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美國最高法院剝奪墮胎權”的驚世謊言,講一下“末世中更要保持清醒”的意義和方法

美國最高法院是憲法法院,沒有權力推翻任何憲法明文規定的權利(那個是國會的權利)。
所以這次的爭議完全是焦點偏移,指鹿爲馬,顛倒黑白的手段。

美國最高法院做了什麽?一百八十多頁的裁決,核心是什麽?
明確“墮胎權”不屬於“隱私權”,因此適用于美國憲法第十修正案。

第十條修正案是什麽?
“舉凡憲法未授予合眾國政府行使,而又不禁止各州行使的各種權力,均保留給各州政府或人民。”

我不懂法律,這個到底是不是禁止墮胎的意思?
明顯不是啊!而且根本就和禁止與否無關。而是說——墮胎的相關法律政策不受美國憲法約束和管轄;決定權交給“各州政府或人民”,即相關法律以美國各州法律為准,聯邦政府無權干涉。
舉例阿拉巴馬州是美國最强硬禁止墮胎的州(除非威脅母親生命否則一概禁止,强奸與亂倫受害者亦“不得”法外開恩),2021年民調表明該州選民僅37%支持放寬法規,而58%堅決反對。儘管如此,該州現仍然有三個專業診所提供相關服務,未受到州執法機關的制裁和干涉(實際還是有法外開恩)。

所以到底在閙什麽?
是打著“自由派”的旗號的真·民粹主義分子,在帶節奏,搞風向。

這些人的最終目的是什麽?
推翻美國憲法。

哪有這麽嚴重?那還有那麽多美國權貴、明星、網紅在閙,還有外國領袖一起在閙,他們怎麽可能騙我?
明星和網紅之流智商不一定高,這有共識吧。那爲什麽美國和外國很多權貴都在閙?他們不可能不懂憲法法院的意義和職能,不可能不明白裁決的核心從來不是“推翻/剝奪墮胎權”,而是“推翻/剝奪/限制/制約美國政府跳出法律框架恣意干涉各州事務的權力(實際這就是當年導致美國内戰的核心問題,奴隸制存廢議題只是一個工具,不過是一個政治正確且非常好用的工具就是)”,所以就能明白他們是故意在閙,是因爲濫權的意圖再次受到了挑戰。
民粹主義的核心就是混淆是非顛倒黑白,利用、煽動人民的愚鈍和無知,為自己和自己的黨團攫取不法的利益和不受限制的權力。美國憲法則是對此有極其嚴格的限制,所以成爲一些美國人,尤其是權貴的眼中釘。
實際上當你注意到問題核心,再回去看媒體和名人的言論時,你會發現其中大部分言論其實是精巧的策劃修飾過,懂的人會覺得這是一個思辨(似乎是爲阿拉巴馬等地追求無避孕性自由婦女的聲援),對不懂的人卻是明明白白的誤導(美國剝奪墮胎權!)。相信看過我這篇的很多人現在已經能體會到了哈哈。那麽也就能明白這些人從一開始就懷著明確的政治目的,是多麽惡劣的騙子手。再想想某報甚至不惜泄密裁決書草案,妄圖用輿論干涉司法,它們是不懂嗎?不是,它們很懂,從一開始就目的明確,要把你們當槍用!

可是外國的領袖、偉人、爸爸們……
美國作爲(曾經的)世界核心力量,一舉一動都受到矚目,所以外國人和政府,恣意解讀美國時政,誤導民衆,為自己和自己的黨團攫取利益,并不罕見。這是當下的一個潮流,把持(沒落但還有一定影響力的)媒體,利用社交平臺愚民化青少年——民粹主義打著自由派的旗號,正在大張旗鼓的向真正的獨立和自由思想挑戰。最終目的是實現集權和專政,滿足對權力的無限欲望。

那你説“講一下‘末世中更要保持清醒’的意義和方法”,是要長篇大論什麽?
根本不想長篇大論。其實就是推薦大家讀一下美國憲法和權利法案(十條修正案)。其餘的自己體悟去吧。
https://web-archive-2017.ait.org.tw/zh/us-constitution.html
https://web-archive-2017.ait.org.tw/zh/the-bill-of-rights.html (權利法案是重點!)
(這是美國駐台灣使館,詭稱“在臺協會”AIT的政府實體分支,曾經發佈在官網的,後來莫名其妙被拿下,但是是目前網上能找到的最嚴謹的官譯版)(能看懂原文當然更好,那個wiki上就有)
做人要心懷理想和遠大志向,末世找不到目標?讀美國憲法吧,知道世界上還有好人,然後自己要怎麽做,自己去想。

