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属于中国就是中共毫无法理依据的胡搅蛮缠

开罗宣言规定,日本自中国所窃取的所有领土,比如满洲、台湾及澎湖群岛,应该归还给中华民国。这已经写得很清楚了,是中华民国,因此,中华民国对台湾有无可争议的主权。
联合国大会第2758号决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的代表是中国在联合国组织的唯一合法代表。驱逐中华民国在联合国的代表。这个决议只是提到了联合国代表权问题,并没有提到台湾的主权问题。说白了,就是联合国认为只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才能代表中国。中华民国只占领了台湾,不能代表中国,但从来就没有说过台湾属于中国。
因此,所谓的台湾属于中国,就是中共毫无法理依据的胡搅蛮缠,你要说台湾属于中华民国那是肯定的,但问题是你中共一边跟联合国说中华民国不代表中国,一边又整天拿台湾归还给中华民国的开罗宣言说事,属实是又当又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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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享 2024-05-24

25 个评论

>>这是维也那体系开始所遗留下来的法律问题,新政权可以“合法的”的继承前政权灭亡当下的一切所有与条约。若...


中共是中华民国的合法继承人的前提是中华民国的彻底灭亡。现在中共只能通过联大决议和外交杯葛把中华民国边缘化。

而且即使中华民国彻底灭亡,如果是通过台湾修宪的方式,台湾国也是中华民国的合法继承人,所以不仅台湾继承了台澎金马的主权,甚至还继承了对中国大陆,外蒙等地区的宣称。

而且1951年前的国民党和中华民国政府并非流亡状态,而是一个残余国家(rump state),它始终控制着一部分它的法理领土。当然大家可以argue 台湾并非中华民国的法理领土,不过这要看你使用谁的主权。1945年的时候台湾的主权已经落入国民政府之手,只是中华民国和日本没有机会签订条约。原因也很简单,这时候的日本已经变成了美国占领地,日本失去了自身的主权,自然没法以日本政府的名义和中华民国签订条约转移台湾澎湖的主权。
而且蒋介石政府接手台湾,是得到美国肯定的,但是没有“经过美军之手”转交于国民政府,美国自始至终没有在大日本帝国投降前后踏上大日本帝国的台湾总督区,台湾总督是向中华民国的接收人员投降的。
当然接受大日本帝国总督的投降并不等于拥有主权,香港和17度线以北的越南日军都是向蒋介石的人员投降的,这并不等于越南北部和香港是民国的领土。这里的差别是,越南北部和香港是法国和英国的殖民地,这两个都是战胜国,中华民国如果要强占战胜国的领土,是得不到其他战胜国的支持的,而台湾是战败国日本的领土,那么随着日本的投降,战胜国是有权处分日本领土的。比如在朝鲜半岛,美苏以38度线划分半岛。在北海道和千岛群岛战场上,苏联只得到了南萨哈林和千岛群岛,而没有得到北海道,因为北海道部分是向美国投降的。
所以这就有一个条约原则,和先占原则。苏联向美国承诺了满洲是中华民国领土,因此即使苏联占领了满洲国并在满洲驻军,苏联不能吞并满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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