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盗版的问题:是无上光荣还是厚颜无耻

我知道很多人会欢迎盗版,无论是盗版电影、盗版书籍,……因为盗版的存在,使得我们可以免费的享用各种资源,从而从某种程度上进入了共产主义。
但是这对于创作者的伤害,我就不必赘述了。我只想谈一下我个人的态度。
我个人的态度是矛盾的:一方面,我是个普通人,有和大家一样的贪小便宜的思想。但另一方面,我觉得把使用盗版资源进行无限拔高,甚至赋予正当性则是非常无耻的行为。换句简单的话来说:我可以用,但我不应该厚颜无耻的认为这么做是对的,是无上光荣的。套句长者的话,叫作“闷声发大财”。
当然,我最希望的结果是:这些资源最终能够以低廉的价格在互联网上出现,同时保护创作者和消费者的共同利益。但是可能要实现这一点要面临很多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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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 个评论

怎麼我覺得你又是一個晶哥?
首先我承认我是个盗版用户,
使用过各种盗版软件,游戏,电影,音乐CD抓轨,乐谱,美术作品,菜谱,仿制版乐高积木等等。

其次,盗版这个问题,是依据受众的消费能力来谈的。

一个乞丐快饿死了,路过好心人,送他一盒全新奥利奥饼干。

这时候你突然站出来阻止乞丐进食:
“Oreo是Hydrox饼干的劣质仿冒品,食用这种饼干绝对是不道德的,灵魂必将遭到玷污!”
然后你一脚踢飞乞丐手中的奥利奥,以卫道士的姿态潇洒离去。

留乞丐在原地饿死。

俄罗斯,中国之所以成为两大盗版策源地,
就是因为有大量没有对应消费能力的群体(包括我自己),

音乐会好吗?好,票价更好。
电影院好吗?好,加班没时间。
游戏好吗?好,审查封锁,正规渠道不让玩。

因此,
世界真相是残酷的,穷人不必讲究道德。
问题太空泛,不能一概而论。举例说:
1. 我在国内的视频平台开过会员,然后下盗版电影的行为在道德上毫无问题,因为中共审查所有的电影,比如
【网络民议】腾讯视频把《战争之王》的结局给改了
国外的平台被封锁,而国内的又被阉割篡改,请问观众怎么办?观众没有追求自由的权利吗?中共的法律就是恶法。

2. 有些图书太贵,比如从美国 amazon 买专业相关的,花费 100 美金左右;OpenAI 会员价格每月200美金,我都买不起。等我富了,自然会补票的。

3. 有钞能力负担的,内容又没被阉割的,我当然支持正版。看看中国人在国外各平台买的会员就明白了。

4. 有的发行商赚得脑满肠肥,但作者只分得芝麻。

你所谓的"贪小便宜",是因为没有信仰,或者说,今天贪的便宜,明天要连本利还的。有信仰的人,是不可能害人的,比如食品安全、Organ harvesting from Falun Gong practitioners 等。所以中共先破坏信仰,再带领人造恶。

@畜平首寄  没错,"穷人不必讲究道德",也不可以失掉羞耻。
目前是拒用盗版的, 但我会支持海盗湾与海盗党, 将日益僵化的版权保护更新了.
>> 首先我承认我是个盗版用户,使用过各种盗版软件,游戏,电影,音乐CD抓轨,乐谱,美术作品,菜谱,...


“ 俄罗斯,中国之所以成为两大盗版策源地,
就是因为有大量没有对应消费能力的群体(包括我自己),”

太铮铮有词了吧 中俄人均收入怎么排全球前几十还是排的进的的 比中国穷的亚非拉人家都是全民盗版么?直接承认你家从政府到普通人钻空子偷版权都习惯了好不好 还给自己找个穷就是正义的的理由就扯淡了
楼主应该明确一下,自己说的是使用盗版,而不是传播盗版。不说俄罗斯,制作传播盗版在大多数国家是违法的,违法的事当然可以干,但是干了受惩罚没有任何同情的余地。你没被抓算你手段高,被抓了愿赌服输老老实实蹲建议,别扯什么都是共产党习近平的错。

至于使用盗版,有的国家违法有的国家不违法,最近的趋势是检方不倾向起诉,法官不倾向支持原告。道德层面,国内国外都有争论,我觉得应该可以看作一个open话题,起码我同时能看到双方论点论据的合理性。

我个人是倾向于让市场自己解决这个问题,比如Spotify的广告或者订阅让听歌和买歌分离,only fans建立新的色情制作盈利模式等等。这个过程会有利于消费者,有利于创新平台,有利于创作者,不利于传统发行商。至于个人用不用盗版,既然有公开卖逼卖屁眼的,公开宣布自己使用盗版也没啥什么奇怪的,我一般懒得评价。
有正當管道能入手正版的情況下,請不要那麼不要臉
就算用盜版也不要沾沾自喜
我認為:推崇盜版是無上光榮的這種態度或行為,才是厚顏無恥。
>> “ 俄罗斯,中国之所以成为两大盗版策源地,就是因为有大量没有对应消费能力的群体(包括我自己),...

拉倒吧,现在欧美人都开始大规模用盗版了,知道什么叫网页视频嗅探浏览器吗?一大堆是欧美人发明的。全球经济下行,发达国家民众过得也不轻松。没那么多闲钱去搞高端精神文化享受了。以后随着全球化彻底崩溃,版权保护什么的逐渐变成笑话。
我发现一个道理,经济全球化推进,思想文化就会逐渐走向封锁
经济全球化破产,文化思想什么的就该互相融合了。现在内外网之前某些不同观点在碰撞中走向合并。在品葱油管看到的反共思想,在知乎抖音也开始变种出现了。还有很多人在墙内实名制网络放言说社交主要用推特和脸书也不怕查水表的
所以说,随意偷窃别人的劳动成果是可以被接受的咯?那好你等着,等你啥时候做产品的我给你偷个精光,然后跟你搞价格战让你研发成本全烂在锅里
反正我steam300多个游戏,只玩了1/10不到
>> 拉倒吧,现在欧美人都开始大规模用盗版了,知道什么叫网页视频嗅探浏览器吗?一大堆是欧美人发明的。...


