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YZ事變:法國外交部長與境外勢力美國合唱雙簧的跨國國變
觀前聲明:本文的一切觀點與分析大部份來自史學家戴康德(Alexander DeConde)的《準戰爭:對法未遂戰中的政治與外交較量》(《The Quasi-War: The Politics and Diplomacy of the Undeclared War with France》)。
1794年,美國總統華盛頓派遣全國最高法院首席大法官約翰 • 傑伊(John Jay)前往倫敦,與英國商解自獨立戰爭以來遺留的諸多未解爭端。雙方經過談判,最終訂立《大英聖上與美利堅國涉親善、商務及航務專約》(《The Treaty of Amity, Commerce, and Navigation, between His Britannic Majesty and the United States of America》),俗稱《傑伊條約》(《Jay’s Treaty》),該條約於1795年獲美國參議院批准。此條約極大緩解了英美矛盾,並促進了美國的商業利益,但對於大洋彼岸那位曾助美建國的「乾爹」法蘭西看來,這妥妥「逆子」美利堅胳膊肘往外拐,恬不知恥跑去跟曾經共同的宿敵英吉利狼狽爲奸。
法美兩國曾在1778年訂立《美法盟約》(《Traité d’alliance franco-américain》;《Treaty of Alliance between the United States and France》),正是拜此約所賜,抗英起義軍纔能在法蘭西這尊大佛的幫扶下披荊斬棘建國。如今,曾經在獨立戰爭中稱兄道弟的盟友竟然建國沒多久就跑去搭訕老敵人,這讓「乾爹」情何以堪!
1796年,法國決定對此採取些許報復。法國中央政府督政府(Directoire exécutif)下令,法國海軍將比照英國對待中立國船隻的方式,扣押所有裝載英國貨物的中立國船隻。法國私武船(Corsaires)開始在大西洋上四處攔截並扣押美國商船,短短數月,已有三百多艘美船遭扣押。
更令美國不悅的是,法國拒絕接受新任美國駐法公使查爾斯 • 科茨沃斯 • 平克尼(Charles Cotesworth Pinckney)。平克尼於1796年12月抵達巴黎,但法方拒絕接入。實際上,這也是法國在向美表達對《傑伊條約》的不滿。
1797年3月,約翰 • 亞當斯(John Adams)接替華盛頓就任新總統。此時,國內的聯邦黨(Federalist Party)和民共黨(Democratic-Republican Party)對於如何處置對法關係存在嚴重分歧;國外,法國持續扣押美國船隻,外交關係一觸即裂。
亞當斯在就職演說中曾試圖感化法國,「不戰而屈人之兵」。他說道:
My first wish is to maintain peace, friendship, and goodwill with all nations, especially with France, our benefactress.
鄙人最大的心願就是我國能與萬國一直和睦友愛、其樂融融,特別是其中對我國有恩的法蘭西。
然而,法國根本不鳥亞當斯的外交辭令,不僅繼續扣押船隻,甚至還宣佈將任何與英國有瓜葛的美國船員全部以海盜走私罪論處。
1797年5月,亞當斯召開內閣會議,商討對法政策。會議決定派遣一隊由三人組成的外交使團前往巴黎,與法交涉爭端諸事。
❶ 查爾斯 • 科茨沃斯 • 平克尼,聯邦黨人,曾在被法國拒絕接納後滯留歐洲。
❷ 約翰 • 馬歇爾(John Marshall),聯邦黨人,後來美國歷史上有名的首席大法官之一。
❸ 埃爾布里奇 • 格里(Elbridge Gerry),民共黨人,《獨立宣言》的簽署人之一。派他也去主要是爲了保證使團具有跨黨派代表性。
平克尼當時正在荷蘭海牙,接到任命後立即啓程前往巴黎。馬歇爾和格里則先後從美國出發,於1797年10月在巴黎會合。
使團抵達巴黎後,時任法國外交部長塔列朗派人接風,並安排入住寓所。然而,在接下來的幾週,塔列朗卻遲遲不肯與使節正式開展官方談判,塔列朗以各種理由推脫。也不讓見督政官,聲稱督政官公務繁忙,暫時無法安排會晤。
此處先打斷一下,簡單介紹一下那位法蘭西的大外交官。
夏爾 • 莫里斯 • 德 • 塔列朗—佩里戈爾(Charles Maurice de Talleyrand-Périgord)
早期曾是天主敎會的主敎,法國大革命爆發後,拋棄神職身份,投身革命浪潮。曾爲逃避國內的恐怖統治,在英美兩地流亡許久。1797年,重返法國,因其自身鶴立鷄羣的外交才能,被督政府任命爲外交部長。
使團抵法不久的一天,三名神祕人先後拜訪美國使團的寓所。這些人事後在美國政府發表的公文中以羅馬字母「X」、「Y」、「Z」代稱,這場國際外交危機也因此得名「XYZ事變」(Affaire XYZ;Affair of XYZ)。
第一個登場的神祕人,真名名叫霍茨圖(Jean-Conrad Hottinguer),一位出生於瑞士的銀行家,後來在公文中稱之爲「X先生」。霍茨圖拜訪的是格里,他聲稱自己是塔列朗的私人好友,受部長之託前來慰問。
霍茨圖表示,法方對貴國的《傑伊條約》極度憤慨。若要順利完成和平談判、兩國邦交正常化,美方必須先示出善意,滿足三個先決條件。
格里警惕地問條件是什麼,霍茨圖說:第一,美國必須向法國提供一筆貸款,數額相當於荷蘭銀行此前向美國提供的貸款總額;第二,美國必須向塔列朗部長本人支付一筆五萬英鎊的「勞駕費」,作爲開展談判的「押金」;第三,亞當斯必須代表美國向法國公開致歉。
格里聽後勃然大怒,他怒斥道:
The United States will never purchase peace with money, it would compromise the dignity and honour of the country.
我國絕不可能選擇破財消災,嚴重有損我國顏面與國格。
不歡而散後的又一天,第二位神祕人「Y先生」來也。其真名叫皮埃爾 • 貝拉米(Pierre Bellamy),他是一位在法國政商界頗有影響力的商人,前來拜訪平克尼。
貝拉米對平克尼表示,美方必須要明白歐洲外交場合的「規矩」。在歐洲,用錢化解外交矛盾是再正常不過、見怪不怪的事,不必大驚小怪,美國如果誠心想儘快結束談判的爛攤子,就必須「入鄉隨俗」。其原話是:
Vous devez payer, vous devez donner quelque chose au ministre. C’est ainsi que se traitent les affaires diplomatiques, vous devez comprendre les usages de l’Europe.
