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平到底有没有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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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pincong.rocks/article/item_id-504652其实,核平一个前提就是姨学是路径依赖,说白了就是历史不是必然的。
大洪水是历史必然,但是诸夏是不是可以提升德性那就不一定了。
秦刘对谈,秦晖上来就抛出一个论点:你刘仲敬批评的大一统,也就是法家秦制帝国,恰恰就是为了结束诸夏而设计出来的。
因为战国春秋的确是中国德性的最高点,百家争鸣产生的思想之丰富,直到今天还影响着世界!
但是最后历史事实就是,天下归于秦,归于法家,直到今天。
那你的诸夏怎么能保证秦制不会卷土从来呢?
这个精准打击的确让阿姨没法接招,之后阿姨举了好多例子,但是都是在说,小国家就算专制,也容易被推翻等等。但是他都无法把这一点完美地论述出来。
这使得核平的前提直接就不存在了。
最后秦甚至有些讥讽地说,斯宾格勒等人,都不是进步主义者,民族有周期,那就意味着世界就不会进步。人类也不会进步。
这一点阿姨也没有正面回应,可见他也明白如果仅仅是保护自己,而不是推动进步的话,姨学很快就会沦为法家帝王之术的工具而已。
所以,我并不支持核平。
41 个评论
你说这些社会现象是有文化渊源的,不是靠几条规则就能很快解决,需要法制的健全和社区的构建才能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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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第一强肯定美国。发展最快盲猜一个印尼。https://pincong.rocks/question/item_id-471256
印尼人口世界第四,gdp规模万亿,正在继承中国的密集制造业。
中国人可能最不希望印尼来一次中国式的快速发展。
因为打脸太厉害,印尼几乎集中人中国人看不上的几个要素。
一是反共。印尼可能是地球上反共最极端的国家。1965年930事件,印尼发生了反共大屠杀,把共产党员和亲共的全部抓起来枪毙。据说杀了50万人、而且至今官方不反省不认错。
二是排华,苏哈托要求印尼教材称呼中国为支那。到了98年黑色五月还搞起排华大屠杀,至今印尼对华人依然有戒心。
三是民主。印尼最近20年民主化较为成功,如军队国家化。政党分野现代化,19大选之后已经被认为是一个民主国家。民主指数6分以上。
四是宗教。印尼2亿人口是穆斯林。是世界人口最多的伊斯兰国家。并且世俗化做得很好。
所以,这样一个反共排华民主还是伊斯兰国家,若是经济起飞,那绝对是狠狠抽中国人大嘴巴子。因为在中国人眼中,民主意味着社会分裂,反共意味着贫富分化,排华意味着没有外部市场,伊斯兰意味着原始愚昧。
然后若是你印尼还能继承中国劳动密集产业快速致富,那不是说我中国起飞和特色社会主义毛关系没有。因为一个意识形态完全相反的国家也能用劳动密集制造业快速致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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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评价朱践耳https://pincong.rocks/article/item_id-760023
此人是精致的利已主义者。是一个典型的无产阶级费拉做题家。
他45年才加入中共,国共内战,他都在文工团,懂得狡猾地明哲保身。
选择亲共我认为一是他崇拜聂耳。二是他也有通过亲共,获得去苏联进修提高的机会。
无产阶级费拉做题家,试图通过体制获得留学机会在过去是非常正常的路径。
