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總統:0到18歲每人每月5000元 預算規模一年2000億
總統:0到18歲每人每月5000元 預算規模一年2000億
2026/5/20 11:48(5/20 17:32 更新)
(中央社記者葉素萍、溫貴香、高華謙台北20日電)[b]總統賴清德今天發表執政滿2週年談話,他說,針對少子女化問題,政府決定提供0到18歲的成長津貼,每人每月5000元;預算規模一年約2000億元,台灣有能力負擔,不會排擠到其他預算。[/b]
賴總統上午在總統府發表執政2週年談話。他說,在面對少子女化的挑戰上,政府近日將提出「台灣人口對策新戰略」,家庭支持篇有18項對策,其中一項對策提供0到18歲成長津貼,每人每月5000元;家庭支持篇的對策還涵蓋婚、孕、養兒育女、友善職場、婚育宅等面向提供協助,以兼顧工作與家庭,讓年輕人敢婚敢生敢養,敢於追求幸福。
在回答媒體提問時,賴總統進一步表示,少子女化是國安問題,必須提高到國家戰略層級來面對。過去,政府做了很多努力,但主要是聚焦在,第一,如果年輕人想要生小孩,因為經濟的因素,沒有辦法生、不敢生,所以政府推出了[b]「0到6歲國家一起養」[/b]。
他說,第二,年輕人想生,但因為生理因素,沒有辦法生,所以提出人工生殖補助,協助家庭達成願望;另外,也在職場友善方面,做了一些改善。
不過,賴總統說,這幾年來,孩子出生數越來越少,政府盤點之後認為做得不夠,有必要提出一個「台灣人口對策新戰略」,第一篇就是提出「家庭支持篇」,後續還會再提出其他人口政策,解決台灣人口跟人力不足問題。
賴總統表示,關於家庭支持篇,政府有18項對策,其中一項就是0到18歲,每人每個月發放5000元成長津貼。
他說,未來這個成長津貼其中一部分設計成兒童未來帳戶,18歲時不管就學、創業,有政府給予的經費。
賴總統說,家庭支持篇不是只有發放成長津貼,還包括,職場友善、家庭支持、住宅提供等等,是一個完整配套,希望讓家庭跟工作職場都能夠兼顧,這樣年輕人才有能力,也才願意結婚、養兒育女。
附註1: 台灣現在從國小讀到高中都是免學費的。除了這個以外台灣政府應該切實立法每個人只能有一間低稅率的自住房,其它多出來的房子要以等比級數提高稅率,這稅率要高到讓人民覺得屯房屯地不划算,同時以屯房標記下的房地產一旦交易就要收取其漲價所得。完全廢除人類想要屯房屯地的欲望。如此,台灣就是人間的好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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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早上才看到有報導說台灣在AI時代賺了很多錢但是一般人都沒有得到好處,結果在下午我就看到這條新聞。不得不說賴清德真的很懂啊,這就是真的社會主義啊。再加上文化幣,台灣的學生其實有不少福利。
51 个评论
>> 一短征按法理,应该举债.不能加税.因为两条一,无授权不纳税, 二,就算可以获得授权,但是法溯及...
你是「極端的哈耶克/弗里德曼信徒」? 在你的理想世界裡,國家應該像物業公司一樣,收多少錢辦多少事,多一毛都是政府貪婪?
你這是非常典型且激進的「右派自由意志主義(Libertarianism)」或「無政府資本主義(Anarcho-capitalism)」。
你在法理基礎、憲政定義以及政府角色的理解上,與現代民主憲政國家的實際運作存在根本性的制度脫節。
「思想與法理錯誤」:
一、 混淆「合約關係」與「公法義務」(買賣 vs 課稅)
錯誤點: 把政府與納稅人的關係,類比為買方與賣方的「商業採購合約」(買10萬件、給8萬件就該退款)。
思想錯誤:稅收不是買賣: 買賣是「民法」上的對等契約;而課稅是「公法」上的義務。
人民依法繳稅,並不是在向政府「購買特定數量的商品」。
所有權的誤解: 只要人民是依據「現行有效法律」計算出來的稅額(例如:盈餘的20%),這筆錢在法律上的所有權就已經合法轉移給國家。
超徵並不是政府「多開了帳單」,而是因為經濟景氣太好,導致稅基(企業獲利、人民所得)變大,乘上法定稅率後自然產生的總額增加。
沒有溢收款問題: 既然每一筆稅款都是依法課徵,就沒有所謂「多收」或「所有權仍歸納稅人」的法理依據。
二、 對「無授權不納稅」與「憲政」的本質性誤解錯誤點: 認為政府收到的總額超過預算,就是違背了「無授權不納稅」原則,甚至認為通過特別條例發放現金是「違憲」。
思想錯誤:何謂授權? 「無授權不納稅(No taxation without representation)」的本質是:政府不能在沒有國會通過法律的情況下,隨意發明新稅目或任意提高稅率。
現行的超徵,是全體納稅人依據「國會早已三讀通過、完全授權的稅法」去繳納的。國會通過即是憲政: 國會通過預算案,是授權政府「支出的上限」,而不是「限制國家經濟成長的上限」。
只要課稅過程完全符合國會通過的稅法,就絕對沒有違背「無授權不納稅」的原則。他將「法律授權」與「預算預估」混為一談。
三、 把「修法發錢」等同於「打土豪分田地」錯誤點: 將國會通過特別條例「還稅於民/全民共享」的行為,類比為非法的「打土豪分田地」。
思想錯誤:兩者本質完全相反: 「打土豪分田地」是剝奪特定階級的私有財產;而「發放特別津貼/紅利」是國家將已經屬於國庫的合法收入,透過民主程序重新指撥、分配給國民。
民主與憲政不衝突: 憲政的作用是保障人權、確立權力分立。國會依據憲法賦予的財政審查權,通過特別預算來分配歲計賸餘,這正是憲政體制內的標準運作,完全無法與違憲、非法掠奪資產的暴政相提並論。
四、 預算防弊機制的現實脫節錯誤點: 擔心執政黨會故意「低估經濟、少報預算」,然後透過特別通道把超徵的錢花到自己想花的地方。
思想錯誤:在現代民主國家,不論是正常預算還是「特別預算」,其行政編列、國會審查、審計部事後決算審計的關卡完全一樣嚴格。執政黨不可能繞過在野黨和國會,自己「走特別通道隨便花錢」。所有的特別條例和特別預算,一樣要送到立法院進行逐條審查與辯論。如果執政黨真的故意搞小動作,在野黨在審查時同樣有權力全數刪除或否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