓,即可獲得收入,而無須征得土地使用權人(即被拆遷人)的同意。
沒有與使用權人達成協議,即由政府轉讓給第三方的土地被稱作“毛地”。2007年,國土資源部《關於認真貫徹〈國務院關於解決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難的若幹意見〉進壹步加強土地供應調控的通知》要求地方政府按“凈地”分塊供應土地。由於地方政府依賴土地財政的狀況並未改變,因此在拆遷過程中,地方政府仍是強硬的壹方,強制拆遷不可避免。
內容
主要分三種情況:
在住戶不知情的情況下,將住戶及屋內所有物件壹同推倒並拆卸,通常在夜間施工及時間在壹晚之內完成。
在住戶不知情的情況下,將住戶的所有物件轉移;或者將房內住戶強行拖出,再進行拆卸。
住戶在入住過程中,拆方會使用逐漸拆除的方式,先將住宅的壹方墻體拆除,住戶若不肯遷走,則繼續減少住宅的面積。
強拆引發的意外事件
強拆引發拆遷戶死亡或重傷
2011年1月31日,廣東東莞石排鎮拆遷戶喝農藥後砍下強拆者人頭前去投案自首,在指認案發現場時毒發身亡。
2011年4月24日,中國新聞網報道湖南株洲農民為抗強拆自焚,官方稱已中止強拆。
2010年12月23日,新京報報道北京村民夜守遭強拆房被打死,8名被告最重判無期。
2010年10月20日,中國經濟周刊記者報道,9月10日上午,江西省撫州市宜黃縣鳳岡鎮在拆遷期間發生壹起強拆自焚事件,拆遷戶三人重傷。
2010年5月27日,河南《東方今報》記者報道,當日早上7時許,河南鄭州市須水鎮發生壹起強行拆遷致人死亡事件,死者是鄭州壹家名為“香鍋裏辣”飯店的老板娘。
2009年某月,四川成都金牛區因修築公路強行拆除唐福珍夫婦投資700萬元的綜合樓,僅補償為217萬元,唐福珍夫婦拒絕拆遷。在樓頂自焚,唐福珍重三度燒傷並吸入式燒傷,不治身亡。
2006年某月,山東菏澤市牡丹區興建香格裏拉廣場,以公益建設為名行商業開發之實,由於補償偏低,李民生等居民不願拆遷。李民生上吊自殺身亡。
2003年某月,江蘇南京玄武區拆遷辦在沒有與翁彪達成拆遷協議的情況下,強行用推土機鏟平了翁的房屋,翁彪來到拆遷辦公室用汽油自焚。翁彪中度3級燒傷,拆遷辦6人燒傷。
強拆引發拆遷戶抵抗殺人
2015年9月14日,山東平邑拆遷血案張紀民
2016年5月10日,河南鄭州薛崗村範華培
2015年2月19日,河北石家莊市賈敬龍
2013年12月3日,江蘇省蘇州市範木根
2013年9月,山東昌樂丁漢忠
2011年6月23日,山西省朔州市吳學文
2008年5月14,遼寧省本溪市張劍
-https://zh.wikipedia.org/wiki/宜黃“9·10”強拆自焚事件
宜黃“9·10”強拆自焚事件,或稱“宜黃“9·10”拆遷自焚事件”、“宜黃事件”、“宜黃9·10事件”,是2010年9月10日在中國江西省撫州市宜黃縣鳳岡鎮發生的壹起因強拆問題引發的自焚事件,造成1人死亡,2人重傷。事主親屬並遭到當局圍堵和軟禁。
--https://zh.wikipedia.org/wiki/中國強制拆遷

2010年10月27日 令人無奈的“流氓式強拆”
河南鄭州有拆遷新方法。二七區淮河路街道辦事處,多位居民被人用車拉到壹個叫櫻桃溝的地方扔下,待他們回到家中,房子已被拆除。知情人稱,被拋到櫻桃溝的遠不止這些人(10月25日《河南商報》)。
被拋荒郊的有個人叫李付俊,他因在外打工致下殘疾,為供養母親和孩子,搭個鐵皮屋修車。違章搭建鐵皮屋當然可依法拆除。但通知限時自拆,卻在限時前去強拆,這顯然是違法行政(莫說自拆限時未到,就是限時已到,仍需通知強拆時間)。
另壹個被拋荒郊的叫彭靈枝,她本是有房可住,因6月24日房子被強拆,這才被迫搭建了窩棚。從有房到無房,從良民到“違法”,原來是很容易的,壹個原本安居樂業的人,很容易就變成壹個不僅無家可歸而且尋找棲身之所也違法的人。
--http://opinion.china.com. cn/opinion_92_6092.html