你們拿出點「誠意」(錢),給部長一點好處沒什麼大不了的。外交就是這樣,你們得明白,歐洲有歐洲的規矩。
平克尼憤怒回懟道:
No! No! Not a Sixpence!
滾!滾!哪怕一枚(六便士)硬幣都沒有!
再度不歡而散後,又是某一天,最後一位神祕人「Z先生」駕到。其真名爲盧西安 • 奧特瓦(Lucien Hauteval),他是一位曾在美經商的法國人,來拜訪格里,他其實此前跟格里還略微熟識,但還是一樣,也無功而返。
接連遇到三個莫名其妙的神祕人,使團內部也出現了重大意見分歧。平克尼和馬歇爾態度強硬,認爲絕不可從這些「敲詐勒索」,寧可掀談判桌,也不接受「喪權辱國」的要求。他們主張立即向法國政府提出外交抗議,並做好離開巴黎的準備。
不過,格里態度稍顯溫和,他雖然也嚴詞拒絕了那些要求,但他認爲應該繼續留在巴黎,繼續保持與法溝通,最大程度以談判手段解決問題。格里擔心如果使團立即未談而返,可能會使兩國的外交衝突上昇爲軍事衝突。
馬歇爾在寫給時任國務卿蒂莫西 • 皮克林(Timothy Pickering)的信中表達了對格里綏靖態度的批判:
Mr. Gerry seems to think we should remain here, even if it means enduring insults. I think this is unwise, Frenchmen will view our patience as weakness.
格里認爲即使對方蹬鼻子上臉,我們也應該繼續留守。我認爲他真是愚蠢,法國人衹會把我們的耐心當作驢肝肺而已。
隨著時間的推移,法美雙方的關係離擦槍走火也是越來越近。1797年11月,塔列朗通過霍茨圖向使團傳達了最後通牒,表示前期所提的那些要求是沒有討價還價餘地的,如果仍不從,部長將不得不建議督政府對美採取更強硬的態度和制裁。
與此同時,法國民眾心目中對美國的印象也由好淪壞,指責美國在法國最需要幫助的時候忘恩負義跟英國稱兄道弟的流言蜚語比比皆是,還有一些甚至指責美國使團來法的真實目的是打著談判的旗號爲反法同盟張目。
另一邊,雖然格里與另外兩人矛盾重重,但他也在自發尋找解決問題的渠道。他利用自己的一些人脈,試圖從側面瞭解法國官方的真實意圖。格里發現,法國官方之所以遲遲不願進行正式會談,很大程度上是塔列朗希望通過祕密管道與使團暗中達成交易,從中撈回扣,督政府很可能並不知情,也被塔列朗蒙在鼓裏。這些所謂的「敲詐」很可能是塔列朗爲牟利的個人行爲,並非法國當局光天化日故意找茬。如果能想辦法繞開塔列朗,直接與督政官通話,或許就能扭轉乾坤。
1798年1月,仍未能開展正式談判,敦促塔列朗儘快談判的信函也一直石沉大海,唯一的溝通管道衹有那三位神祕人。
1798年1月下旬,平克尼和馬歇爾逐漸失去了耐心,準備向法方發出最後通牒——如果在兩週內仍然不肯開展正式談判,他們將直接捲鋪蓋走人。格里在另外兩人的壓力下,同意聯名簽署一則外交聲明,要求法方在限期內給予正式答覆。
這份聲明於1798年2月1日送至法國外交部,然而,兩週過去了,塔列朗仍然有意無意不認真對待。與此同時,神祕人霍茨圖再次現身,帶來了更爲奇葩的消息。霍茨圖對使團表示,部長對諸位頤指氣使、不懂變通的態度非常不滿,他現在的要求是:美國必須向法國提供一千兩百萬美元的貸款,這筆貸款將用於法國對抗反法同盟的軍費。作爲回報,法國將下令停止扣押美國船隻。
面對越來越古怪又氣人的要求,1798年2月15日,平克尼和馬歇爾決定不久後立即回國禀報。他們原本希望格里也一同回去,但格里選擇了留守,他解釋道:
I think staying here, even as an unofficial contact, might prevent the situation from becoming completely out of control. War might be unavoidable if we all leave.
我認爲即使作爲一個不被承認的交談代表,暫且留守也是應該的,一定程度防止局勢完全急轉直下。如果我們全部不告而走,惡戰在劫難逃。
平克尼和馬歇爾最終先行離法,取道荷蘭返回美國。臨行前,馬歇爾將使團所有的在法經歷和跟那三位神祕人的交流記錄整理並交由專人帶回美國。而留法的格里在接下來的一段時間內相當不自在,失去了兩位同僚的陪伴,寂寞就不說了。塔列朗還在不停傳話給他,施壓他接受條件,他也不敢私自應允,要不然就成吃裏扒外的「美奸」了。後來在得知美國國內已經宣佈對法國採取強硬措施後,1798年10月,格里纔黯然回國。
先行回國的平克尼和馬歇爾率先上書總統,亞當斯仔細閱讀了這些文件,隨即召開內閣會議,通報了使團的在法遭遇。
亞當斯在會上痛心疾首地講道:
Gentlemen, France’s insult to us is unprecedented. Not only did they refuse to receive our diplomatic envoys, but they dared to demand bribes. This is not an insult to me, but to the entire United States of America.
諸位,法國對我國咄咄逼人的嘴臉真是前所未見。冷落我們的使節就算了,還敢向我國公然索賄。這不僅是對我這個一國之首的侮辱,更是我們整個美利堅合眾國的國恥。
亞當斯決定將這件事呈上國會,他在奏報上將那三位神祕人分別以「X先生」、「Y先生」、「Z先生」稱之,國會遂成立了一個專案組審議這些奏報。
當議員們聽到這些「喪權辱國」的奇葩要求後,全場譁然沸騰。聯邦黨議員羣情激憤,叫囂要對法開戰,民共黨議員態度則相對溫和,認爲公開譴責一下即可。
不久,費城一家報刊《費城公報》(《Philadelphian Gazette》)率先披露了此事件。消息迅速傳遍大街小巷,引爆強烈民憤。各地自發的反法遊行此起彼伏,紛紛高喊口號:
寧砸百萬養軍隊,絕無一分餵法狗!
Millions for Defence, but not One Cent for Tribute!
