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属于中国就是中共毫无法理依据的胡搅蛮缠
开罗宣言规定,日本自中国所窃取的所有领土,比如满洲、台湾及澎湖群岛,应该归还给中华民国。这已经写得很清楚了,是中华民国,因此,中华民国对台湾有无可争议的主权。
联合国大会第2758号决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的代表是中国在联合国组织的唯一合法代表。驱逐中华民国在联合国的代表。这个决议只是提到了联合国代表权问题,并没有提到台湾的主权问题。说白了,就是联合国认为只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才能代表中国。中华民国只占领了台湾,不能代表中国,但从来就没有说过台湾属于中国。
因此,所谓的台湾属于中国,就是中共毫无法理依据的胡搅蛮缠,你要说台湾属于中华民国那是肯定的,但问题是你中共一边跟联合国说中华民国不代表中国,一边又整天拿台湾归还给中华民国的开罗宣言说事,属实是又当又立了
联合国大会第2758号决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的代表是中国在联合国组织的唯一合法代表。驱逐中华民国在联合国的代表。这个决议只是提到了联合国代表权问题,并没有提到台湾的主权问题。说白了,就是联合国认为只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才能代表中国。中华民国只占领了台湾,不能代表中国,但从来就没有说过台湾属于中国。
因此,所谓的台湾属于中国,就是中共毫无法理依据的胡搅蛮缠,你要说台湾属于中华民国那是肯定的,但问题是你中共一边跟联合国说中华民国不代表中国,一边又整天拿台湾归还给中华民国的开罗宣言说事,属实是又当又立了
25 个评论
这是维也那体系开始所遗留下来的法律问题,新政权可以“合法的”的继承前政权灭亡当下的一切所有与条约。若该前政权在灭亡前签下的条约从它国所得到的领土就算在灭亡前从未实质佔领则新政权既有权所讨甚至可以合法军事入侵。
台湾主权归属也是如此,来自于日本在投降后放弃一切海外殖民地并让渡台彭于国民党托管并在未来的归属作准备,而台湾于1945年经美军之手让渡于国民党但这个让渡并没有条约支持。而日本也在让渡条约一直迟迟未签定直到1949年三藩市条约上才正式放弃台彭,但真正确立归属的支日台北和约则在1950年才签定的。问题就在这里,49年国民党兵败如山倒被支共给崖山了。
国民党基本上在1951年在台北重建前(常公复出行事)是处于流亡状态那台北合约是否算数?那若算数的话那支共在72年法理取代国民党后也依法拥有台湾的(支日台北合约的继承国)。所以台派主张的台湾未定论就建立于该合约不具法律效力(该合约签订国早已失去本地主权处于灭亡边缘)而支共坚持种花民国灭亡也是基于台北合约的法源效力下支共得以以继承国的身份把台海视为“合法接收”的主权行为。至于滞台支与国民党的立场就简单了,它们是签定者也是接收者更是从为灭亡过的所有者。不过国民党政权在当时是不是合法存在不是它们能定夺的,基本上目前国际法学专家都是倾向于支共是台北合约的合法继承人才是让人头疼的事。
台湾主权归属也是如此,来自于日本在投降后放弃一切海外殖民地并让渡台彭于国民党托管并在未来的归属作准备,而台湾于1945年经美军之手让渡于国民党但这个让渡并没有条约支持。而日本也在让渡条约一直迟迟未签定直到1949年三藩市条约上才正式放弃台彭,但真正确立归属的支日台北和约则在1950年才签定的。问题就在这里,49年国民党兵败如山倒被支共给崖山了。
国民党基本上在1951年在台北重建前(常公复出行事)是处于流亡状态那台北合约是否算数?那若算数的话那支共在72年法理取代国民党后也依法拥有台湾的(支日台北合约的继承国)。所以台派主张的台湾未定论就建立于该合约不具法律效力(该合约签订国早已失去本地主权处于灭亡边缘)而支共坚持种花民国灭亡也是基于台北合约的法源效力下支共得以以继承国的身份把台海视为“合法接收”的主权行为。至于滞台支与国民党的立场就简单了,它们是签定者也是接收者更是从为灭亡过的所有者。不过国民党政权在当时是不是合法存在不是它们能定夺的,基本上目前国际法学专家都是倾向于支共是台北合约的合法继承人才是让人头疼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