抱歉我不知道 绝大部分听歌stream软件也不贵 亚麻音乐一个月10块钱 学生才5块钱 还免费送三个月 里面除了音乐还有各种podcast还有每月一本免费听书 这点钱都拿不出来真心不是穷的问题了
>> 楼主应该明确一下,自己说的是使用盗版,而不是传播盗版。不说俄罗斯,制作传播盗版在大多数国家是违...

同意,向360浏览器这种插入广告赚广告费模式的就很好,我不用它的原因是不安全和占内存,而不是有广告
>> 首先我承认我是个盗版用户,使用过各种盗版软件,游戏,电影,音乐CD抓轨,乐谱,美术作品,菜谱,...

这让我想起了印度盗版美国药,美国的医药界太黑了,简直堪比党国。
支持盗版支游
>> 首先我承认我是个盗版用户,使用过各种盗版软件,游戏,电影,音乐CD抓轨,乐谱,美术作品,菜谱,...


这个比喻错误,你没学逻辑吧?难怪河南人怎么这么坏;绝对很多人让你这个比喻给误导了
>> “ 俄罗斯,中国之所以成为两大盗版策源地,就是因为有大量没有对应消费能力的群体(包括我自己),...


它那个比喻非常害死人的,很多人都相信,难怪河南人怎么那么坏
>> 首先我承认我是个盗版用户,使用过各种盗版软件,游戏,电影,音乐CD抓轨,乐谱,美术作品,菜谱,...

现在电影票便宜,十几年前一票一百块
>> 反正我steam300多个游戏,只玩了1/10不到

这是啥意思?正版游戏且玩不完?
>> 所以说,随意偷窃别人的劳动成果是可以被接受的咯?那好你等着,等你啥时候做产品的我给你偷个精光,...

你,看不懂我的文章?
>> 楼主应该明确一下,自己说的是使用盗版,而不是传播盗版。不说俄罗斯,制作传播盗版在大多数国家是违...

使用盗版可不能等同于卖逼卖屁眼,如果非要说卖的话,那卖的也是别人的逼,别人的屁股。
paradox的游戏只买本体和部分dlc,有条件的用盗版
1 知识产权不是产权,盗版非盗。

知识产权盗用了产权的概念。产权是以独占,排他为前提的,必然是不可复制的。知识产权本质上是特许经营权,和产权没有半毛钱关系。


2 盗版行为本身对创作者不构成伤害
特许经营权是君主授予权利人的,以君主的权力来保障的营利权利。通过非授权拷贝方式使用知识成果,损害的是君主的权力。而权利人和拷贝使用人之间根本没有直接的权利义务关系。

商品的价值需要通过自愿买卖来实现,没有双方自愿的买卖,商品就没有价值。拷贝使用人没有给知识产权权利人付费,也就没有实现商品销售,当然也就不会对权利人造成任何伤害。或者说,权利人那种“你没付钱所以伤害了我”的说辞,是罔顾财产自决,买卖自愿的无理取闹。

保护知识产权最好的方法,是不要公开知识成果,烂在肚子里。对于已经公开的,不具有排他性,独占性的内容主张权利,就是背靠权力的为虎作伥,侵犯他人的真正的财产权。我从没见过哪个知识产权权利人说,我不要政府,不要法律的保护,我自己用自己拥有的枪支或者键盘来保护自己的知识成果不被盗窃的。不管什么才华横溢的创作者,人见人爱的作家,或者宣扬什么人畜无害理论的小清新,只要你支持政府征税和管制,支持公共权力的扩张,甚至连特许经营权这种东西都正当化,就是站在我的对立面。
>> 首先我承认我是个盗版用户,使用过各种盗版软件,游戏,电影,音乐CD抓轨,乐谱,美术作品,菜谱,...

首先我是个实用主义者,我并不能完全排斥盗版;
其次我仍然有一点些微的道德洁癖,我认为盗版显然是不对的。自己用用就算了,没有什么值得光彩的还大声宣扬:我弱我有理,我穷我有理,这种无耻之言。你是可以不讲究道德啊,但是人家按原则按规则处理你的时候你就没有道理哇哇叫,你就乖乖的趴下来挨板子好了呗。
spexial 新注册用户
使用盗版并不丢人 目前玩盗版买盗版玩具在中国不违法 如果因为玩盗版感到光荣发扬光大有点那啥 花正版一半钱买盗版就是蠢逼
>> 问题太空泛,不能一概而论。举例说:1. 我在国内的视频平台开过会员,然后下盗版电影的行为在道德...


可以不要撒谎吗?openai的会员每个月明显是20美金啊,怎么就变成200美金了?真欺负这里没有人用过openai的会员吗?很遗悍的告诉你我用过我花过这钱,所以我知道是20美金/月。
>> 1 知识产权不是产权,盗版非盗。知识产权盗用了产权的概念。产权是以独占,排他为前提的,必然是不...

左一声“君主”,右一声“君主”,你是生活在上世纪还是上上个世纪啊?
>> 怎麼我覺得你又是一個晶哥?

谢谢你帮我掩藏身份哈。
知识产权是现代资本主义最落后的一部分 互联网精神本来应该是开源无国界的 愣是让一帮新时代的封建领主设下这样那样的护城河 我不反对盗版的存在
>> 知识产权是现代资本主义最落后的一部分 互联网精神本来应该是开源无国界的 愣是让一帮新时代的封建...

对,知识没有产权。
垄断知识是开倒车的体现,本质就是让贵族读书不让奴隶读书。
经济全球化破碎,这群封建领主没了钱维护各种藩篱了,思想文化才会进一步解放。
>> 知识产权是现代资本主义最落后的一部分 互联网精神本来应该是开源无国界的 愣是让一帮新时代的封建...


英国人因为有知识产权保护才有了轰轰烈烈的技术革命和工业革命 中国至今抄了个半吊子还在不思进取想着抄成世界第一
>> 英国人因为有知识产权保护才有了轰轰烈烈的技术革命和工业革命 中国至今抄了个半吊子还在不思进取想...