后来他的愿望成真,1955年公派去苏联。进入著名的莫斯科音乐学院,不过之后没几年就遇到了中苏关系恶化。他学了5年之后于1960年回国。虽然在苏联他躲过了大跃进,不过没有躲过大饥荒和文革。
回国后,这个费拉第一感受到中国原始社会主义的铁拳,他的创作几乎停止,在苏联他可以能写交响乐的,结果回国之后,只能写写小曲。《唱支山歌给党听》就是这期间创作的。
他认为,从1960年到1978年是十八年断层(包括前六年的迷途,中间十年的荒唐压抑,后两年的反思),不仅毁了他的“交响梦”,也使“革命梦”被扭曲和变质。
文革后,他进入上海交响乐团工作,重新开始创作。80年代相对自由的氛围,让他也重新创作出了一些作品。
比如他创作过一部缅怀张志新的交响乐:交响幻想曲《纪念为真理而献身的勇士》上海交响乐团 陈燮阳指挥
说明他心里很清楚中共是个什么货色。把子女送出国,但是自己留在中国赚大钱,也说明他是个很典型的骑墙派,与利己主义者。如同当年很多贪官一样,自己在国内赚钱,子女出国享福。反正我死后哪管中国洪水滔天的那种。
纵观他一生,他都是能躲就躲,从不让自己处于危险之中。偶尔有自由的环境,才敢于表达一些自己真实的想法,但是人生根本目标还是无产阶级费拉那种无脑赚钱,精致利己而已。
他幸运地在2017年去世,但是他的夫人和子女终究没有躲过社会主义的铁拳。我相信他若是活着,也一定会遭遇同样的下场。
有的时候,费拉们得想明白一点,当你永远选择那条看起来即容易,又光明的道路时,你得看看这条路是谁修的,若是修路的人来自于原始文明,那么你还是离这条路远一些。
利维坦
Thinker
孩子在发育以前,对于父母都是无条件依赖和受支配的,这个阶段长达十几年,使得父母很容易就完全习惯了这种亲子关系。等到孩子发育需要成长为独立健全的人,他们就开始无法适应,而会希望亲子关系一直保持在孩子幼年期的情况,所以像禁止孩子发展恋爱关系、干预隐私、过度控制个人生活之类的控制欲就暴露出来了。
我觉得对于这些父母,他们在年轻时候义务教育阶段这些就都需要学的。如何对待作为你孩子的另一个公民也是公民课的重要一环。
我觉得对于这些父母,他们在年轻时候义务教育阶段这些就都需要学的。如何对待作为你孩子的另一个公民也是公民课的重要一环。
最後一段說的好啊!!真的沒見有人提過
没错,虎妈就是这么来的。我觉得现在的教育太注重培养职业能力,而忽略了培养人们生活和人生中的必要能力,包括且不限于如何处理各种人际关系,包括家庭和恋爱,基本财务知识,职业选择等等。这种教育的缺失是导致阶级固化的重要原因之一。
這位父母可能是苦出身吧,起碼你父母小時候家境頗有可能不佳,又或者可能並非大城市出身。 後來家境改善是後來靠自己努力讀書才達到的,而且你的家族中人可能沒有公職人士。 即使有,要么職位不高,要么跟你父母的關係也不親近。 真的很不好意思亂猜,我沒有惡意,但是看你的文字就給我這種感覺。
如果我哪怕猜中一樣,這位請試著包容一下你的父母,我覺得他們成長環境可能比你糟糕百倍以上,真的吃過很多苦。 他們也是第一次做小孩子的爸爸媽媽,大概會做錯很多地方
如果我哪怕猜中一樣,這位請試著包容一下你的父母,我覺得他們成長環境可能比你糟糕百倍以上,真的吃過很多苦。 他們也是第一次做小孩子的爸爸媽媽,大概會做錯很多地方
反对用暴力解决坏老师
“以后老师如果过分体罚辱骂学生,或者明显对学生实施双重标准,家长在愤怒中打死了老师不用承担任何责任”
如果体罚学生,法律应该对老师进行处罚,按情节坐牢/罚款/取消教师资格
不清楚“对学生实行双重标准”是指什么,但是这个听上去最严重也只是应该取消教师资格
无论哪一种情况我都觉得坏老师罪不知死,也不认为足以减轻“家长在愤怒中打死了老师”的责任
我不认为公民应该有处罚罪犯的权力,哪怕你再恨这个罪犯,处罚罪犯也应该由司法机关负责
如果体罚学生,法律应该对老师进行处罚,按情节坐牢/罚款/取消教师资格
不清楚“对学生实行双重标准”是指什么,但是这个听上去最严重也只是应该取消教师资格
无论哪一种情况我都觉得坏老师罪不知死,也不认为足以减轻“家长在愤怒中打死了老师”的责任
我不认为公民应该有处罚罪犯的权力,哪怕你再恨这个罪犯,处罚罪犯也应该由司法机关负责
"人类灵魂的工程师"这不前几期江峰评书刚讲过嘛,
到底是灵魂让别人编辑修改可怕,还是基因让人修改更可怕?
