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總統:0到18歲每人每月5000元 預算規模一年2000億

總統:0到18歲每人每月5000元 預算規模一年2000億


2026/5/20 11:48(5/20 17:32 更新)

(中央社記者葉素萍、溫貴香、高華謙台北20日電)[b]總統賴清德今天發表執政滿2週年談話,他說,針對少子女化問題,政府決定提供0到18歲的成長津貼,每人每月5000元;預算規模一年約2000億元,台灣有能力負擔,不會排擠到其他預算。[/b]

賴總統上午在總統府發表執政2週年談話。他說,在面對少子女化的挑戰上,政府近日將提出「台灣人口對策新戰略」,家庭支持篇有18項對策,其中一項對策提供0到18歲成長津貼,每人每月5000元;家庭支持篇的對策還涵蓋婚、孕、養兒育女、友善職場、婚育宅等面向提供協助,以兼顧工作與家庭,讓年輕人敢婚敢生敢養,敢於追求幸福。
在回答媒體提問時,賴總統進一步表示,少子女化是國安問題,必須提高到國家戰略層級來面對。過去,政府做了很多努力,但主要是聚焦在,第一,如果年輕人想要生小孩,因為經濟的因素,沒有辦法生、不敢生,所以政府推出了[b]「0到6歲國家一起養」[/b]。
他說,第二,年輕人想生,但因為生理因素,沒有辦法生,所以提出人工生殖補助,協助家庭達成願望;另外,也在職場友善方面,做了一些改善。
不過,賴總統說,這幾年來,孩子出生數越來越少,政府盤點之後認為做得不夠,有必要提出一個「台灣人口對策新戰略」,第一篇就是提出「家庭支持篇」,後續還會再提出其他人口政策,解決台灣人口跟人力不足問題。
賴總統表示,關於家庭支持篇,政府有18項對策,其中一項就是0到18歲,每人每個月發放5000元成長津貼。
他說,未來這個成長津貼其中一部分設計成兒童未來帳戶,18歲時不管就學、創業,有政府給予的經費。
賴總統說,家庭支持篇不是只有發放成長津貼,還包括,職場友善、家庭支持、住宅提供等等,是一個完整配套,希望讓家庭跟工作職場都能夠兼顧,這樣年輕人才有能力,也才願意結婚、養兒育女。



附註1: 台灣現在從國小讀到高中都是免學費的。除了這個以外台灣政府應該切實立法每個人只能有一間低稅率的自住房,其它多出來的房子要以等比級數提高稅率,這稅率要高到讓人民覺得屯房屯地不划算,同時以屯房標記下的房地產一旦交易就要收取其漲價所得。完全廢除人類想要屯房屯地的欲望。如此,台灣就是人間的好地方。


附註2.: 只要符合資格的學生,每人每年都可以領取免費點數來使用:領取資格:13~22歲的青少年與學生(1點=新臺幣1元)。配發額度:每人每年可領取 1200點。可以使用的地方:買書:各大實體書店(如誠品、金石堂等)、獨立書店或網書平台。看文藝:購買展覽門票、看表演、看國片電影。其他:文創工藝手作DIY等。您可以直接在手機上下載「文化幣」APP,完成註冊並驗證身分後即可馬上領取與折抵消費。詳細適用店家與活動資訊可參考 文化幣官網

我早上才看到有報導說台灣在AI時代賺了很多錢但是一般人都沒有得到好處,結果在下午我就看到這條新聞。不得不說賴清德真的很懂啊,這就是真的社會主義啊。再加上文化幣,台灣的學生其實有不少福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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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 个评论

藍白那些低能兒

他們提議發一萬就是苦民所苦

現在賴政府要給小朋友發零用錢

黃國娼這婊子竟然在那邊靠北靠母
宁赠友邦,不予家奴。对比跟美西方走富起来的境外敌对势力,还是马列子孙保留了中华民族传统美德。
五毛洗地方式:钱是哪来的呢,还不是你交的?

而中国商品不显示税费,很多人以为收入不够就完全不用交税。
本支黑在台灣的朋友,有結婚的幾乎都有小孩,沒小孩的幾乎都是根本沒結婚

所以應該也要有結婚津貼,降低結婚阻力

而且我認為,提高非自住房屋稅根本沒用,要降房價,還是要直接提高房貸利率和限制貸款成數

有人可能會認為這會導致年輕人更難貸款買房,但看看那個新青安就知道,直接導致房價大漲,反而年輕人更難買房,買了也負擔更多的債務,更難養小孩
>> 本支黑在台灣的朋友,有結婚的幾乎都有小孩,沒小孩的幾乎都是根本沒結婚應該也要有結婚津貼,降低結...


我的想法是讓第二套第三套第四套房的稅金要高到讓屋主無法負擔,要讓他們不得不賣掉。所以才會特別強調要等比級數去算稅金,同時過戶時會向賣的人收走他的利得。很共產對不? 就是要這麼狠才能夠讓人民不去屯房。要把資金從房子這東西中抽離,寧可讓他們去投資股市也不要讓錢進到房地產。

話雖如此,我覺得大概還是行不通,因為現行的那些法條跟立法委員一個個的都是房產地產大戶,他們不可能做出這種立法。
>> 宁赠友邦,不予家奴。对比跟美西方走富起来的境外敌对势力,还是马列子孙保留了中华民族传统美德。 ...