如果你觉得知识产权制度的目的始终是“保护创作者”,那你就大错特错了。当下知识产权制度最严重的弊端就是,这项制度保护的客体并不是“创作人”,而是“权利所有人”。但现实却是,很多时候“创作人”并不一定就是“权利所有人”。知识产权制度内在最大的矛盾也是由此而生——这项制度,尤其是其中的财产权制度,尽管规定创作者具有一定的权利,却也规定,这些权利可以被转让,并且,现实中很多时候必须被转让。以版权为例,版权之所以叫“版权”,就是因为这项制度,尤其是其中的财产权制度,依赖于出版发行,而其中便天然产生了真正创作了实际内容的创作者与并没有创作,只是为原作者提供了社会发行资源的出版者的分立。然而,由于地位的不对等,创作者很多时候只有将自己的权利大幅度、甚至全部让渡于出版者,才有可能实现自己的利益。而悖论此时就产生了:一项标榜于“保护原创”的制度,却允许、甚至鼓励对原创者利益的剥夺?而出版者的贪欲与原创者的弱势的分歧达到最大时,也就诞生了让知识产权法成为彻底恶法的一个活生生的例子——西方的学术出版业。西方的学术出版制度到了什么境地?比如,创作了学术论文的原作者,必须无偿将自己的论文提交给学术出版社,出版社再将论文交给同行进行无偿评议,最后,出版社将文章连同其期刊,以天文数字的价格卖给原作者所在的机构,作者才能在发行的刊物上读到自己的文章。而且作者为了发表一篇论文,不仅拿不到一分钱(实际上还倒贴了大量的钱),还必须放弃自己本来的权利,比如连自己上一篇文章的插图,在下一篇文章里都不能用。又比如,西方国家的教授耗费心血写一本教科书,把它交给出版社发行,出版社“啪”的一下,定价两百美刀。你认为原作者能靠这价格赚翻了吗?大错特错!高昂的价格,导致使用者被迫高频次地对书进行二手流转,或选择短期租赁,但这些手段都无法让原作者拿到一分钱!这个制度下,赚到钱的是书店与同书店分成的出版社,但在极低的新书销售额面前,原作者能分到的却只是极为可怜的版税收入。所以,知识产权制度可能不合理吗?当然可能。不仅可能不合理,甚至会完全背离其“保护原创”的初衷。更甚者是,当知识产权的垄断达到一定程度时,一些本来根本不应该被私人所有的公众资源,却可能被某些私人组织以“知识产权”为名强行占据,甚至以之谋取暴利。记录已故的美国著名自由软件运动者亚伦·斯瓦茨的纪录片《互联网之子》讲过这样一个事例:早年间,美国的联邦法院记录的公众浏览权,被一个叫PACER的网站垄断,公众想要获取美国的法律文件、判例,这个了解自己国家的民主制度最为天经地义的材料,竟需要向该网站付费!于是纪录片里提出了这么一条尖刻的讽刺:You know, the law is the operating system of our democracy, and you have to pay to see it?而后,纪录片的矛头也指向了当下的学术出版垄断,和法律文件一样,自然界与人类社会的客观规律、规则,这也根本不应该被某个私人或组织所有,正如牛顿不可能对万有引力定律拥有专利,要求后人每次使用万有引力定律进行计算都需要向他付费。然而今天的学术出版界,却明目张胆地干起了一个性质的事情,而他们甚至跟这些“客观规律”一点关系都没有!P.S. 在这还是不得不再说一下,“知识产权”这词简直是一个翻译得再糟糕不过的法律术语,这词经过英文、日文两重转译,把英文中的"intellectual"生生转成了一个八竿子打不着的”知识“(knowledge),但实际上”知识“是根本不应该为私人所拥有的。《互联网之子》里也讲到,亚伦·斯瓦茨入侵美国学术出版社JSTOR数据库,大量下载其中论文,以致招来FBI直至被捕并对簿公堂的全程,作为受害者的JSTOR却完全不敢出声,甚至到了法庭上也仍愿意寻求私了,案件最后演变成了利益方退出,只剩美国政府穷追着一个普通公民的闹剧。这不莫过于对这项制度之弊端最好的讽刺了?所以,知识产权制度的初衷是好的,也是对人类社会的发展有益的,但是,这项制度的问题,在于想要利用它的人的人心,比这制度的纸面规定本身复杂了太多。
>> 英国人因为有知识产权保护才有了轰轰烈烈的技术革命和工业革命 中国至今抄了个半吊子还在不思进取想...

再举一个通俗的例子:被困在荒岛上怎么求救?在沙子上画一个米老鼠的头像,迪士尼法务部就会来把你带到法庭 这个笑话可作旁例折射出知识产权制度的不合理之处
>> 再举一个通俗的例子:被困在荒岛上怎么求救?在沙子上画一个米老鼠的头像,迪士尼法务部就会来把你带...


他画个米老鼠头像获得利益了么?没有的话迪斯尼怎么起诉他?你上面的例子类似 牛顿的万有引力定律不产生直接的收益 他怎么收费?我不是干这一行的 但是感觉知识和技术有明确的界定 如果所有知识都可以标价的话 那文科和数理专业也不会穷的叮当响了 另外多说两句 90%以上的论文全是灌水 没有任何意义 某些专业特别水 比如生化专业的论文 99%全是灌水 绝大部分杀老鼠的研究员拿的都是比麦当劳翻肉饼略高的工资 “知识”有没有价值从业人员的收入就可见一斑 反面的例子是互联网行业的开源 技术不收钱不妨碍人家还能赚大钱
>> 他画个米老鼠头像获得利益了么?没有的话迪斯尼怎么起诉他?你上面的例子类似 牛顿的万有引力定律不...