建议看些徐贲的书,或许能洗掉一些支那教育的毒素。
到底是灵魂让别人编辑修改可怕,还是基因让人修改更可怕?
建议看些徐贲的书,或许能洗掉一些支那教育的毒素。
家长在愤怒中打死了老师并不属于正当防卫,家长在愤怒中打老师的时刻,老师并没有进行对家长的伤害。正当防卫只能用于制止正在进行中的伤害。中国民主后给公民多一些的权利应该在言论自由,新闻自由,信仰自由这些上。我不了解大陆正当防卫的标准所以不评论是否应该降低正当防卫的标准。
”老师对学生实行双重标准,不利于未成年人的成长“ 处罚应该是取消教师资格。
就算是出于父爱母爱,打或者打死老师也是非常不对的,而且这会给未成年人非常不好的影响,除非你希望未成年人在受到不公平待遇时选择用暴力解决问题
”老师对学生实行双重标准,不利于未成年人的成长“ 处罚应该是取消教师资格。
就算是出于父爱母爱,打或者打死老师也是非常不对的,而且这会给未成年人非常不好的影响,除非你希望未成年人在受到不公平待遇时选择用暴力解决问题
我不是律师,但是,别人拿着刀接近你,我认为就已经符合正当防卫了,而正当防卫的范围,需要按照情况来定,比如说别人拿刀接近你,你可以选择逃跑,也可以选择告诉对方不能再靠近你,如果对方继续靠近或者你没有办法逃跑,你可以使用暴力手段让对方失去对你攻击的能力,但是只要对方处于没有可能对你进行物理性伤害的状态(比如说对方开始逃跑,所以物理上不可能再对你进行伤害),你就不能继续对对方攻击。
所以,“当坏人拿刀对着你时”,我认为取决于你与坏人的距离,如果你们相隔100米,大多数情况下你不能对他进行伤害(比如说开枪打他)。“当坏人的刀插入你身体后”,你自然完全符合正当防卫,伤害在进行中。“当坏人的刀从你体内拔出后”,你自然完全符合正当防卫,因为对方处于可以对你进行伤害的距离,并且对方有对你进行伤害的意图。
“家长在愤怒中打死了老师不用承担任何责任”
1. 正当防卫只适用于制止对自身的物理性伤害,“愤怒中打死”并不属于正当防卫,如果你认为 “愤怒中打死” 这类暴力报复性行为属于正当防卫,我没有办法改变你的想法,继续讨论下去也没有什么意义。我对暴力报复性行为的定义:在受伤害之后,受害者或者其他非司法机构对罪犯进行物理性的伤害。从你原文的描述来看,“家长在愤怒中打死了老师不用承担任何责任”属于暴力报复性行为,因为从你原文的描述来看,你指的是,家长在了解学生被老师伤害之后,“在愤怒中打死了老师”。
2. 退一步讲,“明显对学生实施双重标准”,“辱骂学生” 并没有对学生造成任何物理性伤害,所以正当防卫在这两种情况下并不存在。
3. 如果你指的“体罚学生”,是指打学生,那么学生在受到老师打的那一刻起,我认为学生可以用正当防卫来停止老师对自身的伤害,但是只要学生的正当防卫制止了老师的攻击行为,学生就不能够继续伤害老师。
所以,“当坏人拿刀对着你时”,我认为取决于你与坏人的距离,如果你们相隔100米,大多数情况下你不能对他进行伤害(比如说开枪打他)。“当坏人的刀插入你身体后”,你自然完全符合正当防卫,伤害在进行中。“当坏人的刀从你体内拔出后”,你自然完全符合正当防卫,因为对方处于可以对你进行伤害的距离,并且对方有对你进行伤害的意图。
“家长在愤怒中打死了老师不用承担任何责任”
1. 正当防卫只适用于制止对自身的物理性伤害,“愤怒中打死”并不属于正当防卫,如果你认为 “愤怒中打死” 这类暴力报复性行为属于正当防卫,我没有办法改变你的想法,继续讨论下去也没有什么意义。我对暴力报复性行为的定义:在受伤害之后,受害者或者其他非司法机构对罪犯进行物理性的伤害。从你原文的描述来看,“家长在愤怒中打死了老师不用承担任何责任”属于暴力报复性行为,因为从你原文的描述来看,你指的是,家长在了解学生被老师伤害之后,“在愤怒中打死了老师”。
