柯文哲「知法犯法」涉圖利京華城案!法院裁定「羈押禁見」

https://news.ttv.com.tw/news/11309050001000W

台北京華城容積率案持續延燒,民眾黨主席柯文哲今(5)天下午2點再開羈押庭,經過2個多小時的審訊,下午4點半結束,法院下午5點20分左右宣示裁定結果,確定「羈押禁見」。

台北地方法院指出,被告柯文哲明知京華城增加過高、超過560%的容積率,仍執意為之,「貫徹意志、迥然若揭」,並因此致使共犯沈慶京京華城一案,獲不法利益200多億元,涉犯貪污之圖利罪的犯罪嫌疑重大。

此外,柯文哲所述與已被羈押的共犯沈慶京、應曉薇、彭振聲等人所述不一,此案涉犯最重之貪污治罪條例第6條圖利罪部分,最輕為5年以上有期徒刑,確有事實足認被告有因犯重罪而有滅證及勾串共犯或證人之虞。


最終法院為保全證據,且經衡量後,因本案為貪污犯行,影響社會層面深遠,故認確無法以具保、責付、限制住居替代,而有羈押必要,依規羈押被告於臺北看守所,並禁止接見、通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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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享 2024-09-05

5 个评论

這結果不意外啦

倒是前一次那個北院劉德華是怎判的

柯講我啥都不知道

就給他無保請回

這也太瞎了
爽  柯文則說過自己的偶像是毛澤東

早看出來它是個小共產

祝它關到死
柯匪這種垃圾根本不適宜在有民族主義的國家做選舉人,就算你真有貪污,真的被關了,至少有本土民眾會繼續支持你的政黨可以存續,但偏偏就是做足各種投共姿態,又要拿藍營匪類的錢維持生活,這種政黨多一個中國國民黨都太多了。
社死若能快一点,可以少浪费些公共财。
我想貼台北地院的裁決主文的官方文書掃描本,可是好像在地院網站找不到,都是各媒體黏貼文字。

有更新到柯第一次偵訊被捕,提審的裁決。但也不是官方文本掃描copy,只是網路字體。

https://judgment.judicial.gov.tw/LAW_Mobile_FJUD/FJUD/data.aspx?ty=JD&id=TPDM%2c113%2c提%2c54%2c20240831%2c1&ot=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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