這句話迅速成爲全國性的愛國宣言,各地紛紛自組民兵,準備應對可能爆發的法美戰爭。
迫於愛國浪潮愈演愈烈,美國國會遂通過了一系列國安政策:
❶ 通過《肇建海防部法》(《Act on Establishing the Department of the Navy》),海防部正式成立,由本傑明 • 斯托德特(Benjamin Stoddert)擔任其首任部長。
❷ 授權建造及購買多艘軍艦,其中就包括著名的「憲法號」(USS. CONSTITUTION)。
❸ 授權亞當斯總統組建一支一萬餘人的正規軍,以防法國入侵本土。
❹ 中止與法國的一切商貿往來,禁止美國商船赴法貿易。
與此同時,美國海軍開始在加勒比海一帶積極行動,捕獵法國私武船。此時此刻,法美兩國到這一步已經算進入了事實上的戰爭預備狀態,即所謂的「準戰爭」(Quasi-Guerre;Quasi-War)。
1798年7月7日,美國國會正式廢止1778年的《美法盟約》,同日,國會授權美國軍艦可肆意攻擊任何法國船隻。目前已經是事實上的宣戰了,但兩國政府都還沒正式互相下達官方戰書。
1798年11月22日,美國軍艦「特拉華號」(USS. DELAWARE)在加勒比海一帶遭遇法國私武船「鱷魚號」(Le Croyable),在船長斯蒂芬 • 德凱特(Stephen Decatur)的領導下,經過短暫交火,對方投降。1799年2月9日,美國軍艦「星座號」(USS. CONSTELLATION)又與法國護衛艦「起義號」(L’Insurgente)交戰,在船長托馬斯 • 特魯克斯頓(Thomas Truxtun)的領導下,經過一個多小時的小規模交火,對方投降。
然而,此時的法國正深陷與反法同盟的戰爭泥潭,無暇顧及對美戰事,得力幹將拿破崙又正在遠征埃及,一時無法馳援;而法國海軍的主力又主要集中於地中海一帶,一時也無法抽調足夠兵力回擊。
不久之後,1799年11月9日(霧月18日),拿破崙發動非法政變,顛覆督政府,成立了所謂的「執政府」(Consulat)。拿破崙掌權後,立即著手了結與美國的爭端。出於法國在加勒比海一帶有重要的殖民地,特別是聖多明各(Saint-Domingue),與美開戰可能會鬆懈對該域的殖民統治,導致殖民地趁機造反的顧慮,以及拿破崙正準備迎戰新一輪的反法同盟,不想一心二用跟美國糾纏。1800年3月,拿破崙通過官方外交渠道向美國傳遞消息,表示願儘快恢復與美國的邦交關係,並就雙方諸多爭議問題進行和談。
1800年1月,亞當斯任命了一隊新三人使團赴法:
❶ 奧利弗 • 埃爾斯沃思(Oliver Ellsworth),聯邦黨人,美國首席大法官。
❷ 威廉 • 理查森 • 戴維(William Richardson Davie),聯邦黨人,曾任北卡羅來納州州長。
❸ 威廉 • 瓦內 • 默里(William Vans Murray),時任美國駐荷蘭公使。
使團的任務是:商討復原正常邦交事宜;了結此前涉及《美法盟約》的爭端;就此前被扣押的美國船隻進行索賠;達成新的兩國貿易協定。
使團於1800年3月抵達巴黎,正式談判於1800年4月開展。牽頭的法方談判代表爲約瑟夫 • 波拿巴(Joseph Bonaparte),拿破崙的長兄;其餘出席的法方代表包括埃馬紐埃爾 • 克雷泰(Emmanuel Crétet)和夏爾 • 皮埃爾 • 克萊爾 • 德 • 弗勒里厄(Charles Pierre Claret de Fleurieu)。
談判進程也是時不時就曲折一下,爭議集中在賠償問題上。美方代表堅持法國要對此前諸多被扣美船負責,而法方代表則認爲對其出面道歉即可。
拿破崙曾對約瑟夫 • 波拿巴指示道:
Nous ne pouvons pas indemniser les Américains, cela créerait un mauvais précédent. Si nous indemnisons les Américains, les Britanniques exigeront aussi que nous les indemnisions pour leurs pertes pendant les guerres de la Révolution. Mais nous pouvons accepter d’abroger le traité de 1778, c’est ce que veulent les Américains.
賠償美國人是肯定不行的,這會開一個不好的頭。如果我們於此事向美妥協,英國也會上躥下跳要求我們必須也賠償他在大革命戰爭期間(即反法同盟戰爭)中的損失。不過,同意廢除1778年的那個條約倒無可厚非,反正這也是美國人想要的。
美國國內的態度也割裂,聯邦黨要法國對賠償問題做出明確承諾,否則就拒絕繼續和談;民共黨則主張儘快達成和解,恢復與法國的邦交關係。
經過四個多月磕磕碰碰的談判,雙方終於在1800年9月30日達成最終協議,雙方在巴黎西北部的小鎮莫特楓丹(Mortefontaine)簽署和約,即《莫特楓丹和約》(《Traité de Mortefontaine》;《Treaty of Mortefontaine》)。
此和約主要內容如下:
❶ 雙方都正式廢止1778年的《美法盟約》,以及此前簽訂的所有結盟性質的協議,兩國從此不再互相承擔軍事同盟義務。
❷ 兩國就此恢復正常邦交關係,對往昔既往不咎。
❸ 雙方同時保證:若中立國船隻上運載了敵國貨物(除特定違禁品外),不得任意扣押。
❹ 兩國相互給予彼此最惠國待遇,在貿易與航運方面享有平等權利。
❺ 本約未明確敲定賠償問題,暫且擱置,待未來進一步商討。
《莫特楓丹條約》於1800年12月送達美國,等候參議院審批。參議院最終於1801年2月3日批准了該和約。但爲了安撫未獲償金的受害船船東,以及稍微維護點自身顏面,最終刪除了上述關於擱置索賠談判的內容,並增加了一項聲明,強調此約不代表美國官方放棄賠償要求。修改後的條約又被轉送法國,拿破崙閱讀後決定接受,於1801年7月31日也批准了和約。同年12月21日,兩國在巴黎交換批准書,條約正式生效,所謂的「XYZ事變」正式落幕。
以上,便是事件全過程。
其實啊,所謂的「索賄」和「外交羞辱」就是塔列朗與美國聯邦黨合謀演的一齣雙簧——明面上,法國通過中間人索取賄賂,美國堅決不從;暗地裏,是塔列朗爲實現其個人政治野心、顛覆法國共和政府而與外國勢力相勾結的逢場作戲而已。此事件既是塔列朗在叛國,也是美國聯邦黨人藉機擴張行政權力、打壓國內敵對黨派的政治操弄,在某種程度上可視爲1799年「霧月政變」的前奏或試水。