首先你要认识到知识产权和我们的物权是冲突的。例如你拥有一把椅子,你宣称的只是对那一把椅子的所有权,但是人家知识产权宣称拥有的是椅子作为抽象事物的所有权。为了体现冲突,换一个吧,它可以宣称拥有一种坐椅子的方式。好了,你还拥有你的椅子,但是你不能按一种特定的方式去使用,知识产权所有者就这样拥有了你的椅子的部分所有权益。这简直是荒天下之大谬,但是只要你承认知识产权的合理性,你就不得不承认人家声称坐椅子方式的合理性:‘发明这样一种坐椅子的方式,耗费了大量的脑力劳动,你们尊不尊重劳动成果?不给予专利保护,以后谁还有动机创新,持续改进人类坐姿?’其次,所有为避免上述冲突的法理上的争辩,知识产权的拥护者们从未占过上风。也就是说从一开始他们就理亏,至今。
知识产权的本质是通过垄断的手段攫取商业利益 不知道说到这个地步你明没明白我的意思
lizardman0822 新注册用户
如果是慈鿋先替我們付了的。
我覺得可以。
畢竟㸰們是強盜或強盜的后人
>> 知识产权是现代资本主义最落后的一部分 互联网精神本来应该是开源无国界的 愣是让一帮新时代的封建...


那很简单:如果知识产权不保护的话,你觉得创作者还能继续丰富吗?
>> 使用盗版可不能等同于卖逼卖屁眼,如果非要说卖的话,那卖的也是别人的逼,别人的屁股。


没什么区别,都是不要脸的事。
>> 拉倒吧,现在欧美人都开始大规模用盗版了,知道什么叫网页视频嗅探浏览器吗?一大堆是欧美人发明的。...


欧洲大陆我不熟,英国美国加拿大我熟的很,大规模盗版纯属谣言。
>> 如果你觉得知识产权制度的目的始终是“保护创作者”,那你就大错特错了。当下知识产权制度最严重的弊...


你这种思维方式本质就是重农轻商,渠道没什么了不起,生产方才创造真正价值。推而广之就是劳动价值论,马克思主义创造性的抛弃了国富论中的重要内容,一味强调创作者的价值,把资本持有者定义为剥削。你的这种肤浅的白左看法不过时这些思想的延续。

从结果上说,在现有的版权框架内的尝试,有不少是成功的,比如艺术创作领域的cc协议,软件的MIT协议在基础包的发布,GNU协议造就的卖开源服务的商业模式等等。这些的结果都是尊重版权(字面意义copyright是复制权,这点你说的没错),保护版权持有者,在法律框架内实践有条件自由分发的新理念。当然华为腾讯百度搭顺风车也是暴露出来的缺点,尤其是华为鸿蒙体现了现有开源框架主要基于自律的局限,有资本以国家背书作恶,完全可以逍遥法外。相关版权法无法执行。但总体来时法律框架之内的尝试可以成功。

而与此相对的突破版权框架的做法,比如改开之前的中国,现在的俄罗斯,版权法外之地并没有造就更多的创作,只是造就了更多的版权小偷而已。
>> 首先你要认识到知识产权和我们的物权是冲突的。例如你拥有一把椅子,你宣称的只是对那一把椅子的所有...


理亏个屁,如果你真的能发明一种坐椅子的方法,并且建立相应的盈利模式,你当然有权保护自己的知识产权。你举的例子本来就荒谬,结果自然也显得荒谬。但如果你用真实世界的例子举例,知识产权局专利那么多,注册成功的起码一半以上都是充分合理的。

你这点破论点我二十年前搞专利的时候就懒得理了,要不是看在品葱的份上稍微点拨你几句,不然真是浪费时间回这种左人理论。
>> 首先我承认我是个盗版用户,使用过各种盗版软件,游戏,电影,音乐CD抓轨,乐谱,美术作品,菜谱,...

但是你不看電影不會死
hobbit2004 新注册用户
私以为盗版也是要分种类的,并不是所有的盗版使用都在道德上有亏欠。
1. 知识类
关于教材书籍,很多教材真的很贵,甚至超出了一般学生的负担能力。但是我并不推荐使用盗版。对于通识课程,在网络发达的今天,有很多的创作者愿意免费分享他们的知识,我们可以找到免费的平替。对于一些很专业的小众书籍,它们的作者或译者可能真的仰赖卖书的收入,而使用盗版真的会伤害到他们。如果一定要用又买不起,可以考虑去图书馆借阅。
关于学术论文,绝大多数的科研活动本身就是用的税金,所以其发表的结果应该归全体民众所有,因此应该免费公开所有的学术论文。对论文收费是对纳税人权益的践踏。尽管法律保护所谓论文的版权,但是这是违背科研初衷的,所以应该取消论文版权。事实上科研工作者更希望公开自己的成果以便更多人看到,引用和应用。论文收费已经成了现代科学进步的阻碍。Alexandra Elbakyan万岁。
2. 生产力工具软件
开发这类软件需要很大成本,所以一定要保护好这种版权,否则就会失去创新的动力。对于学生,这类软件一般都有教育版,价格会低很多,而且好一点的学校也会为学生支付掉使用费用。如果确实没有条件但是为了人生规划一定要学,那么就只拿来学习吧,别用它来挣钱就好了。
3. 影音游戏娱乐
这些作品就是靠知识产权作为收入的,而且使用者不是以学习为目的,不是刚性需求,不与人生发展挂钩,所以不应该使用盗版。而且这类产品的价格一般不会贵的离谱,努力打个工就挣出来了,不至于像生产力工具那样很难消费得起。这种类型如果还使用盗版的话,道德上确实是有亏欠,良心是要受到谴责的。
最后对所有致力于免费开源作品的开发者和免费知识内容的分享者致以崇高的敬意。你们让世界变得更美好。
有時盜版是一種無奈
舉個例子好了
10年前,『熱情傳奇』是日本長壽RPG『傳奇系列』的最新大作。作為遊戲大廠、經典品牌推出的週年紀念作,不少玩家都寄予厚望。遊戲發售前還製作了動畫版進行預熱,講述了名為『天族』的人外種族、人類公主騎士和介於天族和人類之間的男主的故事。試玩版還開放了遊戲前半段劇情,畫風精美。雖然隱約可以感到天族的價值觀有些難以接受,但考慮到『在一個充滿惡人費拉的世界裡,聖人主角展開救世冒險,最後啟蒙全世界』是日系RPG常有的套路,大多數玩家都沒太介意
結果!真正買到遊戲以後,發生了前所未有的大炎上事件。本來預告為女主(甚至在傳奇系列的手游裡還留有『熱情傳奇的女主角』介紹文)的騎士公主角色被製作人硬拗成『公主不是女主』『女主由各位玩家自己決定』以後直接開除出主角團,迎來一個新的不知道哪來的女暗殺者角色。主角團買給公主的裝備都不能用,劇情中一路上優待女暗殺者到簡直瑪麗蘇的程度,甚至製作人最後還在採訪中又再次翻臉說新角色『就是女主』
玩家為了表示憤怒,首先就走向了官方論壇進行抗議。但很快,官方就對論壇進行了控評,差評寫不進去。遊戲二手店裡,熱情傳奇的收購價一夕之間大雪崩,從大作墮落為糞作的水平,甚至很多二手店都明確『不收熱情傳奇』讓已經買下遊戲碟的人只能吃虧
然而就是這樣……感謝優秀的售前宣傳!最後遊戲銷量榜上,熱情傳奇勇奪傳奇系列史上第4,力壓包括初代在內的各種玩家公認的名作!
請問各位,要是我們支持正版,只買正版遊戲、不看解包偷跑,我們要怎麼維護自己的權益?在那些不玩遊戲只看賬本的公司高層眼裡,熱情傳奇這樣的遊戲才是銷量好的好遊戲,製作人甚至還有機會連任之後的傳奇新作。不少玩家買遊戲就是為了喜歡那個公主角色,只看試玩版和廣告等正規合法情報根本無法知道自己正走向多大的一個地雷。真的買下去以後,連用二手轉賣至少回本一些錢財的機會都沒有
哪怕是一家餐廳,我們吃到了難吃的料理,我們至少也可以通過把它剩下並不再來店來向主廚表示自己的不滿。主廚看到了客人都剩下很多料理,自然會意識到客人覺得不好吃,那我們至少有把自己的不滿回饋給商家。但對遊戲、電影這類商品,被騙了就是被騙了,我們買家根本沒有渠道去傳達自己的不滿。買了遊戲,玩到中盤才發現糞(這時就算是steam,大概也不能退款了)評論區還被控評,我們要怎麼告訴製作者『我不喜歡』?
所以各位,盜版是無奈之舉。我在確定一個遊戲好玩之前,不會付一塊錢。我會玩盜版,要是盜版玩到通關或中後段,我認為可以確定這是一個值得我付錢的好遊戲以後,我會另外找來正版買。哪怕我買了正版以後不玩,我也一定會找來轉正。但冒著被騙的風險去支持盜版,只為了『不然創作者好可憐哦』?不,絕不
>> 那很简单:如果知识产权不保护的话,你觉得创作者还能继续丰富吗?