2. 退一步讲,“明显对学生实施双重标准”,“辱骂学生” 并没有对学生造成任何物理性伤害,所以正当防卫在这两种情况下并不存在。
3. 如果你指的“体罚学生”,是指打学生,那么学生在受到老师打的那一刻起,我认为学生可以用正当防卫来停止老师对自身的伤害,但是只要学生的正当防卫制止了老师的攻击行为,学生就不能够继续伤害老师。
我不认为法律/规则的目的是“平息家长的怒火”,或者平息受害者的怒火。
我认为法律/规则存在的目的是减少【大部分人认为是错误的行为】,如果教师孤立学生,被学校开除或者受到法律处罚被取消教师资格仍然不能平息家长的怒火,那么我建议这样的家长或者学生可以找专业的心理咨询师接受帮助,而费用自然应该由被处罚的教师负责
我认为法律/规则存在的目的是减少【大部分人认为是错误的行为】,如果教师孤立学生,被学校开除或者受到法律处罚被取消教师资格仍然不能平息家长的怒火,那么我建议这样的家长或者学生可以找专业的心理咨询师接受帮助,而费用自然应该由被处罚的教师负责
人都是会犯错误的,法律同时也给大部分犯错误的人一个改正的机会。你希望建立的这个法不合理,就像【把所有超速开车/偷窃/抢劫/诈骗的人都打死】也是不合理的法律。
此外,“老师过分体罚辱骂学生,或者明显对学生实施双重标准”,除了体罚涉及物理上的伤害,需要据情况来处理,剩下的最严重也只需要取消教师资格,取消教师资格后该老师就不再有继续伤害学生的可能。
至于你小时候遇到的情况,只能说是制度的不完善造成的悲剧,正常的社会你这样的情况应该是有渠道举报该老师到学校或者教育部门,我把你说的针对理解为歧视,那么应该有反歧视的学校制度或者法律来处罚老师而不需要家长“跟老师据理力争”,更不应该是“家长愤怒的打死老师”
此外,“老师过分体罚辱骂学生,或者明显对学生实施双重标准”,除了体罚涉及物理上的伤害,需要据情况来处理,剩下的最严重也只需要取消教师资格,取消教师资格后该老师就不再有继续伤害学生的可能。
至于你小时候遇到的情况,只能说是制度的不完善造成的悲剧,正常的社会你这样的情况应该是有渠道举报该老师到学校或者教育部门,我把你说的针对理解为歧视,那么应该有反歧视的学校制度或者法律来处罚老师而不需要家长“跟老师据理力争”,更不应该是“家长愤怒的打死老师”
有完善的制度的话,家长没有必要出面与老师“据理力争”,家长也没有条件与老师据理力争,家长可以口头告诉老师这个行为是不对的,但是家长并没有办法/权力直接干预教师如何教育学生,也不可能有能力来确保老师不再进行不正确的行为。家长或者学生只需要投诉该老师就应该有专门的部门或者学校对老师进行调查,如果调查结果属实则有关部门和学校可以按照规则对该老师进行处理。
如果是体罚让学生受到伤害,我觉得按照情况的严重程度可以让处罚老师坐牢,而其他的两种情况我并不觉得达到坐牢的程度。
如果是体罚让学生受到伤害,我觉得按照情况的严重程度可以让处罚老师坐牢,而其他的两种情况我并不觉得达到坐牢的程度。
制止的方式就是投诉,我不确定你说的“据理力争”是指什么,口头上告诉老师让老师停止不正确的行为并没有什么约束力,所以除了投诉之外,家长并没有什么制止老师的方法。