美國憲法!?多少部多少卷??太長了吧!!!???
美國憲法全文中譯大約6700字,權利法案(重點)1200字稍有餘,小學生半小時能看完(加上翻字典的時間)。
順便說一下中國憲法全文約20000字,而且至少80%是屁話。
另外美國移民資格考試中有憲法相關知識。會考哦!(敲黑板)

結語
美國憲法是世界上最(沒有之一)自由激進的法律,所以造成美國一個神奇的現象,就是美國左派和右派,在世界其它地方是反過來的,變成了右派和左派。實際“左右”之分,不是指其具體的政治傾向,應該用“反建制派”(左)和“建制派”(右)則更明確,不易混亂。所以擁護世界上最自由激進的國家憲法的“建制派”(美囯右派),放哪國都是隨時可以殺頭坐牢的超激進自由派,這也是爲什麽很多外國人都不喜歡美國人——“自由散漫自我中心妄圖干涉我大國内政”(各國領袖和老人公認)。以後在吵“美左”、“白左”、“自由派”什麽的的時候,請盡量使用正確的名詞——“美國反建制派”,“反美國憲法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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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享 2022-07-06

6 个评论

美国宪法太差了,极端不完善,很多基本的人权的保护还不如现在的墨西哥,

所以有了一些联邦的判决保护底线,

然后还有人觉得这个底线太高了?还去特地推翻判例,再去增加这个系统的不稳定性,

真是好歹不分。

还有舆论干涉司法,所以司法就可以独立于舆论干绝大多数人不同意的事情还没有选票制约么?
有些强国人和美国华人针对联邦大法官的判决尽瞎扯淡而不自知,连大法官的判决内容都搞不懂,把这个判决简单化成是不允许堕胎。我看他们这么胡扯都是出于无知,还真没到故意歪曲的层次。
對啊,你才知道?不過,建制派和左右沒關係,川普和桑德斯都算反建制派,建制派就是希拉里拜登布什這種,沒打算改變體系。民粹主義其實反而經常由精英領導,右派崇拜企業家,左派崇拜教授,也因此古希臘哲學家認爲民主必然導向獨裁,但現代民主其實是共和。

回到墮胎的話題,如果胎兒真的不是生命,那麽計劃生育、强迫流產、流產女嬰又有什麽關係,憑什麽胎兒有繼承權、生命權(孕婦被謀殺了算兩個謀殺罪),也就是説如果你支持墮胎權的話,實際上是通常情況下推定胎兒有生命權,但是母親可以選擇否決胎兒的生命權。這完全沒邏輯啊??左派難道不應該更唯物一點嗎。美國有七個州是無限制墮胎到十個月的,現在的法律也沒有改變這點。歐洲的規定反而更嚴格,除了英國。

但英國的情況實際上是被女人鑽了法律漏洞,這也是我之前沒想到的。我之前也覺得强奸等情況應該被允許,所以或許應該考慮母親的精神健康,這就是英國做的,但實踐起來只要女人不想要,就是威脅了女人的精神健康。英國的墮胎率只比美國略低一點。

全世界有二十多個國家,即使胎兒威脅到母親生命也不允許墮胎。如果要説民主、全球化的話,那全人類一起投票,絕對是禁止同性婚姻、禁止墮胎。女權主義、lgbtq是附庸于西方文明存在的,但卻比誰都想毀滅西方文明,或許右派應該集體改信伊斯蘭,直接實行沙里亞法,那麽左派就沒什麽好説的了。

爲什麽第三世界討厭美國?因爲雅典才是帝國主義,斯巴達是孤立主義的。美國的左派覺得他們正義無比,於是要求其他人遵從他們的社會規則,其實就是文化帝國主義。墮胎權不只是女人的自由問題,其實牽扯到整個社會,而且最近幾年的事情很好地説明了,道德真的會滑坡。

曾經我也支持同性婚姻,現在我也樂意給予右派的同性戀婚姻的權利,但當年他們、我們説的明明是同性戀又不是在你家草坪上做愛,你凴什麽反對別人的自由。現在他們卻要求drag queen入學校,要求變性手術成爲醫療福利,要求讓未成年變性,要求基督徒給他們做婚禮蛋糕。實際上墮胎機構也收了納稅人的錢。憑什麽我要爲了你墮胎出錢??基督徒穆斯林的宗教自由呢?這不相當於逼人吃豬肉嗎。

不同國家有不同法律,阿富汗女人不支持你西方的普世價值,紅州的女人也不支持你墮胎權,反而是加州人還要移民到德州,然後繼續投給民主黨。

説下司法的問題,過去幾十年來,美國的司法機構一直發揮能動主義,實際上是竊取了立法機構的權力,給聯邦立法,美國最高法院這次決定才是尊重了各州民選機構的立法權,還政於民。