前面說過,塔列朗曾爲逃避國內局勢失控的恐怖統治而流亡國外。但在熱月政變後的1796年,流亡許久的塔列朗通過關係得以歸國。憑藉其高超的外交才能與廣闊的人脈關係網,1797年7月,他被督政府任命爲外交部長。此時的塔列朗,雖然表面效忠新共和政府,內心實則鄙視其爲軟弱無能的破政權,暗中一直期盼著能有一位橫空出世的強人來治世。而這個所謂的「強人」,最初可能是指他自己,但按後來的視角來看,應該是指拿破崙。
瞭解他的人應該都知道,塔列朗的外交作風,從來都是「一心多用」。他一方面履行表面的外交部長之職,維護法國的外交利益;另一方面又在找機會顛覆現政府,建立更符合自己口味的新政權。這種捉摸不透的雙面性,也同樣決定了他後來在處理法美事件中耍的特殊手法。
1797年,督政府統治下的法國處境堪憂。對外,英國的海上封鎖與奧地利的負隅頑抗使反「反法」戰爭曠日持久;對內,保王黨於1797年的立法機關選舉中得勢,企圖以議會鬥爭的方式掌權並「和平演變」回君主制;雅各賓黨雖然此前備受打擊,但在民間仍有火種。對此,督政府對左右兩方同時重拳出擊,既打擊極右保王黨,又痛毆極左雅各賓。1797年9月4日爆發「果月政變」(Coup d’État du 18 Fructidor),巴拉斯(Paul Barras)等督政官藉助軍警清洗了潛伏於立法機關中的保王黨份子,同時也幹翻了兩位與保王黨有嫌疑的督政官。果月政變對法美關係有直接影響,遭清洗的保王黨人中有不少欲勾結美國搞復辟的親美份子,而得勢的共和派對美國口是心非的「中立」是極其不滿。自1793年英法開戰,美國總統華盛頓宣佈對此「中立」,拒絕履行此前1778年《美法盟約》中「保障法蘭西西印度羣島安全」的約定義務。1794年,美國與英國訂立《傑伊條約》,在貿易上向雙方共同的死對頭英國做出重大讓步。法國可坐不住了,在其眼裏,美國所謂的「中立」,實際就是好了傷疤忘了疼,毫不避嫌地去跪舔剛趕走不久的英爹。
於是,法國對美國採取了懲戒措施(扣押美國商船、拘留船員等)。1796年底,法國駐美公使皮埃爾 • 阿代(Pierre Adet)曾公開支持親法的傑斐遜當選,此事更加激化了雙方矛盾,傑斐遜的政敵認爲這赤裸裸「干涉美國內政」。1797年,亞當斯就任總統時,法美關係更加瀕臨破裂。
美國即使是建國早期,黨爭的激烈程度仍不亞於其餘任何國家。亞歷山大 • 漢密爾頓(Alexander Hamilton)麾下的聯邦黨主張強化中央權力、積極發展工商業、親英疏法;托馬斯 • 傑斐遜麾下的民共黨則主張州權爲貴、積極發展農業、親法疏英。兩黨不僅在意識形態和國家走嚮上嚴重對立,各自背後所支撐自己的階級勢力也大相徑庭:聯邦黨主要代表北方商人、銀行家利益;民共黨主要代表南方種植園主、西部農民利益。
1796年大選,聯邦黨人亞當斯險勝傑斐遜,但傑斐遜成了副總統,形成了大總統與副總統分屬不同黨派的尷尬局面。行政機關雖然是聯邦黨的天下,但在國會中優勢甚弱,時不時就面臨批鬥和找茬。在對外政策上,兩黨分歧尤爲尖銳:聯邦黨普遍崇尚保守主義,比較親近英國,讚賞英國人能巧妙將君主「和平演變」成裝飾品,特別厭惡法國大革命爲達目的不擇手段的恐怖和混亂。民共黨則視法國爲革命戰友,對法國大革命抱有一定支持。
1794年的《傑伊條約》更成爲兩黨鬥爭的焦點,民共黨指責該條約是對舊敵英國的再度臣服,是對建國盟友法國的背刺;聯邦黨則稱這是肇建和平、萬家和睦的必要之舉。條約最終在國會勉強通過,但加深了法國對美的敵意,也讓美國國內的親法勢力咬牙切齒。
1797年,亞當斯就職,民共黨控制的報刊就開始天花亂墜唾駡聯邦黨的「舔英奴性」。傑斐遜本人雖然對法國大革命的革命手段持保留態度,但始終對法國抱有一定憧憬與同情,與法國駐美公使關係甚好。
爲了回擊民共黨的唾沫星子,以及交涉扣船事宜,亞當斯做出了派遣外交使團赴法談判的決定。然而,他選擇的使團成員構成,本身就蘊含了深刻的黨派算計。
1797年5月,亞當斯召開內閣會議,討論對法政策。以國務卿蒂莫西 • 皮克林(Timothy Pickering)爲首的鷹派主張立即對法宣戰,弘揚國威;以財政部長奧利弗 • 沃爾科特(Oliver Wolcott Jr.)爲首的鴿派則主張先嘗試談判,實在不行,再動武也不遲。亞當斯最終採取了折中路線:派遣一隊三人使團赴法,但使團成員的擇人,證明他本人其實並未對談判成功與否寄予厚望,甚至存在存心不想讓談判成功的感覺。
平克尼是聯邦黨人,馬歇爾也是聯邦黨人,內心都挺厭法;格里是民共黨人,對法心存些許好感。不同立場的人員佔比如此不平衡,人是亞當斯親自擇的,他難道不知道?這對三人組的人員安排表面上尊重「跨黨派合作」,實則從人員佔比這點就決定了談判談成了纔叫奇怪。馬歇爾與平克尼立場相近,內心對法都沒啥好感,格里在這其中就是個孤家寡人。更關鍵的是,亞當斯在使團出發前對其的訓令中,一方面要求他們最大程度尋求「光榮和平化爭端」,另一方面又指示他們不得在任何「關鍵原則」(特別是不得放棄中立國貿易權)上讓步。這些要求,在當時的法國看來,無異於要法國單方面「退而求其無」。
1797年10月,平克尼率先由荷蘭海牙抵達巴黎,不久後,馬歇爾與格里也先後抵達。然而,官方性質的正式談判遲遲未能開展,塔列朗一再推遲會談日期。使團成員衹能留在巴黎等待,他們不知道的是,在這看似平靜的等待背後,一場精心設計的政治演出正在幕後緊鑼密鼓籌劃著。
1797年10月下旬,三位神祕人陸續面見使團成員,他們自稱是塔列朗的親信,受命前來探討談判的「先決條件」。要特別注意的是,三人口中的「貸款」(prêt)與「勞駕費」(rémunération)是兩個截然不同的概念。貸款是給法國政府的,意在緩解法國的財政困境和軍費開支;所謂的「勞駕費」則是直接給塔列朗個人的。這種公私混雜的要求,正是塔列朗政治手腕的體現——他既可以利用兩國的官方談判攫取個人私利,又可以將談判破裂的責任推給使節「冥頑不化」,以防被督政府懷疑和治罪。
面對「索賄」,他們一方面向塔列朗遞交信函催促儘快談判;另一方面通過那三位神祕人向塔列朗傳話,表示貸款問題須請示國內意見,無法自作主張。
塔列朗的舉動特別耐人尋味,他一方面通過那三位神祕人持續向使團施壓,欲使其屈尊;另一方面,經常在出席公開場合的時候,拐彎抹角地向外界暗示這些不明人士並非他的正式代表,他們的話術不代表法國政府立場。這種「雙面過家家」令使團陷入困惑:到底應該信誰?
