旧金山中华会馆撤旗风波定案,原告胜诉,青天白日满地红旗继续飘扬
旧金山撤旗案 上诉法院判原告胜
原告希望侨社能遵守尊重民主法治
旧金山撤旗案原告及支持者们,2019年3月1日举行记者会,通报加州上诉法院最终裁决原告胜利,呼吁金山侨社各侨团都能遵守及尊重美国的民主法治。
【中央社2019年03月02日讯】
旧金山中华总会馆撤走中华民国国旗一案经过6年的缠讼,加州上诉法院日前做出最终裁决,宣告维持旧金山高等法院的原判,认定中华总会馆对撤旗决议的表决,不符该会章程所要求的2/3票数规定,因此应恢复原状。原告及支持者们,周五(1日)举行记者会,呼吁金山侨社各侨团都能遵守及尊重美国引以为傲的民主法治。
依据法庭文件,上诉法庭三位法官一致裁定,反对中华总会馆及时任总董黄荣达撤旗的原告人——商董周达昌、关宗鲁和张耀廷等三人胜诉,即2013年中华总会馆通过的撤走中华民国国旗的议案不合章程。
原告方周三表示,法庭终于彰显中华总会馆章程应有的光亮,恢复正义的光辉。由此可以看出美国确实是一个法治的社会,司法公正,法官清明,法律严正,没有任何个人及团体可以扼杀正义,可以超越法律。
原告方强调,当初肇庆总会馆何以提出诉讼,就是希望金山侨社各侨团都能遵守及尊重美国引以为傲的民主法治,如此侨社才能和睦、和谐,一起为华埠的繁荣昌盛而努力。原告周达昌表示,“打官司的目的中华总会馆当时的总董黄荣达不遵守章程,强制去除了(青天白日满地红的)旗。”
中华总会馆商董林炳昌表示,法院上诉庭判原告胜利,感觉美国真好,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所有团体都平等,没有人高过法律。
对于诉讼的花费,周达昌表示,相信原告和被告两边的花费,都会超过一百万美元。
有百年历史的旧金山中华总会馆被认为是传统侨社的龙头,下辖七大会馆,百年来坚持悬挂中华民国国旗。
2013年5月25日,中华总会馆时任总董黄荣达在43位商董出席了月会,投票结果是21票赞成、20票反对、1票弃权、1票不知去向的情况下,通过了撤下大堂内青天白日满地红旗的动议,并在几天后完成撤旗行为。遭到部分商董的强烈抗议,指出撤旗动议不符合总会馆的章程。
旧金山高等法院在2016年6月裁决原告三位商董胜诉,认定中华总会馆对撤旗决议的表决,不符该会章程所要求的2/3票数规定,因此应恢复原状。但中华总会馆随后提起上诉。
另外,在上诉法官P.J. Siggins撰写的裁决书还指出,被告黄荣达一方曾认为原告得到中华民国(台湾)政府的资助提出诉讼,但上诉法庭裁定中华民国政府对事件的支持及经费援助与中华总会馆是否合法撤旗无关,不影响法庭的裁决。
裁决书中还写道:“中华总会馆是慈善团体,不属于政府机构。中华总会馆决定停止悬挂中华民国的国旗,与美国是否承认其它国家无关。”
撤旗事件引发全美侨界的关注,也被认为是中共红色渗透传统侨社的典型案例。这次上诉法庭宣布维持原判,令支持自由、民主和中华民国的侨社人士再次看到将国旗挂回原处的希望。
原告希望侨社能遵守尊重民主法治
旧金山撤旗案原告及支持者们,2019年3月1日举行记者会,通报加州上诉法院最终裁决原告胜利,呼吁金山侨社各侨团都能遵守及尊重美国的民主法治。
【中央社2019年03月02日讯】
旧金山中华总会馆撤走中华民国国旗一案经过6年的缠讼,加州上诉法院日前做出最终裁决,宣告维持旧金山高等法院的原判,认定中华总会馆对撤旗决议的表决,不符该会章程所要求的2/3票数规定,因此应恢复原状。原告及支持者们,周五(1日)举行记者会,呼吁金山侨社各侨团都能遵守及尊重美国引以为傲的民主法治。
依据法庭文件,上诉法庭三位法官一致裁定,反对中华总会馆及时任总董黄荣达撤旗的原告人——商董周达昌、关宗鲁和张耀廷等三人胜诉,即2013年中华总会馆通过的撤走中华民国国旗的议案不合章程。
原告方周三表示,法庭终于彰显中华总会馆章程应有的光亮,恢复正义的光辉。由此可以看出美国确实是一个法治的社会,司法公正,法官清明,法律严正,没有任何个人及团体可以扼杀正义,可以超越法律。
