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洲是不是完蛋了? 主要经济体里, 欧洲是世界最辣鸡?
12月5日,德国议会通过了一项旨在扩充军队规模以应对俄罗斯威胁的兵役法。所有18岁男性都必须接受体检,如果新兵人数不足,将通过抽签方式选拔。志愿者每月可获得约2600欧元的津贴。
NextA报道,德国抗议新兵役制青年的极端口号:
“与其战斗,不如生活在普京的统治下。”
欧洲这么辣鸡??? 德国这么辣鸡???
看来,美国要退出北约,是认真的。
现在连西欧国家,都开始任命...盖军工厂, 甚至要搞强迫服役。
欧洲的老中,不要再嘴硬了, 什么美国国会,会挡着川普, 不让他退出北约
你们这些老中,要笑死我吗? 北约算个毛?
如果俄罗斯入侵欧洲, 川普就是不派一兵一卒, 北约或美国国会,都拿川普一点办法都没有。
美国总统没有说yes, 就是一点办法也没有。
连日本都有这种认知, 高市早苗都说, 就算有日美安保条款...美国会不会帮日本,都不能完全肯定。
派兵帮日本是选项之一, 不是必选题。
连亚太地区都有这种认知, 对美国没啥用处的欧洲, 还信心满满?
算了,也只有欧洲老中信而已。 毕竟欧洲政府都很认命, 开始招兵买马了...但即使是这样, 我也是不看好欧洲。
军工厂, 军队...可能又会烂尾。毕竟福利吃久了
61 个评论
>> 這點不對,國民是有「權利」跟「義務」然後政府必須依照自己國家的「憲法」行政,如果國民覺得自己政...
你有义务给物业捐心捐肾吗? 有人说有,然后拿 出物业为你服务 做为理由。你觉得成立吗?
同样,如果宪法规定,当你看到警察与歹徒缠斗时,你必须上去帮助,这是你的义务,理由是,你享受到国家给你的服务了。这是权利与义务。成立吗?
如果宪法规定,你遇到车祸,必须献血救人,这是权利与义务,成立吗?
如果宪法规定,你死后必须捐献器官,这是权利与义务,成立吗?
宪法本身无权创设任何剥夺自然权利(生命、自由、身体)的义务
任何契约如果涉及到基本人权,生命 财产 自由时,如果一方反对,则契约失效。比如说结婚了,你不想和你老婆做爱,她不能以你有义务来强迫你,否则就是强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