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述:毛泽东版本的“论持久战”
《论持久战》“是毛泽东一九三八年五月二十六日至六月三日在延安抗日战争研究会的讲演”,既然是战争研究会上的讲稿,那么讲演所面对的对象想必是党政军中的中高级要员,类似于学习班之类(毕竟是研究会嘛),而且是连续开了好几天的学习班(短期学习班)。可能是由于事后整理经过了润色,所以讲稿的语气还是显得比较克制的,实际上毛泽东当时现场演讲的时候是不是如此地中规中矩,就不得而知了。
1.在文章的开篇直截了当地提出几个问题,“然而战争的过程究竟会要怎么样?能胜利还是不能胜利?能速胜还是不能速胜?很多人都说持久战,但是为什么是持久战?怎样进行持久战?很多人都说最后胜利,但是为什么会有最后胜利?怎样争取最后胜利?”。
我们也可以提问,应该如何衡量速胜还是速败?“淞沪会战日本入侵中国时”,日本人提出,“在三个月的时间内结束中国事变”,那么三个月时间可以作为一个衡量的参考标准,也就是说,如果超出了三个月的时限,那么速败或者速胜都是不成立的。既然战争已经进行到了第十个月份,那么就当然了进入了持久战的阶段,至于持久战能持续多长时间,也就是这篇演讲稿所讨论和关注的。
2.毛泽东认为,“中国必亡论”会“产生妥协倾向”,“中国速胜论”会产生“轻敌倾向”,这两种看法都是“主观的和片面的”,从而是“非科学的”。
个人的看法当然是主观的,谁的看法不是主观的,可以形容一个人的看法是符合实际情形的,但是就提出看法的人而言,符合实际的看法当然还是主观的。认为他们的观点是主观的这个观点也是主观的,是毛泽东个人的观点,而不是其他人的观点。
如果了解到中国方面所具备的优势,就可以消解“必亡论”的消极;如果了解到日本军队的训练有素和装备精良,也能放弃“速胜论”的盲目乐观。中共方面的统帅林彪也是在平型关战役之后才切身体会到日军的强悍,从而放弃了之前要和日军打运动战的想法从而捡起了游击战。毛泽东对日本军队实力的了解当然不会高于林彪,他坚持游击战是因为这个战略对自身最为有利,风险最小。
游击战,在战术上“寻找和攻击敌方小股人员和资源”,如何寻找对方的小股部队呢?如果对方也派出侦察兵寻找己方的小股部队,那么就取决于谁先发现对方。游击战讲求争取民众的支持,这种支持有实在的好处。让民众充当眼线,相比专业的侦察兵,它的成本要低廉很多(不必支付军饷),效果也比较好(广撒网)。大部队由于人数众多,容易暴露,但是小部队就容易依托树林沟壑等遮蔽物,比较容易利用地形,有利于隐藏,具有“保密性”;小部队的队长也是一个独立的指挥员,根据形势自行决策,绕开了大部队冗长的指挥链条,具有“机动性”;既然敌我双方的情报条件天差地别(己方知道彼方,但是彼方不知道己方),那么当然也就具备了进攻的突然性,让对方措手不及。同时,小股部队因为人数有限,尤其是在一些野生动物丰富的丛林地带很方便地获取食物。毛泽东的游击战术最开始是在井冈山发展和实践起来,井冈山地处江西,植被茂盛,水流充沛,而且还是山区,可以利用地形隐藏起来,也方便取得补给。很难想象,如果不是在江西的山区,而是在戈壁的茫茫沙漠上的话要如何发展游击战术。
3.一个在湖南做宣传工作的中共党员(还是一名学生)给毛泽东写信,抱怨在湖南乡下单独一个人做抗日宣传工作很困难,因为他的几位亲戚都认为中国打不胜,会亡国。他们对国家的信心还不如农民们,“农民对他们的信仰当然要大些啊”(农民获取知识的途径有限)。当时的情况是,作为首都的南京已经失守,中日军队之间的差距是一目了然的,对战争前景悲观的情绪就自然地弥漫开来了。远在西北延安的毛泽东等人当然可以大肆鼓吹最终胜利论,但是对于身处战争漩涡中心的人,尤其是对于靠近战场的湖南湖北等华中地区的底层民众而言,他们会担心自己的本地产业以及亲朋好友的身家性命,他们不能像中共一样来一场说走就走的“旅行”(从江西逃亡到陕西延安,“特种兵旅行”的鼻祖?),他们和生活的土地的命运紧紧绑在一起了,既然如此,他们就不大愿意和日军拼一个鱼死网破,和对方达成妥协反而是优先选择。
值得注意的是,这名还是学生的中共宣传员只是一个人,可见中共经费拮据,雇佣不了更多的人手。
4.“在全体上,运动战是主要的,游击战是辅助的;在部分上,游击战是主要的,运动战是辅助的”,和游击战相反,运动战是聚集兵力和对方决战,为什么特别强调是“运动”的呢?不运动行不行?固守城池作战不可以吗?就像曾国藩所偏好的那样结寨“打呆仗”?毛泽东似乎特别喜欢来去如风的运动战,也喜欢命名他的军队为野战军,所以当中共在江西混不下去的时候也来了一个运动战,一直运动到了陕北。毛泽东这种喜好运动的观念是不是非常不利于建设?因为偏好运动,所以就难得沉下心来搞建设搞积累。毛泽东如果生活在现代,他挺适合搞产品销售,尤其是那种“运动式”的销售(流动商贩?)。另外,什么是全体?又什么是部分?中共军队的战略方针是,“基本的是游击战,但不放松有利条件下的运动战”。所以,中共军队是那个“部分”,除了中共军队以外的都是“全体”?这种提法似乎是在引诱中共的对手们和日军打大规模的正面决战,从而消耗他们所有人的实力。
国民政府的国军德械师在抗战初期(淞沪会战和南京保卫战)基本损失殆尽,在毛泽东的眼里,淞沪会战不知道算不算得上是运动战(南京保卫战当然不算是运动战)。值得注意的是训练国军德械师的德国顾问冯·法肯豪森,他建议蒋介石“与日本人打一场消耗战”,所以持久战不是毛泽东的发明,“他通过计算认为日本无望取得一场长期战争”,通过计算获得持久战的可行性,毛泽东在上面的第一点批评别人的观点是非科学的,但是他自己的观点有多少是通过科学计算出来的呢?不清楚德国顾问是如何计算出来的,但是他遵循的方法应该科学的(毕竟是计算出来)。“他建议蒋中正应该守住黄河一线”,当时日本军队从两个大的方向进逼,一路是从长江口沿着江水逆流而上,一路是从中国北部进逼,所以德国顾问建议利用黄河阻滞北边的日军,这样可以和长江中部的武汉保卫战形成呼应,国民军在黄河和长江两条江水所围成的中部空间享有尽可能多的回旋余地。把抵抗的主力放置这样的中部堡垒,却能让绵长广阔的外围尽可能分散日军的兵力。同时他建议,从外围撤退的时候,“但撤退应该是缓慢的,日本将会为他们的每一步付出代价”,“其他的建议还有在敌后组织一些游击队活动”。德国顾问也是建议在敌后发动游击战的,所以对于西方专业的军事专家来说,游击战是基本的军事知识,毛泽东的游击军事理论只是将其运用得比较好而已。
如何在撤退的时候做到节节抵抗?攻击的一方不会在一开始就把所有的攻击大部队全部押上,而是会先派出一支小规模的先锋部队(有迅捷轻快的优势),发生战斗之后,后方得到消息,如果战况胶着,大部队才会陆续前进增援先锋部队(由于涉及到辎重以及设备的移动,前进不会很迅速)。对防守方来说,这段时间差就是它们抵抗的时机。当攻击部队逐渐合拢,攻势越发强盛,在双方兵力的平衡被打破之前,防守方就开始及时提前撤出战斗。当然,前提条件之一就是不要被对方合围,撤退的道路是通畅的。
把德国军事顾问的建议和中共的那一套的什么运动战游击战以及全体和部分的所谓“辩证”关系拿来比较一下,很明显地看出两者的差别。一个是具体而微,一个是笼统地概括,笼统概括的一个好处是让人挑不出毛病,因为你不知道它到底所指向的是什么。真正的军事专家是不会这样表述的。
5.再次强调抗日战争是持久战,“不能速胜,抗日战争是持久战”。
6.引用了斯诺的《西北印象》个别段落,毛泽东借此表明,关于中日战争的形势,和获得战争胜利的手段,他自己早早就了然于胸了。
毛泽东认为,要获得战胜日本的实力,中国必须满足三个条件:一致对外,争取外援,日本国内发生革命。
毛泽东认为,如果日本国内没有发生革命,那么最终还是“日本必败,中国必胜”,“只是牺牲会大”(从事后来看,也没有牺牲到中共头上)。
战争的前途会如何发展?毛泽东认为,日本的大陆政策就是要吞并“扬子江下游和南方各港口”,海洋政策则是“独占西南太平洋”,但是中国离战败还远得很,虽然沿海被封锁,但是“中国的西北、西南和西部,它是无法封锁的”。既然外援可以缓缓不断地进入中国,那么剩下的决定战争胜负的因素就是内部的团结程度了(从事后来看,统一战线也给中共提供了浑水摸鱼的机会)。
毛泽东详细解释了自己的战略方针,他认为,由于中国军队缺少武器弹药,“专靠防御工事的阵地战”是没有出路的,大规模的运动战才是出路。“中国军队要胜利,必须在广阔的战场上进行高度的运动战,迅速地前进和迅速地后退,迅速地集中和迅速地分散”,这似乎是从兵贵神速里面引申出来的,由于中国军队缺少必要的运载设备,所以士兵的快速移动只能靠士兵的长跑能力。士兵在长途行军之后(中间如果没有很好地休整),到底还能剩余多少的战斗力呢(对方反而有以逸待劳的优势)?如果武器装备不如人,运动战能取得多大的胜利果实呢?运动战的目的在于在对方出其不意的地方咬住对方的一小部分军队,在用优势兵力吃下之后,在敌方的大部队赶来增援之前撤出战场。如此循环往复,最终造成敌方士兵心里崩溃,士气低落,攻守形势逆转,赢得最终胜利。但是在实际的战争当中,真的可以这么顺利吗?对方如果有一个落单的军事单位被己方侦查到,但是对方对己方军队的动向就那么云里雾里?这个落单的军事单位万一是对方故意放出来的诱饵呢?即使是运动战,如果使用了“围点打援”,在防守援军时候,己方不是也需要临时构筑防御工事来打阵地战吗?己方部队在撤出战场以后,如果对方一路跟踪而来穷追猛打呢?(所以对方的追击速度一定是低于己方的撤退速度,这样撤出战场摆脱尾随才能成立,不然的话,对方也可以来一个“敌退我进”的策略)。
7.引用了在洛川会议上发布的《中共中央关于目前形势与党的任务的决定》,时间差不多在七七事变之后的一个月。
“芦沟桥的挑战与平津的占领不过是日寇大举进攻中国本部的整个的开始”,所以之前东三省的沦陷不是日军大举进攻中国的开始?东北三省被开除出去了中国本部?“这里的”大举“应该被理解为”全面“,所以改成为”日寇全面进攻中国本部的整个的开始“,”九一八“是日寇局部进攻中国本部。
“过去阶段中,由于国民党的不愿意和民众的动员不够,因而没有完成争取民主的任务”,这句话让人费解,怎么和民主扯上关系。毛泽东自己是延安地区的民众选举出来的吗?显然不是。
批评国民党抗战策略,“他们把抗战看成只是政府的事”,“阻障政府军队与民众结合起来,不给人民以抗日救国的民主权利”,人民如果真的想抗日救国,那也应该是民主责任,而不是民主权利。怎样才能算是政府军队和民众结合起来,国民政府做了哪些事情证明了他们在阻碍民众抗日?这个《决定》里面没有详细说明。如果说国民政府是专制政府,一个专制政府当然是没有办法和民众相互结合的,平时行政时候就做不到,那么发生战争的时候当然也是做不到的。但是,国民政府身上的问题,盘踞在西北的中共身上一样也不会少。
“应该最积极地站在斗争的最前线,应该使自己成为全国抗战的核心”,站在斗争的最前线观战吗?“不放松一刻工夫一个机会去宣传群众组织武装群众”,重要的是宣传和组织群众,至于组织群众要如何抗日,则没有说明。从事后来看,是以抗日的名义扩张根据地,吸收民众参军和补给物资。
8.“战争问题中的唯心论和机械论的倾向”,毛泽东攻击别人的观点比较常用的词汇是“唯心论”和“机械论”,机械是形容别人和机器一样,比较死板不知变通,言外之意,他自己的观点就是非机械的,是灵活的。如果唯物主义是成立的,那么机械论不是挺符合唯物的吗?(像机械一样,完全丧失了主观的心性)
9.“抗日战争为什么是持久战?最后胜利为什么是中国的呢?根据在什么地方呢?”,然后来看看毛泽东是如何解释的。
10.“由于内外矛盾,不但使得它不得不举行空前大规模的冒险战争”,关于侵华,日本内阁是主张维持现状,主张全面吞并的是日本的军部,尤其是少壮派军官。野心才是驱动日本军人吞并中国的动力,如果不是日本关东军的仓促冒进,东三省的最终归属还是未知。日本自经历明治维新以后,国力强盛,经济丰饶物质丰富,对外战争又频频得手,取得了满洲地区丰富的矿藏等各类自然资源。在亚洲周边国家处于强势地位,和俄国在远东地区也是平分秋色。战争并不是它唯一的选项,所以没有“不得不”发动战争一说。至于何为内外矛盾,也只能笼统地归因于帝国主义性质。“日本已不是兴旺的国家”,对于一个出于扩张期的强权国家而言,不知道从哪里得出它不是兴旺的根据。“在其人力、物力之不足”,这个是存在的,但是日本方面实现以战养战策略,就地招募士兵和利用当地自然资源,以日本人的经营能力,开发占领区的经济和军事潜力根本不是障碍(参考满洲国的工业发展)。
11.“我们是一个半殖民地半封建的国家”,当时的中国是军阀混战,这个和封建有什么关系?如果军阀土豪是封建,那么中共作为军阀的一员,那么它当然也是属于封建的一员。难道它还能高居于半封建半殖民之上吗?如此超脱吗?“中国的战争是进步的,从这种进步性,就产生了中国战争的正义性”,这种形容进步的句式比较奇怪,从进步性跳转到正义性,这种形容还是蛮跳跃性。倒过来是不是可以行得通,因为是正义性的,所以是进步性的?(这样子似乎更合理吧)
12.毛泽东再次重申,日本虽然国力和组织能力强于中国,但是出师无名,失道寡助,人力物力匮乏,国际关系糟糕。而中国恰恰相反。从实际情形而言,日本对外战争的每一次胜利都使得它的战争胃口一次次膨胀,最终企图鲸吞整个亚洲东部大陆,不可避免地引起了苏联和美国的警惕和干预。
13.亡国论者的举的例子是“元朝灭宋、清朝灭明”,还有“英灭印度”的事实。
15.毛泽东觉得日本是“快要死亡的帝国主义”,给出的理由和前面相同,就是处在内外矛盾的前提下,孤注一掷地对外用兵转移矛盾。这个在上文第10点处已经反驳过了。日本全面侵华并非什么“最后挣扎性的冒险战争”,战争当然一定是会有冒险性的,在说明为什么是“最后挣扎性”的理由方面,行文给出的论证含糊不清,或者一开始就没打算说清楚吧。
16.毛泽东认为中国的一个很大的优势是中国处于“历史上进步的时代”,不知道他是如何定义进步的,如果说西学东渐,西方殖民者侵入太平洋就是所谓的进步时期,那么从这种进步的大环境里面,相比中国,显然日本“进步”的程度要高于中国。中国进步在什么地方?在于“已经有了资本主义”,但是洋务运动难道没有资本主义?日本的资本主义不是更加发达和完善?在于“有了共产党”,绕来绕去,最后还是不忘给自己所在的政党戴高帽。如果出现共产党就是进步的,那么出现国民党以及其它一切的党派是不是也可以算作是进步的?一个政党而已,有这么神奇吗?既然出于某一个理念所创立的政党就是进步的,那么中共取得统治权以后,为什么又禁止结党,这是不是在拒绝进步,拥抱落后性呢?
然后是毛泽东认为的一个保障胜利的很重要的条件,“大量的直接的援助”,因为当时这种大量的援助还没有发生,不知道为何毛泽东能如此笃定将来会有大量的援助。他特别指明将会来自苏联的援助,“苏联的存在,更是今天国际政治上十分重要的因素,它必然以极大的热忱援助中国”。虽然事后证明,美国的援助才是最大量最重要的。
18.“阿比西尼亚为什么灭亡了呢”,阿比西尼亚就是现在埃塞俄比亚的前身,实行君主专制政体,1935年,意大利入侵并且成功占领。他认为阿国之所以亡国主要是因为抗争方法错误了,不知道他所认为的正确抗争方法是是什么?是不是采取了他所谓的没有明说的正确的抗争策略,阿国就不会亡国了呢?如果在采取了所谓的正确抗争方法却依然亡国了,那么又应该归咎于什么原因呢?
从这种表述里面,可以一窥毛泽东深受中国古代历史书的影响。在几乎所有官方正式编修的历史书里面,也就是所谓的二十四史,每一个亡国的君主,在记录他们的生平事迹的时候,都是非常荒谬怪诞的昏聩形象的,言外之意是,如果君主不是昏聩的,国家就不会灭亡。但是,在真实的历史里面,每一个朝代的末代君主有多少是真正所谓的昏聩的,亡国之君之前的君王,又有多少不是昏聩的。有没有可能,由于每一代君王的成长环境都差不多,长于深宫之中,所以,他们的差别其实没有那么大。把崇祯帝换成汉武帝,明就一定不会亡吗?(汉武帝好大喜功,也许会亡得更快)
避免阿比西尼亚亡国的最好方法就是意大利人不要入侵该国,这就需要有一个域外大国的强力干涉,或者意大利内部的政治有一套自我约束的机制。
21.“大体上,敌人是将东三省的老办法移植于内地。在物质上,掠夺普通人民的衣食,使广大人民啼饥号寒;掠夺生产工具,使中国民族工业归于毁灭和奴役化。”但是实际情形是,在满洲国时期,“由关内向关东地区的移民达到了最高潮”,如果满洲地区人民挨饿没有东西吃,怎么会有这么多的移民呢?“随着人口聚集与日本资金的进入,形成了人烟稠密的村镇以及工业化都市”,满洲实现了工业化和城镇化,有很多日本人创办的企业,生产工具属于日本人所有,有必要掠夺民族资本家的生产工具吗?(日本人的生产工具更加先进呢?)如果发生民族资本家被掠夺生产工具的情况,那么能否举出实际的例子呢?这点毛泽东又没有给出具体的例子来佐证。
22.毛泽东认为,“中国坚持抗战的因素有三个”,其一是中国共产党,并且是“领导人民抗日的可靠力量”;其二是国民党,但是国民党是软弱的,单方面听从英美的命令,“英美不叫它投降,它也就不会投降”。为什么这么急于给出国民党是软弱的呢,是不是因为毛泽东深知共产党自身的软弱性,所以急于把这种软弱泼到对手身上来自证清白呢?因为同样的句式也可以这样来一遍,共产党是依靠苏联的,苏联不叫它投降,它也就不会投降。
23.毛泽东认为,抗战能促进国内政治的进步,不知道他所说的进步到底指的什么。“凡属正义的革命的战争”,“它能改造很多事物,或为改造事物开辟道路”,战争能不能改造很多事物,我们是不知道不清楚的,但是中共发动战争能获得政治权力倒是实实在在的。毛泽东还预言,抗日战争能为日本带来改造的契机。战胜国接管了战败国之后,战败国不改造也不行吧。
28.“因此,我们并不悲观,而悲观的人们则与此相反”,还是上面那句话,在远离战场的地处西北的延安,当然可以大谈特谈所谓的不悲观,但是如果把当时中共的领导机关转移到战场的中心地带或者周围地区,请问,还能不能乐观地起来?
30,31,32,33,34.这几段的大概意思是这样的,中国弱,日本强,但是中国这边有增强实力的因素,日本那边有减弱其实力的因素,而这种增强或者减弱的速度则是缓慢和偶然性的,它们的改变依赖于形势的演变,但是只要坚持下去,中国弱的实力会逐渐增强,日本强的实力会逐渐减弱,达到一个临界点之后,胜负的天平就会倒向中国。其实这种表述并不符合事实,日军和国民政府火拼之后,两方面的实力都下降了,并不存在日本衰落中国增强的事情,并且蒋介石退守重庆之后,日本方面可以就地利用它所占领的广大地区的人力物力,何来日渐衰落之说。倒是蒋介石的重庆政府,失去了江浙的财源税收之后,就只能依靠美国援助艰难度日,绝望困窘情绪日益弥漫,何来日渐强大之说。蒋介石之所以迟迟不投降,完全只是押注于未来的不可预测性,咬紧牙关,苦撑待变而已。至于发动战略反攻云云,岂非是痴人说梦。
35,36,37,37.毛泽东重申他的持久战的三阶段论,战略防御,战略相持,战略反攻。
并且认为,在战略防御阶段,所采取的战争形式是“主要的是运动战,而以游击战和阵地战辅助之”,进而批评国民军队在这一个阶段采取了以阵地战为主是错误的。话说防守方为什么要构筑防御工事来阵地战呢?不就是因为构筑阵地是有利于防守方的吗?如果连阵地都守不住,那么运动战不是会输得更惨?毛泽东自始自终都坚持中共军队只能采取游击战(所以所谓的战略防御阶段不适用于中共?),但是却认为国民党军应该采取运动战来和日军消耗。当然,他可能会举例说,运动战的好处是可以发挥熟悉本国地理的优势。阵地战难道就不能发挥地利的优势?而且,所谓的本土作战的地理优势,难道日军就不能测量和利用中国的地利吗?日本工兵所绘制的中国战争地图的详细程度让对手也是叹为观止的。
战略相持阶段,我方所采取的战争形势是“主要的是游击战,而以运动战辅助之”,由于在正面战场已经达成了事实上的休战,那么就将军队以游击战的方式大量转入敌后,发动和武装民众,“并尽可能地调动敌人于运动战中消灭之”。既然是以游击战的形式进入敌后,那么又要如何以运动战的方式消灭敌人?处于游击状态的我方士兵要如何接收指令聚拢起来打一场运动战呢?如果最终消灭敌人需要依靠的还是运动战的话,那么运动战又怎么会是这一个阶段的辅助手段而不是主要手段呢?我想毛泽东的意思应该是这样子的,比如我方的游击部队在敌战区引起了对方的注意,然而对方的指挥中枢派出比较大部队来围剿,然后我方的指挥中枢得到情报,然后也派出大部队跟进,以图在对方大部队的移动过程中设下埋伏,歼灭对方的大部队。这样是不是太理想化了。我方怎么知道对方派出了大部队,如何得知对方的任务和去向,己方的大部队人数众多,要如何才不会暴露自己的行踪?“此阶段的战争是残酷的,地方将遇到严重的破坏”,大抵是因为如果游击战把普通民众卷入战争,那么会引来对方对所涉及地区平民的报复和洗劫(日本对华北实行的三光政策)。军人的任务是保家卫国,如果军人失职,那么平民有没有义务承担军人的职责?如果有,那还要军人干什么?军人不能在战场上获得的东西,为什么需要平民来买单?