雙方持續僵持,使團多次要求正式會談均被推遲,塔列朗總是無故搪塞。使團成員開始意識到,他們可能落入了一個精心設計的圈套,而且設計者可能還不衹一個。馬歇爾在寫給國務卿皮克林的信中說:
We are like fish in a barrel here, unable to start formal negotiations, yet unable to leave. Our enemies at home will say that we did not try hard enough if we return with nothing; we will become traitors to the country if we accept these conditions.
我們在這宛如甕中之鱉,既無法談,又不可離。可如果我們空手而歸,國內那些政敵又會嘲諷我們就這點能耐;可如果我們接受這些東西,就成貨真價實的國賊了。
在僵持階段,一個關鍵的插曲發生了。由於格里是使團中唯一的民共黨人,且對法國尚且抱有好感,塔列朗決定與他深入交流。1798年1月,塔列朗通過「Z先生」傳話,希望與格里單獨會面。格里起初猶豫,但在「Z先生」的再三勸說下還是同意了。此次非官方會面的具體內容沒有官方記錄,衹有天知、地知、他倆知。但從後續發展來看,塔列朗應該是向格里傳達了兩個重要信息:其一,他本人並不希望法國與美爲敵;其二,衹要美國願意做出讓步,他可以設法說服督政府接受一個對美國更有利的和解方案。
格里被塔列朗的「誠意」打動,他認爲,馬歇爾和平克尼的強硬姿態衹會導致談判桌被掀,而一旦撕破臉,美國將面臨與法國全面開戰的風險。但馬歇爾和平克尼拒絕讓步,使團內陷入相互猜忌,馬歇爾和平克尼懷疑格里被塔列朗洗腦了,甚至一度懷疑某個督政官其實是格里的親戚。
使團內部分裂的消息很快傳到塔列朗耳中,這正是他想要的結果——如果使團內部不能統一戰線,他就可以分頭將他們的原則防線各個擊破,或至少將破裂的主要責任推脫給使團的「內訌誤事」。
1798年2月,塔列朗通過「X先生」向使團發出最後通牒:要麼同意「先決條件」,要麼繼續看誰熬得久。馬歇爾和平克尼認爲,這已是最後的侮辱,繼續留在巴黎無濟於事;格里則主張再等一等。後來,馬歇爾和平克尼先行離法,格里暫時留守。
馬歇爾和平克尼返回美國後,他們義憤填膺地向總統禀報了使團遭受的「侮辱」,後被轉呈至國會。此事傳入市井,立刻在全美引發軒然大波。聯邦黨控制的報刊大肆渲染法國的「貪婪」與「傲慢」。漢密爾頓在《紐約晚報》(《New York’s Evening Post》)上連發數文,呼籲大家同讎敵愾,立即對法宣戰,爲使節「雪恥」。費城、紐約、波士頓等地分別爆發了大規模反法遊行。聯邦黨則利用國內高漲的反法愛國情緒趁機對死對頭民共黨重拳出擊,1798年六、七兩月,國會出臺了有惡法嫌疑的《外籍及煽叛法》(《Acts on Alien and Sedition》)。此法授權總統可下令驅逐被認定在美國「形跡可疑」、「圖謀不軌」的外國人,就連某些批評政府的言論在特殊情況下也在此法的懲治範圍內,許多親民共黨的報商接連被「正法」。
從這個角度來看,「XYZ事變」的最大受益者居然不是塔列朗(索賄未遂),甚至都不是法國人,而是大洋彼岸的美國聯邦黨。他們巧妙利用了這場外交危機,不僅敎訓了政治對手,還擴張了行政大權和加強了軍備。
傳統史學將這場「索賄外交」視爲法國故意找茬的證據,但這種解讀過於表面化。若要釐清所謂「索賄」的真實目的,必須回答以下問題:
❶ 塔列朗真的需要這筆錢嗎?堂堂外交部長,他難道真會因貪圖一時的不義之財而不惜將代價上昇到兩個國家打得死去活來?
❷ 就算他真是貪圖一時之財的政治流氓,他完全可以用更隱蔽、更謹慎、更不容易抓住把柄的方式來詐。可爲何他卻用了一種說好聽點叫直白、說難聽點叫死板,還略帶絲三歲小孩耍脾氣的低質手段向美使索賄?生怕我不知道你在向我索要「買路財」?瞭解塔列朗手段的人都知道,這精明小子若拿出看家本領,美國還真有可能有理沒處說。
❸ 更重要的是,如果「索賄」是真的,那三個身帶任務的中間人爲何表現如此業餘?毫不掩飾自己受塔列朗之命,生怕對方使節不知道他們是大名鼎鼎的塔大人親派的欽差。好歹別把幕後老闆透露得那麼直截了當啊!