2012年5月10日 又見中國式強拆 民警毆打老太引圍觀!
民警毆打老太引網友熱議 
江蘇省徐州市網友:作為壹個被拆遷戶,看到深感愧疚,作為壹個高校在校研究生對祖國未來感到迷茫……強烈為老太太壹家人感到冤屈,為中國現狀擔憂。
  貴州省貴陽市網友:草妳媽,有沒有人性啊??這就是自由的國度?
--http://www.afinance. cn/new/Print.asp?ArticleID=446363(網上有視頻截圖--整編者註)

2014年4月7日 中國式強拆-----官商勾結 利令智昏
那些和拆遷有關的官員----李拆城、季挖挖 、孫善扒
“拆走壹頭牛,賠了壹只雞”,壹些地方暴力拆遷的最大動力就是暴利。從以往的案例來看,壹些具體實施拆遷的單位之所以能“拆出壹條血路”,不是因為他們太“勇敢”,而是身後有當地官員在壯膽。
2009年11月,成都市金牛區天回鎮金華村村民唐福珍,在面對政府不斷逼近的破拆隊伍時,壹次次舉起油桶,把汽油澆在身上,要求停止強拆,對話協商解決拆遷爭議,但是拆遷方並沒有理會,最終唐福珍選擇了在自家天臺上“自焚”。而當時的成都市領導就是因為大力推進拆遷而被坊間稱為“李拆城”的李春城。
被老百姓稱為“季挖挖”的原南京市長季建業,在他主政南京的幾年內,滿城開挖,把六朝古都變成了個大工地。《第壹財經日報》報道稱:面對“季挖挖”的責罵和高壓,有些區縣幹部只能將任務層層分解,壹級壓壹級,限時限量完成。壹些強拆項目,甚至提出底線是“只要不死人,不死在現場,什麽手段都能用。”
據《財經》雜誌報道,原河南省政協副主席孫善武在擔任洛陽市領導時,強勢推進舊城改造,“別人不好拆遷的地方,只要孫善武壹去,就很快拆光了”,因此被群眾稱為“孫善扒”。而在扒房的過程中,因管理不善,九朝古都的不少文物建築都被破壞,而洛南地區4萬畝耕地被建成了行政區和商品房。
是誰給了他們權力,是誰助長了他們的氣焰?自焚是老百姓弱命無助的抗爭,連坐是官門慣用的伎倆,文明被他們無情的踐踏,利益是他們共同的天堂。
自取滅亡是他們最終的結果!中國式強拆何時是個頭?鬼城何時能夠休眠?老百姓的幸福家園在哪裏?
--http://www.chinavalue.net/General/Blog/2014-4-7/1027250.aspx

2014年10月16日 昆明強拆沖突致8人死亡
國內的新聞報道說,整卡車的男子周二來到工地現場,與村民發生沖突。來的人似乎穿著類似警察制服的統壹服裝、攜帶防暴盾牌和警棍,這引起人們的疑問,來者是開發商雇的、還是當地政府雇的。
“沖突另壹方並非政府所說的施工人員,而是壹些人雇來的社會上的人,統壹的黑色制服,頭戴黑色鋼盔,還有拿著標有警察字樣的盾牌,沖突時使用了大刀、瓦斯等,”財新援引富有村村民的說法寫道。
今年七月,富有村的壹些農民曾對《春城晚報》說,物流中心的建設工作阻塞了排水渠道,導致暴雨之後菜田多日被淹,毀壞了價值數萬元的農產品。《春城晚報》是總部在昆明的壹家報紙。
昆明市政府在周三的聲明中說,沖突發生在晉寧在建的壹個工業產品物流中心工地,晉寧是昆明管轄的壹個縣。
政府說,死亡者包括六名施工人員和兩名村民。另有18人受傷,其中壹人受重傷。
--https://cn.nytimes.com/china/20141016/c16clash/

2016年7月9日 人民網評:多少次意外死亡才能阻止“強拆”重演?
據《京華時報》報道,6月16日,長沙嶽麓區觀沙嶺街道茶子山村的60歲農婦龔雪輝家遭到強拆,她的家人被強制押進中巴車帶離現場,之後家人發現龔雪輝“失蹤”,向警方報案,警方不立案;借來挖掘機試圖挖開廢墟,卻被當地叫停。7月7日,家屬終於借來了挖掘機,發現了廢墟下的龔雪輝遺體,這已經是整整21天之後。
--http://opinion.people.com. cn/n1/2016/0709/c1003-28539803.html

2019年7月8日 暴力強拆,暴力抗拆!我們到底應該怎樣維權
賈敬龍是誰?民間則有人稱他是壹身正氣的“英雄”。法庭已經判他死刑立即執行。
村裏舊村改造拆遷,但是拆遷補償沒有達成壹致,被拆遷人賈敬龍沒有搬離房屋,村主任何建華帶領村委會、治保會對賈敬龍家的房屋進行了強制拆除,而這些房屋是賈敬龍用於結婚的婚房。
壹場強拆,房子毀了,婚姻毀了,悲憤至極的被拆遷人賈敬龍起了殺人之念,2015年2月19日,農歷大年初壹,賈敬龍在村團拜會上,用改造過的射釘槍射殺了村主任何建華。
--http://dekailawyers.com/falvzhishi/791.html