战略反攻阶段,所采取的“主要的战争形式仍将是运动战,但是阵地战将提到重要地位”,因为积蓄了兵力,升级了装备,己方处于优势,所以游击战就成为了次要的辅助手段。
40.“中国人民在这样长期和残酷的战争中间,将受到很好的锻炼”,战争是要死人的,可是在毛泽东眼里,人民将在死亡的阴影中受到锻炼。对于人民而言,宁愿不要这种所谓的锻炼吧。这里大概可以略微感觉到毛泽东世界观的扭曲之处的,言语之间,他貌似把战争当作是一场盛宴。虽然从结果来说,中共却是从这场中日战争中获益很多,不管是军事上的还是政治上的。
41,42,43,44。毛泽东认为,在战略防御阶段的末尾,经济方面会“减缩到相当大的程度”,国民党失去了经济发达的沿海地区,但是他也认为,有利的因素也会汇集,“军队的进步,政治的进步”,又是“进步”这个词语,这个进步到底指的是什么?毛泽东似乎深信马克思理论的那一套“进步”历史观的。
进步历史观也就是所谓的历史唯物主义,马克思主义者认为,生产力是处于持续的发展和进步当中的,所以生产关系也会随着生产力的发展而调整,至于这种调整是进步还是退步的,他们认为是进步的。这里的生产关系的进步还是退步应该是以生产效率作为衡量标准的,生产效率越高,生产力越发达,生产关系也就越发达(虽然会有滞后性)。所以,“伴随着生产力的发展,人类社会会历经原始社会、奴隶社会、封建社会、资本主义社会、社会主义社会,最终走向共产主义社会”,这里面的什么社会似乎是在指示一种生产关系,五个阶段也就是五个生产关系演变的阶段,列宁和斯大林把这五个阶段的发展认定为所有国家都必须要遵循的历史规律。这种结论当然会比较武断。如果在一个人口很少面积很小的国家,这个国家的公民们享有广泛的公民权(投票权和参政议政权力),通过举行公共的会议来选择其中一种生产关系。那么所谓的历史规律不就自动瓦解了?比如,今天投票实现资本主义,过一段时间再次投票实现封建社会的生产关系,当然也可以实现奴隶社会的生产关系,古希腊的雅典的公民就可以蓄奴(雅典政体到底是属于公民社会还是奴隶社会?或者是既是公民社会也是奴隶社会?)。只要这个国家的民众有着充分的公民权,想要实现什么社会生产关系不就是完全随心所欲吗?五个阶段里面唯独没有民主的概念,为什么不增加一个民主主义社会的阶段?既然这五个阶段的社会演化论没有把民主纳入里面,而民主处理的是人与人之间的政治关系,那么是不是可以认为,这套理论的创建者把人与人的政治关系排除在生产关系之外的呢?姑且看这个中共教科书里比较常见的句子,“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经济基础“或被认为仅指代生产关系”,上层建筑指的是“社会中与生产没有直接关系的其他关系和思想”,包括制度,政治权力结构,所以在马克思主义理论下,政治关系和生产关系(经济关系)是分开来的,属于不同的范畴。经济关系(生产关系)在下,政治关系在上(上层建筑)。
如果把人仅仅看作是唯利是图的经济动物(经济学上的通常做法,失去了心的人),那么历史唯物主义也算言之有理。但是人还有政治属性和自我的意识,按照马克思理论的说法,是属于上层建筑,这样一种建筑是不是一定是属于上层的,为什么不会是和经济基础一样,也是属于下层建筑的材料呢?如此先入为主地把它们分为上下是不是太过于武断了呢?因为也可以反过来说,政治关系是基础,经济关系是上层建筑。就以现如今的中国社会作为例子,掌握较大政治权力份额的人就是能获得更多的经济发展成果的蛋糕。然而在其它法治成熟的国家,掌握很大公权力的人也有可能并不是很富裕。所以,经济和政治的关系并不是那么绝对的上下关系。也许两者根本就没有必然的关系,也许还有其它的因素影响着两者关系,比如法治完善程度(权力越大,受到的约束也越大)。法制程度越低,经济和政治之间的关系就越是紧密,紧密到一定程度,就出现了经济基础决定上层政治(或者是政治基础决定上层经济)的现象。法制程度达到极低值,那么经济和政治就不再分家(在这种情况下,一个权倾朝野的掌权者也必然会是一个富可敌国的大富豪,大富豪也可以通过收买职位来窃取公权力),几乎可以看作是一体了。如果马克思理论认为经济基础就能决定上层的政治建筑(留意,这里使用的是“决定”),那么在这种社会里面,法治水平一定是降低到了极低的程度。计划经济体制下,需要动用政府公权力来人为进行全方位的物资分配,并且完全指导经济的发展轨道,所以是政治基础决定上层经济建筑,必然会是法治极度败坏的。
法治程度越高,政治公权力和经济权力越是分离,这个经济体也越是健康。过去资本主义世界时有发生经济危机,每次的危机都提供了自我改良的机会(同时积累了经验,加深了对市场经济的认识),优秀的政治家总是能够抓住机会修补经济运行的漏洞,但是这种修补一定是基于市场经济运行本身的规律,目的是让驱动市场流动的引擎重新启动。在修补完成之后,公权力要及时撤出对市场的干预。在一些法制不充分的国度里面,却经常会出现这样的场景,执掌政府公权力的人总是想以“莅临”的姿态指导市场运行,无视市场规律,造成的后果往往是经济运行进一步恶化(政治任性付出了代价)。
如果以这个标准来衡量中国历史上的王朝优劣程度,那么汉朝初年的政治无疑是最优秀的,因为它实行黄老之术,这一个流派讲求政府无为而治,也就是尽最大的努力不要扰民,不要干预市场。明朝的万历时期,朱翊钧长年懈怠于政务,经常出现政府部门名额空缺的情况,政治运作接近于停滞,客观上减少了对经济的干预。
毛泽东似乎是把对生产力的形容转移到其它对象上了,“军队的进步”,“政治上的进步”。军队装备了更加精良的装备姑且可以称之为进步(也就是战斗力更强了,更能履行军人的职责),政治上的进步是指什么呢?可能在毛泽东看来,一切对他本人有利的因素都是政治上的进步(这里又是非常彻底的唯心主义,虽然他一以贯之的做法就是用非常主观性的态度来对待唯物主义)。
45,46,47,48。毛泽东列举了反对方的理由,反对方认为,日本的军事实力和经济实力超过中国,所以双方实力达到战略平衡几乎不可能,更不用说战略反攻了。于是他反驳道,决定战争胜负天平的不仅是武器,最重要的是人。这种观点当然是没有错误的,但是他给出的论证是这样的,随着厌战情绪的弥漫,日本国内大部分人会逐渐反对侵略战争,从而将少数的掌握军事的日本人排斥孤立起来,用毛泽东的话来说,“包围在人民的汪洋大海中”。毛泽东显然是套用了俄罗斯十月革命的建国叙述,因为沙皇执意参与欧洲战争,最终激化国内矛盾,列宁领导的工农阶级乘势揭竿而起,推翻了沙皇,建立了苏维埃政权。姑且不论其有多少符合历史事实,然而这套叙述并不适用于日本。他怎么知道当时大多数日本人是反对战争的?从事后来看,日本人对侵略战争的狂热和对天皇的信仰是一体的,反对战争的反而才是少数。日本战败之后,天皇不仅没有受到追责,反而受到强力的保护,当他以人的面目巡视日本时候,受到日本民众的热烈欢迎和爱戴。天皇家族至今在日本还是作为君主制的象征香火流传。日本人如此崇敬天皇,那么天皇所支持的侵略战争又何来大多数日本人反对之说?再者,既然他认为决定战争胜负的是人,但是这个和军力或者经济力有什么冲突吗?日本军队训练有素,然后再配备更加精良的武器,那么人的效能不是可以发挥更大的作用?他既然口口声声称人才是决定性因素,然而军事实力和经济实力不也是由人所创造的吗?难道他以为,日本人的武器装备都是从天上掉下来的吗?(虽然中共的军事装备确实是从天上掉下来的,是苏联援助的)。“如果将来有一国或几国以其相当大量的军力和经济力公开地防御或攻击日本”,所以在毛泽东内心深处,他还是寄希望于域外大国的帮助和支援的,尤其是苏联。
49,50.毛泽东认为,“战争是力量的竞赛”,他在这里才托出了他对战争的真实想法,他之所以自始自终都坚持中共军队要实现游击战(或者像一些国军将领指出的那样是“游而不击”)就是为了最大程度地积蓄自己的战争力量,最大程度地减少自身实力可能会被削减的机会,在对手们的战争力量被大幅度削弱以后,他好坐收渔翁之利。坐视国军被日军攻击,听命于苏联从而获得苏联的援助,都是出于壮大自身军事力量的最根本目的。
51,52,53,54,55,56。“内线和外线”,毛泽东对此的解释是,己方的根据地就是内线,是属于后方的,对方的占领区相对于己方大本营就是外线,对于在敌战区活动的己方游击队来说,是无后方作战的,但是游击队员在敌战区所建立的小面积的根据地相对于游击队员来说也是属于内线,是小后方。我方的内线和后方处于敌方的“包围”(大部队被对方大部队包围),但是己方的游击队(分散开来的小部队)进入敌战区,在广阔的农村地区活动,而对手只能在重要的城市和地点分兵把守,实际占领区是小块的,所以从覆盖的面积来看,游击区面积是大块的,于是己方游击队将对方“反包围”。然后他特别指出的是文化方面,敌战区大城市的文化暂时会是“落后和黑暗的”,然而己方的“大块的乡村变为进步和光明的地区”。他没有说明,衡量文化光明或者黑暗的标准是什么,事后来看,貌似不是言论自由之下的“百花齐放”,而是党八股钳制下的“革命”(鼓吹暴力)文学。
从这几个段落里面,值得注意的是这样的遣词造句的特点,“内线和外线”(内外),“有后方和无后方”(有无),“包围和反包围”(正反),“大块和小块”(大小),毛泽东似乎偏好把相反属性的词汇放置在一起讲述,这个倒是和他从马列理论那里接受的有关矛盾论的理念是一脉相承的,把相互矛盾的两个含义嵌入到自己的论说里面,冰火同器,正反对照,使得论述更加鲜明。虽然这样讲求正反对比的修辞在古代中国文人的文章里面并不鲜见,毛泽东似乎总是刻意突出和强调这一点。
57,58。“没有任何一个历史时期像今天一样,战争是接近于永久和平的”,“只有目前开始了的战争,接近于最后战争”。抗日战争结束不久,就爆发了异常血腥的国共内战,中共建立全国性的政权不久,爆发韩战。预测抗日战争是接近于“最后战争”之说,岂非又是完全落空。并且,在毛泽东对这次战争所下的断言之前,当代欧洲人也称不久之前的第一次世界大战为“结束一切战争的战争”。所以,只要一场战争所涉及的范围足够广,造成的损失速足够严重,那么就会想当然地被认为是最后的一场战争。虽然时候来看,两面都失准了。“这次战争是在第一次世界大战所已开始的世界资本主义总危机发展的基础上发生的”,至于所谓的“世界资本主义总危机”是什么,又没有讲述。总之,他就是把没有详细说明的资本主义危机和战争相当武断地连结在一起,前者必然决定着后者。所以,得出这样的结论就不奇怪了:“人类一经消灭了资本主义,便到达永久和平的时代”。这句话的言外之意就是,资本主义激化了阶级的矛盾,所以资本主义国家经常发生战争。没有资本主义,就不会有战争,是处于非常和平的时代。毛泽东熟读中国历史书,难道他对书籍上记载大大小小的非资本主义战争都是视而不见?有资本主义的世界里会有阶级,没有资本主义的世界里照样会有阶级。阶级是劳动分工的产物,除非所有人都做着一样的工作,否则阶级一定是存在的。既然阶级一定是存在的,那么资本主义世界的做法就是承认和正视,选择性忽视或者忽略这个存在就是自我欺骗。
a.而且,毛泽东既然认为应该消灭阶级,那么他就应该设想一下,如果所有的中共党员都做着和他本人一样的工作,都是中共的党魁(党魁拥有支配的权力,党魁和非党魁属于不同的阶级),那么这个政党会是什么样子。虽然他可以“高瞻远瞩”地描绘出未来的样子,共产主义实现之后,阶级自然会消失,共产党也将不复存在。为什么要等待未来?如果此次此刻此地就没有办法实现,是否说明共产党并没有缔造的能力?现在就没有这种能力,未来为什么就会拥有?按照马克思理论,生产力的提高是实现共产主义的根本因素,中共党员不事生产,它和生产力有什么关系?它庞大的人数是不是在消耗物资从而消耗生产力呢?它如果认为自己能解放生产关系从而使得生产关系更加适应生产力的发展从而推动了生产力,那么它在调整生产关系方面又做了哪些具体的工作?衡量生产力是否进步的指标又是什么?对一个地区进行“打土豪,分田地”之后粮食产量反而下降了,这个是生产力的倒退吗?中共在自己的辖区进行“土改”时候,出现了富农出逃现象,那么“土改”这种调整生产关系的做法是在破坏生产力吗?如果在土改之后,又冒出了所谓的富农(部分人擅长于农业种植),出现了财富分化,那么是不是又要再来一次“土改”呢?“土改”如此周而复始,那么到底是生产关系在决定生产力,还是生产力在决定生产关系呢?所以为了从根本上杜绝财富出现分化,在中共建国以后,毛泽东开始大力推行“人民公社”运动,农民吃大锅饭,农民生产积极性下降,粮食歉收,粮食产量出现大幅度下滑。最终酿成世所罕见的“大饥荒”。显然,“人民公社”阻碍了生产力的发展,它是一套落后的生产关系。它也还折射出来一个事实,生产力并不是一直在进步的,当人为地强加一套落后的生产关系时,它也有可能会退步,而且是大踏步地退步。
b.我们可以进一步追问,既然生产力决定了生产关系,那么又是什么因素决定了生产力呢?现在我们当然知道,驱动生产的是人们的消费欲望,消费量越大,生产规模也越大,生产力越高。科技和组织水平决定了生产力的效率。所以,消费,科技和管理决定了生产力,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所以根据这层递进关系,又可以得出,消费,科技和管理水平最终决定了生产关系(如果a>b>c,那么a>c)。
毛泽东认为,中国的抗日战争“不但求一国的和平,而且求世界的和平”,为了达到世界性的永久和平,“便须准备着一切牺牲,坚持到底”。总是在声嘶力竭地鼓动大家去牺牲,而且是不计代价地去牺牲,为什么他自己不以身作则,带头去牺牲呢?事后来看,一直到抗争结束时候为止,毛泽东一方牺牲最少,得利却是最多。
63,64,65.毛泽东认为,“战争就是政治”,要“驱逐日本帝国主义”,就要在政治上坚持“统一战线”,“官兵一致、军民一致和瓦解敌军等项政治原则”,军队士官和士兵如何一致?军人和民众保持一致又具体指的是什么?没有明说。
“帝国主义压迫,早就是中国资产阶级民主革命的障碍”,革命是一个“武装暴力手段”,民主是协商,争论和妥协,民主和革命是天然排斥的,把两者放置组合在一起是有问题的。正常的表述应该是,中国资产阶级为了达到实现民主制度的目的从而采取了革命手段来扫除阻碍的因素。然后他认为,历次的国内解放战争都是出于这个原因。姑且认为他所指的战争是辛亥革命,北伐战争,但是孙中山是属于资产阶级吗,蒋介石又是哪一条路上的什么资本家?他们革命的初衷真的是为了建立所谓的民主制度的政体?国民党通过北伐战争打倒了比它更加民主包容的北洋政府。蒋介石联姻宋式家族很难说是为了服务于后者的资本主义发展的需求,不如说是为了巩固自己的政权。“日本现在用战争来压迫,要完全断绝中国革命的进路”,所以,抗日战争的真实目的,是为了让战后的中国能继续进行革命?他虽然总是强调民主和革命,但是他似乎更加偏爱于革命,或者说,最好一直处于革命的过程,永远到达不了民主的彼岸。“政治是不流血的战争”,把政治比作是战争,如果是在日本和中国之间倒也说得过去,但是如果是同属于中国一方的内部的政治竞争,如果还是把这个看作是残酷的战争,那么这种竞争的结果只能导致你死我活,成为了零和游戏,毫无妥协和合作的可能性。
66,67。对全国的民众做“政治动员”,告诉他们抵抗日本侵略的目的是“驱逐日本帝国主义,建立自由平等的新中国”,但是他又不允许听不到炮声的偏远地区的人们“静悄悄地在那里过活”。所以,抗日战争在他这里又变成了强制了的,又不是了自由的。为了让大家都同等地去抗日,首先剥夺大家的自由。胡适等知识分子竭尽全力给中国民众普及自由平等政治概念,结果到了毛泽东这里,却成为了政治动员的工具。然后,政治动员的方式“靠口说,靠传单布告,靠报纸书册,靠戏剧电影,靠学校,靠民众团体,靠干部人员”,以政治动员的名义垄断了所有的出版机构和宣传途径,这个是不是后来“真理部”的雏形呢(只要把“抗日”替换成别的政治口号)?“抗日战争的政治动员是经常的”,不给人以喘息的机会,也不给民众以平静生活的权利,必须时时刻刻让民众处于一种紧张危险的氛围,在把日本侵略者逼入绝境之前,先把中国民众逼入绝境当中。
68,69,70,71.在这里,毛泽东又大谈关于进攻和防御的所谓“辩证”关系。“矛是进攻的”,“盾是防御的”,他觉得,进攻“是消灭敌人的主要手段”,“是直接为了消灭敌人”,之所以要消灭敌人,是为了保存自己,否则“自己将被消灭”。而防御,是“为了保存自己”,“也是辅助进攻”的手段。退却,“是防御的继续”;“而追击,则是进攻的继续”。在战争中,只有消灭敌人,“才能有效地保存自己”。“虽有许多时候以防御为主”,但是全面地来看,战争中“进攻仍然是主要的”。
所以,毛泽东的战争观是积极进取,在战争中主动出击,主动地浑水摸鱼,大肆扩张地盘,至于消灭日军的重要任务就委托给国民党军队了。所以他才又提倡“勇敢牺牲”,并且他还认为,这和“保存自己”并不矛盾。“部分的暂时的牺牲(不保存),为了全体的永久的保存”。别人的牺牲从来是“部分”的,是为了保存作为“全体”的己方。好一个部分和全体的辩证关系呵。
72,73,74,75,76,77.承认日本是强国,中国是一个弱国,所以日本是战略进攻方,中国是战略防守方。但是日本兵力不足,“只能占领一部分大城市、大道和某些平地”。中国则是土地面积广阔,人数多,士兵多,所以,我方可以离开自己的战略大后方(内线),进入外线“采用灵活的运动战”,“突然包围其一路而攻击之”。在敌人的内线(敌方的占领区)攻击对手,导致对方被迫龟缩于内线(敌方根据地的周围)作战。而运动战的具体打法,则是我方将大部队埋伏在“敌必经通路之侧”,“打他一个措手不及,迅速解决战斗”。然后他把这种战斗方式总结为“外线的速决的进攻战”。
对于日本军队而言,他们也并不需要在占领区的每一个地方派驻军队,只要扶持地方上的傀儡政权帮助他们维持秩序征收兵员和粮食即可。于是乎,毛泽东想当然地认为,这些傀儡政权所管辖的土地就是游击战的最佳场所。让己方的大部队分散成为很多数量的小股部队,为了不被对方发现,假扮成平民,渗透到这些地区,搞颠覆,搞策反,搞破坏,把该地区搞得鸡飞狗跳,当然还可以恐吓一下“皇协军”(日本人招募的地方治安部队),但是唯独伤不了日军分毫。一旦日军忍无可忍,派遣大部队来围剿,这些搞游击的人要么混在民众中间隐藏自己,要么提前逃跑(美其名曰“敌进我退”)。这些游击队员为什么这么笃定日军不会将军人和平民一起玉石俱焚?单纯就结果来说,被迫卷入游击战的平民成为了这些军阀们失去了统治权之后倾泻怒火的对象,在这些游击队员看来,虽然消灭不了日本军队,但是折磨一下手无寸铁的游击区民众还是绰绰有余的。这个大约就是鲁迅所说的,中国统治阶层的“劣根性”吧。
还有,为什么这么强调把己方大部队埋伏起来呢?就算在敌人意想不到的地方对敌方发起闪电似的偷袭,对方就一定会束手就擒被己方包饺子?如果是一般的散兵游勇,可能会有这种效果。但是真的遇上训练有素的军队,这种所谓的偷袭能取得多大的效果是很有疑问的。纪律严明的军队,它的训练里面一定包含有如何面对偷袭的情况的。所以对方在遇到偷袭的情况下,阵型不乱,反而立即构筑防御工事,果断反击,那么所谓偷袭战的效果当然会大打折扣。在这种情况下,双方最后的较量还是在兵员的战斗素养和武器的先进程度。所以,平型关战役之后,即使是素来坚持打运动战的林彪也放弃了和日军打运动战的想法。日本军队并不是如《三国演义》里面描述的军队那样,一旦遇到袭击就军心大乱溃不成军的。所以,面对战斗力强悍的日军,速战速决的进攻战并不成立。
78,79,80,81,82,83,84,85,86,87,88,89,90.毛泽东在这里又开始大谈他的主动和被动,优势和劣势之间的“辩证”关系。日军强大,中国军队弱小,所以日本军队处于主动的优势地位。为了扭转这种不利局面,摆脱被动性,就要“坚决地实行外线的速决的进攻战和发动敌后的游击战争“。这点上面已经反复提到过多次,速战速决的外线运动战并不成立,游击战也损伤不了日军主力的分毫。从事后来看,哪怕是在中日战争的相持阶段,哪怕日军把它的战争中心转移到东南亚和太平洋地区,中国方面的军队也丝毫没有发起战略反攻的迹象。倒是在日本决定投降之际,中共方面从苏联那里提前得到消息,才“果敢”地发起了战略反攻。
虽然毛泽东的关于主动被动之间的“辩证”关系在现实中并不成立,但是他在理论层面对这种转换关系的具体过程倒也是言之凿凿的。总结起来就是,我方通过人为地制造“局部优势和局部主动地位”,通过很多这个这种局部优势的积累,最终积少成多,完成了全局性的优势劣势逆转。这里的“局部优势”其实就是指的之前他提到的,通过局部的运动战的胜利的不断累积,最终达成中日实力的逆转。
他还认为,指挥员的正确指导也是“影响到优势劣势和主动被动的变化”,他给出了中国历史上比较有名的以少胜多的军争例子,然后他对这种战争进程的解释是这样的,“都是先以自己局部的优势和主动,向着敌人局部的劣势和被动,一战而胜”,“全局因而转成了优势,转成了主动”。毛泽东为什么总是试图用他的那一套辩证关系论来解释所有实际的例子呢?这样子做不仅生硬而且显得非常强词夺理。不仅不能把事实解释更加清楚,反而使得最清晰不过的事实蒙上了一层模糊不清的水雾。比如众所周知的赤壁之战,虽然南方的军队在数量上要少于北方军队,但是精于水战,而且周瑜治军严谨,绝对不是什么弱旅,更谈不上是什么处于劣势(恰恰相反,除了数量上之外,各方面都处于相对的优势)。周瑜敢于和数量比自己多的曹操方的军队隔江对峙,当然是出于对自己亲手训练的这支军队战斗力的自信。曹军的优势仅仅只是体现在数量上。但也仅此而已。
他认为,对民众进行政治动员的目的之一就是能造成中日双方在信息获取上的差异,“足以封锁消息,采用各种欺骗敌人的方法”,这样就为我方发起外线的运动战创造了条件。日本人本来和中国民众言语不通,占领区的民众要如何给日本军人通报消息,不知道他所谓的封锁消息要从何谈起呢?日本人有自己的侦察兵和空中侦察,从普通民众口中得知中国军队的去向只能算是辅助侦察的手段,并没有毛泽东以为的那样作用巨大。所以,中国方面的军队如果要对日军发起运动战,通常要在夜晚进行,以避开日军飞机的侦察。
抗日战争相持阶段,日本兵力不足是事实,因为它还要同时面对北边苏联和南边美国的军事威慑,做不到倾注所有的军事力量来和中国军队决战。就算中国方面不实现所谓的游击战,日本军部也无意再次扩大战争,最终只能对退守在西南西北的中国势力实行拉拢策略(以华制华),成功分化了中共和国民党。
毛泽东认为,运动战要取得成功,取决于“时机、地点、部队三个关节”,时机上,面对运动转移中的敌方部队,如果己方过早发起进攻,“暴露了自己,给了敌人以预防条件”,“打迟了”,那么就给了对方以集结的时间。地点上,恰当选取对方比较弱的部队,“容易取胜”,他还特别指明对方左翼通常相比于右翼要弱小一些;部队上,己方的各个部队的攻击特性不同,所以要选取合适的部队来完成攻击的任务。最重要的是,现场的指挥员要足够灵活,“变换战术。攻击变为防御,防御变为攻击,前进变为后退,后退变为前进,钳制队变为突击队,突击队变为钳制队,以及包围迂回等等之互相变换,依据敌我部队、敌我地形的情况,及时地恰当地给以变换”,这个大概就是毛泽东对军事指挥员的要求了吧,应该也不算低了。为了保障这点,所以要赋予现场指挥员足够的决策自由,“行动自由是军队的命脉,失了这种自由,军队就接近于被打败或被消灭”。毛泽东一方面在军队建制上成立大量的党的分支(监督和控制),但是在具体战役上又给予指挥员充分的授权。类似的这种做法在历史上也比较常见,比如刘邦在派遣韩信去扩张地盘时候就在韩信的军队里面安插了自己的亲信(樊哙),所以韩信一方面能做到在战场上自由挥洒,但是又偏偏不敢背叛刘邦。但是樊哙毕竟是从事于战斗的专业军事人员,党的分支机构却主要从事于文宣工作,并非参与战斗的军事人员,所以它们的角色更加类似于中国历史上的皇帝派到军队的督军,这类督军通常是由宦官担任。
91,92,93,94,95,96。对运动战,游击战,阵地战的关系和它们各自的作用重新进行了梳理。毛泽东认为,中国的技术装备落后限制了中国军队使用阵地战的范围,阵地战只能在运动战期间被临时设置,比如为了阻击敌人所设置的临时阻击阵地。比较有趣的是毛泽东对游击战的看法,只有在这里,他才具体地阐述了游击战。他认为,游击战是战略相持阶段的主要手段,游击战的队员来自于原先实行运动战的大部队,每一个游击队伍都要抱着让自身发展壮大的目的来进行活动,动员民众参军,征收游击区的物资(征税)。所以这么看起来,每一个小的游击队伍都是一个创业单元,也可以理解为是“流动的土匪”,千千万万个李自成。当游击队伍逐渐扩大规模,就逐渐具备了打运动战的能力,然后在有利时间,对敌方发起攻击。毛泽东非常确定地高度赞扬游击战是“非同小可的事业”。
事后看来,这套几乎是完全放权的管理模式起到了不错的效果,中共军队的大将粟裕就是在这种几乎是自谋生路的游击战中逐步发展壮大,积累了军事经验,发展出了独具特色的战争模式。最终在国共内战中,凭借粟裕的赫赫战功从根本上扭转了国共“战争力量”的对比。非常可惜的是,粟裕的用兵如神不是用在对付日本军队身上,而是主要地用在了国军身上。粟裕之于毛泽东,就是韩信之于刘邦。没有韩信,刘邦无法击败项羽,没有粟裕,毛泽东也没有足够的实力扳倒蒋介石。毛泽东虽然曾经表示自己不会学习刘邦的那一套“狡兔死,走狗亨”的手段来清洗军事将领,但是事与愿违,他并不是像他自己所认为的那样是恢宏大度的人,粟裕没有被整完全是因为粟裕本人没有丝毫的政治野心(也是由于他常年在外领兵作战,远离中共苏区党文化的污染),这一点又可以看出其优秀的军人素养(军人不得干政)。这样的军事人才,不能被民主派所用,却成为了野心家的夺权工具,又是一件可惜。
在上文中,我以为运动战用于对付日军不可行,事实上这也无法被证明是错误的,因为在整个抗日战争期间,中共军队和日军交手的机会本就不多,而且交战的结果往往是伤敌八百,自损一千。如果是让粟裕指挥外线的所有抗日军事行动(外线的速战速决的运动战),可能整个中日战局会迎来完全的改观。但是这也仅仅是一个猜想。
