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盗版的问题:是无上光荣还是厚颜无耻
我知道很多人会欢迎盗版,无论是盗版电影、盗版书籍,……因为盗版的存在,使得我们可以免费的享用各种资源,从而从某种程度上进入了共产主义。
但是这对于创作者的伤害,我就不必赘述了。我只想谈一下我个人的态度。
我个人的态度是矛盾的:一方面,我是个普通人,有和大家一样的贪小便宜的思想。但另一方面,我觉得把使用盗版资源进行无限拔高,甚至赋予正当性则是非常无耻的行为。换句简单的话来说:我可以用,但我不应该厚颜无耻的认为这么做是对的,是无上光荣的。套句长者的话,叫作“闷声发大财”。
当然,我最希望的结果是:这些资源最终能够以低廉的价格在互联网上出现,同时保护创作者和消费者的共同利益。但是可能要实现这一点要面临很多困难。
但是这对于创作者的伤害,我就不必赘述了。我只想谈一下我个人的态度。
我个人的态度是矛盾的:一方面,我是个普通人,有和大家一样的贪小便宜的思想。但另一方面,我觉得把使用盗版资源进行无限拔高,甚至赋予正当性则是非常无耻的行为。换句简单的话来说:我可以用,但我不应该厚颜无耻的认为这么做是对的,是无上光荣的。套句长者的话,叫作“闷声发大财”。
当然,我最希望的结果是:这些资源最终能够以低廉的价格在互联网上出现,同时保护创作者和消费者的共同利益。但是可能要实现这一点要面临很多困难。
82 个评论
1 知识产权不是产权,盗版非盗。
知识产权盗用了产权的概念。产权是以独占,排他为前提的,必然是不可复制的。知识产权本质上是特许经营权,和产权没有半毛钱关系。
2 盗版行为本身对创作者不构成伤害
特许经营权是君主授予权利人的,以君主的权力来保障的营利权利。通过非授权拷贝方式使用知识成果,损害的是君主的权力。而权利人和拷贝使用人之间根本没有直接的权利义务关系。
商品的价值需要通过自愿买卖来实现,没有双方自愿的买卖,商品就没有价值。拷贝使用人没有给知识产权权利人付费,也就没有实现商品销售,当然也就不会对权利人造成任何伤害。或者说,权利人那种“你没付钱所以伤害了我”的说辞,是罔顾财产自决,买卖自愿的无理取闹。
保护知识产权最好的方法,是不要公开知识成果,烂在肚子里。对于已经公开的,不具有排他性,独占性的内容主张权利,就是背靠权力的为虎作伥,侵犯他人的真正的财产权。我从没见过哪个知识产权权利人说,我不要政府,不要法律的保护,我自己用自己拥有的枪支或者键盘来保护自己的知识成果不被盗窃的。不管什么才华横溢的创作者,人见人爱的作家,或者宣扬什么人畜无害理论的小清新,只要你支持政府征税和管制,支持公共权力的扩张,甚至连特许经营权这种东西都正当化,就是站在我的对立面。
知识产权盗用了产权的概念。产权是以独占,排他为前提的,必然是不可复制的。知识产权本质上是特许经营权,和产权没有半毛钱关系。
2 盗版行为本身对创作者不构成伤害
特许经营权是君主授予权利人的,以君主的权力来保障的营利权利。通过非授权拷贝方式使用知识成果,损害的是君主的权力。而权利人和拷贝使用人之间根本没有直接的权利义务关系。
商品的价值需要通过自愿买卖来实现,没有双方自愿的买卖,商品就没有价值。拷贝使用人没有给知识产权权利人付费,也就没有实现商品销售,当然也就不会对权利人造成任何伤害。或者说,权利人那种“你没付钱所以伤害了我”的说辞,是罔顾财产自决,买卖自愿的无理取闹。
保护知识产权最好的方法,是不要公开知识成果,烂在肚子里。对于已经公开的,不具有排他性,独占性的内容主张权利,就是背靠权力的为虎作伥,侵犯他人的真正的财产权。我从没见过哪个知识产权权利人说,我不要政府,不要法律的保护,我自己用自己拥有的枪支或者键盘来保护自己的知识成果不被盗窃的。不管什么才华横溢的创作者,人见人爱的作家,或者宣扬什么人畜无害理论的小清新,只要你支持政府征税和管制,支持公共权力的扩张,甚至连特许经营权这种东西都正当化,就是站在我的对立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