孤立学生(我理解为因某方面歧视学生)的行为出现后,学生和家长立即就可以投诉该老师,通过制度/规则来制止老师不对的地方,根据情节的严重程度处理。我想像不出孤立学生会严重到需要老师坐牢作为处罚的情况,最严重也只是应该取消教师资格,取消了教师资格后,该老师就不可能再危害学生了。
孤立学生(我理解为因某方面歧视学生)的行为出现后,学生和家长立即就可以投诉该老师,通过制度/规则来制止老师不对的地方,根据情节的严重程度处理。我想像不出孤立学生会严重到需要老师坐牢作为处罚的情况,最严重也只是应该取消教师资格,取消了教师资格后,该老师就不可能再危害学生了。
集权体制下很难出好老师,也鲜有愿给孩子自由的家长,大环境就是一个强调服从的社会,有理性思维和自由思想的老师和家长毕竟是少数。
这样的法律不合理就像罚款的罪名不应该坐牢,除了体罚以外的坏老师只需要取消教师资格,就没有可能继续危害学生,我不认为坐牢是合适的处罚。如果按照“可以增强威慑力,杀鸡吓猴”这个逻辑的话,那所有的罪行都可以用死刑处罚,很明显这样的法律会很糟糕。
“目前老师跟学生的关系这么紧张”我觉得这只是你的主观看法。坏的老师肯定有,但是占多少比例我觉得除非有调查研究,不然没有人知道,而这样的调查研究在现在的中国我觉得不太可能会有,所以我们并不知道目前老师跟学生的关系到底有多紧张,在网上你可以看到有人说遇到坏老师的,也有人说遇到好的老师的。
疯子杀人不判刑是需要有精神医院鉴定的,而且据我的了解一般是精神分裂症这类会产生幻觉的精神疾病,你的语境下更准确的词应该是很愤怒,很生气,很伤心,精神分裂这样的疾病不是这样获得的,最多有可能是创伤后压力症候群,人在经历战争/失去亲人/重大交通事故后会有这个,并达不到杀人不判刑的程度。更主要的是,如果制度完善的话,“自己的孩子被老师虐待的痛不欲生”这样的情况并不会出现,需要达到“痛不欲生”的程度我觉得起码需要长时间的“虐待”,而制度完善的话,第一次“虐待”出现就可以有途径举报老师,所以如果家长不通过合法的途径保护自己孩子的权益,那家长也有失职的责任。
“目前老师跟学生的关系这么紧张”我觉得这只是你的主观看法。坏的老师肯定有,但是占多少比例我觉得除非有调查研究,不然没有人知道,而这样的调查研究在现在的中国我觉得不太可能会有,所以我们并不知道目前老师跟学生的关系到底有多紧张,在网上你可以看到有人说遇到坏老师的,也有人说遇到好的老师的。
疯子杀人不判刑是需要有精神医院鉴定的,而且据我的了解一般是精神分裂症这类会产生幻觉的精神疾病,你的语境下更准确的词应该是很愤怒,很生气,很伤心,精神分裂这样的疾病不是这样获得的,最多有可能是创伤后压力症候群,人在经历战争/失去亲人/重大交通事故后会有这个,并达不到杀人不判刑的程度。更主要的是,如果制度完善的话,“自己的孩子被老师虐待的痛不欲生”这样的情况并不会出现,需要达到“痛不欲生”的程度我觉得起码需要长时间的“虐待”,而制度完善的话,第一次“虐待”出现就可以有途径举报老师,所以如果家长不通过合法的途径保护自己孩子的权益,那家长也有失职的责任。
有新闻链接吗?我唯一找到的新闻是这个https://gawker.com/florida-man-who-fatally-shot-wifes-lover-found-not-gui-510657376,但是他的辩护是,他以为他的妻子被强奸,而且他的妻子也说自己喝的没有意识,不记得自己和奸夫在一起,所以法庭认为他开枪杀死入侵自己家里的强奸者并没有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