97,98,99,100,101,102,103,104.战争形式有“运动战、阵地战、游击战”,实现的效果上就有“消耗战和歼灭战”。歼灭战是消耗敌人实力的主要手段,需要以运动战的方式来把握住战机。阵地战是消耗战,游击战则是介于歼灭和消耗之间。达成歼灭的前提条件是“采用包围迂回战术”,在出其不意的地方对敌方进行包围,在局部上,兵力形成绝对的优势,从而一举歼灭包围圈里面的所有敌方士兵,缴获对方的武器装备来补给自身。在敌军援助到来之前及时撤出战斗,称之为速战速决。
这里的歼灭战几乎等同于运动战,毛泽东因此认为,歼灭战才是最好的战争效果,“既能大量消耗敌人又能大量补充自己”。虽然在实际的中日战争中,成功的歼灭战少之又少,几乎都是消耗战。
105.此段详细列举了日本军队在这十个月份的侵略中所犯的一些错误,或者是错失的机会。其一是过分轻视中国的实力,认为中国其实是“一盘散沙”,所以才会抛出三个月亡华的谬论,等到进攻受阻,才逐渐回过神来,逐渐向大陆增兵。其二是日军攻击部队没有“主攻方向”,这点主要是从对方分散兵力来判断的,如果对方有主攻的方向,那么在毛泽东看来,必然会集结它的大部队。其三,“没有战略协同”,华中和华北的两处日军各自为战,给了国军创造出“台儿庄大捷”的机会,然而他把这归因于“日本地主资产阶级和军阀内部存在着颇为严重的矛盾”,就显然是胡扯了。其四是日军在占领南京以后没有立即派兵追击,导致失去了扩大战果的机会。其五,“包围多歼灭少”,中国方面的军队虽然经常打败仗,但是主力没有被完全歼灭,实力还在。同时,当日军的华北和华中军队取得协同之后,华北的主要军队被调往华中,这又给中共的华北游击队创造了机会。综合以上,毛泽东得出日军实际战斗力的结论如下:“敌人的战略战役指挥许多不行”,但是“部队战术和小兵团战术,却颇有高明之处”。也就是说,日本军队的基本功非常扎实(训练有素),只是欠缺一些大战略方面的头脑。这个和当今日本人展现出来的国际形象比较符合,日本人遵守规则,可能在中国人看来是很死板类型的。这个当然是日本民族的极大长处,是其做事认真的体现。细节决定成败,总体来说,就作为一支军队而言,日本人是相当成功的。
106,107,108,109,110.这几个段落主要讨论了关于和日军进行决战的问题。毛泽东认为,“一切无把握的战役和战斗应避免决战”,决战只能发生在“把握的战役和战斗”。中国的优势是土地面积辽阔,中国军队应该主动从中国的低海拔地区撤退到中高海拔地区,凭借有利的高处地形扼守重要关隘,做好和日军打持久战的准备。保全自身实力才是重中之重。这个的确是毛泽东在整个抗日期间的主要策略,即使在一致对外的战争期间,也不忘积蓄自身实力,尽可能减少和日军的直接对抗。毛泽东私心很重。
111,112,113,114,115,116,117,118。“日本帝国主义处在革命的中国面前”,日本是侵略方,是帝国主义,中国处在“民主革命”时期,帝国主义的日本对“民主革命”的中国“是决不放松其进攻和镇压”。他认为日本国内的政治只有两个结果,“当权阶级迅速崩溃”,还政于民,“地主资产阶级日益法西斯化”,在战争中崩溃。日本国内爆发“五一五事件”以后,军部逐渐凌驾于内阁,法西斯化是难免的,但是军部并不是什么地主资产阶级,地主和军人是两种不同的职业,日本军队里面来自地主家庭的士兵有多少人并没有确切的统计数据。“日本的资产阶级中和派,已经作了地主和金融寡头的俘虏”,资产阶级中和派是温和派的意思吧,他又似乎把战争责任归咎于地主和金融寡头,是这两者导演了整个日本侵略,他还言之凿凿地确认,“这是多年来日本政治的实际”。真不知道毛泽东是通过什么途径了解日本的,中共当时应该没有条件在日本设立情报网,他能获得的有关日本的知识估计也是道听途说,据此就认为自己对日本政治了如指掌显然是一厢情愿,异想天开。敌视有土地的人和有钱的人是马列主义者一直以来的立场,他只是把这种立场又套用在想象中的日本政治上面。
毛泽东认为,今后努力的方向是“军队和人民的进步”,军队的进步体现在武器更新,“灵活的战略战术”,“进步的政治精神”,进步的政治精神又体现在废除打骂制度,以及“官兵生活同甘苦”(官兵一致),也就是要呵护好士兵的个人尊严,虽然要官兵完全做到待遇一致会比较困难,但是他的主要意思还是军官和士兵的待遇差别不能太大。毛泽东所列举这几个所谓的“进步的政治精神”并非是什么新鲜事,都不过是中国古代有名的将领训练军队所经常使用的方法,是基本的练兵规则。虽然毛泽东一贯的做法就是把这些原本就是中国所谓“落后时代”的通用方法冠之以马列主义样式的术语,好衬托出他是如何灵活地让外来的马列主义理论中国化的。
他觉得中国民众处于“无组织状态”,所以要采取“广泛的热烈的政治动员”的方式把民众组织起来,就是要让民众心甘情愿地参军,“动员了民众,则财政也不成问题”,既然能动员民众参军,那么当然也就能让民众心甘情愿地自掏腰包支持军队了。这么看起来,所谓的政治动员更像是一种征兵广告。另外,他还认为,“军队须和民众打成一片”,至于如何达成一片,则没有明说,按理说,军营是一个封闭的场所,军人忙于训练,军人如果要和民众接触,除非是在外出采购物资或者在假期时节或者军队邀请民众参加体育比赛等类型的团体活动当中,但是就当是的情况而言(各处军阀混战),只要军人不是欺行霸市或者是结成团伙为非作歹的话,就应该算是和民众“打成一片”了吧。那么这又回到了军队纪律方面了。
119,120.毛泽东在最后作出总结性的结论,抗日战争要胜利需要满足的三个条件,“中国抗日统一战线”,“国际抗日统一战线”,“日本国内人民和日本殖民地人民”的革命起义,从事后来看,第三个条件并没有发生。他还认为,除了要依靠正规军发动“高度的运动战”,还需要组织民兵队伍来进行游击战,“还要在农民中组织很多的游击队”,这个大概是对“军民一致”的补充。
1.在文章的开篇直截了当地提出几个问题,“然而战争的过程究竟会要怎么样?能胜利还是不能胜利?能速胜还是不能速胜?很多人都说持久战,但是为什么是持久战?怎样进行持久战?很多人都说最后胜利,但是为什么会有最后胜利?怎样争取最后胜利?”。
我们也可以提问,应该如何衡量速胜还是速败?“淞沪会战日本入侵中国时”,日本人提出,“在三个月的时间内结束中国事变”,那么三个月时间可以作为一个衡量的参考标准,也就是说,如果超出了三个月的时限,那么速败或者速胜都是不成立的。既然战争已经进行到了第十个月份,那么就当然了进入了持久战的阶段,至于持久战能持续多长时间,也就是这篇演讲稿所讨论和关注的。
2.毛泽东认为,“中国必亡论”会“产生妥协倾向”,“中国速胜论”会产生“轻敌倾向”,这两种看法都是“主观的和片面的”,从而是“非科学的”。
个人的看法当然是主观的,谁的看法不是主观的,可以形容一个人的看法是符合实际情形的,但是就提出看法的人而言,符合实际的看法当然还是主观的。认为他们的观点是主观的这个观点也是主观的,是毛泽东个人的观点,而不是其他人的观点。
如果了解到中国方面所具备的优势,就可以消解“必亡论”的消极;如果了解到日本军队的训练有素和装备精良,也能放弃“速胜论”的盲目乐观。中共方面的统帅林彪也是在平型关战役之后才切身体会到日军的强悍,从而放弃了之前要和日军打运动战的想法从而捡起了游击战。毛泽东对日本军队实力的了解当然不会高于林彪,他坚持游击战是因为这个战略对自身最为有利,风险最小。
游击战,在战术上“寻找和攻击敌方小股人员和资源”,如何寻找对方的小股部队呢?如果对方也派出侦察兵寻找己方的小股部队,那么就取决于谁先发现对方。游击战讲求争取民众的支持,这种支持有实在的好处。让民众充当眼线,相比专业的侦察兵,它的成本要低廉很多(不必支付军饷),效果也比较好(广撒网)。大部队由于人数众多,容易暴露,但是小部队就容易依托树林沟壑等遮蔽物,比较容易利用地形,有利于隐藏,具有“保密性”;小部队的队长也是一个独立的指挥员,根据形势自行决策,绕开了大部队冗长的指挥链条,具有“机动性”;既然敌我双方的情报条件天差地别(己方知道彼方,但是彼方不知道己方),那么当然也就具备了进攻的突然性,让对方措手不及。同时,小股部队因为人数有限,尤其是在一些野生动物丰富的丛林地带很方便地获取食物。毛泽东的游击战术最开始是在井冈山发展和实践起来,井冈山地处江西,植被茂盛,水流充沛,而且还是山区,可以利用地形隐藏起来,也方便取得补给。很难想象,如果不是在江西的山区,而是在戈壁的茫茫沙漠上的话要如何发展游击战术。
3.一个在湖南做宣传工作的中共党员(还是一名学生)给毛泽东写信,抱怨在湖南乡下单独一个人做抗日宣传工作很困难,因为他的几位亲戚都认为中国打不胜,会亡国。他们对国家的信心还不如农民们,“农民对他们的信仰当然要大些啊”(农民获取知识的途径有限)。当时的情况是,作为首都的南京已经失守,中日军队之间的差距是一目了然的,对战争前景悲观的情绪就自然地弥漫开来了。远在西北延安的毛泽东等人当然可以大肆鼓吹最终胜利论,但是对于身处战争漩涡中心的人,尤其是对于靠近战场的湖南湖北等华中地区的底层民众而言,他们会担心自己的本地产业以及亲朋好友的身家性命,他们不能像中共一样来一场说走就走的“旅行”(从江西逃亡到陕西延安,“特种兵旅行”的鼻祖?),他们和生活的土地的命运紧紧绑在一起了,既然如此,他们就不大愿意和日军拼一个鱼死网破,和对方达成妥协反而是优先选择。
值得注意的是,这名还是学生的中共宣传员只是一个人,可见中共经费拮据,雇佣不了更多的人手。
4.“在全体上,运动战是主要的,游击战是辅助的;在部分上,游击战是主要的,运动战是辅助的”,和游击战相反,运动战是聚集兵力和对方决战,为什么特别强调是“运动”的呢?不运动行不行?固守城池作战不可以吗?就像曾国藩所偏好的那样结寨“打呆仗”?毛泽东似乎特别喜欢来去如风的运动战,也喜欢命名他的军队为野战军,所以当中共在江西混不下去的时候也来了一个运动战,一直运动到了陕北。毛泽东这种喜好运动的观念是不是非常不利于建设?因为偏好运动,所以就难得沉下心来搞建设搞积累。毛泽东如果生活在现代,他挺适合搞产品销售,尤其是那种“运动式”的销售(流动商贩?)。另外,什么是全体?又什么是部分?中共军队的战略方针是,“基本的是游击战,但不放松有利条件下的运动战”。所以,中共军队是那个“部分”,除了中共军队以外的都是“全体”?这种提法似乎是在引诱中共的对手们和日军打大规模的正面决战,从而消耗他们所有人的实力。
国民政府的国军德械师在抗战初期(淞沪会战和南京保卫战)基本损失殆尽,在毛泽东的眼里,淞沪会战不知道算不算得上是运动战(南京保卫战当然不算是运动战)。值得注意的是训练国军德械师的德国顾问冯·法肯豪森,他建议蒋介石“与日本人打一场消耗战”,所以持久战不是毛泽东的发明,“他通过计算认为日本无望取得一场长期战争”,通过计算获得持久战的可行性,毛泽东在上面的第一点批评别人的观点是非科学的,但是他自己的观点有多少是通过科学计算出来的呢?不清楚德国顾问是如何计算出来的,但是他遵循的方法应该科学的(毕竟是计算出来)。“他建议蒋中正应该守住黄河一线”,当时日本军队从两个大的方向进逼,一路是从长江口沿着江水逆流而上,一路是从中国北部进逼,所以德国顾问建议利用黄河阻滞北边的日军,这样可以和长江中部的武汉保卫战形成呼应,国民军在黄河和长江两条江水所围成的中部空间享有尽可能多的回旋余地。把抵抗的主力放置这样的中部堡垒,却能让绵长广阔的外围尽可能分散日军的兵力。同时他建议,从外围撤退的时候,“但撤退应该是缓慢的,日本将会为他们的每一步付出代价”,“其他的建议还有在敌后组织一些游击队活动”。德国顾问也是建议在敌后发动游击战的,所以对于西方专业的军事专家来说,游击战是基本的军事知识,毛泽东的游击军事理论只是将其运用得比较好而已。
如何在撤退的时候做到节节抵抗?攻击的一方不会在一开始就把所有的攻击大部队全部押上,而是会先派出一支小规模的先锋部队(有迅捷轻快的优势),发生战斗之后,后方得到消息,如果战况胶着,大部队才会陆续前进增援先锋部队(由于涉及到辎重以及设备的移动,前进不会很迅速)。对防守方来说,这段时间差就是它们抵抗的时机。当攻击部队逐渐合拢,攻势越发强盛,在双方兵力的平衡被打破之前,防守方就开始及时提前撤出战斗。当然,前提条件之一就是不要被对方合围,撤退的道路是通畅的。
把德国军事顾问的建议和中共的那一套的什么运动战游击战以及全体和部分的所谓“辩证”关系拿来比较一下,很明显地看出两者的差别。一个是具体而微,一个是笼统地概括,笼统概括的一个好处是让人挑不出毛病,因为你不知道它到底所指向的是什么。真正的军事专家是不会这样表述的。
5.再次强调抗日战争是持久战,“不能速胜,抗日战争是持久战”。
6.引用了斯诺的《西北印象》个别段落,毛泽东借此表明,关于中日战争的形势,和获得战争胜利的手段,他自己早早就了然于胸了。
毛泽东认为,要获得战胜日本的实力,中国必须满足三个条件:一致对外,争取外援,日本国内发生革命。
毛泽东认为,如果日本国内没有发生革命,那么最终还是“日本必败,中国必胜”,“只是牺牲会大”(从事后来看,也没有牺牲到中共头上)。
战争的前途会如何发展?毛泽东认为,日本的大陆政策就是要吞并“扬子江下游和南方各港口”,海洋政策则是“独占西南太平洋”,但是中国离战败还远得很,虽然沿海被封锁,但是“中国的西北、西南和西部,它是无法封锁的”。既然外援可以缓缓不断地进入中国,那么剩下的决定战争胜负的因素就是内部的团结程度了(从事后来看,统一战线也给中共提供了浑水摸鱼的机会)。
毛泽东详细解释了自己的战略方针,他认为,由于中国军队缺少武器弹药,“专靠防御工事的阵地战”是没有出路的,大规模的运动战才是出路。“中国军队要胜利,必须在广阔的战场上进行高度的运动战,迅速地前进和迅速地后退,迅速地集中和迅速地分散”,这似乎是从兵贵神速里面引申出来的,由于中国军队缺少必要的运载设备,所以士兵的快速移动只能靠士兵的长跑能力。士兵在长途行军之后(中间如果没有很好地休整),到底还能剩余多少的战斗力呢(对方反而有以逸待劳的优势)?如果武器装备不如人,运动战能取得多大的胜利果实呢?运动战的目的在于在对方出其不意的地方咬住对方的一小部分军队,在用优势兵力吃下之后,在敌方的大部队赶来增援之前撤出战场。如此循环往复,最终造成敌方士兵心里崩溃,士气低落,攻守形势逆转,赢得最终胜利。但是在实际的战争当中,真的可以这么顺利吗?对方如果有一个落单的军事单位被己方侦查到,但是对方对己方军队的动向就那么云里雾里?这个落单的军事单位万一是对方故意放出来的诱饵呢?即使是运动战,如果使用了“围点打援”,在防守援军时候,己方不是也需要临时构筑防御工事来打阵地战吗?己方部队在撤出战场以后,如果对方一路跟踪而来穷追猛打呢?(所以对方的追击速度一定是低于己方的撤退速度,这样撤出战场摆脱尾随才能成立,不然的话,对方也可以来一个“敌退我进”的策略)。
7.引用了在洛川会议上发布的《中共中央关于目前形势与党的任务的决定》,时间差不多在七七事变之后的一个月。
“芦沟桥的挑战与平津的占领不过是日寇大举进攻中国本部的整个的开始”,所以之前东三省的沦陷不是日军大举进攻中国的开始?东北三省被开除出去了中国本部?“这里的”大举“应该被理解为”全面“,所以改成为”日寇全面进攻中国本部的整个的开始“,”九一八“是日寇局部进攻中国本部。
“过去阶段中,由于国民党的不愿意和民众的动员不够,因而没有完成争取民主的任务”,这句话让人费解,怎么和民主扯上关系。毛泽东自己是延安地区的民众选举出来的吗?显然不是。
批评国民党抗战策略,“他们把抗战看成只是政府的事”,“阻障政府军队与民众结合起来,不给人民以抗日救国的民主权利”,人民如果真的想抗日救国,那也应该是民主责任,而不是民主权利。怎样才能算是政府军队和民众结合起来,国民政府做了哪些事情证明了他们在阻碍民众抗日?这个《决定》里面没有详细说明。如果说国民政府是专制政府,一个专制政府当然是没有办法和民众相互结合的,平时行政时候就做不到,那么发生战争的时候当然也是做不到的。但是,国民政府身上的问题,盘踞在西北的中共身上一样也不会少。
“应该最积极地站在斗争的最前线,应该使自己成为全国抗战的核心”,站在斗争的最前线观战吗?“不放松一刻工夫一个机会去宣传群众组织武装群众”,重要的是宣传和组织群众,至于组织群众要如何抗日,则没有说明。从事后来看,是以抗日的名义扩张根据地,吸收民众参军和补给物资。
8.“战争问题中的唯心论和机械论的倾向”,毛泽东攻击别人的观点比较常用的词汇是“唯心论”和“机械论”,机械是形容别人和机器一样,比较死板不知变通,言外之意,他自己的观点就是非机械的,是灵活的。如果唯物主义是成立的,那么机械论不是挺符合唯物的吗?(像机械一样,完全丧失了主观的心性)
9.“抗日战争为什么是持久战?最后胜利为什么是中国的呢?根据在什么地方呢?”,然后来看看毛泽东是如何解释的。
10.“由于内外矛盾,不但使得它不得不举行空前大规模的冒险战争”,关于侵华,日本内阁是主张维持现状,主张全面吞并的是日本的军部,尤其是少壮派军官。野心才是驱动日本军人吞并中国的动力,如果不是日本关东军的仓促冒进,东三省的最终归属还是未知。日本自经历明治维新以后,国力强盛,经济丰饶物质丰富,对外战争又频频得手,取得了满洲地区丰富的矿藏等各类自然资源。在亚洲周边国家处于强势地位,和俄国在远东地区也是平分秋色。战争并不是它唯一的选项,所以没有“不得不”发动战争一说。至于何为内外矛盾,也只能笼统地归因于帝国主义性质。“日本已不是兴旺的国家”,对于一个出于扩张期的强权国家而言,不知道从哪里得出它不是兴旺的根据。“在其人力、物力之不足”,这个是存在的,但是日本方面实现以战养战策略,就地招募士兵和利用当地自然资源,以日本人的经营能力,开发占领区的经济和军事潜力根本不是障碍(参考满洲国的工业发展)。
11.“我们是一个半殖民地半封建的国家”,当时的中国是军阀混战,这个和封建有什么关系?如果军阀土豪是封建,那么中共作为军阀的一员,那么它当然也是属于封建的一员。难道它还能高居于半封建半殖民之上吗?如此超脱吗?“中国的战争是进步的,从这种进步性,就产生了中国战争的正义性”,这种形容进步的句式比较奇怪,从进步性跳转到正义性,这种形容还是蛮跳跃性。倒过来是不是可以行得通,因为是正义性的,所以是进步性的?(这样子似乎更合理吧)
12.毛泽东再次重申,日本虽然国力和组织能力强于中国,但是出师无名,失道寡助,人力物力匮乏,国际关系糟糕。而中国恰恰相反。从实际情形而言,日本对外战争的每一次胜利都使得它的战争胃口一次次膨胀,最终企图鲸吞整个亚洲东部大陆,不可避免地引起了苏联和美国的警惕和干预。
13.亡国论者的举的例子是“元朝灭宋、清朝灭明”,还有“英灭印度”的事实。
15.毛泽东觉得日本是“快要死亡的帝国主义”,给出的理由和前面相同,就是处在内外矛盾的前提下,孤注一掷地对外用兵转移矛盾。这个在上文第10点处已经反驳过了。日本全面侵华并非什么“最后挣扎性的冒险战争”,战争当然一定是会有冒险性的,在说明为什么是“最后挣扎性”的理由方面,行文给出的论证含糊不清,或者一开始就没打算说清楚吧。
16.毛泽东认为中国的一个很大的优势是中国处于“历史上进步的时代”,不知道他是如何定义进步的,如果说西学东渐,西方殖民者侵入太平洋就是所谓的进步时期,那么从这种进步的大环境里面,相比中国,显然日本“进步”的程度要高于中国。中国进步在什么地方?在于“已经有了资本主义”,但是洋务运动难道没有资本主义?日本的资本主义不是更加发达和完善?在于“有了共产党”,绕来绕去,最后还是不忘给自己所在的政党戴高帽。如果出现共产党就是进步的,那么出现国民党以及其它一切的党派是不是也可以算作是进步的?一个政党而已,有这么神奇吗?既然出于某一个理念所创立的政党就是进步的,那么中共取得统治权以后,为什么又禁止结党,这是不是在拒绝进步,拥抱落后性呢?
然后是毛泽东认为的一个保障胜利的很重要的条件,“大量的直接的援助”,因为当时这种大量的援助还没有发生,不知道为何毛泽东能如此笃定将来会有大量的援助。他特别指明将会来自苏联的援助,“苏联的存在,更是今天国际政治上十分重要的因素,它必然以极大的热忱援助中国”。虽然事后证明,美国的援助才是最大量最重要的。
18.“阿比西尼亚为什么灭亡了呢”,阿比西尼亚就是现在埃塞俄比亚的前身,实行君主专制政体,1935年,意大利入侵并且成功占领。他认为阿国之所以亡国主要是因为抗争方法错误了,不知道他所认为的正确抗争方法是是什么?是不是采取了他所谓的没有明说的正确的抗争策略,阿国就不会亡国了呢?如果在采取了所谓的正确抗争方法却依然亡国了,那么又应该归咎于什么原因呢?
从这种表述里面,可以一窥毛泽东深受中国古代历史书的影响。在几乎所有官方正式编修的历史书里面,也就是所谓的二十四史,每一个亡国的君主,在记录他们的生平事迹的时候,都是非常荒谬怪诞的昏聩形象的,言外之意是,如果君主不是昏聩的,国家就不会灭亡。但是,在真实的历史里面,每一个朝代的末代君主有多少是真正所谓的昏聩的,亡国之君之前的君王,又有多少不是昏聩的。有没有可能,由于每一代君王的成长环境都差不多,长于深宫之中,所以,他们的差别其实没有那么大。把崇祯帝换成汉武帝,明就一定不会亡吗?(汉武帝好大喜功,也许会亡得更快)
避免阿比西尼亚亡国的最好方法就是意大利人不要入侵该国,这就需要有一个域外大国的强力干涉,或者意大利内部的政治有一套自我约束的机制。
21.“大体上,敌人是将东三省的老办法移植于内地。在物质上,掠夺普通人民的衣食,使广大人民啼饥号寒;掠夺生产工具,使中国民族工业归于毁灭和奴役化。”但是实际情形是,在满洲国时期,“由关内向关东地区的移民达到了最高潮”,如果满洲地区人民挨饿没有东西吃,怎么会有这么多的移民呢?“随着人口聚集与日本资金的进入,形成了人烟稠密的村镇以及工业化都市”,满洲实现了工业化和城镇化,有很多日本人创办的企业,生产工具属于日本人所有,有必要掠夺民族资本家的生产工具吗?(日本人的生产工具更加先进呢?)如果发生民族资本家被掠夺生产工具的情况,那么能否举出实际的例子呢?这点毛泽东又没有给出具体的例子来佐证。
22.毛泽东认为,“中国坚持抗战的因素有三个”,其一是中国共产党,并且是“领导人民抗日的可靠力量”;其二是国民党,但是国民党是软弱的,单方面听从英美的命令,“英美不叫它投降,它也就不会投降”。为什么这么急于给出国民党是软弱的呢,是不是因为毛泽东深知共产党自身的软弱性,所以急于把这种软弱泼到对手身上来自证清白呢?因为同样的句式也可以这样来一遍,共产党是依靠苏联的,苏联不叫它投降,它也就不会投降。
23.毛泽东认为,抗战能促进国内政治的进步,不知道他所说的进步到底指的什么。“凡属正义的革命的战争”,“它能改造很多事物,或为改造事物开辟道路”,战争能不能改造很多事物,我们是不知道不清楚的,但是中共发动战争能获得政治权力倒是实实在在的。毛泽东还预言,抗日战争能为日本带来改造的契机。战胜国接管了战败国之后,战败国不改造也不行吧。
28.“因此,我们并不悲观,而悲观的人们则与此相反”,还是上面那句话,在远离战场的地处西北的延安,当然可以大谈特谈所谓的不悲观,但是如果把当时中共的领导机关转移到战场的中心地带或者周围地区,请问,还能不能乐观地起来?
30,31,32,33,34.这几段的大概意思是这样的,中国弱,日本强,但是中国这边有增强实力的因素,日本那边有减弱其实力的因素,而这种增强或者减弱的速度则是缓慢和偶然性的,它们的改变依赖于形势的演变,但是只要坚持下去,中国弱的实力会逐渐增强,日本强的实力会逐渐减弱,达到一个临界点之后,胜负的天平就会倒向中国。其实这种表述并不符合事实,日军和国民政府火拼之后,两方面的实力都下降了,并不存在日本衰落中国增强的事情,并且蒋介石退守重庆之后,日本方面可以就地利用它所占领的广大地区的人力物力,何来日渐衰落之说。倒是蒋介石的重庆政府,失去了江浙的财源税收之后,就只能依靠美国援助艰难度日,绝望困窘情绪日益弥漫,何来日渐强大之说。蒋介石之所以迟迟不投降,完全只是押注于未来的不可预测性,咬紧牙关,苦撑待变而已。至于发动战略反攻云云,岂非是痴人说梦。
35,36,37,37.毛泽东重申他的持久战的三阶段论,战略防御,战略相持,战略反攻。
并且认为,在战略防御阶段,所采取的战争形式是“主要的是运动战,而以游击战和阵地战辅助之”,进而批评国民军队在这一个阶段采取了以阵地战为主是错误的。话说防守方为什么要构筑防御工事来阵地战呢?不就是因为构筑阵地是有利于防守方的吗?如果连阵地都守不住,那么运动战不是会输得更惨?毛泽东自始自终都坚持中共军队只能采取游击战(所以所谓的战略防御阶段不适用于中共?),但是却认为国民党军应该采取运动战来和日军消耗。当然,他可能会举例说,运动战的好处是可以发挥熟悉本国地理的优势。阵地战难道就不能发挥地利的优势?而且,所谓的本土作战的地理优势,难道日军就不能测量和利用中国的地利吗?日本工兵所绘制的中国战争地图的详细程度让对手也是叹为观止的。
战略相持阶段,我方所采取的战争形势是“主要的是游击战,而以运动战辅助之”,由于在正面战场已经达成了事实上的休战,那么就将军队以游击战的方式大量转入敌后,发动和武装民众,“并尽可能地调动敌人于运动战中消灭之”。既然是以游击战的形式进入敌后,那么又要如何以运动战的方式消灭敌人?处于游击状态的我方士兵要如何接收指令聚拢起来打一场运动战呢?如果最终消灭敌人需要依靠的还是运动战的话,那么运动战又怎么会是这一个阶段的辅助手段而不是主要手段呢?我想毛泽东的意思应该是这样子的,比如我方的游击部队在敌战区引起了对方的注意,然而对方的指挥中枢派出比较大部队来围剿,然后我方的指挥中枢得到情报,然后也派出大部队跟进,以图在对方大部队的移动过程中设下埋伏,歼灭对方的大部队。这样是不是太理想化了。我方怎么知道对方派出了大部队,如何得知对方的任务和去向,己方的大部队人数众多,要如何才不会暴露自己的行踪?“此阶段的战争是残酷的,地方将遇到严重的破坏”,大抵是因为如果游击战把普通民众卷入战争,那么会引来对方对所涉及地区平民的报复和洗劫(日本对华北实行的三光政策)。军人的任务是保家卫国,如果军人失职,那么平民有没有义务承担军人的职责?如果有,那还要军人干什么?军人不能在战场上获得的东西,为什么需要平民来买单?