事實上,能
莫扎特當年可沒什麼知識產權的概念
以前的音樂界甚至可以隨意引用致敬其他音樂家的片段來自己作曲裡用,完全沒問題
智慧財產(Intellectual Property)的定義、發展、保護,以及其作為無形「財產」的法律地位,文明社會早有定論,很容易就可以查詢到,此不贅述。
因此,當你質疑智財權是否應該予以保護時,你首先該質疑你適不適合待在文明社會,而不是質疑智財權。

後發隊伍的優勢之一,是某種程度上智財權擁有者對於侵害智財權的行為選擇視而不見。
智財權擁有者裝聾作啞,不代表你可以光明正大地白吃白嫖;樓上有位仁兄說「等我富了,自然会补票的」,我估計你看了至少不下一百片盜版電影、影集吧,請問你買了幾片「已經看過」的正版電影、影集DVD?一片DVD了不起一百塊人民幣,別跟我說你買不起。

趙立堅的名言用在這裡相當適合:「偷著樂」。躲在文明的邊緣享受智財權擁有者「默許」的盜版行為你偷著樂就好,還有臉要求開源共享?EDA公司及OpenAI是不是應該把原始碼開源(著作權)給你?台積電是否應該把製程專利(專利權)開放給你?精品公司是否該默認你國山寨貨(商標權)?

運氣好被你白吃白嫖,默默偷著樂就好,居然還白嫖出道理來了?類似警方的聲明「張男收留了卜姓女碩士」是吧?
momono2 新注册用户
光荣或无耻
不是非黑即白的
>> 你,看不懂我的文章?


“我可以用,但我不应该厚颜无耻的认为这么做是对的,是无上光荣的”
我喷的就是你这宽以待己严以待人的双标思想
>> “我可以用,但我不应该厚颜无耻的认为这么做是对的,是无上光荣的”我喷的就是你这宽以待己严以待人...

你的理解能力是不是有限啊?
你不觉得你的前后两句话,主语都是“我”,只有“己”,哪来的“人”啊。
当然,在我看来这个“己”换成任何人都一样。
我这么说你能看懂吗?
>> 智慧財產(Intellectual Property)的定義、發展、保護,以及其作為無形「財產...

最后一句话我看不懂。
>> 左一声“君主”,右一声“君主”,你是生活在上世纪还是上上个世纪啊?


你生活在无政府社会,还是说你交税是自愿消费没人强迫你?
>> 最后一句话我看不懂。


說明一下,上文的「你」泛指認為智財權保護不合理的人,不是針對題主。
最後一句的意思是:不要找藉口、找理由合理化侵害智財權的不法行為。
>> 问题太空泛,不能一概而论。举例说:1. 我在国内的视频平台开过会员,然后下盗版电影的行为在道德...


我在国内的视频平台开过会员,然后下盗版电影的行为在道德上毫无问题,因为中共审查所有的电影
當你知道你看的是該平台未經著作權人授權的盜版影片時,你的行為在道德上已可受批評了。花錢買春也許可不被批評,但明知嫖的是被人蛇綁來的女人你還有道理了?

国外的平台被封锁,而国内的又被阉割篡改,请问观众怎么办?观众没有追求自由的权利吗?
我愛林志玲但她不愛我,請問我該怎麼辦?我沒有XX她的權利嗎?
平台被封鎖總有繞過去的方法,故意或真的繞不過去不是合理化不付錢的理由。

有些图书太贵,比如从美国 amazon 买专业相关的,花费 100 美金左右
你知道美國每年2000萬大學生中,有1200萬申請助學貸款嗎?他們都不用教科書或使用盜版書籍?

有钞能力负担的,内容又没被阉割的,我当然支持正版
所以沒錢是盜版的合理理由,正版內容被閹割也是盜版的合理理由。那我買不起豪宅是不是侵佔他人房產的合理理由?