我學基哥聽了也要說:簡直是五千年以來的金玉良言啊!
盡可能讓孩子們買得起房吧,解決少子化也是民進黨能否長期執政的關鍵

我記得之前的版本是說要發小孩股票,發錢是穩定,可是孩子長大,股票未必長大。

當然大家都希望一生無股災,但是誰知道呢

但現在想想不靠股票還真的買不起房,我的想法是靠股息繳房貸,剩下的薪資全是自己的,這樣能給年輕人減壓一些
钱从何来? 
如果说要加税?那就是慷他人之慨,还是强迫的。如果说不需要加税,那就说明这么多年,税收一直是多收的。

强迫你交更多的钱,然后再做好人,为你办点事。想到一个视频,父亲让女儿把猪肉放到冰箱里,然后父亲让女儿把猪肉拿出来。父亲说,明白了吗? 这肉你一进一出,你获得了一手油。
然后,那些不符合条件的家庭,拿不到补助。交的税就是彻底的打水漂了。这就是以民主程序的民义进行抢劫。

正确的做法是,大幅降税,钱让人民拿着,自己需要怎么花就怎么花。
>> 钱从何来? 如果说要加税?那就是慷他人之慨,还是强迫的。如果说不需要加税,那就说明这么多年,税...

這點說明一下,台灣近半稅收皆由富豪貢獻,很社會主義

蔡正元當年就說過富豪稅佔全國50%,應該視為榮譽公民。雖然蔡正元很爛,但稅收說的是實話。

因為這幾年股價狂漲,三大社保跟國安基金賺了一堆錢,前幾年一直都在說勞保破產什麼的現在都沒聲音了

這幾年真的是運氣太好太好
一,这样,那我前面的回复要发生一些是位移,是“抢你的你钱”,变成抢“富人的钱”,的确普通民众,不符合条件,没有损失。但是损失的是富人啊。富人天生就该被掠夺吗? 如果该的话,那为啥不打土豪分田地呢? 留着他们继续造血? 你这比共产党还狠,共产党是一刀杀了富人,你这是留着活口,让他当提款机,拉磨的驴,也就是奴役富人。

富人的确应该多交税,因为享受的社会资源多,但是本身富豪的财富多,同样的税率,就已经多交了。如果在税率上再进行不公平对待,按掠夺性税率征收,那肯定不是社会正义。

顺带说一下:累进税违背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法理。累进税相当于啥,穷人偷东西判三年,富人偷东西判十年。

二,股价狂涨,那应该做的是退税啊。而不是大撒币。现在红利期,你有钱,你大撒币,那过几年经济不好,没有红利时,怎么办? 由于承诺已经说出口,所以还得给,这时谁给? 那就得加税。这就是左派政府最无耻的地方,运气好,经济好的时候,拿别人的钱去霍霍,买现在的选票,然后把未来经济下行,泡沫破灭,加税灾难,留后后人来承担。也就是利益于归自己和党派,灾难归于国家和后人。

综上,这就是慷富人之慨,结选民之欢。这是不道德的,也是不正义的。

民进党要不是铁杆反共,我早就对民进党破口大骂了(疫情那会就想骂了)。现在一想算了,千般不是,至少人家是反共的。
>> 本支黑在台灣的朋友,有結婚的幾乎都有小孩,沒小孩的幾乎都是根本沒結婚所以應該也要有結婚津貼,降...


你講的都對, 但藍白選民只聽得懂發錢.
民進黨多年來跟選民講道理, 就是中了藍白圈套, 直接ㄧ句話給你總結-- 民進黨不顧民間疾苦. 
這次總算學會了, 你要發錢是吧, 我直接加碼, 誰反對就是不顧民間疾苦.
>> 一,这样,那我前面的回复要发生一些是位移,是“抢你的你钱”,别人抢“富人的钱”,的确普通民众,...

民進黨準確來說,左右都有,但以後真要加稅的暫時劃定在月入5萬元以上的群體,問題現在大部分臺灣人都沒到月收入5萬元,對基層已經相當照顧了。
>> 钱从何来? 如果说要加税?那就是慷他人之慨,还是强迫的。如果说不需要加税,那就说明这么多年,税...

你知道台灣一般人稅率才多少嗎?免稅額及扣抵額加一加,多少年收入才要繳稅?網路都有!
這些新政策是在沒有加稅的情況下提供的,然後你總結原因是過去多收了?我真的快笑死!不懂就多查資料,這兩三年稅基稅率不變,稅收大漲的原因問問AI,很難嗎?
如果要玩白藍那種故意分化的民粹式想當然爾,那請繼續!
>> 钱从何来? 如果说要加税?那就是慷他人之慨,还是强迫的。如果说不需要加税,那就说明这么多年,税...