战略反攻阶段,所采取的“主要的战争形式仍将是运动战,但是阵地战将提到重要地位”,因为积蓄了兵力,升级了装备,己方处于优势,所以游击战就成为了次要的辅助手段。
40.“中国人民在这样长期和残酷的战争中间,将受到很好的锻炼”,战争是要死人的,可是在毛泽东眼里,人民将在死亡的阴影中受到锻炼。对于人民而言,宁愿不要这种所谓的锻炼吧。这里大概可以略微感觉到毛泽东世界观的扭曲之处的,言语之间,他貌似把战争当作是一场盛宴。虽然从结果来说,中共却是从这场中日战争中获益很多,不管是军事上的还是政治上的。
41,42,43,44。毛泽东认为,在战略防御阶段的末尾,经济方面会“减缩到相当大的程度”,国民党失去了经济发达的沿海地区,但是他也认为,有利的因素也会汇集,“军队的进步,政治的进步”,又是“进步”这个词语,这个进步到底指的是什么?毛泽东似乎深信马克思理论的那一套“进步”历史观的。
进步历史观也就是所谓的历史唯物主义,马克思主义者认为,生产力是处于持续的发展和进步当中的,所以生产关系也会随着生产力的发展而调整,至于这种调整是进步还是退步的,他们认为是进步的。这里的生产关系的进步还是退步应该是以生产效率作为衡量标准的,生产效率越高,生产力越发达,生产关系也就越发达(虽然会有滞后性)。所以,“伴随着生产力的发展,人类社会会历经原始社会、奴隶社会、封建社会、资本主义社会、社会主义社会,最终走向共产主义社会”,这里面的什么社会似乎是在指示一种生产关系,五个阶段也就是五个生产关系演变的阶段,列宁和斯大林把这五个阶段的发展认定为所有国家都必须要遵循的历史规律。这种结论当然会比较武断。如果在一个人口很少面积很小的国家,这个国家的公民们享有广泛的公民权(投票权和参政议政权力),通过举行公共的会议来选择其中一种生产关系。那么所谓的历史规律不就自动瓦解了?比如,今天投票实现资本主义,过一段时间再次投票实现封建社会的生产关系,当然也可以实现奴隶社会的生产关系,古希腊的雅典的公民就可以蓄奴(雅典政体到底是属于公民社会还是奴隶社会?或者是既是公民社会也是奴隶社会?)。只要这个国家的民众有着充分的公民权,想要实现什么社会生产关系不就是完全随心所欲吗?五个阶段里面唯独没有民主的概念,为什么不增加一个民主主义社会的阶段?既然这五个阶段的社会演化论没有把民主纳入里面,而民主处理的是人与人之间的政治关系,那么是不是可以认为,这套理论的创建者把人与人的政治关系排除在生产关系之外的呢?姑且看这个中共教科书里比较常见的句子,“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经济基础“或被认为仅指代生产关系”,上层建筑指的是“社会中与生产没有直接关系的其他关系和思想”,包括制度,政治权力结构,所以在马克思主义理论下,政治关系和生产关系(经济关系)是分开来的,属于不同的范畴。经济关系(生产关系)在下,政治关系在上(上层建筑)。
如果把人仅仅看作是唯利是图的经济动物(经济学上的通常做法,失去了心的人),那么历史唯物主义也算言之有理。但是人还有政治属性和自我的意识,按照马克思理论的说法,是属于上层建筑,这样一种建筑是不是一定是属于上层的,为什么不会是和经济基础一样,也是属于下层建筑的材料呢?如此先入为主地把它们分为上下是不是太过于武断了呢?因为也可以反过来说,政治关系是基础,经济关系是上层建筑。就以现如今的中国社会作为例子,掌握较大政治权力份额的人就是能获得更多的经济发展成果的蛋糕。然而在其它法治成熟的国家,掌握很大公权力的人也有可能并不是很富裕。所以,经济和政治的关系并不是那么绝对的上下关系。也许两者根本就没有必然的关系,也许还有其它的因素影响着两者关系,比如法治完善程度(权力越大,受到的约束也越大)。法制程度越低,经济和政治之间的关系就越是紧密,紧密到一定程度,就出现了经济基础决定上层政治(或者是政治基础决定上层经济)的现象。法制程度达到极低值,那么经济和政治就不再分家(在这种情况下,一个权倾朝野的掌权者也必然会是一个富可敌国的大富豪,大富豪也可以通过收买职位来窃取公权力),几乎可以看作是一体了。如果马克思理论认为经济基础就能决定上层的政治建筑(留意,这里使用的是“决定”),那么在这种社会里面,法治水平一定是降低到了极低的程度。计划经济体制下,需要动用政府公权力来人为进行全方位的物资分配,并且完全指导经济的发展轨道,所以是政治基础决定上层经济建筑,必然会是法治极度败坏的。
法治程度越高,政治公权力和经济权力越是分离,这个经济体也越是健康。过去资本主义世界时有发生经济危机,每次的危机都提供了自我改良的机会(同时积累了经验,加深了对市场经济的认识),优秀的政治家总是能够抓住机会修补经济运行的漏洞,但是这种修补一定是基于市场经济运行本身的规律,目的是让驱动市场流动的引擎重新启动。在修补完成之后,公权力要及时撤出对市场的干预。在一些法制不充分的国度里面,却经常会出现这样的场景,执掌政府公权力的人总是想以“莅临”的姿态指导市场运行,无视市场规律,造成的后果往往是经济运行进一步恶化(政治任性付出了代价)。
如果以这个标准来衡量中国历史上的王朝优劣程度,那么汉朝初年的政治无疑是最优秀的,因为它实行黄老之术,这一个流派讲求政府无为而治,也就是尽最大的努力不要扰民,不要干预市场。明朝的万历时期,朱翊钧长年懈怠于政务,经常出现政府部门名额空缺的情况,政治运作接近于停滞,客观上减少了对经济的干预。
毛泽东似乎是把对生产力的形容转移到其它对象上了,“军队的进步”,“政治上的进步”。军队装备了更加精良的装备姑且可以称之为进步(也就是战斗力更强了,更能履行军人的职责),政治上的进步是指什么呢?可能在毛泽东看来,一切对他本人有利的因素都是政治上的进步(这里又是非常彻底的唯心主义,虽然他一以贯之的做法就是用非常主观性的态度来对待唯物主义)。
45,46,47,48。毛泽东列举了反对方的理由,反对方认为,日本的军事实力和经济实力超过中国,所以双方实力达到战略平衡几乎不可能,更不用说战略反攻了。于是他反驳道,决定战争胜负天平的不仅是武器,最重要的是人。这种观点当然是没有错误的,但是他给出的论证是这样的,随着厌战情绪的弥漫,日本国内大部分人会逐渐反对侵略战争,从而将少数的掌握军事的日本人排斥孤立起来,用毛泽东的话来说,“包围在人民的汪洋大海中”。毛泽东显然是套用了俄罗斯十月革命的建国叙述,因为沙皇执意参与欧洲战争,最终激化国内矛盾,列宁领导的工农阶级乘势揭竿而起,推翻了沙皇,建立了苏维埃政权。姑且不论其有多少符合历史事实,然而这套叙述并不适用于日本。他怎么知道当时大多数日本人是反对战争的?从事后来看,日本人对侵略战争的狂热和对天皇的信仰是一体的,反对战争的反而才是少数。日本战败之后,天皇不仅没有受到追责,反而受到强力的保护,当他以人的面目巡视日本时候,受到日本民众的热烈欢迎和爱戴。天皇家族至今在日本还是作为君主制的象征香火流传。日本人如此崇敬天皇,那么天皇所支持的侵略战争又何来大多数日本人反对之说?再者,既然他认为决定战争胜负的是人,但是这个和军力或者经济力有什么冲突吗?日本军队训练有素,然后再配备更加精良的武器,那么人的效能不是可以发挥更大的作用?他既然口口声声称人才是决定性因素,然而军事实力和经济实力不也是由人所创造的吗?难道他以为,日本人的武器装备都是从天上掉下来的吗?(虽然中共的军事装备确实是从天上掉下来的,是苏联援助的)。“如果将来有一国或几国以其相当大量的军力和经济力公开地防御或攻击日本”,所以在毛泽东内心深处,他还是寄希望于域外大国的帮助和支援的,尤其是苏联。
49,50.毛泽东认为,“战争是力量的竞赛”,他在这里才托出了他对战争的真实想法,他之所以自始自终都坚持中共军队要实现游击战(或者像一些国军将领指出的那样是“游而不击”)就是为了最大程度地积蓄自己的战争力量,最大程度地减少自身实力可能会被削减的机会,在对手们的战争力量被大幅度削弱以后,他好坐收渔翁之利。坐视国军被日军攻击,听命于苏联从而获得苏联的援助,都是出于壮大自身军事力量的最根本目的。
51,52,53,54,55,56。“内线和外线”,毛泽东对此的解释是,己方的根据地就是内线,是属于后方的,对方的占领区相对于己方大本营就是外线,对于在敌战区活动的己方游击队来说,是无后方作战的,但是游击队员在敌战区所建立的小面积的根据地相对于游击队员来说也是属于内线,是小后方。我方的内线和后方处于敌方的“包围”(大部队被对方大部队包围),但是己方的游击队(分散开来的小部队)进入敌战区,在广阔的农村地区活动,而对手只能在重要的城市和地点分兵把守,实际占领区是小块的,所以从覆盖的面积来看,游击区面积是大块的,于是己方游击队将对方“反包围”。然后他特别指出的是文化方面,敌战区大城市的文化暂时会是“落后和黑暗的”,然而己方的“大块的乡村变为进步和光明的地区”。他没有说明,衡量文化光明或者黑暗的标准是什么,事后来看,貌似不是言论自由之下的“百花齐放”,而是党八股钳制下的“革命”(鼓吹暴力)文学。
从这几个段落里面,值得注意的是这样的遣词造句的特点,“内线和外线”(内外),“有后方和无后方”(有无),“包围和反包围”(正反),“大块和小块”(大小),毛泽东似乎偏好把相反属性的词汇放置在一起讲述,这个倒是和他从马列理论那里接受的有关矛盾论的理念是一脉相承的,把相互矛盾的两个含义嵌入到自己的论说里面,冰火同器,正反对照,使得论述更加鲜明。虽然这样讲求正反对比的修辞在古代中国文人的文章里面并不鲜见,毛泽东似乎总是刻意突出和强调这一点。
57,58。“没有任何一个历史时期像今天一样,战争是接近于永久和平的”,“只有目前开始了的战争,接近于最后战争”。抗日战争结束不久,就爆发了异常血腥的国共内战,中共建立全国性的政权不久,爆发韩战。预测抗日战争是接近于“最后战争”之说,岂非又是完全落空。并且,在毛泽东对这次战争所下的断言之前,当代欧洲人也称不久之前的第一次世界大战为“结束一切战争的战争”。所以,只要一场战争所涉及的范围足够广,造成的损失速足够严重,那么就会想当然地被认为是最后的一场战争。虽然时候来看,两面都失准了。“这次战争是在第一次世界大战所已开始的世界资本主义总危机发展的基础上发生的”,至于所谓的“世界资本主义总危机”是什么,又没有讲述。总之,他就是把没有详细说明的资本主义危机和战争相当武断地连结在一起,前者必然决定着后者。所以,得出这样的结论就不奇怪了:“人类一经消灭了资本主义,便到达永久和平的时代”。这句话的言外之意就是,资本主义激化了阶级的矛盾,所以资本主义国家经常发生战争。没有资本主义,就不会有战争,是处于非常和平的时代。毛泽东熟读中国历史书,难道他对书籍上记载大大小小的非资本主义战争都是视而不见?有资本主义的世界里会有阶级,没有资本主义的世界里照样会有阶级。阶级是劳动分工的产物,除非所有人都做着一样的工作,否则阶级一定是存在的。既然阶级一定是存在的,那么资本主义世界的做法就是承认和正视,选择性忽视或者忽略这个存在就是自我欺骗。
a.而且,毛泽东既然认为应该消灭阶级,那么他就应该设想一下,如果所有的中共党员都做着和他本人一样的工作,都是中共的党魁(党魁拥有支配的权力,党魁和非党魁属于不同的阶级),那么这个政党会是什么样子。虽然他可以“高瞻远瞩”地描绘出未来的样子,共产主义实现之后,阶级自然会消失,共产党也将不复存在。为什么要等待未来?如果此次此刻此地就没有办法实现,是否说明共产党并没有缔造的能力?现在就没有这种能力,未来为什么就会拥有?按照马克思理论,生产力的提高是实现共产主义的根本因素,中共党员不事生产,它和生产力有什么关系?它庞大的人数是不是在消耗物资从而消耗生产力呢?它如果认为自己能解放生产关系从而使得生产关系更加适应生产力的发展从而推动了生产力,那么它在调整生产关系方面又做了哪些具体的工作?衡量生产力是否进步的指标又是什么?对一个地区进行“打土豪,分田地”之后粮食产量反而下降了,这个是生产力的倒退吗?中共在自己的辖区进行“土改”时候,出现了富农出逃现象,那么“土改”这种调整生产关系的做法是在破坏生产力吗?如果在土改之后,又冒出了所谓的富农(部分人擅长于农业种植),出现了财富分化,那么是不是又要再来一次“土改”呢?“土改”如此周而复始,那么到底是生产关系在决定生产力,还是生产力在决定生产关系呢?所以为了从根本上杜绝财富出现分化,在中共建国以后,毛泽东开始大力推行“人民公社”运动,农民吃大锅饭,农民生产积极性下降,粮食歉收,粮食产量出现大幅度下滑。最终酿成世所罕见的“大饥荒”。显然,“人民公社”阻碍了生产力的发展,它是一套落后的生产关系。它也还折射出来一个事实,生产力并不是一直在进步的,当人为地强加一套落后的生产关系时,它也有可能会退步,而且是大踏步地退步。
b.我们可以进一步追问,既然生产力决定了生产关系,那么又是什么因素决定了生产力呢?现在我们当然知道,驱动生产的是人们的消费欲望,消费量越大,生产规模也越大,生产力越高。科技和组织水平决定了生产力的效率。所以,消费,科技和管理决定了生产力,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所以根据这层递进关系,又可以得出,消费,科技和管理水平最终决定了生产关系(如果a>b>c,那么a>c)。
毛泽东认为,中国的抗日战争“不但求一国的和平,而且求世界的和平”,为了达到世界性的永久和平,“便须准备着一切牺牲,坚持到底”。总是在声嘶力竭地鼓动大家去牺牲,而且是不计代价地去牺牲,为什么他自己不以身作则,带头去牺牲呢?事后来看,一直到抗争结束时候为止,毛泽东一方牺牲最少,得利却是最多。
63,64,65.毛泽东认为,“战争就是政治”,要“驱逐日本帝国主义”,就要在政治上坚持“统一战线”,“官兵一致、军民一致和瓦解敌军等项政治原则”,军队士官和士兵如何一致?军人和民众保持一致又具体指的是什么?没有明说。
“帝国主义压迫,早就是中国资产阶级民主革命的障碍”,革命是一个“武装暴力手段”,民主是协商,争论和妥协,民主和革命是天然排斥的,把两者放置组合在一起是有问题的。正常的表述应该是,中国资产阶级为了达到实现民主制度的目的从而采取了革命手段来扫除阻碍的因素。然后他认为,历次的国内解放战争都是出于这个原因。姑且认为他所指的战争是辛亥革命,北伐战争,但是孙中山是属于资产阶级吗,蒋介石又是哪一条路上的什么资本家?他们革命的初衷真的是为了建立所谓的民主制度的政体?国民党通过北伐战争打倒了比它更加民主包容的北洋政府。蒋介石联姻宋式家族很难说是为了服务于后者的资本主义发展的需求,不如说是为了巩固自己的政权。“日本现在用战争来压迫,要完全断绝中国革命的进路”,所以,抗日战争的真实目的,是为了让战后的中国能继续进行革命?他虽然总是强调民主和革命,但是他似乎更加偏爱于革命,或者说,最好一直处于革命的过程,永远到达不了民主的彼岸。“政治是不流血的战争”,把政治比作是战争,如果是在日本和中国之间倒也说得过去,但是如果是同属于中国一方的内部的政治竞争,如果还是把这个看作是残酷的战争,那么这种竞争的结果只能导致你死我活,成为了零和游戏,毫无妥协和合作的可能性。
66,67。对全国的民众做“政治动员”,告诉他们抵抗日本侵略的目的是“驱逐日本帝国主义,建立自由平等的新中国”,但是他又不允许听不到炮声的偏远地区的人们“静悄悄地在那里过活”。所以,抗日战争在他这里又变成了强制了的,又不是了自由的。为了让大家都同等地去抗日,首先剥夺大家的自由。胡适等知识分子竭尽全力给中国民众普及自由平等政治概念,结果到了毛泽东这里,却成为了政治动员的工具。然后,政治动员的方式“靠口说,靠传单布告,靠报纸书册,靠戏剧电影,靠学校,靠民众团体,靠干部人员”,以政治动员的名义垄断了所有的出版机构和宣传途径,这个是不是后来“真理部”的雏形呢(只要把“抗日”替换成别的政治口号)?“抗日战争的政治动员是经常的”,不给人以喘息的机会,也不给民众以平静生活的权利,必须时时刻刻让民众处于一种紧张危险的氛围,在把日本侵略者逼入绝境之前,先把中国民众逼入绝境当中。
68,69,70,71.在这里,毛泽东又大谈关于进攻和防御的所谓“辩证”关系。“矛是进攻的”,“盾是防御的”,他觉得,进攻“是消灭敌人的主要手段”,“是直接为了消灭敌人”,之所以要消灭敌人,是为了保存自己,否则“自己将被消灭”。而防御,是“为了保存自己”,“也是辅助进攻”的手段。退却,“是防御的继续”;“而追击,则是进攻的继续”。在战争中,只有消灭敌人,“才能有效地保存自己”。“虽有许多时候以防御为主”,但是全面地来看,战争中“进攻仍然是主要的”。
所以,毛泽东的战争观是积极进取,在战争中主动出击,主动地浑水摸鱼,大肆扩张地盘,至于消灭日军的重要任务就委托给国民党军队了。所以他才又提倡“勇敢牺牲”,并且他还认为,这和“保存自己”并不矛盾。“部分的暂时的牺牲(不保存),为了全体的永久的保存”。别人的牺牲从来是“部分”的,是为了保存作为“全体”的己方。好一个部分和全体的辩证关系呵。
72,73,74,75,76,77.承认日本是强国,中国是一个弱国,所以日本是战略进攻方,中国是战略防守方。但是日本兵力不足,“只能占领一部分大城市、大道和某些平地”。中国则是土地面积广阔,人数多,士兵多,所以,我方可以离开自己的战略大后方(内线),进入外线“采用灵活的运动战”,“突然包围其一路而攻击之”。在敌人的内线(敌方的占领区)攻击对手,导致对方被迫龟缩于内线(敌方根据地的周围)作战。而运动战的具体打法,则是我方将大部队埋伏在“敌必经通路之侧”,“打他一个措手不及,迅速解决战斗”。然后他把这种战斗方式总结为“外线的速决的进攻战”。
对于日本军队而言,他们也并不需要在占领区的每一个地方派驻军队,只要扶持地方上的傀儡政权帮助他们维持秩序征收兵员和粮食即可。于是乎,毛泽东想当然地认为,这些傀儡政权所管辖的土地就是游击战的最佳场所。让己方的大部队分散成为很多数量的小股部队,为了不被对方发现,假扮成平民,渗透到这些地区,搞颠覆,搞策反,搞破坏,把该地区搞得鸡飞狗跳,当然还可以恐吓一下“皇协军”(日本人招募的地方治安部队),但是唯独伤不了日军分毫。一旦日军忍无可忍,派遣大部队来围剿,这些搞游击的人要么混在民众中间隐藏自己,要么提前逃跑(美其名曰“敌进我退”)。这些游击队员为什么这么笃定日军不会将军人和平民一起玉石俱焚?单纯就结果来说,被迫卷入游击战的平民成为了这些军阀们失去了统治权之后倾泻怒火的对象,在这些游击队员看来,虽然消灭不了日本军队,但是折磨一下手无寸铁的游击区民众还是绰绰有余的。这个大约就是鲁迅所说的,中国统治阶层的“劣根性”吧。
还有,为什么这么强调把己方大部队埋伏起来呢?就算在敌人意想不到的地方对敌方发起闪电似的偷袭,对方就一定会束手就擒被己方包饺子?如果是一般的散兵游勇,可能会有这种效果。但是真的遇上训练有素的军队,这种所谓的偷袭能取得多大的效果是很有疑问的。纪律严明的军队,它的训练里面一定包含有如何面对偷袭的情况的。所以对方在遇到偷袭的情况下,阵型不乱,反而立即构筑防御工事,果断反击,那么所谓偷袭战的效果当然会大打折扣。在这种情况下,双方最后的较量还是在兵员的战斗素养和武器的先进程度。所以,平型关战役之后,即使是素来坚持打运动战的林彪也放弃了和日军打运动战的想法。日本军队并不是如《三国演义》里面描述的军队那样,一旦遇到袭击就军心大乱溃不成军的。所以,面对战斗力强悍的日军,速战速决的进攻战并不成立。
78,79,80,81,82,83,84,85,86,87,88,89,90.毛泽东在这里又开始大谈他的主动和被动,优势和劣势之间的“辩证”关系。日军强大,中国军队弱小,所以日本军队处于主动的优势地位。为了扭转这种不利局面,摆脱被动性,就要“坚决地实行外线的速决的进攻战和发动敌后的游击战争“。这点上面已经反复提到过多次,速战速决的外线运动战并不成立,游击战也损伤不了日军主力的分毫。从事后来看,哪怕是在中日战争的相持阶段,哪怕日军把它的战争中心转移到东南亚和太平洋地区,中国方面的军队也丝毫没有发起战略反攻的迹象。倒是在日本决定投降之际,中共方面从苏联那里提前得到消息,才“果敢”地发起了战略反攻。
虽然毛泽东的关于主动被动之间的“辩证”关系在现实中并不成立,但是他在理论层面对这种转换关系的具体过程倒也是言之凿凿的。总结起来就是,我方通过人为地制造“局部优势和局部主动地位”,通过很多这个这种局部优势的积累,最终积少成多,完成了全局性的优势劣势逆转。这里的“局部优势”其实就是指的之前他提到的,通过局部的运动战的胜利的不断累积,最终达成中日实力的逆转。
他还认为,指挥员的正确指导也是“影响到优势劣势和主动被动的变化”,他给出了中国历史上比较有名的以少胜多的军争例子,然后他对这种战争进程的解释是这样的,“都是先以自己局部的优势和主动,向着敌人局部的劣势和被动,一战而胜”,“全局因而转成了优势,转成了主动”。毛泽东为什么总是试图用他的那一套辩证关系论来解释所有实际的例子呢?这样子做不仅生硬而且显得非常强词夺理。不仅不能把事实解释更加清楚,反而使得最清晰不过的事实蒙上了一层模糊不清的水雾。比如众所周知的赤壁之战,虽然南方的军队在数量上要少于北方军队,但是精于水战,而且周瑜治军严谨,绝对不是什么弱旅,更谈不上是什么处于劣势(恰恰相反,除了数量上之外,各方面都处于相对的优势)。周瑜敢于和数量比自己多的曹操方的军队隔江对峙,当然是出于对自己亲手训练的这支军队战斗力的自信。曹军的优势仅仅只是体现在数量上。但也仅此而已。
他认为,对民众进行政治动员的目的之一就是能造成中日双方在信息获取上的差异,“足以封锁消息,采用各种欺骗敌人的方法”,这样就为我方发起外线的运动战创造了条件。日本人本来和中国民众言语不通,占领区的民众要如何给日本军人通报消息,不知道他所谓的封锁消息要从何谈起呢?日本人有自己的侦察兵和空中侦察,从普通民众口中得知中国军队的去向只能算是辅助侦察的手段,并没有毛泽东以为的那样作用巨大。所以,中国方面的军队如果要对日军发起运动战,通常要在夜晚进行,以避开日军飞机的侦察。
抗日战争相持阶段,日本兵力不足是事实,因为它还要同时面对北边苏联和南边美国的军事威慑,做不到倾注所有的军事力量来和中国军队决战。就算中国方面不实现所谓的游击战,日本军部也无意再次扩大战争,最终只能对退守在西南西北的中国势力实行拉拢策略(以华制华),成功分化了中共和国民党。
毛泽东认为,运动战要取得成功,取决于“时机、地点、部队三个关节”,时机上,面对运动转移中的敌方部队,如果己方过早发起进攻,“暴露了自己,给了敌人以预防条件”,“打迟了”,那么就给了对方以集结的时间。地点上,恰当选取对方比较弱的部队,“容易取胜”,他还特别指明对方左翼通常相比于右翼要弱小一些;部队上,己方的各个部队的攻击特性不同,所以要选取合适的部队来完成攻击的任务。最重要的是,现场的指挥员要足够灵活,“变换战术。攻击变为防御,防御变为攻击,前进变为后退,后退变为前进,钳制队变为突击队,突击队变为钳制队,以及包围迂回等等之互相变换,依据敌我部队、敌我地形的情况,及时地恰当地给以变换”,这个大概就是毛泽东对军事指挥员的要求了吧,应该也不算低了。为了保障这点,所以要赋予现场指挥员足够的决策自由,“行动自由是军队的命脉,失了这种自由,军队就接近于被打败或被消灭”。毛泽东一方面在军队建制上成立大量的党的分支(监督和控制),但是在具体战役上又给予指挥员充分的授权。类似的这种做法在历史上也比较常见,比如刘邦在派遣韩信去扩张地盘时候就在韩信的军队里面安插了自己的亲信(樊哙),所以韩信一方面能做到在战场上自由挥洒,但是又偏偏不敢背叛刘邦。但是樊哙毕竟是从事于战斗的专业军事人员,党的分支机构却主要从事于文宣工作,并非参与战斗的军事人员,所以它们的角色更加类似于中国历史上的皇帝派到军队的督军,这类督军通常是由宦官担任。
91,92,93,94,95,96。对运动战,游击战,阵地战的关系和它们各自的作用重新进行了梳理。毛泽东认为,中国的技术装备落后限制了中国军队使用阵地战的范围,阵地战只能在运动战期间被临时设置,比如为了阻击敌人所设置的临时阻击阵地。比较有趣的是毛泽东对游击战的看法,只有在这里,他才具体地阐述了游击战。他认为,游击战是战略相持阶段的主要手段,游击战的队员来自于原先实行运动战的大部队,每一个游击队伍都要抱着让自身发展壮大的目的来进行活动,动员民众参军,征收游击区的物资(征税)。所以这么看起来,每一个小的游击队伍都是一个创业单元,也可以理解为是“流动的土匪”,千千万万个李自成。当游击队伍逐渐扩大规模,就逐渐具备了打运动战的能力,然后在有利时间,对敌方发起攻击。毛泽东非常确定地高度赞扬游击战是“非同小可的事业”。
