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载)美国为啥不担心日本“核废水”
25 个评论
台灣被中國大外宣害了
親藍營者天天看中國傳來的訊息被洗腦
結果公投否決「核食」
弄得台灣進不了CPTPP
親藍營者天天看中國傳來的訊息被洗腦
結果公投否決「核食」
弄得台灣進不了CPTPP
好大条的烤鱼啊。
不过再焦一点,油再多一点,再多些辣椒粉,才适合我的口味。
不过再焦一点,油再多一点,再多些辣椒粉,才适合我的口味。
两害相权取其轻的道理大家都懂,在处理福岛核电站废水的问题上,无论你如何中和与稀释,排放入海都肯定会对生态环境有影响,但继续兴建储水设施把废水囤在陆地上则极有可能酿成更严重的生态灾难。
安全风险会随着这些储水设施占地面积的扩大成比例升高,何况谁能保证将来不会再来一场大地震和大海啸,到时候就不是污染大海的问题了,陆地和河流湖泊都得遭殃,可谓隐患重重。日本政府在权衡利弊后也只能这么做,既然损失已经发生并正在持续,那最佳的补救方法就是尽可能止损。
安全风险会随着这些储水设施占地面积的扩大成比例升高,何况谁能保证将来不会再来一场大地震和大海啸,到时候就不是污染大海的问题了,陆地和河流湖泊都得遭殃,可谓隐患重重。日本政府在权衡利弊后也只能这么做,既然损失已经发生并正在持续,那最佳的补救方法就是尽可能止损。
面对流氓中共不要这样去证实,应该怼回去,你自己的核电站敢不敢让我们查一查
>> 台灣被中國大外宣害了親藍營者天天看中國傳來的訊息被洗腦結果公投否決「核食」弄得台灣進不了CPT...
其實公投是有時效的,好像是明年解禁,加上現在公投不綁大選,動員力已經下降了。我的推斷是核食最後一定會進,但不會那麼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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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圈特有的謬論。集中手撕一下。
希特勒的確是經過一系列的民主程序(選舉,組閣)等上台成為總理的的。但他成為獨裁的元首則不是民主的結果,而是一個違反了當時威瑪共和國憲法的「授權法案」。所以,將希特勒通過民主程序上台是過度簡化歷史。希特勒是通過破壞民主上台成為第三帝國的元首的。
希特勒上台後,很清楚地知道命門在於民主,而授權法案阻礙了民主發揮效力。因此,他不斷給授權法案續命,以用獨裁黨國體制代替憲政民主體制。民主是個雙行道,能把希特勒選成總理也能把他拉下台。恰恰是兩次阻礙民主的力量使得納粹德國犯下滔天罪行。
現在香港人要求的就是這樣一個雙行道。二戰后,從來沒有一個從沒民主到民主的轉型裡選出一個希特勒的,都是現有希特勒然後人民才要求代表的權利的。特別是特首普選,如果沒有這樣的雙行道,誰能為政府的惡負責?中央政府真的要自發背鍋麼?
威瑪政府的憲法自身有 bug,才被希特勒抓了空子。所以戰後德國就把這個漏洞補上了。在西徳基本法裡,規定了不可修改條款(涵蓋人權,民主,三權分立),以及人民的反對憲法破壞者的權利等。
這是70多年前就修好的 bug,一群自作小聰明的人挑選出一條歷史來得意洋洋,實在荒謬到可愛。
>> 到時藍營出來天天鬧...
鬧也要看實際能量,現在是介於一個平衡之間的狀態,江明顯是把公投當作自己為黨內選舉的動員力工具,重演2018年的故事,但他本身缺乏功績和基礎,也缺乏來自中國的支持,動員力明顯不如2018年還在的韓和吳的組合,加上公投不綁大選,關注度下降和18年比差很多,而全國範圍內的動員力量民進黨是強於國民黨的,所以表面上的中立不提對立案件避免刺激中間選民而暗中動員基層力量就能有效制衡和瓦解公投案件,這就這次綠營的策略。
>> 鬧也要看實際能量,現在是介於一個平衡之間的狀態,江明顯是把公投當作自己為黨內選舉的動員力工具,...
有的東西可以說清楚吧,
像藻礁無限上綱那種
很多人無腦支持環保就簽了
如果說清楚對電力的影響
還有某些環團這幾年都幹了哪些事
那些簽的至少一半反悔變成反對
>> 有的東西可以說清楚吧,像藻礁無限上綱那種很多人無腦支持環保就簽了如果說清楚對電力的影響還有某些...
公投提案方一定會掩蓋不利的成分,信息偏差一定會有,必須把這些當作一定會有的陷阱。因為公投已經不綁大選,和18年和大選有七成投票率不同,基本盤動員力的比拼更重要。無腦炒作只會影響中間選民,而其中時間因素最重要,明顯美豬關注度已經下降,現在還有四個月,最後大概率會變成基本盤的比拼,王會被罷免,是因為在當地選區他是膠著區,而在本地的基本盤藍稍大於綠,所以會敗。而在全國範圍內,明顯已經是綠大於藍,現在全國性的投票怎麼看都對綠營有利,而藍營不利。
现在的问题是,即使引用了再多数据说的再有道理,也只限于你自己知道。
要是在SNS上发出来,那就会有人说你收了敌国的钱,直接有罪推断。
对此我的初步想法是,一个人如果真的收敌国的钱在本国办事,是彻头彻尾的犯罪行为。
那么,如果一个人公开说我收钱,就相当于诽谤我是一个罪犯,还收获了不少阅读量,达到了影响较大的程度,那么我就可以报案和起诉。
对于编造事实诽谤他人影响较大的,可以判个诽谤罪;即使检察决定不起诉也可以通过民事要求赔偿精神损失。
我现在虽然还没有遇到这种问题,但是如果有需求又比较闲的话可以尝试一下。不过嘛……执法层面上恐怕没有那么给力就是了。
要是在SNS上发出来,那就会有人说你收了敌国的钱,直接有罪推断。
对此我的初步想法是,一个人如果真的收敌国的钱在本国办事,是彻头彻尾的犯罪行为。
那么,如果一个人公开说我收钱,就相当于诽谤我是一个罪犯,还收获了不少阅读量,达到了影响较大的程度,那么我就可以报案和起诉。
对于编造事实诽谤他人影响较大的,可以判个诽谤罪;即使检察决定不起诉也可以通过民事要求赔偿精神损失。
我现在虽然还没有遇到这种问题,但是如果有需求又比较闲的话可以尝试一下。不过嘛……执法层面上恐怕没有那么给力就是了。
汁人要是有查文献/查英文翻译的脑细胞,中国会是现在这样?
天天喝地溝油,吃毒奶粉的支人配的上大日本帝國的高等食品?支人最好在支那自產自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