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4日随想:“党大法大”

似乎又开始了“党大”还是“法大”的争论,

其实也算不上争论了,墙内在1450和50万的施压下已经成了单向的意识输出。我的看法呢,党是一个组织,是人为的概念,法是一个条例,是具体的实体。概念和实体比大小这是没有什么道理可言的,少先队员和手机谁大,伊斯兰教和牛谁大?

在这个相关的问题上我们有一句古话叫做:“天子犯法与庶民同罪”,将天子,庶民,法都实体化之后,这个问题就变得显而易见或者说毋庸置疑了。那放在今天,我们把党当实体化,就需要把党的核心,党的领袖单独拎出来做一个问题。就是某某某和法到底谁大、很显然提出这个问题不太现实,容易触发一些影响人生安全的条例。所以需要出动一批专家把简单的问题搞复杂说一大堆老百姓听不懂的话,老百姓嘛,自己听不懂的东西就觉得很有道理。

这种问题能够成为一个社会普遍的问题的时候其实就是是很悲哀的,但是也说明“反思”的力量开始了,吾辈仍需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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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享 2023-08-14

10 个评论

最近在听Youtube上秦晖老师在清华讲的秦汉史,其中有说到法家的“法”和起源于西方的现代法治的“法”的区别,他的观点很有意思,正好可以回答楼主的问题,这里分享一下:

先说结论,两者最大的区别在于它们的出发点/目的不一样,现代法治的出发点/目的在于约束政府(即公权力Power),而法家的“法”的出发点/目的在于约束人民(即私权利Rights)

同时,秦晖还认为,毛泽东的中国是“斯大林加秦始皇”的结合,经济制度有一些苏联的成分,但政治制度、官僚体制、对人的管控等方面更多地沿袭了秦制,在包帝的治下,这种秦制+苏制的底色就更加清楚了。

在上述两个前提下,“党”大还是“法”大这个问题的答案就很清楚了,“法”本身就是党用来管控人民的工具之一,党从来都是凌驾于“法”之上,纵观中共国的历史,唯一的区别在于,凌驾于法之上的群体大小而已,在江胡时期,权力不够集中,法之上的特权阶级就比较大,省部级、国家常委不犯重大政治错误的情况下基本可以全身而退,到了习时代,法之上的特权阶级相对就比较少,目前来看只有习和七常委(秦刚事件之后,七常委是否有枉法特权也存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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