原告方强调,当初肇庆总会馆何以提出诉讼,就是希望金山侨社各侨团都能遵守及尊重美国引以为傲的民主法治,如此侨社才能和睦、和谐,一起为华埠的繁荣昌盛而努力。原告周达昌表示,“打官司的目的中华总会馆当时的总董黄荣达不遵守章程,强制去除了(青天白日满地红的)旗。”
中华总会馆商董林炳昌表示,法院上诉庭判原告胜利,感觉美国真好,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所有团体都平等,没有人高过法律。
对于诉讼的花费,周达昌表示,相信原告和被告两边的花费,都会超过一百万美元。
有百年历史的旧金山中华总会馆被认为是传统侨社的龙头,下辖七大会馆,百年来坚持悬挂中华民国国旗。
2013年5月25日,中华总会馆时任总董黄荣达在43位商董出席了月会,投票结果是21票赞成、20票反对、1票弃权、1票不知去向的情况下,通过了撤下大堂内青天白日满地红旗的动议,并在几天后完成撤旗行为。遭到部分商董的强烈抗议,指出撤旗动议不符合总会馆的章程。
旧金山高等法院在2016年6月裁决原告三位商董胜诉,认定中华总会馆对撤旗决议的表决,不符该会章程所要求的2/3票数规定,因此应恢复原状。但中华总会馆随后提起上诉。
另外,在上诉法官P.J. Siggins撰写的裁决书还指出,被告黄荣达一方曾认为原告得到中华民国(台湾)政府的资助提出诉讼,但上诉法庭裁定中华民国政府对事件的支持及经费援助与中华总会馆是否合法撤旗无关,不影响法庭的裁决。
裁决书中还写道:“中华总会馆是慈善团体,不属于政府机构。中华总会馆决定停止悬挂中华民国的国旗,与美国是否承认其它国家无关。”
撤旗事件引发全美侨界的关注,也被认为是中共红色渗透传统侨社的典型案例。这次上诉法庭宣布维持原判,令支持自由、民主和中华民国的侨社人士再次看到将国旗挂回原处的希望。
1 个评论
3年前VOA关于撤旗风波的报道
旧金山中华总会馆撤旗案原告胜诉
最后更新: 2016年7月29日 01:35
洛杉矶 — 旧金山的中华总会馆缠讼三年的撤旗官司尘埃落定,旧金山地方法院本周判定撤旗决议无效,总会馆的陈设必须恢复原状。
位于旧金山中国城的中华总会馆,是早期美国华侨社会的枢纽,担负了协助早期移民解决就业,法律,生活,教育等各方面问题的功能,十九世纪中叶成立,现有七个会馆,各会馆主席组成主席团,以总董为主席团主席,每两个月轮值一次。
尊崇孙中山
中华总会馆多年来一直尊崇孙中山先生,馆内和屋顶都悬挂青天白日满地红的旗帜,和台湾当局的关系密切,但近年台湾政局变化,海外华侨和两岸的互动关系也多次出现变数,一些个别的乡亲会馆开始悬挂五星红旗,形势消长在各地的华阜显而易见。
旧金山中华会馆撤旗
2013年的5月25日,旧金山中华总会馆轮值总董黄荣达在43位商董出席月会的情况下,投票表决商董提出的撤除总会馆所悬挂的青天白日满地红旗帜的动议,结果在21票赞成,20票反对,一票弃权,一票下落不明的情况下通过,数日后就执行撤旗行动,而从未涉足中华总会馆的中国驻旧金山总领馆当时的总领事袁南生也带领属下首次访问总会馆。
对簿公堂
2013年6月,中华总会馆的商董周达昌,关宗鲁和张耀廷把黄荣达告上法院,声称撤旗决议违反会馆章程。
旧金山地方法院星期一公布终结判决理由书,审理本案的法官丽贝卡·怀斯曼认定被告黄荣达移走和会馆有长久历史渊源的青天白日旗帜,只陈列美国和加州旗帜,违反了中华总会馆的章程。
在判决理由书中,法官引述过去中华总会馆类似提案的历史,认定陈列国旗与否是构成章程所规定的重大事件,今后如有争议,必须得到超过三分之二以上出席商董的投票才能成立。
违反章程
代表原告的律师邵宜台说:“我们告的最主要的就是他们违反章程,第一个是国旗案本身是重大事件,重大事件必须有两个人提议,四个人附议,这些条件都没有达成,章程里所有要件都没有达成。”
邵宜台表示,法官认定被告黄荣达在2013年3月25日宣布通过撤旗动议,撤走和中华总会馆有多年历史渊源的中华民国国旗的动议,是侵犯了他对旧金山中华总会馆法定董事的信托与忠诚的责任。