或許,另一個版本的真相會震碎你三觀:所謂的「索賄」其實是有意爲之的表演。塔列朗並不在乎是否真能拿到這筆錢,換句話說,「就是要拿不到」纔是他良苦用心的真正目的。他本心就是要炮製一起美國使節「受辱」事件,一旦美國對法採取敵對行動,他就可以在法國國內製造戰爭恐慌,甚至趁亂搞政變、自立爲王。
這一推論有些事跡可佐證:
❶ 「索賄」的金額特別搞笑,或者說,誇張得有點把對方當「人傻錢多的智障」。左一口上萬英鎊、右一口上千萬美元,數額明顯不像是經過權衡利弊定奪的,更像是臨時的有感而發,具有明顯的隨意性。並且,一開口就報出此等破天荒的大數字,本身是極其反常的(因爲是個正常人的第一反應都會是一口回絕,莫非真是塔列朗吃飽了沒事幹,存心氣他們找樂子?)。詐錢好歹還是要有點水平吧。這種不知何故的隨意性說明「要錢」本身並非目的,衹是一個苗頭。
❷ 三大神祕人的身份之後被外界知曉,但塔列朗從未對他們採取任何清理門戶的措施,彷彿發現了也沒什麼大不了的。這種古怪態度說明他並不在意這三個工具人是生是滅,更不怕其身份公之於眾。
❸ 據格里後來的回憶錄說,格里在與塔列朗的間斷性接觸中,每當格里談及涉賄之事,塔列朗卻開始有意無意地迴避此話題,很多時候會莫名其妙開始大聊特聊法美友誼。另外兩名使節還在時,是錢不到位則甭談一字,怎麼現在「貴人多忘事」了?如果「要錢」是他的真實目的,之前態度又堅決得甚至逼走另兩位使節回國上訪告狀,面對三個人的時候都無所畏懼,現在面對一個人,那他爲何這時又不再樂此不疲地嘮叨「錢到即議」的原則?
另外多提一嘴,「索賄」在那個時代還真的是歐洲外交界見怪不怪的「慣例」,大家都視其爲稀鬆平常的家常便飯,但獅子大開口的程度一般不會像塔列朗那麼離譜。塔列朗作爲縱橫外交界的老練強者,肯定知道如何以更高明、代價更小的手段搞錢。他選擇如此何止直白、簡直莽撞的方式,他難道不知道自己是在明目張膽作死嗎?有沒有一種可能,他要的就是得讓美國感到奇恥大辱?
值得注意的是,督政府官方對「XYZ事變」的真實反應。根據檔案顯示,當時五位督政官對這一事件幾乎一無所知。當美國對外公佈此事件後,督政府內部陷入一片混亂。督政官拉勒韋利耶爾(Louis-Marie de La Révellière-Lépeaux)在事後的回憶錄中寫道:
J’ai appris par les journaux que les Américains accusaient nos fonctionnaires de demander des pots-de-vin. J’ai interrogé mes collègues, ils étaient aussi perplexes que moi. Nous n’avons jamais autorisé personne à exiger de l’argent des envoyés étrangers!
我從報紙上得知美方控訴我方代表索賄。我向督政同僚們詢問此事,他們和我一樣滿頭問號。我們什麼時候唆使過人向外使要所謂的錢啦!
督政府後欲調查此事,但塔列朗鷄賊地將調查工作攪亂。他向督政官們保證,所謂的「索賄」完全是美國人自己在惡意解讀,並說是某個中間人可能不善言辭,不小心脫口而出了些不恰當的話,從而被美國拿來大做文章。他甚至建議督政府對外公開發表嚴正聲明,堅決否認此事,把責任全推給美國。這建議表面上是在維護督政府的顏面,實際上就是在拐彎抹角阻止其深入調查。
1798年夏,督政府陷入左右不是人的境地。如果承認「索賄」確有其事,雖然自己本身不知情,也並沒指使,但勢必會讓自己名聲受牽連,被「坐實」個「貪腐無禮」的惡名;如果否認,不僅變相給塔列朗脫了罪,美國政府如果硬要對其追責,可能還會直接上昇爲軍事衝突。
要理解塔列朗爲何要挑起法美矛盾,必須聯繫當時法國的國內現狀。如前所述,果月政變後,督政府雖然清除了潛伏的保王黨份子,甚至兩位涉事的在任督政官都難逃一劫。塔列朗之前在恐怖統治時期逃亡國外,當時就被雅各賓當局以「法奸」、「走狗」、「賣國賊」的罪名通緝,雖然後來通過一些手段洗白了自己,令自己得以回國,還當上了外交部長。但因爲這段黑歷史的原因,時常被其中一些督政官懷疑到底跟保王黨有沒有染。這次政變,連兩位高官厚祿的督政官都瞬間淪爲階下囚,保不齊下次就輪到自己上斷頭臺了。
在這種情況下,塔列朗需要一個能夯實自己地位的政治豪賭。他主要有兩個選擇:一是成功化解與美國的外交糾紛,給自己博得個「和平救星」的美名;二是製造一場可控的外部事件,藉機轉移他人對自己的猜忌,說不定還能趁亂掀了某些人的烏紗帽。
很明顯,正常人肯定都會優先考慮後果最小的前者,但對塔列朗來說是不行的,對他而言,這簡直是個聰明反被聰明誤的餿主意。爲什麼呢?因爲與美國輕而易舉達成和解並不能給自己帶來足以化險爲夷的政治資本——當時的美國還不是世界老大,屬於次等國家,解決法美糾紛的成就遠不如跟英國打一場小勝仗;並且,如果爲追求避戰而在某些方面從了美國的願,塔列朗這個外交部長就會揹負「外強中乾」、「對外示弱」等對自己外交能力和立場名聲的非議和黑鍋,肯定會被某些人指責是條向美國服軟的「美狗」。簡直是在給那些成天想對他落井下石的野心家遞刀子,自投羅網去授人以柄,反而成爲各路三敎九流攻擊自己的口實。
於是,塔列朗投入了後者的懷抱,即炮製事端,但將局面控制在自己的手掌心裏,以防被反噬。從他個人利益的角度來看,如果法美關係惡化,他既可以在國內散佈「美國脅法」等言論,將自己包裝成捍衛國家利益的愛國者;如果真打起來了,又可以藉戰爭需要,趁機攫權;更重要的是,他可以利用戰事,順便打壓那些看自己不順眼的政敵。
在這一「神機妙算」中,美國的聯邦黨簡直是上天給塔列朗安排的最理想的合作夥伴。聯邦黨人很多本身對法就沒什麼好感,而敵對黨派又是親法的,因此,他們同樣也希望激化法美矛盾,並藉此趁機打壓礙眼的敵對黨派民共黨。雙方雖間隔一條大洋,但都空前心有靈犀般地不謀而合。
漢密爾頓作爲聯邦黨黨魁,他對美國的國家走嚮一直有一張宏圖:將美利堅打造成兵強馬壯、雄踞亞美利加的工商業強國,與歐羅巴諸大國平起平坐。
而實現這一夢想的最大絆腳石,就是國內的民共黨。漢密爾頓對法國大革命始終特別反感,在他看來,法國大革命壓根就不是什麼「人民覺醒」,而是由從前的一人專制轉變成了多人專制,根本就不是什麼進步,是對秩序、財產和文明的摧殘。他認爲,美國必須與英國形成統一戰線,共同堤防類似法國大革命那類翻天覆地「破四舊」的禍患危及自身,方可捍衛淨土的純淨與安全。
當「XYZ事變」發生後,漢密爾頓立馬敏銳察覺到了這一天賜良機。他立刻著手行動,一方面在報紙上發表文章持續煽動國內的反法情緒和愛國主義氣氛;另一方面慫恿民眾全力支持對法開戰。他還利用自己在軍界中的威信,促使國會擴大陸海軍規模。
漢密爾頓的一則私人信件就揭示了他更深層的願景,在1798年寫給一個老友的信中,他寫道:
A war with France will enable us to establish a strong army, which can be used not only for defence but also for maintaining internal order and even, for westward expansion, conquering Florida and Louisiana.