有的发行商赚得脑满肠肥,但作者只分得芝麻
所以你決定讓作者一毛錢都賺不到以懲罰發行商爲作者維權?

侵害智財權是個事實,正版智財權價格高昂也是事實,你偷偷摸摸作了也就算了,但這些都不是你可以大聲嚷嚷盜版無罪的理由。
>> 1 知识产权不是产权,盗版非盗。知识产权盗用了产权的概念。产权是以独占,排他为前提的,必然是不...


通篇文章看下來我連評論都不想評論。中國政府對智財權的看法與你高度一致,所以被主流世界抵制。
>> 你的理解能力是不是有限啊?你不觉得你的前后两句话,主语都是“我”,只有“己”,哪来的“人”啊。...


白纸黑字写的清清楚楚,事实胜于雄辩,这字里行间的意思就是“我可以偷,但是我觉得偷就算犯罪”,你背地里可以这么想,但是要是说出来就是得挨骂,就好比“杀人是犯罪,但是我可以杀人”一样

自己骂自己,婊子立牌坊,前言不搭后语,不骂你骂谁,双标怪莫要附言!
>> 「」當你知道你看的是該平台未經著作權人授權的盜版影片時,你的行為在道德上已可受批評了。花錢買春...


首先閹割篡改之後的所謂『正版』作品已經不是原先的正版作品了,真要說的話,只能算個正版的同人二創。正版二創打著正版原作的旗號賣,本來就是欺騙買家的行為
用你的比方,把作品比做女人的話,那篡改就是強姦。中國正版就像是強姦各位作者的女兒,再把經歷各種強姦以後身心疲憊的女兒們放在合法妓院裡賣。相比於光顧這些合法妓院合法買春,當個愛情騙子去免費PUA路人女性顯然是人道多了
然後不閹割篡改的情況下,作品就不能以正版形式進入中國。所以對有節操的創作者來說,只要他不想自己的作品被強姦,中國區的收入無論如何對他都是0的。這個情況下在中國使用盜版,對創作者其實一點損失也沒有
要打個比方,就像是公園裡有一個煙花節,當天各位可以賣票進場近距離觀看煙花。但你住在公園附近,你打開家裡窗戶就能看到外面的免費煙花。你的確是白嫖到了煙花,還沒付錢。但你開窗這件事並沒有造成主辦方任何利益損失,因為就算他禁止你往窗外看,你也不會因此買票
另外,繞過平台封鎖已經是一種盜版行為了。netflix之類平台之所以鎖區,就是因為不同區域的版權關係不一樣。繞過封鎖不僅盜版,還涉嫌違反平台的使用規範,就和打遊戲開外掛差不多。要是你道德潔癖到想要買正版,那你更不能支持什麼繞過封鎖
>> 錯首先閹割篡改之後的所謂『正版』作品已經不是原先的正版作品了,真要說的話,只能算個正版的同人二...


以下我認真跟你討論這個議題,不是跟你抬槓,智財權是我的專業之一,我曾經以此為業餬飯吃。討論前提為身處法治國家並加入WTO,遵守「與貿易有關之智慧財產權協定(TRIPS)」,非法治國沒有討論法律的意義。

首先,所謂的二創是「衍生著作」,在原著作權人「授權」下改作著作的內容或形式,例如小說或漫畫改編成動畫或電影。
再者,未經著作權人同意也可能可以「合理使用」,例如某歌曲擷取著名歌曲的副歌作為其歌曲的一部分致敬原作,當擷取的內容佔其全部內容的極少比例時,可能可以主張合理使用。
未經原著作權人授權閹割竄改著作(包括二創),就是盜版,例如早年台灣擅自翻譯的小叮噹(多拉A夢)、神奇寶貝(寶可夢)都是盜版。該層主主張「付費給未經合法授權的平台下載盜版影片是合乎道德的」,我認為這是個錯誤的認知;不知道平台的影片是盜版也就算了,既然知道平台提供的是盜版影片,付費下載當然不合乎道德。就這部分你是不是對我的文字有什麼誤解?

再者,著作權與商標權專利權不同,後二者是法律所賦予的特許,未經向當地政府(國家)登記則不受保護。例如LV,它如果沒有在台灣註冊商標,則任何人在台灣販售LV的山寨包都不違法(當然LV在台灣是有商標註冊)。
著作權則不然,著作「完成時」即受保護,不用另行註冊登記,不管作者本人是否有依該著作牟利的意思。例如我在前幾層打了完整的兩篇文章,該二文章完成時我即擁有著作權,我當然不會想以此牟利,但任何人不能在未經我同意下轉載或出版我的著作。我相信你在很多社群媒體上看過許多好文章、好圖片,作者或會在文末聲明未經授權請勿轉載,也會看到相關媒體或個人留言請求作者授權轉載。
侵害著作權不以「謀取利益」為必要條件,所以透過P2P上傳、下載音樂、電影、漫畫、軟體、小說等等著作權標的,或在blog轉載未經授權的著作,只要一經下載、上傳、轉載就是違法(侵害著作財產權之重製權)(重製:指透過印刷、複印、錄音、錄影、攝影、筆錄或其他方法直接、間接、永久或暫時的重複製作)。
你提到「這個情況下在中國使用盜版,對創作者其實一點損失也沒有」,雖然實情如此,但該行為還是侵權。之前有中國二次元粉絲在X上與日籍漫畫家討論劇情,被日籍漫畫家酸不與看盜版的人對話即為此例。
至於你舉煙花為例,就我所知煙花沒有著作權,所以先不討論。

繞過平台封鎖這件事,我之前沒思考過這個問題,這屬於原著作權人對播放平台的授權範圍;如果原著作權人授權平台「全球播放」,那繞過封鎖觀看則不算盜版行為。
我必須承認你說得或有道理,原著作權人與平台間的授權不會那麼簡單,這部分我得再思考、查證。

最後,至少在智財權的範疇,我不是道德潔癖也不是道德魔人。
請參考我前兩篇文章的結尾。偷偷看盜版片盜版書使用盜版軟體也就算了,請不要大聲嚷嚷找理由、找藉口說侵權合理、盜版無罪
对守规则的人来说是厚颜无耻,对不守规则的人来说是无上光荣。
>> 知识产权是现代资本主义最落后的一部分 互联网精神本来应该是开源无国界的 愣是让一帮新时代的封建...