退稅對台灣的邊際效應不是很高,因為台灣的賦稅負擔比已經很低了,只有13%,比法國這種超過40%的比那是低很多了。政府負債佔gdp比重也很低,只有22%,也是遠遠低於歐盟警戒線的60%,比英國的93%和法國的120%低很多,算是踐行小政府的理念,是很右派的經濟模式。雖然富人的所得稅高,但台灣的遺產稅和不動產持有稅都很低,如果是資本利得,例如股票收入,超過台幣750萬也只要最高20%,其實對富人大部分的收入,因為就是資產,都很友好,這也是為什麼台灣富人並不怎麼避稅。
我这话放在这里,没用。

全世界没有一个国家单靠物质奖励就能提高生育率的,更何况政府funding有党派执政风险,先通过法律再说吧。
>>

一,低收入(从你的说法来看实际不低,也就是起征门槛很高)的基本不交税,税都是高收入交的,然后每年财政还够,说明什么?说明在剥削富人,就是社会正义?税收本质是什么?税收本质是一种服务费,而不是均贫富的工具。类似同一个小区(假定不是别墅),你100平方的,和200平方的人,交的物业费基准都应该一样的。不是说富人200平方的人,要交高物业费,100平方的,不用交物业费。真的没收入,可以不交,比如流浪汉。但是只要有稳定的高于最低生活标准的收入,都应该交。
你的话,反映你的理念就是:一,打土豪,是对的, 二,应该让一般收入的吃大户。


二,台湾官方说法是:得益于过去两年科技产业(台积电、AI供应链)的爆发,国家整体经济在狂飙,导致政府税收大幅超出预期(税收增加)。 这不就是收多了吗?税收远远高于财政预算,这时应该退役,说明税率高了。

好比维持政府运营需要1万亿,你按20%收,正好是1万亿。然后经济涨了, 同样是20%,你收到了2万亿。这多出来的1万亿,不是政府合法收入,这叫不当得利。因为财政只要1万亿就够了,政府无权留下,并分配,如果做了,这叫非法占有。这时应该退税,并且讨论降低税率。而不是把多出来的钱,大撒币,花掉。这就是预算失误造成的多收,就是要退回去的,有赤字,国债,可以直接还赤字和国债。 (当然赤字和国债,法理上,也有问题,但是没办法,做为一个国家,借的钱,还是的还。不仅涉及到前人与今人的财产问题,还涉及到国家主权信用的问题)。

在美国这种情况,第一步,要把这钱,填补财政赤字,还债.如果赤字国债还完了还有盈余(当然34万亿国债不可能,这里只说假定), 那就是第二步,直接放到财政部锁死.,然后国会启动退税程序.原封不动的退回给纳税人.

在美国,绝对不可以用这钱,去贿选的.这是机制定死的.


对了,刚忘了,税率是高,还是低,不是看税率本身这个数字 是20% 还是50% 而是根据财政支出情况,经济情况的。如果经济非常好,20% 还是大量超征,那就20%就是高的。因为钱没花完,应该降到15%  10% 。如果经济不是太好,20% 不够(没有啥大撒币,就是正常的财政支出,比如国防,公共设施),那20% 是就低的。 税率高低,不是看税率这个绝对 值 。
>>

一,这是法理问题,超征就应该退.因为征收是为了满足财政预算的.高出的部分都叫不当得利.
二,税高不高,不是看绝对税率的,是看财政预算的.也就是各党派议员,共同许可的财政支出预算,这是锚.因为无授权不纳税。如果这个支出不高,然后税率也不高,然后还是有富余,就说明税率高了,也就是说只要出现这种情况,哪怕1%的税也是高税.即税率≠税负。

什么叫宪政?这就叫宪政。政府不能当财富黑洞,进了政府的,就是他的了。要根据法理来判断这钱是不是他的。
>> 一,这是法理问题,超征就应该退.因为征收是为了满足财政预算的.高出的部分都叫不当得利.二,税高...


你可能誤解了什麼叫超徵; 假如你的講法是對的那麼政府一旦出現赤字那是不是要當年立刻徵收赤字部份的稅?

「稅收超徵」是指政府實際收取的稅收金額,高於前一年底編列預算時所預估的金額(計算公式為:實徵數 \(-\) 預估數)。這並不代表民眾被多收錢或多繳稅,而是因經濟成長超出預期,導致企業獲利與民眾所得增加而產生的估算落差。

為何會產生超徵?

估算誤差(短估): 預算是前一年編列的,難以百分之百精準預測未來的經濟發展。若景氣大好、企業獲利佳、股市熱絡,政府能收到的營所稅、證交稅等就會隨之增加。

超徵的錢去了哪裡?

依照預算法規定,這些多收的錢會成為「歲計賸餘」,優先用於減少舉債(減少發行公債)以及償還過去積欠的國家債務,以健全國家財政。

是否會「還稅於民」?

超徵並不等於國家有多餘的錢可以隨意花用,不過近年台灣多次因經濟表現極佳導致超徵規模龐大,政府曾修訂特別條例,將部分資金轉為「全民共享」的紅利(如發放現金),讓全民共享經濟成果。但這需要經過特別預算審查或修法,並非每次超徵都會直接發現金給民眾。
>> 钱从何来? 如果说要加税?那就是慷他人之慨,还是强迫的。如果说不需要加税,那就说明这么多年,税...