事后看来,这套几乎是完全放权的管理模式起到了不错的效果,中共军队的大将粟裕就是在这种几乎是自谋生路的游击战中逐步发展壮大,积累了军事经验,发展出了独具特色的战争模式。最终在国共内战中,凭借粟裕的赫赫战功从根本上扭转了国共“战争力量”的对比。非常可惜的是,粟裕的用兵如神不是用在对付日本军队身上,而是主要地用在了国军身上。粟裕之于毛泽东,就是韩信之于刘邦。没有韩信,刘邦无法击败项羽,没有粟裕,毛泽东也没有足够的实力扳倒蒋介石。毛泽东虽然曾经表示自己不会学习刘邦的那一套“狡兔死,走狗亨”的手段来清洗军事将领,但是事与愿违,他并不是像他自己所认为的那样是恢宏大度的人,粟裕没有被整完全是因为粟裕本人没有丝毫的政治野心(也是由于他常年在外领兵作战,远离中共苏区党文化的污染),这一点又可以看出其优秀的军人素养(军人不得干政)。这样的军事人才,不能被民主派所用,却成为了野心家的夺权工具,又是一件可惜。
在上文中,我以为运动战用于对付日军不可行,事实上这也无法被证明是错误的,因为在整个抗日战争期间,中共军队和日军交手的机会本就不多,而且交战的结果往往是伤敌八百,自损一千。如果是让粟裕指挥外线的所有抗日军事行动(外线的速战速决的运动战),可能整个中日战局会迎来完全的改观。但是这也仅仅是一个猜想。
97,98,99,100,101,102,103,104.战争形式有“运动战、阵地战、游击战”,实现的效果上就有“消耗战和歼灭战”。歼灭战是消耗敌人实力的主要手段,需要以运动战的方式来把握住战机。阵地战是消耗战,游击战则是介于歼灭和消耗之间。达成歼灭的前提条件是“采用包围迂回战术”,在出其不意的地方对敌方进行包围,在局部上,兵力形成绝对的优势,从而一举歼灭包围圈里面的所有敌方士兵,缴获对方的武器装备来补给自身。在敌军援助到来之前及时撤出战斗,称之为速战速决。
这里的歼灭战几乎等同于运动战,毛泽东因此认为,歼灭战才是最好的战争效果,“既能大量消耗敌人又能大量补充自己”。虽然在实际的中日战争中,成功的歼灭战少之又少,几乎都是消耗战。
105.此段详细列举了日本军队在这十个月份的侵略中所犯的一些错误,或者是错失的机会。其一是过分轻视中国的实力,认为中国其实是“一盘散沙”,所以才会抛出三个月亡华的谬论,等到进攻受阻,才逐渐回过神来,逐渐向大陆增兵。其二是日军攻击部队没有“主攻方向”,这点主要是从对方分散兵力来判断的,如果对方有主攻的方向,那么在毛泽东看来,必然会集结它的大部队。其三,“没有战略协同”,华中和华北的两处日军各自为战,给了国军创造出“台儿庄大捷”的机会,然而他把这归因于“日本地主资产阶级和军阀内部存在着颇为严重的矛盾”,就显然是胡扯了。其四是日军在占领南京以后没有立即派兵追击,导致失去了扩大战果的机会。其五,“包围多歼灭少”,中国方面的军队虽然经常打败仗,但是主力没有被完全歼灭,实力还在。同时,当日军的华北和华中军队取得协同之后,华北的主要军队被调往华中,这又给中共的华北游击队创造了机会。综合以上,毛泽东得出日军实际战斗力的结论如下:“敌人的战略战役指挥许多不行”,但是“部队战术和小兵团战术,却颇有高明之处”。也就是说,日本军队的基本功非常扎实(训练有素),只是欠缺一些大战略方面的头脑。这个和当今日本人展现出来的国际形象比较符合,日本人遵守规则,可能在中国人看来是很死板类型的。这个当然是日本民族的极大长处,是其做事认真的体现。细节决定成败,总体来说,就作为一支军队而言,日本人是相当成功的。
106,107,108,109,110.这几个段落主要讨论了关于和日军进行决战的问题。毛泽东认为,“一切无把握的战役和战斗应避免决战”,决战只能发生在“把握的战役和战斗”。中国的优势是土地面积辽阔,中国军队应该主动从中国的低海拔地区撤退到中高海拔地区,凭借有利的高处地形扼守重要关隘,做好和日军打持久战的准备。保全自身实力才是重中之重。这个的确是毛泽东在整个抗日期间的主要策略,即使在一致对外的战争期间,也不忘积蓄自身实力,尽可能减少和日军的直接对抗。毛泽东私心很重。
111,112,113,114,115,116,117,118。“日本帝国主义处在革命的中国面前”,日本是侵略方,是帝国主义,中国处在“民主革命”时期,帝国主义的日本对“民主革命”的中国“是决不放松其进攻和镇压”。他认为日本国内的政治只有两个结果,“当权阶级迅速崩溃”,还政于民,“地主资产阶级日益法西斯化”,在战争中崩溃。日本国内爆发“五一五事件”以后,军部逐渐凌驾于内阁,法西斯化是难免的,但是军部并不是什么地主资产阶级,地主和军人是两种不同的职业,日本军队里面来自地主家庭的士兵有多少人并没有确切的统计数据。“日本的资产阶级中和派,已经作了地主和金融寡头的俘虏”,资产阶级中和派是温和派的意思吧,他又似乎把战争责任归咎于地主和金融寡头,是这两者导演了整个日本侵略,他还言之凿凿地确认,“这是多年来日本政治的实际”。真不知道毛泽东是通过什么途径了解日本的,中共当时应该没有条件在日本设立情报网,他能获得的有关日本的知识估计也是道听途说,据此就认为自己对日本政治了如指掌显然是一厢情愿,异想天开。敌视有土地的人和有钱的人是马列主义者一直以来的立场,他只是把这种立场又套用在想象中的日本政治上面。
毛泽东认为,今后努力的方向是“军队和人民的进步”,军队的进步体现在武器更新,“灵活的战略战术”,“进步的政治精神”,进步的政治精神又体现在废除打骂制度,以及“官兵生活同甘苦”(官兵一致),也就是要呵护好士兵的个人尊严,虽然要官兵完全做到待遇一致会比较困难,但是他的主要意思还是军官和士兵的待遇差别不能太大。毛泽东所列举这几个所谓的“进步的政治精神”并非是什么新鲜事,都不过是中国古代有名的将领训练军队所经常使用的方法,是基本的练兵规则。虽然毛泽东一贯的做法就是把这些原本就是中国所谓“落后时代”的通用方法冠之以马列主义样式的术语,好衬托出他是如何灵活地让外来的马列主义理论中国化的。
他觉得中国民众处于“无组织状态”,所以要采取“广泛的热烈的政治动员”的方式把民众组织起来,就是要让民众心甘情愿地参军,“动员了民众,则财政也不成问题”,既然能动员民众参军,那么当然也就能让民众心甘情愿地自掏腰包支持军队了。这么看起来,所谓的政治动员更像是一种征兵广告。另外,他还认为,“军队须和民众打成一片”,至于如何达成一片,则没有明说,按理说,军营是一个封闭的场所,军人忙于训练,军人如果要和民众接触,除非是在外出采购物资或者在假期时节或者军队邀请民众参加体育比赛等类型的团体活动当中,但是就当是的情况而言(各处军阀混战),只要军人不是欺行霸市或者是结成团伙为非作歹的话,就应该算是和民众“打成一片”了吧。那么这又回到了军队纪律方面了。
119,120.毛泽东在最后作出总结性的结论,抗日战争要胜利需要满足的三个条件,“中国抗日统一战线”,“国际抗日统一战线”,“日本国内人民和日本殖民地人民”的革命起义,从事后来看,第三个条件并没有发生。他还认为,除了要依靠正规军发动“高度的运动战”,还需要组织民兵队伍来进行游击战,“还要在农民中组织很多的游击队”,这个大概是对“军民一致”的补充。
44 个评论
补充:马列式政党(a);皇权,秦制(b,c,d,f,g,h,i),大一统和民族迁徙(e),民主政体(j)
a.中国历史上的王朝能不能投射到现在的中共政权?虽然皇权政治和党天下制度在政治结构,人员选拔,权力运行方式上有着显著的形式上的差别,更别说双方的所处的时代科技水平也存在巨大的不同,即使如此,考虑到人性之恶是相通的,那么没有能被关进笼子里面的权力野兽吃人的样子也是差不了太多的。王朝之下,权力的核心是皇室家族,是皇帝本人;列宁式政党之下,党的政治局是权力核心。双方的共同点是都有一套作为工具人角色的政府机构(公务员编制,科举制度)。皇室家族的传承是依据血缘,党权力的传承也已经是近亲繁殖,基层的党的权力毫无疑问已经是靠裙带关系来传承,但是党魁的传承目前来看还是前任党魁看谁顺眼就指定谁来接班(毛泽东指定华国锋,邓小平指定江泽明等等)。西汉以后的皇帝为了监察百官和指挥军队,总是会派遣宦官去担任督军,也经常赋予其最高的政治决策权,东汉末年有所谓的“十常侍之乱”。唐朝的皇帝也特别喜欢重用宦官,什么高士力,鱼朝恩就不用说了。演变到明朝,终于出现了一个专门的宦官机构-司礼监。皇帝既然是整个国家权力合法性的来源,那么陪伴在皇帝左右的司礼监也连带着成为了显赫一时的权力机构,实际权力不仅超过内阁,而且凌驾于正式的官僚机构之上。与之相对应的,马列式政党的首领为了驾驭官僚等各种国家机构,干脆就把党组织设置在政府和军队内部。听命于皇帝本人的司礼监,和听命于中共党魁的全体党员,两者在功能上不是很相似吗?司礼监内部有专门的教育和培训机构内书堂,教授的东西估计也是那一套“忠君爱国”的陈腔滥调,中共也有自己的党校,估计给党员灌输的也不外乎是共产主义的革命性之类的马列理论。“文书房”对应中共的书记处,“掌管收发内外一切章疏、圣谕、旨意、票拟等文书”;礼仪房,掌管皇室家族的婚配礼仪,之前的跳水运动员郭晶晶被许配给香港富豪,外界猜测是中共统战部从中牵线搭桥;经厂,总绾印刷业务,主要是印行皇帝指示刊发的书籍,中共宣传部的的职能也包含有印刷各种指定刊物,不同点在于,“目前台湾的国家图书馆存有甚多司礼监主持编印的明版善本图书,极为珍贵”,相比之下,中宣部印发的很多所谓“著作”应该不会有人珍藏吧。
b.秦国在历史上的名声不是特别好,尤其是具有暴虐的骂名。对于这一点,雷海宗认为,秦国如果是在制度上是暴虐的。那么在函谷关以东的列国也是差不了多少的。主导变法的商鞅只是把魏国的那一套法家体系和制度模板完全移植到了秦国,并且加以完善。秦国的制度如果暴虐,那么这套体制的母国,也就是魏国的体制也不会有多么的仁慈,“暴秦”也可以变换成为“暴魏”,或者和其它的“暴韩”,“暴赵”之类的。秦国的暴虐源自于它在东出之后进行的一连串的灭国战争,而主导战争的嬴政就是暴虐的承载者,“少恩而虎狼心”,不近人情,也没有尊卑等级的观念,在接待有才能的平民才能做到谦恭卑下身段柔软,这个可能和他成长在赵国的商人家庭有关,商人在当时属于平民阶层。“得志亦轻食人”,一旦得志,也就是形势对他有利,就毫无顾忌地展示其暴虐妄为的一面。攻灭赵国以后,巡视邯郸城,坑杀了和他的母家有仇怨的人(嬴政看起来是一个气量狭小的人,不那么像是一个有悠久历史诸侯国的国王,倒更像是一个市侩)。商鞅所建立的法家法律的权威性是漫长的严格执法的结果,君主如果因为个人私怨而给与别人超出法律规定的责罚,那么法律条文的权威性一夜归零,整个法家信仰就崩塌了。那么如果君主为了严厉惩罚某些人,临时修改了法律,也是对法律权威性的损害。法家理论的脆弱。
c.秦国统一华夏之后,虽然历经秦二世就快速灭亡了,但是它的可惜之处在于秦国毕竟是历史悠久的国家,从第一位秦人祖先开始算起,有差不多700多年,几乎和周朝历史等长。虽然经历商鞅变法之后,整个国家的政治体制开始变得逐渐酷烈,但是悠久的贵族精神毕竟还存在着。嬴政信任有很大功劳的蒙氏家族和王氏家族,他没有像后世帝王那样严重提防权臣的威胁,这当然是源于赢氏家族漫长的统治时间所给予的自信)嬴政有暴虐的恶劣名声,但是他的儿子公子扶苏和子婴却隐约透露出王者的气象。在商鞅变法之前,国家建设方面的制度也比较完备(毕竟治理时间跨度很长)。秦灭亡以后,汉朝骤然兴起,虽然汉承秦制,但是形式上的制度并不能取代实质上的统治经验的积累。如秦二世这样被公认为是昏聩的君主,在函谷关以东发生叛乱的时刻,还是能派出像章邯这样的优秀将领(章邯是由政府机构所推举出来的人选,和后世汉武帝凭个人喜好任用卫青和霍去病等武将的做法是不一样的)。这个当然不是说胡亥有什么知人之明,而是秦国这个国家有一套完备的推选军事指挥员的体制,虽然历经赵高乱政,但是政府运作的根底还在。
c_d王者气象,或者说王者的意思,我的理解,并不是这个有权势的人在众人面前多么有威风或者让其他人畏惧,而是说,他能够淡然地看待自己所拥有的权势,从而在做决定和决策时候还能够保留有平常人的心智,换句话说,如果哪一天因为必要的理由放弃部分甚至全部的权力,也能泰然处之。虽然我们经常看到的却是这样的人,紧紧攥住手中的所有政治权力,哪怕是一点都不愿意让渡出去,好像失去了哪怕是一点点的火星,就失去了全部生活的意义。使用权力的筷子,把餐桌上的好吃的食物一刻不停地往自己的碗里面夹,这会让和他一起共餐的人怎么想呢?
d.作一个假设,如果不是胡亥在赵高的帮助下篡位,而是公子扶苏正常继位,那么后面的秦国主力部队和项羽部队即使再次遭遇决战,依然战败了,那么即使在最坏的情况下,赢氏家族保留住关中和四川的土地还是值得期待的。然后列国重新回到多国状态,但是这种回归到列国的状态也是和周朝分封体制完全不同。周朝分封体制下,列国内部也是继续分封,诸侯国之下还有大夫等更小级别的实力派。但是在普遍地实现了法家理论的列国,其内部却是彻底的君主专制。和大一统之下的中华帝国相比较,它们只是管辖的土地面积更加缩小了而已(内部就算有分封,土地面积也是受到限制,被分封的人通常也只能享有税收,而不能实际治理)。实现了法家理论的国家是不是更加有吞并其他国家的冲动呢?但是在春秋时期,列国之间的吞并战争发生的次数也不少,齐桓公就吞并了不少的小型国家。管仲对齐国的贡献在于建立了比较完整的官员制度,初步摆脱了世家大族的制约,让整个相权体制成为齐王行使权力的工具。法家理论是不是这种制度进一步完善和精致化的必然结果呢?法家理论所设想的最好结果,是一个运行极其有效的工具性的政府,除了皇帝本人可以超脱于一切责罚之外(换言之,皇帝本人至少需要有自我克制的能力,以免带头去做一些削弱和破坏法律权威性的勾当),其他人都是处于“残酷的平等”的,“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商鞅惩罚过秦孝公的兄长,也惩罚过秦孝公的儿子)。除了皇帝本人和工具性的国家体制之外,不存在任何的第三方操持皇权的势力,像宦官专权,外戚干政都是不可能发生的。但是要做到这些,需要皇帝本人具备相当高的智识能力,勤政是不必说了(指挥相权体制需要投入相当多的精力),并且要能自我克制(不能带头干扰法律的正常运行)。一代帝王有可能具备这样的素质,运气好的话,会有两代甚至三代,但是要指望连续数代都出现这样高素质的君主,基本上是不可能的。另外法家体制运行的效率也有受到所管辖的土地面积的制约,单单在秦国关中本部,还可以是“奋六世之余烈”,单凭君主个人还能勉强应付,一旦扩大到整个华夏,那么“力有未逮”几乎就是必然的事情。最后的结果如果不是君主把整个天下搞垮,就是整个天下把君主拖垮。三国时期的蜀国,诸葛亮治理蜀国尤其被人称道,他走的就是商鞅的路子,事无巨细都要依据严刑峻法来严格执行。因为他仅仅只是治理四川那么大小的面积,所以还能勉强应付,并且他需要君主(刘备刘禅父子)的极力信任才行。所以诸葛亮的悲剧之处在于他终究没能复兴汉室(传统士大夫的说法),但是这也是他的幸运之处。但是除了诸葛亮这样的特殊例子,其它的地方政权有实现法家理念的例子就很少见到,割据政权尚且如此,那么大一统之下的帝国能实现法家理念的可能性基本为零。
e.诸葛亮提出的“兴复汉室,还于旧都”可以被看作是大一统理念的最早版本,同时期的孙吴政权就没有这样的口号。在“五胡乱华”以后,退守南京的汉人政权又经常提出类似的口号,终于在刘裕当政时期发起了一次比较成功的北伐。赵宋王朝南迁之后也是处于类似的情况。元朝末年,更有盘踞在南京的朱明政权也进行过一次成功的北伐。为什么总是要北伐呢?对于退守长江以南的汉人政权来说,为什么就不能安心地定居下来?驱动北伐的动机似乎应该是过于强烈的思乡之情导致的,因为传统的儒教教育传统下,人和耕作的土地有着密切的关系,安土重迁是常态,背井离乡是迫不得已的行为。那么是谁夺取了他们在北方的家园,是来自草原地带的游牧民族,或者说,就是北方的少数民族乘着中原大乱的时机南下入侵,迫使他们迁徙离开。然后,在一波又一波的侵略驱赶之下,南下渡过长江的汉人逐渐增多,势力庞大起来以后又不可避免地和长江以南的原住民发生了冲突,然后原住民被也重复了北方汉族的命运,要么向更加朝南方向迁徙,要么躲到和外界交通不易的深山老林。或者被吸收进入了汉人的政权统治之下,三国时期的孙吴政权在奠定版图的初期,它的疆域内部的山越人的遭遇就是比较典型的。如果顺着这种层层挤压的迁徙模式,就是说,塞外的少数民族挤压了中原地带的汉人,南下的汉人又挤压了南方的原住民。南下殖民成功的汉人集团休养生息发展壮大之后,又反过来推动北伐,所以就结果而言,汉人是南北通吃。所以奇怪的是,被南下的汉人驱赶出去的长江流域原住民为什么没有发起类似的“北伐”行为?考察原因,首先,原住民不受儒家“安土重迁”思想的影响,失去了的土地就失去了,哪里不能生活呢。其二是他们的武器先进和组织化程度不如南下汉人,因为当时太平洋海路还没有通,而先进的战争技术是从大陆北方传进来的。还有一个比较次要的因素,就是南下汉人的种植技术更加先进,长江流域原住民如果往南边迁徙,就再也没有如此面积辽阔的可以养活更多人口的肥沃土地了。所以,在这种层层挤压的模型下,活跃在塞外的少数民族就像一阵又一阵的波涛一样,有节奏地冲击着中原地带,这种冲击的动能转化成为了汉人南下探险的最大的初始动力。这种由北方少数民族的骑兵所引发的冲击力,又是如此鲜明地和南方中国地区的季风区形成了一种对照上的巧合。北边是无序失控的力量,虽然在大部分时间里,游牧民族是如流动的风一样漂移不定,随意的漫游,但是当出现了一个强有力的领袖,四散的相互冲撞的迁徙就被集合称为一阵单一方向的狂风。一旦强有力的领袖去世,又很轻易地四散开来,对南方的威胁也自然性地消失了。虽然游牧民族的骑兵进攻是人为制造的,但是就其漫长的时间里,这种间歇性的军事能量的爆炸所产生的影响使得中原地区成为了地缘政治意义上的”季风区”(在成吉思汗生活的年代里,军事爆炸的能量达到最高)。日本列岛有海洋的保护,不在这个季风区范围内。蒙古人曾经尝试入侵过日本列岛,将“季风区”的范围拓展到日本,虽然失败了,但是“日本的经济和军事都处于重压之下,资源使用已经到了极限”,“埋下了镰仓幕府统治体系于14世纪前半叶瓦解的背景”。地缘政治上非常有利的日本列岛尚且如此,那么和游牧区直接接壤的地方所面对的又是何等起伏的命运呢?
f.中国的君主专制是应对外部严重的军事威胁所演化出来的结果。将本国或者所管辖地区的所有劳动人口都拉到君主所控制的军队里面,然后将这支数量庞大的武装部队投入到战争里面。春秋时期的齐桓公提出的“尊王攘夷”口号的背景是“当时中原华夏各诸侯苦于戎狄等部落的攻击”,然后应对的办法是增强自身的军事实力,才有齐桓公任用管仲进行变法,围绕着君主的意志建立起来一支强大的军队,不必受到士卿大夫的制约。君主专制自此沿着这条道路一步步前进。赵武灵王推行的“胡服骑射"的动机也不外乎如此。春秋战国时期比较强大的国家差不多都是和北边的少数民族生活区接壤的地方,这个似乎应该不是偶然。越是强大的国家,变法也就越彻底,君主专制的程度也就更高。这个是和通常人们的感受是相悖的,实行君主专制的国家不是会让国家更加衰弱才对的吗(参考后世的中华帝国在应对边疆危机的时候是如何的左支右绌的)?因为民众都被“编户齐民”了,没有战斗力了才对。这个就涉及到之前所提到过的国土管辖大小了。在管辖的国土面积的制约下,这个国家的管理能力(或者说统治能力)会有一个极限值。在这个极限值的周围,统治者可以发挥出君主专制的高效率,也就是法家理论所期望达到的强兵目的。但是握有一只强大军队的君主是不会甘心让军队在树荫下乘凉的,既然国土之内已经没有世家大族的制约,那么就按照自己的意愿去征服更多的国家,获得更多的土地和财富,以满足自己的私人欲望。这个时候,君主专制就体现出它的巨大的风险,也就是堕入兵家孙子所说的“好战必亡”。战国时期的魏国势力在好战的魏惠王领导之下开始走上下坡路。当然不仅仅是魏惠王这么做,其它的秦国,韩国,燕国,赵国都是差不多的,变法之后稍微有点强军的样子了,就迫不及待地对外发动战争。所以,法家制度不是一种追求均衡的制度,它恰恰是经常性地打破均衡的局面,不适合养民,虽然商鞅治理下的秦国强大起来,民众生活也更加富裕了,但是这种强大只是“好战必亡”的前奏。越是国富民强,君主挥霍的本钱就越大,挥霍起来也更加肆无忌惮。因为法家理论的根本动机本就不是爱民,或者以民为本,而只是实现君主个人意志的手段。嬴政是这样,汉武帝刘彻也是如此。法家理论又一个脆弱性的一面。
f_g.这里还需要注意的一点,西周时期的分封体制比较稳定,持续存在了很长久的时间,但是和这个相反的,是后世的很多诸侯割据或者土地分封都遭遇了很大混乱,魏晋南北朝只存在了300多年,汉朝初年有所谓的“吴楚七国之乱”,明朝也有因为建文帝削除藩国所导致的“靖难之役”。其原因不外乎是之前提到过的,就是诸侯国内部也是实行的类似的专制政体,缺乏制衡和制约的势力,地方诸侯要发动叛乱或者发起一次攻击太过容易(”汉朝王国、侯国的行政长官是“国相”由朝廷直接任免“)。汉武帝时期刘彻采取主父偃的《推恩令》,就是诸侯王可以给更多的子侄分封土地,那么就相当于在诸侯国内部又划出了“国中之国”,向西周的分封体制更进一步靠拢了。只要诸侯国内部的独立王国数量越多,那么一起联合起来反对王室的难度就越大。西周的主要的问题在于当时很多的诸侯国的土地面积还不是固定的,还处于扩张阶段,和诸侯国接壤的外部还有非常多地可以供吞并的土地(通常都是原住民的土地),这就为整个等级体系提供了最大的不确定性。也就是谁扩张的效率更高,那么谁就更有能力打破原本的尊卑等级秩序。和出于边缘地带的诸侯国相反的,是周王室的扩展潜力受到了最大的遏制,因为它被诸侯国所拱卫所包围,没有接壤的“无主”土地可以供它吞并。周王室不仅不热衷于吞并诸侯国的领土或者“无主”领土,相反的,它倒是很大方地送土地给诸侯国(把函谷关以西的土地送给了秦国)。但是到了明朝的时候,中国的版图差不多已经是奠定了,朱元璋既然想要重新实行分封,这样子做其实是没有问题的。但是他又没有能够附带着给予被分封的诸王以足够的制约,等到他孙子朱允文即位以后,诸王就成了尾大不掉之势。真的成为了战国时期的样子。相比于朱允文后来采取的强行削藩政策,更好的办法是参照汉武帝时期的“推恩令”,让诸侯国内部是邦国林立,分散其力量,使得其想要发动一场叛乱捉襟见肘,同时让中央政府始终保有相对的优势。如果诸侯国内部发生了吞并事件,那么君主就可以以调节者的姿态,联合其它诸侯国,主动干预,防止出现一方势力做大的情况发生。反过来,数量繁多的诸侯对于朝廷内部也是有力的制约,使得可能出现的权臣有所忌惮,以至于投鼠忌器(参考西周时期,并没有发生类似于汉朝的吕氏专政和“王莽篡汉”的事件)。再者,把超出管理能力之外的土地划出去,也能够提升朝廷对直属土地的治理效能。而位于边疆土地上的诸侯国,也能够有条件独立自主地展开防御(可以展开攻击,但是禁止其占领北方少数民族的土地),自行解决边疆问题。那么,在富庶的王室直属领地和边疆的少数民族(主要是北方的游牧民族)之间就建立起来了类似细胞壁一样的缓冲地带,细胞壁上是一个个排列紧密的小气泡,共同拱卫着核心地带的安全。主要的难点在于,分封制度之下的君主国和诸侯国之间要如何维持着频繁的互动,又如何在互动中维系着彼此的信任。就周朝而言,双方互动的形式就以“周礼”的形式固定了下来。所以,春秋时期的孔子宣扬恢复周礼是有着很现实的意义的,并非是什么无用的空想。
f_g.汉朝以后的分封制度名不副实,君主国忌惮诸侯国权势过大,诸侯国忧虑君主国削除自己的封地。汉朝是骤然兴起的,刘氏政权在德政的时间积累上还不够,远逊于周朝。汉景帝刘启是一个比较有争议的人物。从他“怒杀吴太子”,处死晁错,“冤杀周亚夫”,杀害大量已经被俘虏的七国叛乱士兵来看,此君是一名深受法家刑名之学影响的刻薄寡恩之辈(就是小肚鸡肠的意思)。但是在历代的政治评价里面,他的主政时期和汉文帝并称为”文景之治“。”文景之治“缔造了汉朝强大的基础,但是考究评判盛世的标准,无非是,重视农业(重视农业意味着需要保障在农忙时节有足够的劳动力去务农,因而君主就不能随意地给民众摊派各种劳役,这就制约了君主大兴土木的念头。同时为了鼓励农业生产积极性,减免农业税又是必要的操作),国内外没有发生大的战争(也可能有战争,但是规模可控,持续时间也不长)。持续五十多年的稳定环境使得居民收入增长很快(虽然没有具体的数字支持)。毫无疑问,汉文帝汉景帝时期,汉帝国的政权是小政府,大市场(相比于汉武帝时期)。即使是汉朝初期的这种跛脚的分封制度,也能让汉帝国的中央政府产生一种竞争意识。从汉帝国分封出去的郡国减少了中央政府的统治面积,客观上减少了统治的成本和难度,提升了对直属郡县的统治效能。但是,汉景帝为什么会视诸侯国是非常严重的威胁呢?不断的对外表示自己想要削藩的意愿最终引发诸侯国的叛乱。诸侯国里面,像吴王刘濞最多也只是对宗主国有一些怠慢的行为(他的长子因为在长安和汉文帝皇太子下棋时因为态度轻慢而被对方活活砸死,皇太子似乎并没有受到什么惩罚。然后吴王开始”不遵守诸侯对天子的礼节“,虽然汉文帝赦免了吴王的失礼,但是始终包庇杀死了吴王儿子的罪犯,也就是汉文帝自己的儿子,后来的汉景帝。而且,似乎是连做做样子的惩罚措施都没有。所以,在君主国和诸侯国两方的互动中,以汉文帝为代表的君主国是责任方,不遵守双方互动的礼仪。虽然有诸侯分封的制度,但是君主国并没有尊重诸侯国的独立性和诸侯王的尊严(吴王的儿子死得就像是路边的野狗一样,如果连身份显赫的诸侯王都是这样的待遇,那么无权无势的平民在汉朝会是什么待遇就可想而知了)。汉文帝和汉景帝还是用那一套统治郡县的标准来衡量和看待诸侯国,自然引起了诸侯王的反弹和敌意。周朝时期,分封制度是主流,郡县制是局部。汉朝初年,郡县制是主要的而分封制是次要的辅助性的。以分封制度的视角来看待和运营郡县制,那么即使是像周王这样实际掌握的土地面积如此之小,却也能顽强地绵延八百年之久。反过来,以郡县制的方法来运营和对待分封制下的诸侯国,那么就是在逼迫诸侯王们快快起来发动叛乱。周王不会逼迫诸侯王献出自己的土地,汉朝初年的君主们却是做不到的。”周虽旧邦,其命维新“,两者在”德政“上的差距一目了然。)并没有声称要独立脱离汉帝国的分封体系,或者要侵占汉帝国的直属土地。