“现代资本主义”既不现代,也不资本主义。基于私有产权和领地自治传统的封建主义古老而永恒。

如果封建领主抵抗大一统国家得力,绝对不会允许版权,版税这种荒谬的东西存在。
>> 白纸黑字写的清清楚楚,事实胜于雄辩,这字里行间的意思就是“我可以偷,但是我觉得偷就算犯罪”,你...


“自己骂自己”还叫双标?你对双标是不是有什么误解?你不知道“双标”具体是什么意思?你是不是很久没用中文了?都不会使用中文了?还是说中文根本就是你的第二外语还是第三外语?
>> 說明一下,上文的「你」泛指認為智財權保護不合理的人,不是針對題主。最後一句的意思是:不要找藉口...

你看,品葱充斥着你说的这种“你”,“认为智财权保护不合理的人”。
>> 你生活在无政府社会,还是说你交税是自愿消费没人强迫你?

你不要独树一帜,用自己的一套语言系统来说话。都啥毛病啊,不能好好说话?一定要说只有自己看得懂的话?
>> 你不要独树一帜,用自己的一套语言系统来说话。都啥毛病啊,不能好好说话?一定要说只有自己看得懂的...


你其实看懂了,只是不愿意承认而已。

中央制的全民民主政府就是对社区,对地方的掠夺和侵犯,自创一套“文明”的话术体系,自证合法性。就像你坚信的君主制已然被当代什么更时髦的新制度取代,已经成为过去式,所以议会,政府通过的法令就具有合法性一样,本身就是一种民小自创的语言系统,不仅无法和民众交流,放到具体的州县,也不具有多少可执行性。
>> 以下我認真跟你討論這個議題,不是跟你抬槓,智財權是我的專業之一,我曾經以此為業餬飯吃。討論前提...

『既然知道平台提供的是盜版影片,付費下載當然不合乎道德』
我就是覺得這沒有不合乎道德。比方說我從來不打算or沒機會接觸正版,那有盜版我付費下載,沒盜版我就不會看而已。所以我買不買盜版都沒有造成任何人任何損失,有什麼不道德的?不就是我自己偷著樂嘛
就算不合法,也絕沒不道德
如果這件事不合法但道德,那說明法律不道德。一件事可以不道德但合法,但不該道德但不合法
『該層主主張「付費給未經合法授權的平台下載盜版影片是合乎道德的」,我認為這是個錯誤的認知』這我同意,一樣是盜版了,有沒有付費都沒差
但我是說,如果只限中國這種『根本沒有得到正版的機會』的特殊情況的話,盜版不構成侵權。著作權和人權不一樣,不是真正存在的權利而是法律發明出來的權利,是和天賦相反的。真正的權利是你只能用後天枷鎖去侵犯的,比方說發表言論的權利,你只能通過摀住人的嘴來侵犯它。著作權的故事裡卻是法律在摀住別人的嘴,是誰在侵犯誰的權利?
>> “自己骂自己”还叫双标?你对双标是不是有什么误解?你不知道“双标”具体是什么意思?你是不是很久...


你急了
>> 『既然知道平台提供的是盜版影片,付費下載當然不合乎道德』我就是覺得這沒有不合乎道德。比方說我從...


一樣寫在前面,以下認真討論智財權法律議題,不是抬槓,也不含任何負面情緒。

我買不買盜版都沒有造成任何人任何損失
前述「侵害著作權不以謀取利益為必要條件」,我可以換句話說:「侵害著作權不以著作權人受金錢上的損失為必要條件」。著作權分為著作人格權及著作財產權,此二權又各有數個下屬子權利,當行爲人未經授權碰觸此二權時,侵害即產生。
舉個簡單的例子,某甲為服飾店主,他在自家服飾店播放正版音樂CD,悅耳的音樂讓店家及客人心情愉悅,沒有造成任何人損失,甚至間接提升該CD的銷量,但某甲侵犯音樂著作權人的「公開演出權」。很離譜很難想像對不對?所以你的理由在法律上是說不通的。

就算不合法,也絕沒不道德
我不是倫理學專家,是否違背道德超出我的能力範疇,本文只針對法律議題;有句俗諺「法律規範的是最低度的道德」,這句話猶有爭議,但絕對適用多數情形。前言提到不合乎道德是委婉的說法,真實情形是絕對不合法,道德是個人主觀的認知,每個人對道德的理解不盡相同,法律則是客觀的評價,你的不同意不影響司法實務的運作。

如果這件事不合法但道德,那說明法律不道德
你對於道德的認知我沒有任何評論,但就這件事(付費下載盜版、買不買盜版都沒有造成任何人任何損失),你的認知挑戰了整個文明世界的運作體系。

如果只限中國這種『根本沒有得到正版的機會』的特殊情況的話,盜版不構成侵權
你的核心邏輯可以進一步衍生為「沒有廠商引進市場的所有著作(即沒有所謂的「正版貨」),盜版都不構成侵權」。
不同於商標權及專利權,著作人於著作完成時享有著作權,是否有廠商引進、發行其著作不影響其權利。同樣的,我只能說文明世界司法實務的運作,與你的認知不太一樣。

著作權和人權不一樣,不是真正存在的權利而是法律發明出來的權利
很遺憾的,我們理解的所有「權利」,包括你提到的「天賦人權」,都是後天發明後才寫入法律的,你這麼聰明Google 一下就可以了,此不贅述。
最後一段「真正的權利⋯」以下,請恕我理解不能。

為免疑義,我簡單做個小結。
所謂「侵害著作權」只是法律對具體行為的評價,不代表行為人一定會被懲罰,這部分不容易用白話文解釋,我舉幾個例子說明。

在網路上觀看或下載供個人使用的盜版影片,著作權人不容易察覺其權利受侵害,行為人自然不會受懲罰,這就是前文提到的「偷著樂」;但如果行為人太高調被著作權人發現,又是另外一回事了。
行為人太高調被訴,不代表一定會被懲罰,例如YouTuber谷阿莫主張合理使用。
被訴並極可能敗訴,不代表一定獲罪,個人而非集團侵權行為,通常都是賠錢和解了事。
非經授權的二創不一定會被訴,例如日本二次元粉絲的二創作品自行印刷在漫展或網路販售,其行為絕對侵權,但著作權人大多選擇視而不見。
>> 你其实看懂了,只是不愿意承认而已。中央制的全民民主政府就是对社区,对地方的掠夺和侵犯,自创一套...