這幾年來台灣經濟非常好,但賺到很多錢的只是其中某些產業鍊,所以發生了超徵現象,政府的功能就是利用稅收來重新分配,我不懂你為什麼會以為台灣的錢會是加稅而來,看來你很不懂台灣。
>> >>一,低收入(从你的说法来看实际不低,也就是起征门槛很高)的基本不交税,税都是高收入交的,然...



一、 關於「稅收本質」與「剝削富人」的錯誤

稅收本質不只是服務費:

財政學上,稅收兼具「量能課稅(依能力付費)」與「量益課稅(依受益付費)」雙重屬性。現代國家普遍採用量能課稅原則(所得高者多繳),因為富人能賺取高收入,高度仰賴國家基礎建設、法治保護與穩定社會。這並非「剝削」,而是對其使用社會集體資源機會的溢價回報。

物業費類比不切實際: 小區物業費通常按坪數(面積)計算,200平米的住戶本來就要繳納100平米住戶兩倍的物業費,這本身就是一種「量能(資產規模)」的體現,而非「基准都一樣」。

二、 關於「超徵是不當得利、非法佔有」的法律與財政錯誤超徵並非「不當得利」:

稅收是依據《所得稅法》等法定稅率徵收的,只要稅率合法,政府依法課徵的每一分錢都是「合法收入」。超徵只是「實際收入」超過「預估數」,在法律上完全沒有「不當得利」或「非法佔有」的問題。

預算編列非消費清單: 預算案是政府對未來的「支出授權」與「收入估計」,並不是說「今年只能花1萬億,多拿1毛錢就是違法」。

三、 關於「美國財政運作與退稅機制」的事實錯誤

美國超徵也由國會決定,而非直接退回: 美國聯邦政府或各州政府若出現財政盈餘(Surplus),絕對沒有「機制死定、直接鎖死並原封不動退回」的自動程序。不論是填補債務、增加公共支出還是退稅,都必須經過國會(或州議會)辯論並通過法案才能執行。

美國也常利用稅收紅利: 歷史上美國政府(如克林頓執政末期的財政盈餘)或各州政府(如近年加州、科羅拉多州出現盈餘時),常由執政黨與國會推動「退稅支票」或「紓困金」,這在野黨眼中也常被抨擊為「買票/賄選」,各國皆然,並非美國就有完全免俗的防禦機制。

四、 關於「經濟好就該調降稅率」的經濟學錯誤違反「反景氣循環」財政政策:

景氣大好、經濟狂飆時,若盲目調低稅率,會讓市場上的熱錢更多,導致嚴重的通貨膨脹。現代財政學主張,經濟好時政府應多存錢(景氣繁榮期蓄水),經濟景氣蕭條時才有能力減稅或擴大支出(景氣衰退期放水)。

稅率頻繁變動會破壞經濟穩定: 稅制需要長期穩定性,以便企業進行跨國投資與長期規劃。如果今年景氣好就降到10%,明年景氣差又升到25%,會造成市場預期大亂。商人不會對會亂跳的稅率感到高興,因為這樣他們就無法預算會不會得利。
>>

一短征按法理,应该举债.不能加税.因为两条
一,无授权不纳税, 二,就算可以获得授权,但是法溯及以往是不可以的,也就是说你不能年中去改税率.政府唯一的手段就是举债

二,是不是估算误差先不说,就算是误差.那你的意思就是两个公司谈明年采购合同,假定是先付款.预计明年生产10万件,然后人家给了10万的钱, 实际因为各种原因,你只生产8万,差2万,你的意思这2万的钱,你不退? 这2万的钱,所有权归买家的,同样超出财政预算,多收的税,所有权是归纳税人的,不是政府的,也不是国家公共的.
另外,这种多收不退的模式,会引发一个问题.比如财政预算,都会受到在野党的反对的,如果有这个超征不退的规则,那执政党可以少报预算,同时低估经济,然后利用经济正常发挥,然后收到真正想要的税额,然后再走特别通道去把这钱,花到自己想花地方.也就是说给了故意低估经济,制造预算误差的后门.

民主<宪政.啥意思,你这是拿成文法去否定宪政.什么修订特别条例,将部分资金转为全民共享的红利.这本身就是违宪.违背了,无授权不纳税的原则.如果拿特别条例做为挡箭牌,那议会通过打土豪分田地的法案,也是合法的?
>> 一短征按法理,应该举债.不能加税.因为两条一,无授权不纳税, 二,就算可以获得授权,但是法溯及...


你是「極端的哈耶克/弗里德曼信徒」? 在你的理想世界裡,國家應該像物業公司一樣,收多少錢辦多少事,多一毛都是政府貪婪?