决议无效
邵宜台指出:“然后他们决议的时候,连半数都没有通过,事实上,重大事件需要三分之二以上才能通过。”
法官因此宣布当日会议撤旗的投票,并没有得到出席商董半数的票数,所以决议无效。
物归原位
法官在判决理由书中要求被告将当年总会馆召开会议后撤走的物品放回原处,据旧金山的星岛日报援引被告黄荣达的看法以为,法官并没有明说要将旗帜再度挂上中华总会馆的屋顶,是否上诉有待商董会决定。星岛日报还报道,代表被告一方的律师高釿表示,商董会是否要重新挂起被撤下的旗帜,是中华总会馆的内部事务,他不便表态。
旧金山中华总会馆的资深董事林炳昌表示,目前总会馆的55位商董,都不是来自于台湾,新任的商董当中许多来自中国大陆,随着老华侨背景的成员逐渐凋零,他担心再度出现撤旗动议时,即使需要三分之二的票数,也将容易通过。
旧金山中华总会馆撤旗案原告胜诉
最后更新: 2016年7月29日 01:35
洛杉矶 — 旧金山的中华总会馆缠讼三年的撤旗官司尘埃落定,旧金山地方法院本周判定撤旗决议无效,总会馆的陈设必须恢复原状。
位于旧金山中国城的中华总会馆,是早期美国华侨社会的枢纽,担负了协助早期移民解决就业,法律,生活,教育等各方面问题的功能,十九世纪中叶成立,现有七个会馆,各会馆主席组成主席团,以总董为主席团主席,每两个月轮值一次。
尊崇孙中山
中华总会馆多年来一直尊崇孙中山先生,馆内和屋顶都悬挂青天白日满地红的旗帜,和台湾当局的关系密切,但近年台湾政局变化,海外华侨和两岸的互动关系也多次出现变数,一些个别的乡亲会馆开始悬挂五星红旗,形势消长在各地的华阜显而易见。
旧金山中华会馆撤旗
2013年的5月25日,旧金山中华总会馆轮值总董黄荣达在43位商董出席月会的情况下,投票表决商董提出的撤除总会馆所悬挂的青天白日满地红旗帜的动议,结果在21票赞成,20票反对,一票弃权,一票下落不明的情况下通过,数日后就执行撤旗行动,而从未涉足中华总会馆的中国驻旧金山总领馆当时的总领事袁南生也带领属下首次访问总会馆。
对簿公堂
2013年6月,中华总会馆的商董周达昌,关宗鲁和张耀廷把黄荣达告上法院,声称撤旗决议违反会馆章程。
旧金山地方法院星期一公布终结判决理由书,审理本案的法官丽贝卡·怀斯曼认定被告黄荣达移走和会馆有长久历史渊源的青天白日旗帜,只陈列美国和加州旗帜,违反了中华总会馆的章程。
在判决理由书中,法官引述过去中华总会馆类似提案的历史,认定陈列国旗与否是构成章程所规定的重大事件,今后如有争议,必须得到超过三分之二以上出席商董的投票才能成立。
违反章程
代表原告的律师邵宜台说:“我们告的最主要的就是他们违反章程,第一个是国旗案本身是重大事件,重大事件必须有两个人提议,四个人附议,这些条件都没有达成,章程里所有要件都没有达成。”
邵宜台表示,法官认定被告黄荣达在2013年3月25日宣布通过撤旗动议,撤走和中华总会馆有多年历史渊源的中华民国国旗的动议,是侵犯了他对旧金山中华总会馆法定董事的信托与忠诚的责任。
决议无效
邵宜台指出:“然后他们决议的时候,连半数都没有通过,事实上,重大事件需要三分之二以上才能通过。”
法官因此宣布当日会议撤旗的投票,并没有得到出席商董半数的票数,所以决议无效。
物归原位
法官在判决理由书中要求被告将当年总会馆召开会议后撤走的物品放回原处,据旧金山的星岛日报援引被告黄荣达的看法以为,法官并没有明说要将旗帜再度挂上中华总会馆的屋顶,是否上诉有待商董会决定。星岛日报还报道,代表被告一方的律师高釿表示,商董会是否要重新挂起被撤下的旗帜,是中华总会馆的内部事务,他不便表态。
旧金山中华总会馆的资深董事林炳昌表示,目前总会馆的55位商董,都不是来自于台湾,新任的商董当中许多来自中国大陆,随着老华侨背景的成员逐渐凋零,他担心再度出现撤旗动议时,即使需要三分之二的票数,也将容易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