自治就不应该有议会?
>> 自治就不应该有议会?


自治不排斥议会,但议会权力来自民众,民众本身无权签发“版权”这类特许状,议会自然也无权力。
>> 一樣寫在前面,以下認真討論智財權法律議題,不是抬槓,也不含任何負面情緒。「」前述「侵害著作權不...

『「就算不合法,也絕沒不道德」
我不是倫理學專家(略』
我只是告訴你這沒什麼不道德的而已。你說這不合法,但這和我說不道德,和你之前聊法律聊著聊著莫名其妙聊出一句這不道德,都沒什麼大關係
現在你說『每個人對道德的理解不盡相同』,可剛才你是說『當然不合乎道德』的。『當然』這詞就說得好像此事理所當然不符合全世界人的道德、都不需要證明如何不道德一樣
請你記住你自己說的『每個人對道德的理解不盡相同』這句話
你要說法律,說到一半說到道德。我回覆你這沒什麼不道德的,你又說這不法律。請你至少決定你想用什麼角度去切入這問題,法律還是道德
>> 自治不排斥议会,但议会权力来自民众,民众本身无权签发“版权”这类特许状,议会自然也无权力。

那行,那就一切按你的逻辑来。你是觉得这个世界不应该保护知识产权,对吗?所有的知识都应该免费的,是这样吗?
>> 那行,那就一切按你的逻辑来。你是觉得这个世界不应该保护知识产权,对吗?所有的知识都应该免费的,...


1 基本事实: 知识产权,是特许经营权,不是产权

2 基本立场:承认谁颁发的特许经营权,关乎一个人政治立场。也就是说,一个人承认知识产权,就等于承认了政府法规,国会法律的独断性,允许他们进入自己的社区,家族,教会,社群这些自治性的小圈子。 我在经济上秉持无政府资本主义,政治上秉持保守主义,所以不承认知识产权是一项权利。

所以 “这个世界不应该保护知识产权” ,对!

至于“所有的知识都应该免费的”,这是当然。知识本来就是免费的,知识之所以为知识,在于被人掌握而不是被人创造。就算是本文讨论的“知识产权”,也不是说对“知识”的占有和受益,而是对“智力劳动成果”的受益权。

所以如果你讨论的是“智力劳动成果”是否应该免费,那么这是一个主体有关的个人问题,答案是因人而异的。如果问我“智力劳动成果”是否应该免费,我当然回答应该免费。我没有认可“智力劳动成果”对我的价值,所以我觉得应该“对我免费”。如果你去问智力劳动者,那么他可能会说,当然不应该“对我免费”,不然我吃什么?

如果你讨论的是“智力劳动成果”是否应该被商业利用,那是一个与主体无关的社会现实问题。我的回答是“智力劳动成果”应该被商业利用,产生商业价值;但取决于商业模式,也就是运作得当就多赚钱,运作不良再好的作品也没用。最终价值的评判权属于消费者,有本事就让消费者心甘情愿掏钱,不要用艺术价值评价取代商业价值评价。
I understand there must be some kind of debate on whether we should blame people for Internet piracy, but what's that "more than glorious" in your question all about? How did we even come to this?
>> I understand there must be some kind of debate ...

Good question! I guess:
1. From some haters who feel glorious when they harm the IP rights of companies in developed countries.
2. From people who believe IP rights should not exist at all. So it‘s glorious to break the rules and use/share it.
得看情况吧.....比如停止维护的项目,你想付费都找不到,因为对应的服务都消失了......只能用盗版喽
>> 1 基本事实: 知识产权,是特许经营权,不是产权2 基本立场:承认谁颁发的特许经营权,关乎一个...


既然不应该保护知识产权,那么创作者还有创作的积极性和热情吗?
大家争论这个问题没有太大意义, 因为版权法太旧了.
比如, 张三买了一本书, 读了以后才发现是垃圾, 但付了大价钱和时间.
李四从图书馆借出一本书, 从中免费学到了降龙十八掌.
这俩都没违法, 但结果天壤之别.
第一个如果不买而是用盗版, 对作者损害极小.
反而第二个虽然合法, 但应该掏点钱意思意思吧.

版权法基于copy而定, 本是就不合理.
>> 既然不应该保护知识产权,那么创作者还有创作的积极性和热情吗?


从消费者来说,创作者的积极性是创作者自己的事情,我们做任何消费决策或者不消费的决定都不需要顾及商家一腔热血创业激情。

从创作者来说,创作者的积极性和热情是很个人的,人都有创造和破坏的动机,对于有才华或者自认为有才华的人,创作的热情和积极性是难以浇灭的。只有出版审查,文字狱这些才能压抑人的创作积极性和热情。商业模式的推陈出新,互联网传播的广泛和快速,更是前所未有地激发着创作者还有创作的积极性和热情。
>> 从消费者来说,创作者的积极性是创作者自己的事情,我们做任何消费决策或者不消费的决定都不需要顾及...

创造发明是要成本的呀。比如一个创新药的配方,人家费了很大的成本才搞出来。你随便抄抄就有了,那照你的逻辑,这些配方不需要保护,那还有公司愿意下血本去做创新药吗?
>> 创造发明是要成本的呀。比如一个创新药的配方,人家费了很大的成本才搞出来。你随便抄抄就有了,那照...


是的。微积分告诉我们,在完全竞争的市场环境下,商品价格等于边际成本。创造发明产品的边际成本就是药物原材料和水电人工的成本。
>> 是的。微积分告诉我们,在完全竞争的市场环境下,商品价格等于边际成本。创造发明产品的边际成本就是...

商品价格等于边际成本这是经济学告诉我们的,不是微积分说的。微积分才没有这么无聊去关心这样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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