你這是非常典型且激進的「右派自由意志主義(Libertarianism)」或「無政府資本主義(Anarcho-capitalism)」。

在法理基礎、憲政定義以及政府角色的理解上,與現代民主憲政國家的實際運作存在根本性的制度脫節

「思想與法理錯誤」:

一、 混淆「合約關係」與「公法義務」(買賣 vs 課稅)

錯誤點: 把政府與納稅人的關係,類比為買方與賣方的「商業採購合約」(買10萬件、給8萬件就該退款)。

思想錯誤:稅收不是買賣: 買賣是「民法」上的對等契約;而課稅是「公法」上的義務。

人民依法繳稅,並不是在向政府「購買特定數量的商品」。

所有權的誤解: 只要人民是依據「現行有效法律」計算出來的稅額(例如:盈餘的20%),這筆錢在法律上的所有權就已經合法轉移給國家。

超徵並不是政府「多開了帳單」,而是因為經濟景氣太好,導致稅基(企業獲利、人民所得)變大,乘上法定稅率後自然產生的總額增加。

沒有溢收款問題: 既然每一筆稅款都是依法課徵,就沒有所謂「多收」或「所有權仍歸納稅人」的法理依據。

二、 對「無授權不納稅」與「憲政」的本質性誤解錯誤點: 認為政府收到的總額超過預算,就是違背了「無授權不納稅」原則,甚至認為通過特別條例發放現金是「違憲」。

思想錯誤:何謂授權? 「無授權不納稅(No taxation without representation)」的本質是:政府不能在沒有國會通過法律的情況下,隨意發明新稅目或任意提高稅率。

現行的超徵,是全體納稅人依據「國會早已三讀通過、完全授權的稅法」去繳納的。國會通過即是憲政: 國會通過預算案,是授權政府「支出的上限」,而不是「限制國家經濟成長的上限」。

只要課稅過程完全符合國會通過的稅法,就絕對沒有違背「無授權不納稅」的原則。他將「法律授權」與「預算預估」混為一談。

三、 把「修法發錢」等同於「打土豪分田地」錯誤點: 將國會通過特別條例「還稅於民/全民共享」的行為,類比為非法的「打土豪分田地」。

思想錯誤:兩者本質完全相反: 「打土豪分田地」是剝奪特定階級的私有財產;而「發放特別津貼/紅利」是國家將已經屬於國庫的合法收入,透過民主程序重新指撥、分配給國民。

民主與憲政不衝突: 憲政的作用是保障人權、確立權力分立。國會依據憲法賦予的財政審查權,通過特別預算來分配歲計賸餘,這正是憲政體制內的標準運作,完全無法與違憲、非法掠奪資產的暴政相提並論。

四、 預算防弊機制的現實脫節錯誤點: 擔心執政黨會故意「低估經濟、少報預算」,然後透過特別通道把超徵的錢花到自己想花的地方。

思想錯誤:在現代民主國家,不論是正常預算還是「特別預算」,其行政編列、國會審查、審計部事後決算審計的關卡完全一樣嚴格。執政黨不可能繞過在野黨和國會,自己「走特別通道隨便花錢」。所有的特別條例和特別預算,一樣要送到立法院進行逐條審查與辯論。如果執政黨真的故意搞小動作,在野黨在審查時同樣有權力全數刪除或否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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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富人占用了更多资源,但是200平方的房子,本身就因为占用了更多的面积,交更多物业费.你见过同一小区,200平方的房子5块钱一平,100平方的房子2块钱,或者不交物业费的吗?
所以说富人也一样,富人占用了更多的资源,那么他得利,也就是收入确实多,但是由于收入多,所以同样税率富人交的税款也比穷人多.

这么多说,比如你赚10万,你交20% 也就是2万.富人赚1000万,交20% 也就是200万,本身多出来的198万,就已经是为他多占资源支付的兑价了.比如说遗产税,富人和穷人都只要办一次过户并没有因为他的富人,所以他要办2次,5次.虽然他财产多,需要清点的多,但是上面说了,交的绝对值高啊.一样的.
还有个税,人家收入高,交的绝对值高,已经为多占用资源付出了.

至于使用基础设施,公路啥的,富人穷人一天都是24小时,就算使用公路,富人交的绝对值,也足以覆盖多使用的公路.还有什么保护,警察巡逻,实际上,他巡逻不管富人穷人,他都是巡逻同样的次数.就算多一些,富人交的绝对值也足以覆盖,肯定在100倍以下.

还有使用法院,平均而言,1000万富人,一生不可能官司数量超过10万的人100倍的.普通人平均一生1场,而富人的官司数量一生肯定达不到100,如果达到,意味着,他每年都要同时应付2~3场诉讼. 现实的数据是富人的官司数量是穷人的2~3倍左右,但是人家占用了你2~3倍的资源,但是交了100倍的税.
还有一些社会资源,富人根本不用,为啥? 人家自己有更好的,比如公交,地铁.公立学院,公立医院等

.你还要在相同税率下,富人已经吃亏,再给富人上累进税,这不是打土豪分田地,是什么?

二,你把预算案定义为“支出授权与收入估计”。这完全违背了代议制民主的起源,也就是大宪章精神。预算案的本质是人民对政府本年度权力和资源边界的“最高限额令”。税率本身程序上合法,但是多收的钱如果政府强留,自行分配,是违法的. 这里比较绕,相当于,你去吃自助餐,老板是随便你吃,但是有限制,必须当场吃.不能带回家吃.这就是两个限制.你不能说,你说了随便吃,我带回家吃.这不行,因为有另一条限制.同样,税收也是这样,20%是一个,但是有最高限额令,也就是预算案的限制.