對法開戰將促使我國得以建立一支強大的國家軍隊,不僅利於國防,更能保障國內治安。對我國向西開疆拓土也能出上一份力,佛羅里達和路易斯安那收入囊中指日可待。
可以看出,對漢密爾頓而言,「XYZ事變」已經不再是單純的外交事故了,而是上天賜予的一把斬殺政敵的劍,更是藉機實現富國強兵、使美利堅「偉大復興」的階梯。從此,敵對黨派不僅得對自己禮敬有加,美利堅還能與英吉利、法蘭西等老牌強權平起平坐。
在整個「XYZ事變」中,格里是一個極其特殊的人物。作爲使團中唯一的民共黨人,他對法國抱有天然的好感;作爲塔列朗想籠絡的對象,他又是法美通話的電話線。
格里留守巴黎的歲月,正是法美關係的冰點時刻。據格里後來的回憶錄,塔列朗曾向他保證,法國並不希望與美國開戰,衹要美方願意派一名兩國均認可的新代表,議題交涉就還能繼續。塔列朗甚至有時還拐彎抹角地對其暗示,他本人其實不關心索賄的錢是否到手,感覺他之前衹是在「鬧著玩的」。
這些信息通過格里傳回美國,成爲亞當斯最終決定再次派遣使團的重要依據。1799年,亞當斯力排內閣中反法鷹派的眾議,決定復派使團赴法談判。
格里的消息可以說明兩個關鍵點:第一,塔列朗從未真正在意如何把黑心錢撈到手,他炮製此次事件另有企圖;第二,塔列朗與使團之間雖然沒進行過官方性質的正式交談,但始終維持著與格里斷斷續續的非官方性質的溝通管道。維持這個用意可大著呢,因爲這樣可以在表面衝突的同時,私下把控住火候,從而將危機掌握在可控範圍內。
這種「陽奉談,陰違敵」的雙線模式,正是合謀的典型特徵。塔列朗跟聯邦黨都需要在大庭廣眾之下針鋒相對,以滿足各自的國內政治需求;但在幕後,他們又不能斷了非官方性的聯繫,以防局勢不小心失控。
以上論斷並非憑空瞎想,而是有部份史據可反應一二。比如:
塔列朗在寫給密友的信中,多次表達了對督政府的不滿和對美國說不清、道不明的複雜態度。1797年12月,他在一封信中寫道:
Ce gouvernement ne durera pas longtemps. Nous avons besoin d’un leader fort, quelqu’un qui puisse rétablir l’ordre. Les Américains pourraient nous aider—pas directement, mais en nous créant quelques ennuis, pour que tout le monde voie l’incompétence de ce gouvernement.
這個政府(指督政府)要完蛋了。我們需要一個有魄力的領導人,一個能夠使秩序大復的能人。這方面,美國人或許能幫上點忙——不是直接明幫,而是通過給我國製造一點麻煩,讓天下所有人都看看這個政府有多麼爛。
當時的美國駐英公使魯弗斯 • 克印(Rufus King)從倫敦發回的情報說:
Possibly reliable sources from France indicate that Talleyrand does not want war truly with us. Peace is still possible if we can give him a way out.
據聞言於法的可能屬實的消息,塔列朗並非成心想跟我們作對。如果我們這邊能給他一個臺階下,和談可能還是有希望的。
格里在事後撰寫的回憶錄中,記錄了些許他與塔列朗零星的信件交談。據格里記載,塔列朗曾對他說:
You and I are both reasonable men. We both know that the breakdown of these negotiations benefits neither side. Sometimes, politicians have to put on a show. Please believe that I am full of goodwill towards America, and I will prove it when the time is right.
你我都是明白人。你我也都知道,談判事宜撕破臉對我們雙方都沒什麼好處。但有些時候,政治家不得不做一些必要的表面文章。請你相信,我對貴國可是善意滿滿的,待時機適宜,我會爲此證明的。
亞當斯本人在晚年曾承認,他當年對「XYZ事變」的處事有「苦衷」,他在一封寫給友人的信中說:
There are things I could not say then, and cannot say now, the history will judge. I can say that I never trust Talleyrand fully, nor did I trust Hamilton. They each had their own agendas, and I wanted to protect the peace of the two countries.
有些事情,我當時不便明說,現在也不能,歷史自有定奪。我衹想說,我從未完全信過塔列朗,漢密爾頓也一樣。他們都有各自的小算盤,而我,真的衹是希望兩國敦睦而已。
上述這些東西雖然分散,但冥冥之中又牽扯著若干隱情,再次證明:「XYZ事變」並非簡單的外交糾紛,而是一場多方參與、精心安排的政治合謀——塔列朗與美國聯邦黨各取所需而結成無形知己;而所謂的「索賄」與「受辱」,不過是這場合謀的道具和藉口。
要理解「XYZ事變」的真正意義,必須參考塔列朗的生平。塔列朗從不是一個忠於任何人的老實人,從1792年離法赴英,到1794年輾轉至美,再到1796年返法,他始終在尋找一個能夠實現他個人野心的靠山。1797年就任外交部長時,塔列朗就對這個政權失望透頂(既無法平定國內的政局動盪,也無法在國際上維護法國的國家利益),塔列朗深信,這樣的政權此後必遭淘汰。問題就在於:誰來淘汰?