2020年4月16日 為什麽說
運動式非法強拆是在“破壞抗疫復工”和“顛覆改革開放”?
最近發生的兩件事,使我更加看清了多處強拆事件的整體輪廓及其文革式運動的性質。壹件事是3月25日,青島涵碧樓被非法強拆(《中國新聞周刊》,2020年3月28日),濟南的雪野湖1035套別墅也將要被非法強拆(綠苑全體業主等);壹件事是4月9日北京密雲區召開“建基本無違建區”動員部署大會,宣稱壹年內要強拆188萬平方米建築;新城子鎮當天就示範強拆了壹個700平方米的建築,“同時鎮全體黨政班子成員,包括村組長、18個村書記主任等70余人進行現場觀摩,通過這種方式向全鎮黨員幹部展現新城子鎮黨委政府堅決依法依規拆除每壹處違法建設的信心和決心。”(《人民網》,2020年4月10日)時間緊湊,規模巨大,手段狠辣,絕不是因為有些建築真的“違章”,而是強拆已經有壹個大規模的計劃,這些建築只是在這個計劃中要完成的數字指標,並要采取運動的方式在短時間內完成目標。這就是運動式非法強拆。
文革式運動具有以下幾個特點。第壹,進行動員。這是壹個“運動”的重要儀式。密雲區的動員部署大會顯然符合這個標準。第二,設定假想敵及其罪名。這個假想敵這就是“違章建築”,其罪名是“沒有得到批準”。第三,要有壹個數量指標,即假想敵應占的百分比。如“右派”的比例應該是多少。據孫立平,某地壹個區委書記說,他2019年要完成強拆100萬平方米的任務。“拆哪都行,只要夠100萬平方米,區委書記就繼續做。” 也說明,假想敵及其罪名只是借口,其真正的目標是“房屋”。第四,“先定罪,再找證據。”這是文革時整人常用的手法。在現在非法強拆中也經常是先決定要拆,然後再找理由,如涵碧樓“破壞海岸”。第四,無法無天。“無天”就是無視憲法,也就無視其背後的天道,自然法和良知。“無法”就是踐踏幾乎所有的法律及其規定的正當程序,踐踏有法律約束的政府承諾和民間合約。我們目前所見的所有非法強拆幾乎都具有這樣的特點。
--http://sinoustimes.com/contents/50/32861.html

2020年4月21日 中國江蘇強拆案頻發,被指為緩解地方財政負擔
維權網連續報道中國地方強拆案。
江蘇張家港市居民陶紅說,近日城北街道範莊社區村書記錢得棟等人帶人“偷拆”她83歲婆婆居住的合法房屋,該處房屋繼承人是陶紅及其四個子女。
陶紅本人因自己房屋拆遷和財產被燒,維權上訪近8年。為阻止其前往北京上訪,當局在她家門口安裝了兩個監視探頭。照片顯示,老人坐在房屋廢墟上無奈抗議。
4月18日,江蘇省無錫市崇安區廣益街道尤渡村兩戶房屋被強拆,戶主袁錫明、尤強說,壹夥不明身份的人早上在沒有任何合法手續情況下,切斷水電,撬門入宅,將熟睡中的家人架走,拘禁在秘密場所後動手強拆。民警趕到現場時人已撤離。有人認為強拆是當地政府所為。
維權網還報道,近日江蘇省南通市通州區先鋒街道辦事處,與當地居民沈建芳的拆遷糾紛進入白熱化。當局在舊房現場拉起“勤勞致富是正道,壹夜暴富是幻想”等大標語,沈建芳則在樓頂打出“征收協商,政府應誠實守信”以及“違法拆遷要坐牢”的橫幅。沈建芳稱當局是在以“文革”式的標語“逼遷”。
--https://www.voachinese.com/a/liand-demolition-jangsu-0421/538371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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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享 2020-11-25

2 个评论

共匪政權的強拆工作本質上是對私有財產權的剝奪,中國不是一個充份的提供私有財產保障的國家。
因為遭受政治迫害所以罹患抑鬱症很容易發展成重度的精神分裂癥,長期無法擺脫抑鬱的心境結果就是衍生出罹患創傷症候群與被害妄想症,創傷症候群會引發思維破裂,被害妄想症容易引發物理影響妄想,中國民主化之後關於因為遭受共匪政權的政治迫害所以獲得精神創傷的精神損失費賠償應該成為轉型正義的一部份,共匪政權是很多中國人罹患精神疾病的心理社會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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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起人

長期在馬克思主義與民主社會主義以及社會民主主義還有社會自由主義之間徘徊,反對毛左共產極權與鄧右共產極權的反共異議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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