三,事实不错误.因为美国债务较高,肯定是拿去还债了.所以不存在退的问题,我那里说的是假定无债可还,也就是不需要还债的情况下的法理应然.
至于克林顿,违宪的总统多了,我说的是依美国宪法的法理.什么应然,什么叫实然?这个你应该明白.美国出个总统要称帝,然后通过各种手段,成功了,按你的说法,怎么说?称帝在美国是天经地义的?

四,经济好时,热钱多,通胀,不假,但是市场会自我调节.市场调节,肯定比政府掌控更符合市场规律.首先政府不是无私的,其次,政府不是全知全能的.景气时,大量的钱到政府这里,人性的贪婪,决定了,政府不可能把这笔钱,好好的存着还债.他们一定会像现在的台湾一样,马上大撒币,换选票.

好吧,就算真能存.景气时,钱归政府存在,所谓的防通胀.不景气的时候,钱也归政府,为啥?要扩大支出,拉动经济.结果就是政府越来越大.民间占GPD比重会越来越小.
这根本不是什么反景气循环的科学政策,而是温水煮青蛙,不断蚕食私有产权进行政府扩权的借口.
>> 一,富人占用了更多资源,但是200平方的房子,本身就因为占用了更多的面积,交更多物业费.你见过...


你為什麼這麼喜歡偷換概念來混淆事實啊?  把「累進稅」說成掠奪富人,把「預算剩餘」說成政府非法侵占,把「反景氣政策」說成政府擴權陰謀。

一、你把「公共資源」錯誤類比成「物業費」

你說:

200平方房子本來就交更多物業費;所以富人收入高,即使同稅率,也已經多交很多稅了。



這個類比很狡猾,但錯在這裡:

物業費是按面積收,因為服務對象主要是那棟房子的公共維護。
但國家稅收不是只在買「你個人用了多少警察、多少馬路、多少法院」。

富人的財富之所以能累積,往往更依賴整套制度環境:產權保護、金融市場、公司法、契約執行、專利制度、貨幣穩定、基礎建設、受教育勞動力、治安、國防、法院、行政體系等等。

也就是說,富人不是只「多開幾次車、多用幾次法院」而已,而是他的財產規模越大,越需要整個國家制度替他維持那套財產秩序。

一個窮人家裡有十萬元財產,和一個富人有一百億資產,兩者對「產權制度穩定」的依賴程度不是同一級別的。

所以用「我只多用了2~3倍法院,卻交100倍稅」來算,是把國家縮小成櫃檯服務業。

二、故意只看「絕對金額」,不看「邊際效用」

你說:

窮人10萬交20%是2萬,富人1000萬交20%是200萬,富人已經多交198萬了。



這句話表面上很公平,實際上忽略一個核心問題:同樣20%,對窮人和富人的痛感完全不同。

年收10萬的人少掉2萬,可能是房租、醫療、食物、學費。
年收1000萬的人少掉200萬,剩下800萬,生活品質可能幾乎不受影響。

這就是累進稅的基礎:不是說富人有罪,而是說每多一塊錢,對不同收入階層的生存意義不同。

你把「形式上的同稅率」當成「實質上的公平」,這是典型的平面化公平觀。

美國聯邦所得稅本身就是累進稅制,2025年單身申報者的稅率從10%一路到37%分級計算,不是所有收入都用同一比例課稅。

三、你把「富人不用公立服務」講得太簡單

你說富人不用公交、地鐵、公立學校、公立醫院,所以不該多繳。



這也很片面。

富人本人可能不用公立學校,但他的公司員工用。
富人本人可能不用公車捷運,但他的商業城市環境、物流、消費者、勞動力流動都依賴公共建設。
富人本人可能不用公立醫院,但整體公共衛生爛掉,疫情、傳染病、社會不穩定一樣影響他。
富人本人可能住高級社區,但他的財富安全依賴整個社會沒有變成高度犯罪化、暴動化。

所以公共支出不是「誰坐公車誰付錢」那麼簡單。

你其實是在把國家想像成一個俱樂部收費制:你用了多少服務,就付多少錢。可是現代國家的功能不是這樣運作的。

四、你對「預算案」的說法有一半對,但結論亂跳

你說預算案是人民對政府的最高限額令。這有部分道理,因為代議政治確實有「錢包權」傳統。美國眾議院歷史資料也明確把國會,尤其眾議院,描述為掌握稅收與支出的 “power of the purse”。

但是

多收的錢如果政府強留,自行分配,是違法的。

這就跳太快。

在美國憲法架構下,國會有權課稅、借款、償債,並為共同防衛與公共福利支出。
政府收入多於預估,並不自動等於「違法侵占」。關鍵是:錢能不能花,要看有沒有合法撥款;錢收進國庫本身,不等於政府可以任意亂花。

你把兩件事混成一件事:

政府依法收稅
政府依法支出

收入超過預估,通常會影響盈餘、赤字、債務、後續預算安排,而不是自動變成「必須退給納稅人,否則違憲」。

美國財政部每月公布的財政報表就是在記錄政府收入、支出、盈餘與赤字。 CBO也會定期做收入、支出、赤字、債務的預測。 這種「預估與實際不同」本來就是財政制度的常態,不是憲政災難。