在1797年至1798年間,有兩大人選擺在塔列朗面前:一是他自己,其有獨樹一幟的外交才能和政治手腕,也確實有進入權力中心的實力資本;二是拿破崙,此人戰功赫赫,並且也正在覬覦政治權力。
塔列朗與拿破崙的關係可謂相當複雜而微妙,一方面,塔列朗欣賞拿破崙的軍事才能,視他爲規正秩序的「潛力股」;另一方面,塔列朗又不甘心居於拿破崙之下,他希望自己也必須進入權力核心圈,而非單純當個寄人籬下的小弟。這種心態,使他採取了一種「雙面下注」的策略:一方面與拿破崙保持良好關係,爲他進行外交造勢;另一方面又在暗中積蓄自己的力量,預防扶持拿破崙後,其立馬落井下石。
「XYZ事變」,正是塔列朗「雙面下注」策略的一部份。通過有意製造法美外交危機,他可以實現以下目的:第一,削弱督政府的統治權威,讓民眾看清這個政府的「無能」,令其不得人心;第二,打壓行政機關與立法機關中與自己有讎又反美的人,方便此後趁機攫取權力;第三,如果對美談判最終與美國達成和解,他就可以以「和平救星」的形象自居,增強自己的政治影響力和國際聲望;第四,如果外交危機昇級成兩國戰爭,他則可以藉美國的手來消滅督政府,並自立新政權接管局面。
由此可見,無論對美談判成功與否,無論是否引爆熱戰,他都可以從各種不同的情形下撈到不同程度的好處。實在被深深折服了,不得不佩服塔大人的老謀深算,不愧是法蘭西外交王中王。從這個意義上來說,所謂的「XYZ事變」本質上算是法國外交部長塔列朗勾結境外勢力美國聯邦黨欲顛覆本國政府的一次國際聯合政變(妥妥「顏色革命」的古早試水),乃一場計策縝密、但最終衹成功了一半的政治冒險。
後來,1799年11月9日(霧月18日),拿破崙發動非法政變,推翻督政府,建立執政府,開啓了其大權獨攬的獨裁統治。塔列朗仍然被任命爲外交部長,成爲新政權權力核心圈的一份子。
後續的霧月政變,標誌著塔列朗政治豪賭沒成功的另一半也終於如願以償。雖然政變的主角是拿破崙,但塔列朗在幕後發揮了至關重要的作用。他利用自己在政界和外交界的廣闊人脈,遊說外國政府並確保其不會趁火打劫進行干涉;他通過外交名氣向歐洲各國傳遞改朝換代的信號,穩住他們對法國政局變動的顧慮。
從這個角度看,「XYZ事變」跟「霧月政變」存在深刻的內在關聯。「XYZ事變」是塔列朗第一次嘗試利用國際危機來改寫國內政局;「霧月政變」則是他在臥薪嚐膽後的第二次嘗試,這一次,他選擇了與拿破崙聯合,他成功成全了上一次未遂的另一半心願。
也有學者把「XYZ事變」視作「霧月政變的前奏」,這一看法頗有見地。兩者確實存在著相似的邏輯:都有藉外事來重塑國內政治格局;都是通過炮製危機來顛覆現政權;都涉及與某些外國勢力的某種勾結(在霧月政變中,塔列朗同樣與英國有祕密接觸)。所不同的是,「XYZ事變」因天時、地利、人和還不夠齊全而未遂,「霧月政變」則齊全了,所以成功了。
「XYZ事變」不僅是法美邦交史上的一段插曲,也是近現代國際政治中同類案例的滄海一粟。可以看出:在「國家利益」的表象之下,往往隱藏著超越國界的階級利益或集團利益鬥爭。
「XYZ事變」造福兩方、造禍三方:塔列朗希望利用美國對法的壓力,打壓政敵與攫權;漢密爾頓則希望利用法國對美國國家安全的威脅,敎訓對手民共黨並推動軍備理想的實踐。雙方都企圖通過製造及利用國際危機,「出口轉內銷」實現各自國內的政治需求。而那三個神祕人和美國的外交使團,不過是這場博弈中被用來「合理肇事」的道具;那兩者算道具,真正被要了命的受害者則是督政府。
由此亦可見,國際關係並非簡單的國交關係,而是國內外各大階級利益交織的綜合場域。一個國家的對外政策,其實往往反映的是國內統治階級的利益所需,而非抽象又「偉光正」的「國家利益」四字;所謂的「國際危機」,往往也與國內政治鬥爭密切相關,而非純粹的國與國鬥法。
13 个评论
反法就是十八世纪末十九世纪的反法西斯反共反邪恶轴心 法国一度扮演的是欧洲的小中国 腐败极权主义的窝点根据地 身为保守主义之父的辉格党人埃德蒙.伯克精准预言了欧洲十九世纪的希特勒斯大林—拿破仑的出现
https://pincong.rocks/article/880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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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叫作“成也萧何,败也萧何”,美国人当初靠着法国赶走英国人建国,结果此前的结盟关系到后来反倒成了束手束脚的烫手山芋,还和自己干爹杠上了,真是挺搞笑的。
>> 什么叫作“成也萧何,败也萧何”,美国人当初靠着法国赶走英国人建国,结果此前的结盟关系到后来反倒...
斐扬派 吉伦特派美国人可以接受 雅各宾派是现代极权主义法西斯和共产的源泉
>> 雅各宾派 或者说山岳是社会主义 左翼 吉林特派是保守主义 自由主义
在那個時候,他們二者不都是「左翼」嗎?他們倆應該算「溫和左派」跟「極端左派」的區別,法國大革命時期的「右翼」一般是指保王黨。
>> 在那個時候,他們二者不都是「左翼」嗎?他們倆應該算「溫和左派」跟「極端左派」的區別,法國大革命...
这是掉入左翼叙事的结果 左右并不会随着时间变化而变化 左就是左右就是右 左右光谱看的是中央政府集权程度 对社会控制的程度 大左小右
>> 照你的意思是,保王黨其實也算是左派?
保王党如指的是君宪派别 那自然是右派 意图是限制权力分享权力 虚君共和 贵族共和一类的 右派就是苏格兰启蒙
如果尊驾说的是凯撒法老主义绝对主义那自然不是
https://pincong.rocks/article/90124 可参考这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