f_g_g.如果比较中国历代君主素养的高低的话,即使以现在的普世价值来说,周王室的君主德行也是要高于其它帝制时代的君主们的。周王如果要发起一场战争,通常需要亲自坐着战车领兵出征,周王在战役中负伤是常有的事情。再反观那些大一统帝王,即使以“武”字为谥号的汉武帝,请问,刘彻有过哪怕一次亲自率领军队出征塞外吗?他可曾经有过一次拿着武器和匈奴面对面交战过?哪一次的出征他不是躲藏在最安全的深宫里面的?明明是一个胆小鬼,他真的配拥有“武帝”这个谥号吗?怕不是玷辱了这个名号?法家理论熏陶下的政治体制就是会出现这样一种“费拉”(按照刘仲敬的说法)君主的。汉武帝的勇武程度,恐怕连明朝时期的明武宗都不如,后者好歹还上过战场,亲自指挥过一支军队。但是汉武帝的不同之处在于,他还能振振有词地引用法家那套理论为自己遮掩修饰,什么施展法家术式的君主要居于深不可测的九重之中,从而在臣子面前保持着神秘感,行为要乖背从而让臣下难以捉摸,防止被臣子所驾驭和控制。从为人处世来说,法家的人格教育是非常失败的,它有很大概率会培育出不近人情不通人世的低劣品格。另外一个明证就是,汉武帝刘彻的家庭关系非常紧张,他的家庭生活称得上是失败(执政晚期发起的“巫蛊之祸”直接葬送了帝国已经成年的皇长子)。不仅仅是汉武帝,那些对《韩非子》等法家理论亦步亦趋的君主们,他们和周围的人的关系通常都是比较剑拔弩张的,秦始皇嬴政的皇长子也是死于非命,然后不合法的继承人胡亥,他也和自己的兄弟姐妹们关系非常糟糕,所以他直接除掉了他们(虽然有赵高在一旁怂恿的因素,但是如果不是平常关系就相处得不好,应该不至于这么无情到要致其于死地。考虑到胡亥是嬴政生前最喜爱带在身边的皇子,那么自然会引起其他年长兄弟姐妹的嫉恨也是很自然的。相反的,胡亥和公子子婴的关系应该还算可以,子婴曾经当面劝诫胡亥,但是胡亥只是“不听”,并没有像加害李斯那样来处罚子婴,再考虑到胡亥狭隘的个性,那么大概可以推测出两者比较友好的关系的基础是子婴本人的品行比较优良,在胡亥继位之前对其比较照顾)。继位之后的胡亥和底下的大臣们的关系也不好,以诽谤的罪名相继处死了帝国重臣“左丞相李斯与右丞相冯去疾、大将军冯劫”。值得一提的是,胡亥的授业老师是精通律令的赵高,赵高作为秦始皇的贴身近臣,对法家理论著作想必也是非常熟悉的,所以嬴政才会指定赵高来教授胡亥王子的法家知识。不知道赵高是怎么向胡亥脑中灌输法家那套理论的,总之,胡亥在反驳大臣对他的劝谏的时候也是表现得理直气壮的,大意是,如果臣下不能不能替君主分忧,如果不能使得君主能够肆意地满足个人的欲望,那么臣子就是渎职,理应问责(法家理论(《韩非子》或者《申不害》)里面似乎是有表达这种意思的段落,有兴趣的网友可以去找找。)像胡亥这样实践法家理论算得上是走火入魔的君主(从《韩非子》的写作风格里,也可以大致看出韩非子本人是一个非常激进的人,用现在的话讲,是一个极端的保皇党),连赵高后来都害怕起来,担心他会问责于自己(在秦国体制下,即使是赵高主政,作为君主的胡亥依然享有很大的权力和威信,不然的话,他也不可能这么顺利地就赐死前朝的像是李斯这样的重臣),索性就先下手为强,除掉了胡亥,另外扶植比较通人情的公子子婴为秦王。与此形成鲜明对比的,周王朝的最后一个君主周赧王,为了筹措军费向商人借钱,后来没有能力偿还,就躲在了深宫里面,羞于见人,所有才有表示羞赧的“周赧王”的谥号。也就是说,周赧王是深明义理的一个人,知道欠别人钱没有按时偿还是一件很耻辱的事情,即使自己贵为周天子,或者说,正是因为身为周天子,才更应该为自己的失信而羞耻而羞赧。这种品行在后世的法家理论熏陶下的君主们看来应该是不可思议的:一国之君还需要向本国的商人借钱?直接拿不就好了吗?像汉武帝一样,心血来潮地来一个盐铁专卖,不就解决了军费问题了吗?“普天之下,莫非王土”,对于周王来说,表示要承当王者的义务,但是对大一统之下的帝制君主们而言,就完全是榨取天下财富以供个人挥霍的了。
f_g_g.周赧王的“有德”和后世大一统帝王的“失德”形成强烈的反差,大一统帝国治下的君主们,他们和民众的关系是比较遥远的,甚至可以说是没有什么关系。大一统的缔造者秦始皇嬴政,攻灭六国以后,不顾民生疲惫,继续往南方推移,即使秦军遭受了惨重的失败,依然不停止前进的步伐。对于嬴政而言,不需要抚恤征召而来的原六国士兵,在战争当中反而可以进一步地消耗他们。但是对于像周赧王这样的末代君主,他的统治范围只限于他所在的洛邑都城,相当于一个小地方的领主,那么他和领主里的民众之间的距离是非常近的。日暮时分,他可能从自己的居所里面往外面眺望就能看到不远处民众屋子烟囱上升起的袅袅炊烟。周王和所从属的子民已经是紧密联系的命运共同体,“一荣俱荣,一损俱损”。
f_g.秦国统一六国以后,有鉴于西周灭亡的教训,于是在全国范围内实行郡县制。秦国经历二世而亡,汉朝兴起,因为前朝灭亡的教训,所以又容许诸侯国存在,但是在整个汉朝统治时期,被分封的诸侯王是被歧视和防备的,听命于王室的中央政府自始自终采取的都是敌对的态度。而这种敌对的态度最终导致了汉景帝时期的强行削藩,终于爆发了“吴楚七国之乱”。东汉末年,曹魏势力兴起,有鉴于汉朝刘氏宗亲内斗的历史,又极力遏制曹氏宗亲的权力,把宗室子弟软禁在邺城,限制其人身自由,然后在郡县制下启用世家大族担任各级官僚。然而,不出意外的,世家大族其中的一支,司马懿家族坐大之后趁机夺取了政权。有鉴于曹魏政权的覆灭经验,晋朝的缔造者司马炎就又反其道而行之,在启用世家大族的前提下,更是大力放开对宗室皇亲的限制,把他们安插在各个关键岗位上,遍布中央(禁军指挥官)和地方(宗亲诸侯王)。这只是更加恶化了朝廷内斗,宗亲不仅有夺权的实力,还有争位的名分。结果司马炎死后不久,爆发“八王之乱”,是西晋灭亡的导火索。西晋亡国之后,衣冠南渡,东晋建立。到这里为止,应该可以发现一个现象,在朝代兴亡交替的过渡时期,后面的朝代总是自以为规避了前朝灭亡的教训,结果新的朝代又亡于新的情况,如此周而复始,不断采取的新的办法结果制造了新的问题,葬送了新的王朝。考察这一连串的问题制造者的源头,还是要落脚到秦朝所开创实行的大一统之下的郡县制,在它绵延的漫长时间里面,它所引发的政治后果就像是滚雪球一样越来越大。郡县制会产生一个庞大的官僚阶层,这个阶层作为中央的耳目,连接着中央和地方。但是相对于地方上来说,这样的官僚始终是外来的,也做不到真正的立足于本地为地方谋福利,因为如果他真的这么做了(在极端个别的情况下),那么他也就和地方融合为一体,失去了中央派遣他过来的目的,也就相当于失去了官僚本来的身份。所以,地方官和地方的利益并不总是一致的,时常是矛盾和冲突的。中央管辖的土地面积越大,所需要的官僚阶层也更加庞大,那么被制造的问题也随之增长得更多,直到整个王朝所不能够承受的重量,超过临界点之后,大一统秩序轰然倒塌。那么应对的最好办法就是,让地方势力划界而治,独立为一个政治势力,从而让中央和地方实现共生共荣共存。用比较现代化的语言来说,就是尊重原生秩序,从而获得最大的秩序稳定。这也是西周王朝能存续最长久时间的理由,即使在诸侯国势力不断膨胀的后期,周室王族也能继续延续着宗族社稷的原因(周国作为宗主国,始终是战国七雄势力均衡情况的晴雨表)。后世的王朝如果想要学习西周的分封体制,只是需要做一些稍微的改动,不仅是君主国需要尊重诸侯国的秩序,诸侯国也要尊重其内部的地方秩序(这里涉及到对“地方”一词所表示的具体土地面积大小的问题)。就维持君主国的权威性来说,君主国只是需要占据最肥沃最大面积的有生产潜力的土地(黄河中下游和长江中下游之间的大片土地,大致上,太原,石家庄,天津,南京,合肥,武汉这几个城市连接起来的多边形,再包括山东江苏的沿海部分),再将其它地区划分成为尽可能多的诸侯国或者是自治城市,通过盟约达成彼此的义务和权力。各个国家内部可以自由选择政治体制,只是在国家与国家之间需要遵守上述达成的条约,姑且命名为《华夏分封制度条约》。在整个华夏内部,包括诸侯和自治城市在内的地方自治实体数量大约在200~300个之间。作为秩序稳定的君主国,其政体最终演变的趋势是君主立宪制。至于君主的人选,可以从有名望的家族世系中挑选,比如,孔子的后人。比较多的地方政治实体的好处则是分散风险,避免把所有的鸡蛋放在一个篮子里,也就避免了国人激切有余然而成事不足的弊病(参考清末以来知识界对各种此起彼伏的激进思潮的追捧和政治现实却越来越黑暗的反差)。
f_g:大一统之下的郡县制,君主是整套体系的总负责人,也是最终责任人。郡县是皇权意志延伸到地方的丝线,各级官僚以分子结构的形式组成了这一条条的丝线,各级官僚依附于皇权。地方豪强势力如果足够强大,将这些丝线指向的方向朝向自身,那么随着依附于自身的丝线数量增多,如果超过了依附于君主身上的丝线,那就可以取而代之,曹魏时期的司马懿家族就是一个例子。处于丝线上的各级官僚只对地方安全负责,这里的安全仅仅是地方对中央的政治服从,除此之外,官僚不必对地方负有谋利的责任感。君主是唯一责任人。君主要经营“天下”这个家业还是挥霍这个家业当然是君主自己的选择。在魏晋时期,如果世家大族有为地方谋福利的举动,那么就意味着,他已经具有了责任人的意识,在“利出一孔”(只有一个政治中心)的限制条件下,距离夺取君主的权力只有一步之遥了(司马懿本人被认为是““常慨然有忧天下心”)。宋朝以后,郡县制下的各级官僚大都来自于科举产生的进士,这一类科举进士大都出身寒族,而且由于“忠君”思想的灌输(通过指定宣传这一类思想的书籍作为官方教科书,被改造过的学说),更方便了君主对官僚意志的操控。大家可以想一想,参加科举的学子们在步入考场之前,寒窗苦读,如此努力用功的目的是为了求得高官厚禄,进而光耀门楣。不是说不可以这样做,学子们当然有这样做的自由。只是为了求得一己私利的目的和当官以后要为天下谋取公义的责任感是相互矛盾的。越是想要“鲤鱼跃龙门”,那么付出的努力要更多,那么对功名利禄的追求会更加执着和极端(参考范进中举的例子)。当然会有极少的学子,像是北宋的范仲淹(范仲淹的身世比较特殊)和苏轼等人,一开始就抱着为儒家伦理所熏陶下的动机来参加科举。相对于范仲淹苏轼这样的少数,利禄之徒才是大部分科举进士的底色。而且这类富有责任感的官僚通常都是仕途不顺,因为他们和以追名逐利为动机的科举官僚体系是格格不入的。皇帝也通常会忌惮掌握有极大权力的官员过分地富有责任感。
f_g.科举制度为大一统之下的郡县制供应了源源不断的贪官污吏,这里不是特别针对参加科举制度的士子,即使是宋朝以前的世家大族,当他们把持了重要的岗位,以权谋私也是常态(参考西晋时期的石崇的例子)。只要是在君主专制之下,不管是世家大族还是科举士子,他们都没有义务对皇帝的“家产”负有责任。科举制度只是皇权朝向广阔的社会扔出的一个诱饵,正如宋真宗赵恒在他所作的《劝学诗》所说的“书中自有千钟粟”,“书中自有黄金屋”,公然将取得高官厚禄设定为莘莘学子的求学目标,很能反映帝王的一些小心思(寒门士子即使有着司马懿那样的为天下谋取功利的责任心,也因为没有财力人力的支撑,从而对皇权的威胁小了很多,保证了皇权专制的稳定)。大一统之下的贪官只是相对于天下是属于君主这样的前提的,官僚贪污的是皇帝的家产,贪污的手段是榨取盘剥地方的财富。官僚有管理地方的权力,但是却不必担负维持地方良好秩序的义务。所以君主需要从中央派出大量的监察官员,千方百计地检查官员是否有渎职行为。如果说,宋朝的皇帝和士大夫共治天下为士大夫的尊严留下了部分颜面,那么之后的朝代,士大夫就完全是斯文扫地了(明朝的政治体制里,司礼监占据着相当重要的权力位置,由于其实际权力经常凌驾于内阁之上,所以明朝可以看作是皇室和司礼监共治天下)。这种斯文扫地的政治现实反而将学子推到了皇权的对立面,更加激发了其社会主体意识。相比于宋朝士大夫,明朝士大夫对社会饱含着更多的同情和理解(参考阳明心学的流行和活跃在明朝中后期的东林学院士子群体)。大一统之下郡县制最核心的问题可以归结为责任感的缺失。至于被一些人所津津乐道的“流官”,流动的官员和地方的感情联系就更加薄弱了,在实际运行中就是流动着的贪官污吏,换一个地方继续捞钱。
g.皇权体制下有彻底实行法家理论的,那么其它的就是不那么彻底实行法家理论的。中国两千多年的王朝实际执行的是后者,也只能是后者。这已经是被那些遍地都是贪官污吏的大一统王朝的腐败历史所反复证明的了,每一个大一统之下的王朝在建立之初,就伴随着彻底的腐败(明朝初年朱元璋对腐败官员数量如此之多的感叹,为什么朱元璋会感叹呢,我们是不是可以就此推测,在他还是割据南京自称是吴王的时候,政府官员还可以做到相对的清廉呢?因为如果他还在做吴王的时候,官员们就很腐败,那么他就应该对大一统之下的明朝政府的腐败见怪不怪了才对),随着帝国修养生息人口增多财富增加,腐败的机会也随之增多,到了王朝末期,就几乎是无官不贪,遍地是腐。而在理想的法家理论下,官员都是秉公执法廉洁奉公的(秦国还仅仅统治着关中本部的时候,商鞅治理下的秦国或许能够做到;秦国吞并天下之后,楚国贵族后裔项梁曾经在栎阳活动被逮住,但是他通过贿赂和请托司马欣,得以逃脱。这还是在秦始皇吞并六国以后的事情,这说明即使是在嬴政这样通晓和运用法家理论的君主统治下,整个法家制度实际执行起来也已经是千疮百孔)。法家理论如果不能够彻底地实行,哪怕只是些微的瑕疵,它的整个实际运行就土崩瓦解。所以,秦始皇死后,赵高弄权,种种不可思议的事情一件接着一件地发生,合法继承人公子扶苏被赐自尽,胡亥继位,贤相李斯被戮,社稷重臣蒙氏兄弟含冤而死,等等,不一而足。也许是法家理论太过完美(需要满足的前提条件比较多,而且这些前提条件不具备稳定性),不仅不切实际(相对于过于广大的土地面积),而且极其的脆弱,脆弱到可以高效率地毁掉一个七百多年建国历史的诸侯国。
h.如果把现在中国的体制和古代进行比较,那么它确实又不是原汁原味的法家。秦国法家体制下,民众可以自由处置自己的田产,政府也不会直接插手商业运营和农业运营(相比于汉武帝时期的“盐铁专卖”和东汉末年曹操鼓捣出的屯田),商鞅设想的理想政体只是围绕着制定法运用法和维护法,其它的事情都要为此让道。也就是说,当一个自我标榜为法家的帝制政府极力地插手商业和农业运营,那么实际上他对法的维护就已经不上心了。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那么只能是法律的彻底败坏(就法律的权威性而言,法律败坏一点和败坏全部是等同的);秦国的君主需要直接面对整个政府机构,而不需要什么第三方中介的党。
i.如果把汉承秦制的汉朝做一个比较,汉武帝时期,“独尊儒术”,但是实际上行使的是酷吏政治,酷吏往往根据君主的喜好随意曲解法律,好给犯人定罪,这又和法家理论是相悖的。虽说秦国的法律是商鞅制定的,但是商鞅本人是不会如此儿戏地对待法律的(他把原版的法律条文锁在一个封闭的房间里面,需要经过严格的手续才能打开和阅读,商鞅对待法律的态度算是非常认真和严肃的),即使它的部分条文对于民众而言是凶恶如猛虎的,他从魏国移植过来的律法条文至少是经过时间检验的,不会说想一出是一出,随意地修改法律条文。君主和法家制度的关系就是伐木工人和斧头的关系,伐木工人为了保持斧头的锋利,就要做好斧头的保养工作。君主为了让法律具有威慑力就不能儿戏地对待法律。只有保持工具的趁手好使用,才可以有效率地砍伐更多的树木。
j.法家理论和现代的法治国家的法治的区别点在于几个地方,首先是制定法律的机构或者个人的资格问题,虽然制定法律的主体都是掌握着这个国家或者地区最大权力的,比如秦国是秦孝公和商鞅,后者是是立法院或者别的什么称呼(众议院,参议院),但是前者是世袭的,或者是被某位世袭权力所有者临时授予的,后者却是民选的。法家理论的量刑通常是严刑峻法,但是后者的量刑因为要考虑到选民的实际情况,所以会比较人道主义。法家理论下,施展法律惩罚的高位者自身是游离在整个惩罚体系之外,秦孝公不会被法律惩处,商鞅之所以被惩处是因为他失去了秦孝公的支持(秦孝公去世);赵高也不会被惩处,他是被其他非法律的方式除去的;诸葛亮也不会被惩处,除非他自己甘愿惩罚自己(他向刘禅上表陈述自己的北伐失策,刘禅当然是比较知趣的,处罚的结果也仅仅是降低爵位,却依然行使丞相的权力)。然而法治社会下,法官如果失职,又会有一套法定程序来罢免他,即使是美国的终身大法官,也有被弹劾以至于免职的可能。再者,现代的法治国家通常存在于民选政体内部,民主国家天然地带有地方自治的特征。地方自治下,地方是一个独立的权力行使主体,合适的土地面积大小使得法律的严格执行成为可能,同时司法和行政分开也减轻了法官的负担从而提升了其执法的专业性。综合起来,民主国家的法治优势体现在,管辖的土地范围合适,优秀法官的遴选程序化,行使权力主体也就是地方议会的合法性和稳定性。所以,法家理论如果能和民主政体联合起来,那么民主就能修复法家理论的不足之处,使得它过渡到茁壮健全的法治。
j_k.现代民主政体被人所诟病的一个反面例子是印度的民主实践。印度是一个人口众多的国家,“拥有接近14亿170万人口”。民主的意思是人民当家作主,每一个人都可以表达自己对政治候选人的见解。人数越多,那么在公共信息广场流通的信息量也就越大,需要考虑的因素的不确定因素也更多,造成选择上的困难,所谓众口难调。同时对于民选中央政府而言,过大的人口数量和辽阔的国土面积使得管理能力面临严峻的挑战。反应在官场上,就是腐败丛生,执政纪律松散。反应在国家气质上,就是缺少了一种昂扬向上的朝气。这也许就是莫迪现在能受到印度民众热烈追捧的原因,也使得印度民众能够些许容忍莫迪的一些比较“专断”的做法。民主政体似乎在那些“小而美”的国家运转得更好,像是欧洲国家,东亚四小龙等等。即使是头号资本主义强国美国,其实际人口也才3亿多,不及印度的四分之一。美国和其他欧洲亚洲的民主国家的关系很像是君主国和诸侯国的分封关系,”君主国“负责维持诸侯国之间的势力均衡,维护政治和军事安全,诸侯国则需要让渡部分的利益和担负部分的责任。所以,对于印度而言,可以考虑的选择是划出一片很大面积的土地作为主要的宗主国(主要的人口构成是以信仰印度教的人群),其余地则尽可能地分封出去,作为印度分封体系下的诸侯国,依照印度民主实践的悠久传统,诸侯国内部依然行使民主政体。这样,减少了地方到中央的冗长的民意传达链条,让地方共同体意识逐渐摆脱过于遥远的联邦候选人的政治动态,对于提升管理能力的效能也是有很大的帮助。相反的,在印度目前的政治生态下,一个印度选民的意愿要经过地方议员,再到达印度总理那里,然后影响决策,能够在多长时间内完成?然后再乘以14亿,又会是什么结果。按照最极端的假设,一个印度选民的意愿要越过14亿人才能走完它的传播链条。有14亿人参与的大选,就是为了选举出来一位印度总理,耗时又费力。如果是在分封体制下,联邦的总理是谁就和他们无关,所以地方上只是需要关心自己的事务就好。
j_k.近期比较流行几位经济学诺贝尔获奖者的观点,在他们的主要著作《国家为什么失败》里面,提到制度因素在推动国家实现富裕的过程当中所具有的举足轻重的作用。按照他们的说法,都是殖民地,然而英国人的殖民地和西班牙人的殖民地的结果却有很大不同,比较有代表性的,一边是“四小龙”在东亚的崛起,一边是南美一些拉丁语国家的失败。大意是习惯了民主宪政的英国人在殖民地的制度建设上贡献非常多,将母国的优良政体移植到了所殖民的地区,为这些殖民地后来独立发展打下了坚实的制度和人文基础。但是,大英帝国最大最重要的海外殖民地印度又要如何解释呢?大英帝国当年在亚洲的扩张是以印度半岛为基地的,英国人在印度投入了相当大的心血,但是印度的发展势头明显逊于东亚的一些民主国家。另外,“东亚四小龙”的繁荣和英国盎格鲁撒克逊人真的有那么紧密的渊源吗?除了新加坡和香港以外,日本和台湾与荷兰人的关系更加重要(日本幕府时代有所谓的“兰学”,台湾在郑成功占领之前是荷兰人的殖民地)。相比于荷兰以及葡萄牙西班牙,英国的优势在于国家体量,既然实力更加雄厚,那么对殖民地的经营就偏向于从长计议,更加得心应手。香港对于澳门的优势大概就能看出英国和葡萄牙之间的殖民地建设能力的差别。和大英帝国女皇头上的皇冠-香港相比,印度的就没有那么一帆风顺了。或者说,英国在印度的统治经验使得它在亚洲的殖民统治变得更加谨慎和富于长远考虑。当英国在鸦片战争中击败了清国的军队以后,并没有乘势长驱直入,征服整个中国,而是见好就收,选择和清国签订城下之盟。另外,更小的土地面积有利于政体的直接移植,印度总督和香港总督所面对的统治难度不是一个量级的,前者要顾虑的因素和处理的事情显然要远远高于后者。如果单凭殖民就能让像印度这么国土面积庞大和历史悠久的国家脱胎换骨,那么所需要投入的时间精力和资源恐怕不是英国人所能够承受的。光是交通建设这一块就是天价的成本。而且英国人殖民印度的初衷原本就是出于经济利益,掠夺性手段是经常使用的(后期会逐渐文明一些)。英国人殖民比较成功的地区通常有如下几个特点,要么这个地区原本原住民人口就不多(地广人稀),像是北美洲以及澳大利亚和新西兰,本国人可以直接移民定居(当地的原住民在涌入的巨大人口数量面前成了少数族群)。或者是面积比较小的岛屿或者半岛,前提是这样的岛屿在地理上靠近庞大的消费市场,比如上文提到的香港和新加坡。如果英国人不是殖民整个印度次大陆,而是也像殖民香港一样,只是在印度大陆的沿海地方经营一个相似面积的半岛或者岛屿,那么再造一个香港的可能性不也是挺大的吗(印度和当时的清国一样,都是人口和面积巨大的国度)?但是英国人是不会这么做的,英国在印度的殖民统治没有势均力敌的竞争对手,完全可以独吞,不需要像在亚洲东部那样小心谨慎。另外,殖民地的兴衰和母国的国力是否强盛也有很大的相关性,在殖民者的老家,英国本就是凌驾于葡萄牙西班牙的强国,既然英国在西欧本土就能压过伊比利亚国家,那么有什么理由不能在海外殖民竞争中重复这种胜利呢(北美洲和南美洲的差距也很能反应英国相对于伊比利亚国家的整体优势,更具体地讲,是人文积累和制度演变经验方面的优势,就是说,殖民地建设的起点就比对手高出不少)?还有,如果盎格鲁撒克逊人的殖民真的有所谓的制度红利的话,那么号称日不落的大英帝国所殖民的地区数不胜数,但是能拿出手的比较有名的地方也只有新加坡和香港吧(北美洲澳大利亚严格来说是直接“拎包入住”了,和少数英国人统治占多数人口的原住民还是有区别的)。香港和新加坡两者都是大航海贸易路线上的关键节点,英国在这些地方投资建设,维持一个良好的秩序是有利可图的。并且这几个殖民地面积不算太大,投入的成本是承担得起的,然而回报却异常丰厚(以东部亚洲的腹地作为贸易对象,也就是和中国的贸易有着巨大的潜力)。另外,在英国人看来,清国也不是那么友好的贸易国家,那么在新加坡和香港维持一个良好的秩序,还能起到怀柔和拉拢本地势力的作用。总的来说,英国人在这两个地方的统治还是比较文明的,和在孟加拉以及印度的统治有很大的不同。再回到“东亚四小龙”的例子,它们都和汉字文化圈有着密切的联系,其中日本大和民族的独立属性更强,韩国的前身也就是朝鲜王朝以前被称为“小中华”,新加坡的人口主要以明清时期福建广东沿海的移民为主,台湾的情形也是差不多如此(尤其以国民党败退台湾以后涌入的华人群体为显著的标志)。汉字文化圈对英国人的那一套宪政民主体制的认同感更强,或者说,是理解起来没有特别大的困难。中国几千年历史下来,虽然说实行的是大一统之下的官僚专制,但是有识之士对优秀政体的探索并没有因循守旧。虽然没有一门具体的可以称之为学科的研究对象,但是实际研究的内容就是属于政治学的范畴。二十四史是帝王将相的家谱,但是不可否认,它的内容主要都是着眼于政治的。基本上,中国历史上有名气的学术大家都会和政治学多少沾一点边(只是称呼上不那么现代化而已)。收集孔子言论的《论语》里面就有不少的有关政治的内容。所以,一旦清末时期的中国士大夫亲眼见识到了西方尤其是英国的宪政体制,那么十有八九都会有恍然大悟的感觉,这不就是历代的圣贤们所不懈追求的“圣王之治”吗?和以华人为主要人口构成的国家或者地区不同,日本在融合西洋宪政文明上的阻碍就更小了。日本是一个有岛屿国家,四个大的岛屿构成了日本主要的国土面积(英伦三岛也是由三个大的岛屿构成),明治维新以前,日本列岛长时间实行的是分封制度,有地方自治的传统(不仅仅如此,还有在天皇名义下的地方之间的协力合作),再加上从中国源源不断输入的很多有关政治理念的先进知识(朱舜水,王阳明),所以,当西洋文明以“兰学”的形式被日本的知识阶层所了解的时候,精明的日本人立刻就明白了西洋制度所蕴藏的巨大价值。这种对西洋的热情在佩里“到访”之后风靡于整个日本上下,也就是说,在佩里叩关之前,日本就有为数不少的西洋通,不仅是萨摩藩,幕府内部也不乏这样的人。日本在西化之前,不仅在理论知识层面,同时也在实践层面都做好了充足的准备。日本方面唯一比较惋惜的是,西化过于求成,最终的形态是以集权(极权)专制的形式(萨摩藩长州藩在政界的专权不必说,在当时的日本军队里也是一股庞大的势力,有专政的实力)推进了现代化。这当然也不能全怪日本,当时的西欧列强在太平洋地区展示了过于咄咄逼人的态势。