五、你用「應然/實然」把自己變成永遠不會錯

克林頓違憲的多了

,但我說的是依美國憲法的法理應然。

這是一種很方便的說法。只要現實制度跟你想的不一樣,你就說「那是違憲、那是實然,我講的是應然」。

問題是,憲法法理不是你自己腦中想像的純粹理念。憲政制度要看文本、判例、慣例、國會實務、司法解釋、行政實踐。

如果一個人說:

現實中政府不是這樣運作,但我認為它應該這樣,所以不照我說的就是違憲。

那這不是憲法分析,而是把自己的政治哲學包裝成憲法。

六、你反對的不只是累進稅,而是整個現代財政國家

最後一段最露骨。你說景氣好時政府收錢是擴權,景氣差時政府花錢也是擴權,所以結論是:

政府永遠不該多收,也不該多花。

這其實不是在具體討論某個稅率公不公平,而是在反對現代政府的反景氣循環財政政策。

你把「政府可能浪費、可能買票、可能擴權」直接推成「所以累進稅和反景氣政策本質上就是侵害私產」。這是從合理警惕跳到陰謀式結論。

比較成熟的說法應該是:

政府確實可能浪費、買票、擴權,所以需要預算監督、審計、透明制度、債務規則、支出紀律。

但說成:

只要政府在景氣好時多收、景氣差時多花,就是溫水煮青蛙。

這就不是分析,是先有結論再找理由。
>>


应然与实然,不要说现代民主制度是什么样.那一百年前,共产主义大兴的时候,有人反对共产主义,是不是你要说,你与现实世界的潮流脱节?诉诸普遍是没有意义的,现在的普遍,只是历史的一瞬,以前是什么,样,未来是什么样,应该是什么样.这些都比现在是什么样更值得去思考 .


一,因为法律是这么规定的,所以这规定就是正义的.你不就是这个逻辑吗?
公法义务的合法性,从来不是来自于条文本身,而是来自于自然法,也就是私产的让渡信托.税收与买卖,本身都是交易.都是购买商品.所谓的义务,只是信托契约里的义务.

经济好是民间效率和自由市场的产物,和你政府有毛关系.你凭啥拿到手里自用的?


二,代议制民主之所以诞生,核心就在于“财政年度原则”与“收支联动”。国会每年审查预算,审的不仅是花多少,同时也在审,这个支出下,要抽多少民间之血. 收与支这是高度绑定的.
如果预算案只是参考,那收支就不绑定了.那还搞啥预算案? 走个过场,给大家看看?反正收多了不退.

还有不要拿程序 合法,当成宪政合法.程序合法通过的很多法案,最后都被视为违宪.什么三读,一百读有啥用?否则中共的各种法律都都人大通过的,,比如翻墙违法,程序 上这个法,肯定合法.但是不是宪政合法

三,超征之税款,所有权不是政府,明白吗? 这些钱,的所有权还是当年交税的这些人.因为这是超征的.高于预算案的金额.预算案的性质,上面已经说了,这里就不多了.什么已经属于国库.纯属于法无据.如果按你的说法,打土豪 分田地,也不属于剥夺别人的私有财产,因为人家要搞共产主义,像你一样,只要把这些私有财产,视为公共财产,就不算剥夺私有财产了.

再次强调,民主是民主,宪政是宪政.符合民主程序 不代表符合宪政.

四,少报预算是让野党没啥反对,也没办法伸手.你觉得啥预算不行,那我就直接划掉.这样就容易 通过.
然后低估经济,

你觉得审计可以解决这个问题.事实上是解决不了的. 美国很多州就是一直在干这个事.
州长哭穷,然后用州政府控制 的财政部门,低估经济,于是预算案很少,在野党议会在这么少的预算案前,也没办法伸手,最后超收,州长就有由裁量权了,通过行政命令,紧急法案,宣布为摇摆区减免高速公路的费用,发通胀支票.
其实这种技术操作,就是业界公开的秘密,已经是常规手段了.

还有英国,97~07这十年,财政部对经济的预期,系统性的低于市场共识和独立机构 预测.当时智库和经济学家就指出:人为设定了极低的顺差上限,并调低了企业税和资本利得税的反应弹性。然后每年用这超征之税,定向向工党传统选区发补贴.

还有法国的1980S,故意低估通胀率和随之带来名义税收增长.后来审计法院,内部披露表明:这是低估是直接授意的"技术性调整".
>>


重复的不想多说了,简单回一下吧.

一富人更依赖制度稳定,你这是搞笑呢.明明是制度更依赖富人创造的财富,和机会.没有大企业家,没有大老板,结果 是什么? 中国当年就是例子.80年代改开后,都是泥腿子,自己当老板,经济搞了近20年,啥都没搞出来,国企就不用说了,下岗,私营也没有多大活力,也没有做大.

社会依赖富人,创造的财富,和就业机会.,是政府寄生在富人身人,而不是相反.不是国家,政府,社会,让富人富,而是你让这国家,政府,社会可以维持.没有了富人创造的民间财富,你政府都得倒闭.