多加一段,其實墮胎實踐上并不符合右派利益。因爲那些會墮胎的女人估計不是什麽好媽媽,而且通常是有色人種,其實美國的計劃生育機構成立的初衷就是爲了控制黑人人口,實際上也挺成功的。但沒辦法,美國右派比較較真、宗教,歐洲的右派儘管知道墮胎是不好的,也沒有在這個問題上折騰。我個人其實不太在乎,那些女人的小孩生下來估計會給社會添麻煩。
看不懂楼主想要说什么,不是你的问题,是我没文化。
抱歉偏離樓主所要討論的法律問題,這裡針對推翻法案的想法

個人想法:並非在帶風向、搞節奏,雖然推翻法案,不是禁止墮胎,但是很多保守州直接明訂禁止墮胎(除非被強姦、亂倫等因素可申請墮胎)

這是維基百科上面的資料,1987年至1988年期間,女性選擇墮胎的主要原因
25.5% 欲推遲生育
21.3% 無法負擔嬰兒支出
14.1% 伴侶關係出現問題;伴侶對生育並無意欲
12.2% 過於年輕;家人反對懷孕
10.8% 擾亂教育和事業發展
7.9% 不想要(更多)孩子
3.3% 胎兒健康風險
2.8% 孕產婦健康風險
2.1% 其他

明顯可以看出,大部分的墮胎原因都不是因為被強姦或是亂倫,而是各種因素無法撫育小孩(當然此資料偏久遠,數據上有些不準確,不過我認為因各種因素無法撫育小孩是墮胎主因沒錯)

保守黨有人甚至說,"可以控制精子不要流入",這句話就很瞎,就算再萬全的避孕措施,都有可能不小心中標,更何況容易擦槍走火的普遍是年輕人,適齡下的精子、卵子活耀度,避孕措施有時真的擋不住...但如果你要那些年輕人不要性的話,我認為太難了,年輕人容易衝動、性知識不一定充分了解,且已經自由可墮胎習慣的美國,現在要限縮需要一段適應期

那如果去可墮胎的州是否是解決方式?是,但是現在有幾個問題,1.要去其他州需要更多成本,這些年輕人、家庭是否能負擔;2.看美國的選票分布就知道,通常附近好幾個州都是保守州,要墮胎更為不便,得先跨越很多州;3.可墮胎的州因這個法案,突然業務量大增2-5倍,使得很多需要墮胎的案子排到更後面,那問題來了,有些案例會不會等到她時就胎兒已成長無法墮胎?

另外一個有趣的研究,我之前聽podcaster聊到,有提到羅訴韋德案的"保障女性墮胎權",事實上有助於美國的犯罪率降低,研究發現有明顯下降(抱歉懶得查研究的資料來源),因為許多無法撫養孩子的家庭,可能本身經濟困難、太年輕無法給予照護、...等原因(參照上列之女性選擇墮胎的主要原因),如果讓這些孩子在這樣的環境下出生,長大後會偏向犯罪

推翻法案看似中性,並非禁止墮胎,但後續忽略很多連鎖反應,一定可預見很多保守州肯定禁止,墮胎成本提高配套措施也不夠,非保守州的醫院數沒有增加,難以短時間應付這麼多的量;讓婦女沒有墮胎保障權,保守州的女性可能要去地下診所墮胎,造成更多的醫療風險

有要墮胎的女子就像同性戀一樣,不管你禁不禁止,需求本身就存在,不能保障女性墮胎權,不僅對於女性有限制,男性壓力更大,若不準備有小孩,每個月都在緊張自己女朋友或老婆有沒有月經準時,不準時那壓力超大,所以解決辦法是沒有準備有小孩就得當修道士過無性生活,不然就是得搬離保守州,或者嚴密監測另一半的經期...個人認為推翻法案真的滿倒退的,忽略需求...
本来宪法规定所有州的女性都有堕胎权,意味着保守州必须服从宪法尊重女性的堕胎权,同时开放州本来就尊重堕胎权。宪法规定每个州的堕胎权每个州自己决定,那谁会变动政策?保守州马上禁止堕胎。进步州继续尊重堕胎权。除非宪法改成,所有州女性都不准堕胎。当然现在没有这样改。

所以这次修宪导致哪里政策变动了?保守州。美国有多少保守州有多少人口的堕胎权受到了影响?自己去查。

所以宪法虽然没有明说不许人堕胎,但是它直接导致的结果就是保守州禁止了堕胎,禁止的程度由州自行决定,极度保守的地方可以禁止所有原因的终止妊娠。

结论:这次修宪导致了很多美国人失去了堕胎权。不要说什么怎么不懂避孕,为什么不想生不知道吃避孕药,什么强奸怀孕是极少数情况,这都不是讨论的范围。这个权利失去了就是失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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