j_k.民主政体中折射出来的另外一个问题,就是它通常是和个人自由主义相互关联,这是不是培养自私自利的国民性的天然场所呢?这点和我在上面提到的大一统之下的郡县制的弊端也是相似的,就是造成责任感的缺失。民主政体下的每一个人都在个人自由主义的指导下将自己的个人利益最大化。在一个更加合理更加公平的机制下竭尽所能地为自己谋取利益,所造成的结果依然是,个人利益最大化成了社会成员的普遍追求,也是社会风尚的潮流。这也许可以解释现在的一些现象,比如,台湾虽然实现了卓越的民主政体,但是接受中共意识形态招安的政党和商人以及艺人却不在少数;还有某一位学者在一档讲座上指出来的,乌克兰在抵抗俄罗斯的侵略中也有不少的乌克兰成年男性当了逃兵,丝毫没有保卫乌克兰民主政体的荣誉感。我们是不是可以说,民主政体其实也是一个逐利的场所,只是这个场所更加的公平更加的规范,它距离培育国民的荣誉感还有很长的一段距离。与之相反的,古希腊时期的城邦民主却到处洋溢着一种希腊人的骄傲。温泉关战役中,300名斯巴达军人在斯巴达国王的率领下就敢于波斯大军做殊死搏斗。这恐怕是当今个人自由主义熏陶下的人们所无法理解和体会的国民荣誉感吧。
k.好像有网友对清朝颇有想法,在某位网友的观点里,清朝皇帝差不多都很勤政,也没有前朝的宦官干政,外戚干政等等常见的弊端也都一扫而空,但是清朝的政治稳定下来以后,它的皇帝也不是直接面对官僚机构的,内阁虽然依然存在,但是在内阁和皇帝中间又出现了军机处。军机处取代前朝的司礼监成为了皇帝身边的亲近大臣集团,清朝皇帝又取消自秦朝以来的廷议制度,到达了君主专制独裁的高峰。清朝君主勤政不勤政其实无光大局,因为就算他不勤政,也会有其它的近臣争先恐后地代替他去“勤政”的。清朝制度的最终模样,只不过就是在原本就无法实现法家制度的大一统框架下,进一步地堕落了而已。就算没有西洋人的船坚利炮,它也无法避免王朝末年的破败和最终的破产。
a.中国历史上的王朝能不能投射到现在的中共政权?虽然皇权政治和党天下制度在政治结构,人员选拔,权力运行方式上有着显著的形式上的差别,更别说双方的所处的时代科技水平也存在巨大的不同,即使如此,考虑到人性之恶是相通的,那么没有能被关进笼子里面的权力野兽吃人的样子也是差不了太多的。王朝之下,权力的核心是皇室家族,是皇帝本人;列宁式政党之下,党的政治局是权力核心。双方的共同点是都有一套作为工具人角色的政府机构(公务员编制,科举制度)。皇室家族的传承是依据血缘,党权力的传承也已经是近亲繁殖,基层的党的权力毫无疑问已经是靠裙带关系来传承,但是党魁的传承目前来看还是前任党魁看谁顺眼就指定谁来接班(毛泽东指定华国锋,邓小平指定江泽明等等)。西汉以后的皇帝为了监察百官和指挥军队,总是会派遣宦官去担任督军,也经常赋予其最高的政治决策权,东汉末年有所谓的“十常侍之乱”。唐朝的皇帝也特别喜欢重用宦官,什么高士力,鱼朝恩就不用说了。演变到明朝,终于出现了一个专门的宦官机构-司礼监。皇帝既然是整个国家权力合法性的来源,那么陪伴在皇帝左右的司礼监也连带着成为了显赫一时的权力机构,实际权力不仅超过内阁,而且凌驾于正式的官僚机构之上。与之相对应的,马列式政党的首领为了驾驭官僚等各种国家机构,干脆就把党组织设置在政府和军队内部。听命于皇帝本人的司礼监,和听命于中共党魁的全体党员,两者在功能上不是很相似吗?司礼监内部有专门的教育和培训机构内书堂,教授的东西估计也是那一套“忠君爱国”的陈腔滥调,中共也有自己的党校,估计给党员灌输的也不外乎是共产主义的革命性之类的马列理论。“文书房”对应中共的书记处,“掌管收发内外一切章疏、圣谕、旨意、票拟等文书”;礼仪房,掌管皇室家族的婚配礼仪,之前的跳水运动员郭晶晶被许配给香港富豪,外界猜测是中共统战部从中牵线搭桥;经厂,总绾印刷业务,主要是印行皇帝指示刊发的书籍,中共宣传部的的职能也包含有印刷各种指定刊物,不同点在于,“目前台湾的国家图书馆存有甚多司礼监主持编印的明版善本图书,极为珍贵”,相比之下,中宣部印发的很多所谓“著作”应该不会有人珍藏吧。
b.秦国在历史上的名声不是特别好,尤其是具有暴虐的骂名。对于这一点,雷海宗认为,秦国如果是在制度上是暴虐的。那么在函谷关以东的列国也是差不了多少的。主导变法的商鞅只是把魏国的那一套法家体系和制度模板完全移植到了秦国,并且加以完善。秦国的制度如果暴虐,那么这套体制的母国,也就是魏国的体制也不会有多么的仁慈,“暴秦”也可以变换成为“暴魏”,或者和其它的“暴韩”,“暴赵”之类的。秦国的暴虐源自于它在东出之后进行的一连串的灭国战争,而主导战争的嬴政就是暴虐的承载者,“少恩而虎狼心”,不近人情,也没有尊卑等级的观念,在接待有才能的平民才能做到谦恭卑下身段柔软,这个可能和他成长在赵国的商人家庭有关,商人在当时属于平民阶层。“得志亦轻食人”,一旦得志,也就是形势对他有利,就毫无顾忌地展示其暴虐妄为的一面。攻灭赵国以后,巡视邯郸城,坑杀了和他的母家有仇怨的人(嬴政看起来是一个气量狭小的人,不那么像是一个有悠久历史诸侯国的国王,倒更像是一个市侩)。商鞅所建立的法家法律的权威性是漫长的严格执法的结果,君主如果因为个人私怨而给与别人超出法律规定的责罚,那么法律条文的权威性一夜归零,整个法家信仰就崩塌了。那么如果君主为了严厉惩罚某些人,临时修改了法律,也是对法律权威性的损害。法家理论的脆弱。
c.秦国统一华夏之后,虽然历经秦二世就快速灭亡了,但是它的可惜之处在于秦国毕竟是历史悠久的国家,从第一位秦人祖先开始算起,有差不多700多年,几乎和周朝历史等长。虽然经历商鞅变法之后,整个国家的政治体制开始变得逐渐酷烈,但是悠久的贵族精神毕竟还存在着。嬴政信任有很大功劳的蒙氏家族和王氏家族,他没有像后世帝王那样严重提防权臣的威胁,这当然是源于赢氏家族漫长的统治时间所给予的自信)嬴政有暴虐的恶劣名声,但是他的儿子公子扶苏和子婴却隐约透露出王者的气象。在商鞅变法之前,国家建设方面的制度也比较完备(毕竟治理时间跨度很长)。秦灭亡以后,汉朝骤然兴起,虽然汉承秦制,但是形式上的制度并不能取代实质上的统治经验的积累。如秦二世这样被公认为是昏聩的君主,在函谷关以东发生叛乱的时刻,还是能派出像章邯这样的优秀将领(章邯是由政府机构所推举出来的人选,和后世汉武帝凭个人喜好任用卫青和霍去病等武将的做法是不一样的)。这个当然不是说胡亥有什么知人之明,而是秦国这个国家有一套完备的推选军事指挥员的体制,虽然历经赵高乱政,但是政府运作的根底还在。
c_d王者气象,或者说王者的意思,我的理解,并不是这个有权势的人在众人面前多么有威风或者让其他人畏惧,而是说,他能够淡然地看待自己所拥有的权势,从而在做决定和决策时候还能够保留有平常人的心智,换句话说,如果哪一天因为必要的理由放弃部分甚至全部的权力,也能泰然处之。虽然我们经常看到的却是这样的人,紧紧攥住手中的所有政治权力,哪怕是一点都不愿意让渡出去,好像失去了哪怕是一点点的火星,就失去了全部生活的意义。使用权力的筷子,把餐桌上的好吃的食物一刻不停地往自己的碗里面夹,这会让和他一起共餐的人怎么想呢?
d.作一个假设,如果不是胡亥在赵高的帮助下篡位,而是公子扶苏正常继位,那么后面的秦国主力部队和项羽部队即使再次遭遇决战,依然战败了,那么即使在最坏的情况下,赢氏家族保留住关中和四川的土地还是值得期待的。然后列国重新回到多国状态,但是这种回归到列国的状态也是和周朝分封体制完全不同。周朝分封体制下,列国内部也是继续分封,诸侯国之下还有大夫等更小级别的实力派。但是在普遍地实现了法家理论的列国,其内部却是彻底的君主专制。和大一统之下的中华帝国相比较,它们只是管辖的土地面积更加缩小了而已(内部就算有分封,土地面积也是受到限制,被分封的人通常也只能享有税收,而不能实际治理)。实现了法家理论的国家是不是更加有吞并其他国家的冲动呢?但是在春秋时期,列国之间的吞并战争发生的次数也不少,齐桓公就吞并了不少的小型国家。管仲对齐国的贡献在于建立了比较完整的官员制度,初步摆脱了世家大族的制约,让整个相权体制成为齐王行使权力的工具。法家理论是不是这种制度进一步完善和精致化的必然结果呢?法家理论所设想的最好结果,是一个运行极其有效的工具性的政府,除了皇帝本人可以超脱于一切责罚之外(换言之,皇帝本人至少需要有自我克制的能力,以免带头去做一些削弱和破坏法律权威性的勾当),其他人都是处于“残酷的平等”的,“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商鞅惩罚过秦孝公的兄长,也惩罚过秦孝公的儿子)。除了皇帝本人和工具性的国家体制之外,不存在任何的第三方操持皇权的势力,像宦官专权,外戚干政都是不可能发生的。但是要做到这些,需要皇帝本人具备相当高的智识能力,勤政是不必说了(指挥相权体制需要投入相当多的精力),并且要能自我克制(不能带头干扰法律的正常运行)。一代帝王有可能具备这样的素质,运气好的话,会有两代甚至三代,但是要指望连续数代都出现这样高素质的君主,基本上是不可能的。另外法家体制运行的效率也有受到所管辖的土地面积的制约,单单在秦国关中本部,还可以是“奋六世之余烈”,单凭君主个人还能勉强应付,一旦扩大到整个华夏,那么“力有未逮”几乎就是必然的事情。最后的结果如果不是君主把整个天下搞垮,就是整个天下把君主拖垮。三国时期的蜀国,诸葛亮治理蜀国尤其被人称道,他走的就是商鞅的路子,事无巨细都要依据严刑峻法来严格执行。因为他仅仅只是治理四川那么大小的面积,所以还能勉强应付,并且他需要君主(刘备刘禅父子)的极力信任才行。所以诸葛亮的悲剧之处在于他终究没能复兴汉室(传统士大夫的说法),但是这也是他的幸运之处。但是除了诸葛亮这样的特殊例子,其它的地方政权有实现法家理念的例子就很少见到,割据政权尚且如此,那么大一统之下的帝国能实现法家理念的可能性基本为零。
e.诸葛亮提出的“兴复汉室,还于旧都”可以被看作是大一统理念的最早版本,同时期的孙吴政权就没有这样的口号。在“五胡乱华”以后,退守南京的汉人政权又经常提出类似的口号,终于在刘裕当政时期发起了一次比较成功的北伐。赵宋王朝南迁之后也是处于类似的情况。元朝末年,更有盘踞在南京的朱明政权也进行过一次成功的北伐。为什么总是要北伐呢?对于退守长江以南的汉人政权来说,为什么就不能安心地定居下来?驱动北伐的动机似乎应该是过于强烈的思乡之情导致的,因为传统的儒教教育传统下,人和耕作的土地有着密切的关系,安土重迁是常态,背井离乡是迫不得已的行为。那么是谁夺取了他们在北方的家园,是来自草原地带的游牧民族,或者说,就是北方的少数民族乘着中原大乱的时机南下入侵,迫使他们迁徙离开。然后,在一波又一波的侵略驱赶之下,南下渡过长江的汉人逐渐增多,势力庞大起来以后又不可避免地和长江以南的原住民发生了冲突,然后原住民被也重复了北方汉族的命运,要么向更加朝南方向迁徙,要么躲到和外界交通不易的深山老林。或者被吸收进入了汉人的政权统治之下,三国时期的孙吴政权在奠定版图的初期,它的疆域内部的山越人的遭遇就是比较典型的。如果顺着这种层层挤压的迁徙模式,就是说,塞外的少数民族挤压了中原地带的汉人,南下的汉人又挤压了南方的原住民。南下殖民成功的汉人集团休养生息发展壮大之后,又反过来推动北伐,所以就结果而言,汉人是南北通吃。所以奇怪的是,被南下的汉人驱赶出去的长江流域原住民为什么没有发起类似的“北伐”行为?考察原因,首先,原住民不受儒家“安土重迁”思想的影响,失去了的土地就失去了,哪里不能生活呢。其二是他们的武器先进和组织化程度不如南下汉人,因为当时太平洋海路还没有通,而先进的战争技术是从大陆北方传进来的。还有一个比较次要的因素,就是南下汉人的种植技术更加先进,长江流域原住民如果往南边迁徙,就再也没有如此面积辽阔的可以养活更多人口的肥沃土地了。所以,在这种层层挤压的模型下,活跃在塞外的少数民族就像一阵又一阵的波涛一样,有节奏地冲击着中原地带,这种冲击的动能转化成为了汉人南下探险的最大的初始动力。这种由北方少数民族的骑兵所引发的冲击力,又是如此鲜明地和南方中国地区的季风区形成了一种对照上的巧合。北边是无序失控的力量,虽然在大部分时间里,游牧民族是如流动的风一样漂移不定,随意的漫游,但是当出现了一个强有力的领袖,四散的相互冲撞的迁徙就被集合称为一阵单一方向的狂风。一旦强有力的领袖去世,又很轻易地四散开来,对南方的威胁也自然性地消失了。虽然游牧民族的骑兵进攻是人为制造的,但是就其漫长的时间里,这种间歇性的军事能量的爆炸所产生的影响使得中原地区成为了地缘政治意义上的”季风区”(在成吉思汗生活的年代里,军事爆炸的能量达到最高)。日本列岛有海洋的保护,不在这个季风区范围内。蒙古人曾经尝试入侵过日本列岛,将“季风区”的范围拓展到日本,虽然失败了,但是“日本的经济和军事都处于重压之下,资源使用已经到了极限”,“埋下了镰仓幕府统治体系于14世纪前半叶瓦解的背景”。地缘政治上非常有利的日本列岛尚且如此,那么和游牧区直接接壤的地方所面对的又是何等起伏的命运呢?
f.中国的君主专制是应对外部严重的军事威胁所演化出来的结果。将本国或者所管辖地区的所有劳动人口都拉到君主所控制的军队里面,然后将这支数量庞大的武装部队投入到战争里面。春秋时期的齐桓公提出的“尊王攘夷”口号的背景是“当时中原华夏各诸侯苦于戎狄等部落的攻击”,然后应对的办法是增强自身的军事实力,才有齐桓公任用管仲进行变法,围绕着君主的意志建立起来一支强大的军队,不必受到士卿大夫的制约。君主专制自此沿着这条道路一步步前进。赵武灵王推行的“胡服骑射"的动机也不外乎如此。春秋战国时期比较强大的国家差不多都是和北边的少数民族生活区接壤的地方,这个似乎应该不是偶然。越是强大的国家,变法也就越彻底,君主专制的程度也就更高。这个是和通常人们的感受是相悖的,实行君主专制的国家不是会让国家更加衰弱才对的吗(参考后世的中华帝国在应对边疆危机的时候是如何的左支右绌的)?因为民众都被“编户齐民”了,没有战斗力了才对。这个就涉及到之前所提到过的国土管辖大小了。在管辖的国土面积的制约下,这个国家的管理能力(或者说统治能力)会有一个极限值。在这个极限值的周围,统治者可以发挥出君主专制的高效率,也就是法家理论所期望达到的强兵目的。但是握有一只强大军队的君主是不会甘心让军队在树荫下乘凉的,既然国土之内已经没有世家大族的制约,那么就按照自己的意愿去征服更多的国家,获得更多的土地和财富,以满足自己的私人欲望。这个时候,君主专制就体现出它的巨大的风险,也就是堕入兵家孙子所说的“好战必亡”。战国时期的魏国势力在好战的魏惠王领导之下开始走上下坡路。当然不仅仅是魏惠王这么做,其它的秦国,韩国,燕国,赵国都是差不多的,变法之后稍微有点强军的样子了,就迫不及待地对外发动战争。所以,法家制度不是一种追求均衡的制度,它恰恰是经常性地打破均衡的局面,不适合养民,虽然商鞅治理下的秦国强大起来,民众生活也更加富裕了,但是这种强大只是“好战必亡”的前奏。越是国富民强,君主挥霍的本钱就越大,挥霍起来也更加肆无忌惮。因为法家理论的根本动机本就不是爱民,或者以民为本,而只是实现君主个人意志的手段。嬴政是这样,汉武帝刘彻也是如此。法家理论又一个脆弱性的一面。
f_g.这里还需要注意的一点,西周时期的分封体制比较稳定,持续存在了很长久的时间,但是和这个相反的,是后世的很多诸侯割据或者土地分封都遭遇了很大混乱,魏晋南北朝只存在了300多年,汉朝初年有所谓的“吴楚七国之乱”,明朝也有因为建文帝削除藩国所导致的“靖难之役”。其原因不外乎是之前提到过的,就是诸侯国内部也是实行的类似的专制政体,缺乏制衡和制约的势力,地方诸侯要发动叛乱或者发起一次攻击太过容易(”汉朝王国、侯国的行政长官是“国相”由朝廷直接任免“)。汉武帝时期刘彻采取主父偃的《推恩令》,就是诸侯王可以给更多的子侄分封土地,那么就相当于在诸侯国内部又划出了“国中之国”,向西周的分封体制更进一步靠拢了。只要诸侯国内部的独立王国数量越多,那么一起联合起来反对王室的难度就越大。西周的主要的问题在于当时很多的诸侯国的土地面积还不是固定的,还处于扩张阶段,和诸侯国接壤的外部还有非常多地可以供吞并的土地(通常都是原住民的土地),这就为整个等级体系提供了最大的不确定性。也就是谁扩张的效率更高,那么谁就更有能力打破原本的尊卑等级秩序。和出于边缘地带的诸侯国相反的,是周王室的扩展潜力受到了最大的遏制,因为它被诸侯国所拱卫所包围,没有接壤的“无主”土地可以供它吞并。周王室不仅不热衷于吞并诸侯国的领土或者“无主”领土,相反的,它倒是很大方地送土地给诸侯国(把函谷关以西的土地送给了秦国)。但是到了明朝的时候,中国的版图差不多已经是奠定了,朱元璋既然想要重新实行分封,这样子做其实是没有问题的。但是他又没有能够附带着给予被分封的诸王以足够的制约,等到他孙子朱允文即位以后,诸王就成了尾大不掉之势。真的成为了战国时期的样子。相比于朱允文后来采取的强行削藩政策,更好的办法是参照汉武帝时期的“推恩令”,让诸侯国内部是邦国林立,分散其力量,使得其想要发动一场叛乱捉襟见肘,同时让中央政府始终保有相对的优势。如果诸侯国内部发生了吞并事件,那么君主就可以以调节者的姿态,联合其它诸侯国,主动干预,防止出现一方势力做大的情况发生。反过来,数量繁多的诸侯对于朝廷内部也是有力的制约,使得可能出现的权臣有所忌惮,以至于投鼠忌器(参考西周时期,并没有发生类似于汉朝的吕氏专政和“王莽篡汉”的事件)。再者,把超出管理能力之外的土地划出去,也能够提升朝廷对直属土地的治理效能。而位于边疆土地上的诸侯国,也能够有条件独立自主地展开防御(可以展开攻击,但是禁止其占领北方少数民族的土地),自行解决边疆问题。那么,在富庶的王室直属领地和边疆的少数民族(主要是北方的游牧民族)之间就建立起来了类似细胞壁一样的缓冲地带,细胞壁上是一个个排列紧密的小气泡,共同拱卫着核心地带的安全。主要的难点在于,分封制度之下的君主国和诸侯国之间要如何维持着频繁的互动,又如何在互动中维系着彼此的信任。就周朝而言,双方互动的形式就以“周礼”的形式固定了下来。所以,春秋时期的孔子宣扬恢复周礼是有着很现实的意义的,并非是什么无用的空想。
f_g.汉朝以后的分封制度名不副实,君主国忌惮诸侯国权势过大,诸侯国忧虑君主国削除自己的封地。汉朝是骤然兴起的,刘氏政权在德政的时间积累上还不够,远逊于周朝。汉景帝刘启是一个比较有争议的人物。从他“怒杀吴太子”,处死晁错,“冤杀周亚夫”,杀害大量已经被俘虏的七国叛乱士兵来看,此君是一名深受法家刑名之学影响的刻薄寡恩之辈(就是小肚鸡肠的意思)。但是在历代的政治评价里面,他的主政时期和汉文帝并称为”文景之治“。”文景之治“缔造了汉朝强大的基础,但是考究评判盛世的标准,无非是,重视农业(重视农业意味着需要保障在农忙时节有足够的劳动力去务农,因而君主就不能随意地给民众摊派各种劳役,这就制约了君主大兴土木的念头。同时为了鼓励农业生产积极性,减免农业税又是必要的操作),国内外没有发生大的战争(也可能有战争,但是规模可控,持续时间也不长)。持续五十多年的稳定环境使得居民收入增长很快(虽然没有具体的数字支持)。毫无疑问,汉文帝汉景帝时期,汉帝国的政权是小政府,大市场(相比于汉武帝时期)。即使是汉朝初期的这种跛脚的分封制度,也能让汉帝国的中央政府产生一种竞争意识。从汉帝国分封出去的郡国减少了中央政府的统治面积,客观上减少了统治的成本和难度,提升了对直属郡县的统治效能。但是,汉景帝为什么会视诸侯国是非常严重的威胁呢?不断的对外表示自己想要削藩的意愿最终引发诸侯国的叛乱。诸侯国里面,像吴王刘濞最多也只是对宗主国有一些怠慢的行为(他的长子因为在长安和汉文帝皇太子下棋时因为态度轻慢而被对方活活砸死,皇太子似乎并没有受到什么惩罚。然后吴王开始”不遵守诸侯对天子的礼节“,虽然汉文帝赦免了吴王的失礼,但是始终包庇杀死了吴王儿子的罪犯,也就是汉文帝自己的儿子,后来的汉景帝。而且,似乎是连做做样子的惩罚措施都没有。所以,在君主国和诸侯国两方的互动中,以汉文帝为代表的君主国是责任方,不遵守双方互动的礼仪。虽然有诸侯分封的制度,但是君主国并没有尊重诸侯国的独立性和诸侯王的尊严(吴王的儿子死得就像是路边的野狗一样,如果连身份显赫的诸侯王都是这样的待遇,那么无权无势的平民在汉朝会是什么待遇就可想而知了)。汉文帝和汉景帝还是用那一套统治郡县的标准来衡量和看待诸侯国,自然引起了诸侯王的反弹和敌意。周朝时期,分封制度是主流,郡县制是局部。汉朝初年,郡县制是主要的而分封制是次要的辅助性的。以分封制度的视角来看待和运营郡县制,那么即使是像周王这样实际掌握的土地面积如此之小,却也能顽强地绵延八百年之久。反过来,以郡县制的方法来运营和对待分封制下的诸侯国,那么就是在逼迫诸侯王们快快起来发动叛乱。周王不会逼迫诸侯王献出自己的土地,汉朝初年的君主们却是做不到的。”周虽旧邦,其命维新“,两者在”德政“上的差距一目了然。)并没有声称要独立脱离汉帝国的分封体系,或者要侵占汉帝国的直属土地。
f_g_g.如果比较中国历代君主素养的高低的话,即使以现在的普世价值来说,周王室的君主德行也是要高于其它帝制时代的君主们的。周王如果要发起一场战争,通常需要亲自坐着战车领兵出征,周王在战役中负伤是常有的事情。再反观那些大一统帝王,即使以“武”字为谥号的汉武帝,请问,刘彻有过哪怕一次亲自率领军队出征塞外吗?他可曾经有过一次拿着武器和匈奴面对面交战过?哪一次的出征他不是躲藏在最安全的深宫里面的?明明是一个胆小鬼,他真的配拥有“武帝”这个谥号吗?怕不是玷辱了这个名号?法家理论熏陶下的政治体制就是会出现这样一种“费拉”(按照刘仲敬的说法)君主的。汉武帝的勇武程度,恐怕连明朝时期的明武宗都不如,后者好歹还上过战场,亲自指挥过一支军队。但是汉武帝的不同之处在于,他还能振振有词地引用法家那套理论为自己遮掩修饰,什么施展法家术式的君主要居于深不可测的九重之中,从而在臣子面前保持着神秘感,行为要乖背从而让臣下难以捉摸,防止被臣子所驾驭和控制。从为人处世来说,法家的人格教育是非常失败的,它有很大概率会培育出不近人情不通人世的低劣品格。另外一个明证就是,汉武帝刘彻的家庭关系非常紧张,他的家庭生活称得上是失败(执政晚期发起的“巫蛊之祸”直接葬送了帝国已经成年的皇长子)。不仅仅是汉武帝,那些对《韩非子》等法家理论亦步亦趋的君主们,他们和周围的人的关系通常都是比较剑拔弩张的,秦始皇嬴政的皇长子也是死于非命,然后不合法的继承人胡亥,他也和自己的兄弟姐妹们关系非常糟糕,所以他直接除掉了他们(虽然有赵高在一旁怂恿的因素,但是如果不是平常关系就相处得不好,应该不至于这么无情到要致其于死地。考虑到胡亥是嬴政生前最喜爱带在身边的皇子,那么自然会引起其他年长兄弟姐妹的嫉恨也是很自然的。相反的,胡亥和公子子婴的关系应该还算可以,子婴曾经当面劝诫胡亥,但是胡亥只是“不听”,并没有像加害李斯那样来处罚子婴,再考虑到胡亥狭隘的个性,那么大概可以推测出两者比较友好的关系的基础是子婴本人的品行比较优良,在胡亥继位之前对其比较照顾)。继位之后的胡亥和底下的大臣们的关系也不好,以诽谤的罪名相继处死了帝国重臣“左丞相李斯与右丞相冯去疾、大将军冯劫”。值得一提的是,胡亥的授业老师是精通律令的赵高,赵高作为秦始皇的贴身近臣,对法家理论著作想必也是非常熟悉的,所以嬴政才会指定赵高来教授胡亥王子的法家知识。不知道赵高是怎么向胡亥脑中灌输法家那套理论的,总之,胡亥在反驳大臣对他的劝谏的时候也是表现得理直气壮的,大意是,如果臣下不能不能替君主分忧,如果不能使得君主能够肆意地满足个人的欲望,那么臣子就是渎职,理应问责(法家理论(《韩非子》或者《申不害》)里面似乎是有表达这种意思的段落,有兴趣的网友可以去找找。)像胡亥这样实践法家理论算得上是走火入魔的君主(从《韩非子》的写作风格里,也可以大致看出韩非子本人是一个非常激进的人,用现在的话讲,是一个极端的保皇党),连赵高后来都害怕起来,担心他会问责于自己(在秦国体制下,即使是赵高主政,作为君主的胡亥依然享有很大的权力和威信,不然的话,他也不可能这么顺利地就赐死前朝的像是李斯这样的重臣),索性就先下手为强,除掉了胡亥,另外扶植比较通人情的公子子婴为秦王。与此形成鲜明对比的,周王朝的最后一个君主周赧王,为了筹措军费向商人借钱,后来没有能力偿还,就躲在了深宫里面,羞于见人,所有才有表示羞赧的“周赧王”的谥号。也就是说,周赧王是深明义理的一个人,知道欠别人钱没有按时偿还是一件很耻辱的事情,即使自己贵为周天子,或者说,正是因为身为周天子,才更应该为自己的失信而羞耻而羞赧。这种品行在后世的法家理论熏陶下的君主们看来应该是不可思议的:一国之君还需要向本国的商人借钱?直接拿不就好了吗?像汉武帝一样,心血来潮地来一个盐铁专卖,不就解决了军费问题了吗?“普天之下,莫非王土”,对于周王来说,表示要承当王者的义务,但是对大一统之下的帝制君主们而言,就完全是榨取天下财富以供个人挥霍的了。
f_g_g.周赧王的“有德”和后世大一统帝王的“失德”形成强烈的反差,大一统帝国治下的君主们,他们和民众的关系是比较遥远的,甚至可以说是没有什么关系。大一统的缔造者秦始皇嬴政,攻灭六国以后,不顾民生疲惫,继续往南方推移,即使秦军遭受了惨重的失败,依然不停止前进的步伐。对于嬴政而言,不需要抚恤征召而来的原六国士兵,在战争当中反而可以进一步地消耗他们。但是对于像周赧王这样的末代君主,他的统治范围只限于他所在的洛邑都城,相当于一个小地方的领主,那么他和领主里的民众之间的距离是非常近的。日暮时分,他可能从自己的居所里面往外面眺望就能看到不远处民众屋子烟囱上升起的袅袅炊烟。周王和所从属的子民已经是紧密联系的命运共同体,“一荣俱荣,一损俱损”。
f_g.秦国统一六国以后,有鉴于西周灭亡的教训,于是在全国范围内实行郡县制。秦国经历二世而亡,汉朝兴起,因为前朝灭亡的教训,所以又容许诸侯国存在,但是在整个汉朝统治时期,被分封的诸侯王是被歧视和防备的,听命于王室的中央政府自始自终采取的都是敌对的态度。而这种敌对的态度最终导致了汉景帝时期的强行削藩,终于爆发了“吴楚七国之乱”。东汉末年,曹魏势力兴起,有鉴于汉朝刘氏宗亲内斗的历史,又极力遏制曹氏宗亲的权力,把宗室子弟软禁在邺城,限制其人身自由,然后在郡县制下启用世家大族担任各级官僚。然而,不出意外的,世家大族其中的一支,司马懿家族坐大之后趁机夺取了政权。有鉴于曹魏政权的覆灭经验,晋朝的缔造者司马炎就又反其道而行之,在启用世家大族的前提下,更是大力放开对宗室皇亲的限制,把他们安插在各个关键岗位上,遍布中央(禁军指挥官)和地方(宗亲诸侯王)。这只是更加恶化了朝廷内斗,宗亲不仅有夺权的实力,还有争位的名分。结果司马炎死后不久,爆发“八王之乱”,是西晋灭亡的导火索。西晋亡国之后,衣冠南渡,东晋建立。到这里为止,应该可以发现一个现象,在朝代兴亡交替的过渡时期,后面的朝代总是自以为规避了前朝灭亡的教训,结果新的朝代又亡于新的情况,如此周而复始,不断采取的新的办法结果制造了新的问题,葬送了新的王朝。考察这一连串的问题制造者的源头,还是要落脚到秦朝所开创实行的大一统之下的郡县制,在它绵延的漫长时间里面,它所引发的政治后果就像是滚雪球一样越来越大。郡县制会产生一个庞大的官僚阶层,这个阶层作为中央的耳目,连接着中央和地方。但是相对于地方上来说,这样的官僚始终是外来的,也做不到真正的立足于本地为地方谋福利,因为如果他真的这么做了(在极端个别的情况下),那么他也就和地方融合为一体,失去了中央派遣他过来的目的,也就相当于失去了官僚本来的身份。所以,地方官和地方的利益并不总是一致的,时常是矛盾和冲突的。中央管辖的土地面积越大,所需要的官僚阶层也更加庞大,那么被制造的问题也随之增长得更多,直到整个王朝所不能够承受的重量,超过临界点之后,大一统秩序轰然倒塌。那么应对的最好办法就是,让地方势力划界而治,独立为一个政治势力,从而让中央和地方实现共生共荣共存。用比较现代化的语言来说,就是尊重原生秩序,从而获得最大的秩序稳定。这也是西周王朝能存续最长久时间的理由,即使在诸侯国势力不断膨胀的后期,周室王族也能继续延续着宗族社稷的原因(周国作为宗主国,始终是战国七雄势力均衡情况的晴雨表)。后世的王朝如果想要学习西周的分封体制,只是需要做一些稍微的改动,不仅是君主国需要尊重诸侯国的秩序,诸侯国也要尊重其内部的地方秩序(这里涉及到对“地方”一词所表示的具体土地面积大小的问题)。就维持君主国的权威性来说,君主国只是需要占据最肥沃最大面积的有生产潜力的土地(黄河中下游和长江中下游之间的大片土地,大致上,太原,石家庄,天津,南京,合肥,武汉这几个城市连接起来的多边形,再包括山东江苏的沿海部分),再将其它地区划分成为尽可能多的诸侯国或者是自治城市,通过盟约达成彼此的义务和权力。各个国家内部可以自由选择政治体制,只是在国家与国家之间需要遵守上述达成的条约,姑且命名为《华夏分封制度条约》。在整个华夏内部,包括诸侯和自治城市在内的地方自治实体数量大约在200~300个之间。作为秩序稳定的君主国,其政体最终演变的趋势是君主立宪制。至于君主的人选,可以从有名望的家族世系中挑选,比如,孔子的后人。比较多的地方政治实体的好处则是分散风险,避免把所有的鸡蛋放在一个篮子里,也就避免了国人激切有余然而成事不足的弊病(参考清末以来知识界对各种此起彼伏的激进思潮的追捧和政治现实却越来越黑暗的反差)。
f_g:大一统之下的郡县制,君主是整套体系的总负责人,也是最终责任人。郡县是皇权意志延伸到地方的丝线,各级官僚以分子结构的形式组成了这一条条的丝线,各级官僚依附于皇权。地方豪强势力如果足够强大,将这些丝线指向的方向朝向自身,那么随着依附于自身的丝线数量增多,如果超过了依附于君主身上的丝线,那就可以取而代之,曹魏时期的司马懿家族就是一个例子。处于丝线上的各级官僚只对地方安全负责,这里的安全仅仅是地方对中央的政治服从,除此之外,官僚不必对地方负有谋利的责任感。君主是唯一责任人。君主要经营“天下”这个家业还是挥霍这个家业当然是君主自己的选择。在魏晋时期,如果世家大族有为地方谋福利的举动,那么就意味着,他已经具有了责任人的意识,在“利出一孔”(只有一个政治中心)的限制条件下,距离夺取君主的权力只有一步之遥了(司马懿本人被认为是““常慨然有忧天下心”)。宋朝以后,郡县制下的各级官僚大都来自于科举产生的进士,这一类科举进士大都出身寒族,而且由于“忠君”思想的灌输(通过指定宣传这一类思想的书籍作为官方教科书,被改造过的学说),更方便了君主对官僚意志的操控。大家可以想一想,参加科举的学子们在步入考场之前,寒窗苦读,如此努力用功的目的是为了求得高官厚禄,进而光耀门楣。不是说不可以这样做,学子们当然有这样做的自由。只是为了求得一己私利的目的和当官以后要为天下谋取公义的责任感是相互矛盾的。越是想要“鲤鱼跃龙门”,那么付出的努力要更多,那么对功名利禄的追求会更加执着和极端(参考范进中举的例子)。当然会有极少的学子,像是北宋的范仲淹(范仲淹的身世比较特殊)和苏轼等人,一开始就抱着为儒家伦理所熏陶下的动机来参加科举。相对于范仲淹苏轼这样的少数,利禄之徒才是大部分科举进士的底色。而且这类富有责任感的官僚通常都是仕途不顺,因为他们和以追名逐利为动机的科举官僚体系是格格不入的。皇帝也通常会忌惮掌握有极大权力的官员过分地富有责任感。
f_g.科举制度为大一统之下的郡县制供应了源源不断的贪官污吏,这里不是特别针对参加科举制度的士子,即使是宋朝以前的世家大族,当他们把持了重要的岗位,以权谋私也是常态(参考西晋时期的石崇的例子)。只要是在君主专制之下,不管是世家大族还是科举士子,他们都没有义务对皇帝的“家产”负有责任。科举制度只是皇权朝向广阔的社会扔出的一个诱饵,正如宋真宗赵恒在他所作的《劝学诗》所说的“书中自有千钟粟”,“书中自有黄金屋”,公然将取得高官厚禄设定为莘莘学子的求学目标,很能反映帝王的一些小心思(寒门士子即使有着司马懿那样的为天下谋取功利的责任心,也因为没有财力人力的支撑,从而对皇权的威胁小了很多,保证了皇权专制的稳定)。大一统之下的贪官只是相对于天下是属于君主这样的前提的,官僚贪污的是皇帝的家产,贪污的手段是榨取盘剥地方的财富。官僚有管理地方的权力,但是却不必担负维持地方良好秩序的义务。所以君主需要从中央派出大量的监察官员,千方百计地检查官员是否有渎职行为。如果说,宋朝的皇帝和士大夫共治天下为士大夫的尊严留下了部分颜面,那么之后的朝代,士大夫就完全是斯文扫地了(明朝的政治体制里,司礼监占据着相当重要的权力位置,由于其实际权力经常凌驾于内阁之上,所以明朝可以看作是皇室和司礼监共治天下)。这种斯文扫地的政治现实反而将学子推到了皇权的对立面,更加激发了其社会主体意识。相比于宋朝士大夫,明朝士大夫对社会饱含着更多的同情和理解(参考阳明心学的流行和活跃在明朝中后期的东林学院士子群体)。大一统之下郡县制最核心的问题可以归结为责任感的缺失。至于被一些人所津津乐道的“流官”,流动的官员和地方的感情联系就更加薄弱了,在实际运行中就是流动着的贪官污吏,换一个地方继续捞钱。
g.皇权体制下有彻底实行法家理论的,那么其它的就是不那么彻底实行法家理论的。中国两千多年的王朝实际执行的是后者,也只能是后者。这已经是被那些遍地都是贪官污吏的大一统王朝的腐败历史所反复证明的了,每一个大一统之下的王朝在建立之初,就伴随着彻底的腐败(明朝初年朱元璋对腐败官员数量如此之多的感叹,为什么朱元璋会感叹呢,我们是不是可以就此推测,在他还是割据南京自称是吴王的时候,政府官员还可以做到相对的清廉呢?因为如果他还在做吴王的时候,官员们就很腐败,那么他就应该对大一统之下的明朝政府的腐败见怪不怪了才对),随着帝国修养生息人口增多财富增加,腐败的机会也随之增多,到了王朝末期,就几乎是无官不贪,遍地是腐。而在理想的法家理论下,官员都是秉公执法廉洁奉公的(秦国还仅仅统治着关中本部的时候,商鞅治理下的秦国或许能够做到;秦国吞并天下之后,楚国贵族后裔项梁曾经在栎阳活动被逮住,但是他通过贿赂和请托司马欣,得以逃脱。这还是在秦始皇吞并六国以后的事情,这说明即使是在嬴政这样通晓和运用法家理论的君主统治下,整个法家制度实际执行起来也已经是千疮百孔)。法家理论如果不能够彻底地实行,哪怕只是些微的瑕疵,它的整个实际运行就土崩瓦解。所以,秦始皇死后,赵高弄权,种种不可思议的事情一件接着一件地发生,合法继承人公子扶苏被赐自尽,胡亥继位,贤相李斯被戮,社稷重臣蒙氏兄弟含冤而死,等等,不一而足。也许是法家理论太过完美(需要满足的前提条件比较多,而且这些前提条件不具备稳定性),不仅不切实际(相对于过于广大的土地面积),而且极其的脆弱,脆弱到可以高效率地毁掉一个七百多年建国历史的诸侯国。
h.如果把现在中国的体制和古代进行比较,那么它确实又不是原汁原味的法家。秦国法家体制下,民众可以自由处置自己的田产,政府也不会直接插手商业运营和农业运营(相比于汉武帝时期的“盐铁专卖”和东汉末年曹操鼓捣出的屯田),商鞅设想的理想政体只是围绕着制定法运用法和维护法,其它的事情都要为此让道。也就是说,当一个自我标榜为法家的帝制政府极力地插手商业和农业运营,那么实际上他对法的维护就已经不上心了。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那么只能是法律的彻底败坏(就法律的权威性而言,法律败坏一点和败坏全部是等同的);秦国的君主需要直接面对整个政府机构,而不需要什么第三方中介的党。
i.如果把汉承秦制的汉朝做一个比较,汉武帝时期,“独尊儒术”,但是实际上行使的是酷吏政治,酷吏往往根据君主的喜好随意曲解法律,好给犯人定罪,这又和法家理论是相悖的。虽说秦国的法律是商鞅制定的,但是商鞅本人是不会如此儿戏地对待法律的(他把原版的法律条文锁在一个封闭的房间里面,需要经过严格的手续才能打开和阅读,商鞅对待法律的态度算是非常认真和严肃的),即使它的部分条文对于民众而言是凶恶如猛虎的,他从魏国移植过来的律法条文至少是经过时间检验的,不会说想一出是一出,随意地修改法律条文。君主和法家制度的关系就是伐木工人和斧头的关系,伐木工人为了保持斧头的锋利,就要做好斧头的保养工作。君主为了让法律具有威慑力就不能儿戏地对待法律。只有保持工具的趁手好使用,才可以有效率地砍伐更多的树木。
j.法家理论和现代的法治国家的法治的区别点在于几个地方,首先是制定法律的机构或者个人的资格问题,虽然制定法律的主体都是掌握着这个国家或者地区最大权力的,比如秦国是秦孝公和商鞅,后者是是立法院或者别的什么称呼(众议院,参议院),但是前者是世袭的,或者是被某位世袭权力所有者临时授予的,后者却是民选的。法家理论的量刑通常是严刑峻法,但是后者的量刑因为要考虑到选民的实际情况,所以会比较人道主义。法家理论下,施展法律惩罚的高位者自身是游离在整个惩罚体系之外,秦孝公不会被法律惩处,商鞅之所以被惩处是因为他失去了秦孝公的支持(秦孝公去世);赵高也不会被惩处,他是被其他非法律的方式除去的;诸葛亮也不会被惩处,除非他自己甘愿惩罚自己(他向刘禅上表陈述自己的北伐失策,刘禅当然是比较知趣的,处罚的结果也仅仅是降低爵位,却依然行使丞相的权力)。然而法治社会下,法官如果失职,又会有一套法定程序来罢免他,即使是美国的终身大法官,也有被弹劾以至于免职的可能。再者,现代的法治国家通常存在于民选政体内部,民主国家天然地带有地方自治的特征。地方自治下,地方是一个独立的权力行使主体,合适的土地面积大小使得法律的严格执行成为可能,同时司法和行政分开也减轻了法官的负担从而提升了其执法的专业性。综合起来,民主国家的法治优势体现在,管辖的土地范围合适,优秀法官的遴选程序化,行使权力主体也就是地方议会的合法性和稳定性。所以,法家理论如果能和民主政体联合起来,那么民主就能修复法家理论的不足之处,使得它过渡到茁壮健全的法治。
j_k.现代民主政体被人所诟病的一个反面例子是印度的民主实践。印度是一个人口众多的国家,“拥有接近14亿170万人口”。民主的意思是人民当家作主,每一个人都可以表达自己对政治候选人的见解。人数越多,那么在公共信息广场流通的信息量也就越大,需要考虑的因素的不确定因素也更多,造成选择上的困难,所谓众口难调。同时对于民选中央政府而言,过大的人口数量和辽阔的国土面积使得管理能力面临严峻的挑战。反应在官场上,就是腐败丛生,执政纪律松散。反应在国家气质上,就是缺少了一种昂扬向上的朝气。这也许就是莫迪现在能受到印度民众热烈追捧的原因,也使得印度民众能够些许容忍莫迪的一些比较“专断”的做法。民主政体似乎在那些“小而美”的国家运转得更好,像是欧洲国家,东亚四小龙等等。即使是头号资本主义强国美国,其实际人口也才3亿多,不及印度的四分之一。美国和其他欧洲亚洲的民主国家的关系很像是君主国和诸侯国的分封关系,”君主国“负责维持诸侯国之间的势力均衡,维护政治和军事安全,诸侯国则需要让渡部分的利益和担负部分的责任。所以,对于印度而言,可以考虑的选择是划出一片很大面积的土地作为主要的宗主国(主要的人口构成是以信仰印度教的人群),其余地则尽可能地分封出去,作为印度分封体系下的诸侯国,依照印度民主实践的悠久传统,诸侯国内部依然行使民主政体。这样,减少了地方到中央的冗长的民意传达链条,让地方共同体意识逐渐摆脱过于遥远的联邦候选人的政治动态,对于提升管理能力的效能也是有很大的帮助。相反的,在印度目前的政治生态下,一个印度选民的意愿要经过地方议员,再到达印度总理那里,然后影响决策,能够在多长时间内完成?然后再乘以14亿,又会是什么结果。按照最极端的假设,一个印度选民的意愿要越过14亿人才能走完它的传播链条。有14亿人参与的大选,就是为了选举出来一位印度总理,耗时又费力。如果是在分封体制下,联邦的总理是谁就和他们无关,所以地方上只是需要关心自己的事务就好。
j_k.近期比较流行几位经济学诺贝尔获奖者的观点,在他们的主要著作《国家为什么失败》里面,提到制度因素在推动国家实现富裕的过程当中所具有的举足轻重的作用。按照他们的说法,都是殖民地,然而英国人的殖民地和西班牙人的殖民地的结果却有很大不同,比较有代表性的,一边是“四小龙”在东亚的崛起,一边是南美一些拉丁语国家的失败。大意是习惯了民主宪政的英国人在殖民地的制度建设上贡献非常多,将母国的优良政体移植到了所殖民的地区,为这些殖民地后来独立发展打下了坚实的制度和人文基础。但是,大英帝国最大最重要的海外殖民地印度又要如何解释呢?大英帝国当年在亚洲的扩张是以印度半岛为基地的,英国人在印度投入了相当大的心血,但是印度的发展势头明显逊于东亚的一些民主国家。另外,“东亚四小龙”的繁荣和英国盎格鲁撒克逊人真的有那么紧密的渊源吗?除了新加坡和香港以外,日本和台湾与荷兰人的关系更加重要(日本幕府时代有所谓的“兰学”,台湾在郑成功占领之前是荷兰人的殖民地)。相比于荷兰以及葡萄牙西班牙,英国的优势在于国家体量,既然实力更加雄厚,那么对殖民地的经营就偏向于从长计议,更加得心应手。香港对于澳门的优势大概就能看出英国和葡萄牙之间的殖民地建设能力的差别。和大英帝国女皇头上的皇冠-香港相比,印度的就没有那么一帆风顺了。或者说,英国在印度的统治经验使得它在亚洲的殖民统治变得更加谨慎和富于长远考虑。当英国在鸦片战争中击败了清国的军队以后,并没有乘势长驱直入,征服整个中国,而是见好就收,选择和清国签订城下之盟。另外,更小的土地面积有利于政体的直接移植,印度总督和香港总督所面对的统治难度不是一个量级的,前者要顾虑的因素和处理的事情显然要远远高于后者。如果单凭殖民就能让像印度这么国土面积庞大和历史悠久的国家脱胎换骨,那么所需要投入的时间精力和资源恐怕不是英国人所能够承受的。光是交通建设这一块就是天价的成本。而且英国人殖民印度的初衷原本就是出于经济利益,掠夺性手段是经常使用的(后期会逐渐文明一些)。英国人殖民比较成功的地区通常有如下几个特点,要么这个地区原本原住民人口就不多(地广人稀),像是北美洲以及澳大利亚和新西兰,本国人可以直接移民定居(当地的原住民在涌入的巨大人口数量面前成了少数族群)。或者是面积比较小的岛屿或者半岛,前提是这样的岛屿在地理上靠近庞大的消费市场,比如上文提到的香港和新加坡。如果英国人不是殖民整个印度次大陆,而是也像殖民香港一样,只是在印度大陆的沿海地方经营一个相似面积的半岛或者岛屿,那么再造一个香港的可能性不也是挺大的吗(印度和当时的清国一样,都是人口和面积巨大的国度)?但是英国人是不会这么做的,英国在印度的殖民统治没有势均力敌的竞争对手,完全可以独吞,不需要像在亚洲东部那样小心谨慎。另外,殖民地的兴衰和母国的国力是否强盛也有很大的相关性,在殖民者的老家,英国本就是凌驾于葡萄牙西班牙的强国,既然英国在西欧本土就能压过伊比利亚国家,那么有什么理由不能在海外殖民竞争中重复这种胜利呢(北美洲和南美洲的差距也很能反应英国相对于伊比利亚国家的整体优势,更具体地讲,是人文积累和制度演变经验方面的优势,就是说,殖民地建设的起点就比对手高出不少)?还有,如果盎格鲁撒克逊人的殖民真的有所谓的制度红利的话,那么号称日不落的大英帝国所殖民的地区数不胜数,但是能拿出手的比较有名的地方也只有新加坡和香港吧(北美洲澳大利亚严格来说是直接“拎包入住”了,和少数英国人统治占多数人口的原住民还是有区别的)。香港和新加坡两者都是大航海贸易路线上的关键节点,英国在这些地方投资建设,维持一个良好的秩序是有利可图的。并且这几个殖民地面积不算太大,投入的成本是承担得起的,然而回报却异常丰厚(以东部亚洲的腹地作为贸易对象,也就是和中国的贸易有着巨大的潜力)。另外,在英国人看来,清国也不是那么友好的贸易国家,那么在新加坡和香港维持一个良好的秩序,还能起到怀柔和拉拢本地势力的作用。总的来说,英国人在这两个地方的统治还是比较文明的,和在孟加拉以及印度的统治有很大的不同。再回到“东亚四小龙”的例子,它们都和汉字文化圈有着密切的联系,其中日本大和民族的独立属性更强,韩国的前身也就是朝鲜王朝以前被称为“小中华”,新加坡的人口主要以明清时期福建广东沿海的移民为主,台湾的情形也是差不多如此(尤其以国民党败退台湾以后涌入的华人群体为显著的标志)。汉字文化圈对英国人的那一套宪政民主体制的认同感更强,或者说,是理解起来没有特别大的困难。中国几千年历史下来,虽然说实行的是大一统之下的官僚专制,但是有识之士对优秀政体的探索并没有因循守旧。虽然没有一门具体的可以称之为学科的研究对象,但是实际研究的内容就是属于政治学的范畴。二十四史是帝王将相的家谱,但是不可否认,它的内容主要都是着眼于政治的。基本上,中国历史上有名气的学术大家都会和政治学多少沾一点边(只是称呼上不那么现代化而已)。收集孔子言论的《论语》里面就有不少的有关政治的内容。所以,一旦清末时期的中国士大夫亲眼见识到了西方尤其是英国的宪政体制,那么十有八九都会有恍然大悟的感觉,这不就是历代的圣贤们所不懈追求的“圣王之治”吗?和以华人为主要人口构成的国家或者地区不同,日本在融合西洋宪政文明上的阻碍就更小了。日本是一个有岛屿国家,四个大的岛屿构成了日本主要的国土面积(英伦三岛也是由三个大的岛屿构成),明治维新以前,日本列岛长时间实行的是分封制度,有地方自治的传统(不仅仅如此,还有在天皇名义下的地方之间的协力合作),再加上从中国源源不断输入的很多有关政治理念的先进知识(朱舜水,王阳明),所以,当西洋文明以“兰学”的形式被日本的知识阶层所了解的时候,精明的日本人立刻就明白了西洋制度所蕴藏的巨大价值。这种对西洋的热情在佩里“到访”之后风靡于整个日本上下,也就是说,在佩里叩关之前,日本就有为数不少的西洋通,不仅是萨摩藩,幕府内部也不乏这样的人。日本在西化之前,不仅在理论知识层面,同时也在实践层面都做好了充足的准备。日本方面唯一比较惋惜的是,西化过于求成,最终的形态是以集权(极权)专制的形式(萨摩藩长州藩在政界的专权不必说,在当时的日本军队里也是一股庞大的势力,有专政的实力)推进了现代化。这当然也不能全怪日本,当时的西欧列强在太平洋地区展示了过于咄咄逼人的态势。
j_k.民主政体中折射出来的另外一个问题,就是它通常是和个人自由主义相互关联,这是不是培养自私自利的国民性的天然场所呢?这点和我在上面提到的大一统之下的郡县制的弊端也是相似的,就是造成责任感的缺失。民主政体下的每一个人都在个人自由主义的指导下将自己的个人利益最大化。在一个更加合理更加公平的机制下竭尽所能地为自己谋取利益,所造成的结果依然是,个人利益最大化成了社会成员的普遍追求,也是社会风尚的潮流。这也许可以解释现在的一些现象,比如,台湾虽然实现了卓越的民主政体,但是接受中共意识形态招安的政党和商人以及艺人却不在少数;还有某一位学者在一档讲座上指出来的,乌克兰在抵抗俄罗斯的侵略中也有不少的乌克兰成年男性当了逃兵,丝毫没有保卫乌克兰民主政体的荣誉感。我们是不是可以说,民主政体其实也是一个逐利的场所,只是这个场所更加的公平更加的规范,它距离培育国民的荣誉感还有很长的一段距离。与之相反的,古希腊时期的城邦民主却到处洋溢着一种希腊人的骄傲。温泉关战役中,300名斯巴达军人在斯巴达国王的率领下就敢于波斯大军做殊死搏斗。这恐怕是当今个人自由主义熏陶下的人们所无法理解和体会的国民荣誉感吧。
k.好像有网友对清朝颇有想法,在某位网友的观点里,清朝皇帝差不多都很勤政,也没有前朝的宦官干政,外戚干政等等常见的弊端也都一扫而空,但是清朝的政治稳定下来以后,它的皇帝也不是直接面对官僚机构的,内阁虽然依然存在,但是在内阁和皇帝中间又出现了军机处。军机处取代前朝的司礼监成为了皇帝身边的亲近大臣集团,清朝皇帝又取消自秦朝以来的廷议制度,到达了君主专制独裁的高峰。清朝君主勤政不勤政其实无光大局,因为就算他不勤政,也会有其它的近臣争先恐后地代替他去“勤政”的。清朝制度的最终模样,只不过就是在原本就无法实现法家制度的大一统框架下,进一步地堕落了而已。就算没有西洋人的船坚利炮,它也无法避免王朝末年的破败和最终的破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