你说的这些:产权保护、金融市场、公司法、契约执行、专利制度、货币稳定、基础建设、受教育劳动力、治安、国防、法院、行政体系等等。

你要搞清楚,谁是甲方,谁是乙方..甲方是富人,不是政府.为什么? 因为富人能让社会维持下去,所以政府得提供产权保护,金融市场.你要不提供,富人可以走人,在哪,人家有能力都能发家致富.你这说的,就像中国政府说,企业能赚到钱,都是党的好政策一样可笑.你不提供好政策,人家去别的地方发财了.

还有,什么是果,什么是因,.比如基础建设,富人们不创造财富,不给民众提供就业机会,你收个屁税,你有屁钱搞基础建设

还有受教育的劳动力, 这些算成政府的功劳? 真是贪天之功,据为己有.教育本身就是民众自己交的税,或者直接交学费,学习的,不是你政府提供的.你不提供,有大量的私立学校.(私立并不都是高价).

不想多打字了,很简单,你只是把现在强者多缴、大政府万能、多花钱是宏观调控,这套左逼陈词滥调复核一遍罢了,没啥好说的,本身左逼这些就是来搞共产主义的.就是违背宪政的思想.
你不是在討論「現代民主國家實務怎樣」,而是在自建一套「稅收即信託契約、超收即原所有人財產、政府不得保留」的自然法理論

這不是完全不能辯,但問題是:你把自己的政治哲學直接冒充成憲政法理。

一、你用「應然/實然」逃避制度證明

你說:


不要說現代民主制度是什麼樣。共產主義大興時,反共的人難道就是脫節嗎?


這話有一部分對。
沒錯,不能因為某制度現在流行,就說它一定正義。多數國家這樣做,不代表它必然對。

但你接下來的問題是:
不能因為自己說那是自然法,就自動變成憲政真理。



「應然」可以討論,但應然不是喊幾個詞就成立:

自然法
私產
信託
宰制政府
超征所有權
憲政合法

這些都需要論證。

你現在的做法是:

現實制度不符合我的理論,所以現實制度違憲。
現行法律不符合我的自然法,所以現行法律不正義。
現代財政不符合我的信託模型,所以現代財政是侵占。

這就變成封閉系統了。我要是拿制度實務反駁你,你就說訴諸現實;我拿法律文本反駁,你又說條文不等於正義;我拿民主程序反駁你,你就說民主不等於憲政。

這種論法最後會變成:只有你心中的自然法才算法。

二、你把「稅」硬說成「買賣交易」,這是根本錯誤

你說:

稅收與買賣,本身都是交易。都是購買商品。



這句是整段的核心錯誤。

稅收不是普通買賣。買賣有幾個特徵:

你可以選擇買或不買。
價格通常對應具體商品或服務。
交易雙方是平等民事主體。
不買通常不會被刑罰或行政強制。

稅不是這樣。

稅是國家基於公權力,對符合要件的人課以金錢給付義務。你不是今天覺得「我不用法院,所以我不買法院服務」,就可以不納稅。

你想把稅收降格成「我買了多少政府服務,就付多少費用」。
這其實比較像使用費、規費、過路費、停車費,不是稅。

稅的邏輯是:
你作為政治共同體的一員,按照法律與憲政程序承擔公共成本。

你可以主張稅率過高、支出浪費、政府擴權、應該減稅,這些都可以辯。
但你不能直接說「稅就是交易,所以政府多收就是侵占」

這是把公法義務偷換成民法買賣。

三、你說「私產讓渡信託」其實是洛克式理論,但推論過頭了

你這套話很像洛克式自由主義:政府權力來自人民授權,政府只是受託人,人民的生命、自由、財產優先於政府。

這一點作為政治哲學可以討論。問題是你推到極端:

所有超過預算估計的稅收,所有權仍屬於當年納稅人。

這不是自然推出來的。

即使採取「政府是人民受託人」的觀點,也只能推出:

政府不得任意徵稅、任意支出、任意侵害財產,支出需要授權,財政需要監督。

不能直接推出:

凡是收入超過預估,就必須按原納稅人返還,否則就是剝奪私產。

這中間少了一大段論證。

因為預算裡的「收入估計」本來就是估計,不是每個納稅人的最高付款契約。真正決定納稅義務的是稅法裡的課稅要件、稅基、稅率、扣除額、申報規則,而不是年度預算案裡的總收入預測。

你把「國家今年預估會收到多少稅」說成「國家今年最多只能收多少稅」。
這是偷換概念。

四、你把「支出授權上限」偷換成「收入徵收上限」

預算案確實有一個重要功能:限制政府花錢。
這叫支出授權。

但你把它變成:


預算案同時也是收入最高限額令。超過就不是政府的錢。


這就很可疑。

正常憲政財政裡要分清楚兩件事:

第一,政府能不能收這筆稅?
看稅法授權。

第二,政府能不能花這筆錢?
看預算與撥款授權。

收入超過預估,並不代表政府可以隨便花。
但也不代表這筆錢自動不是國庫收入。

美國國會的「錢包權」傳統,重點是國會控制徵稅與支出,尤其是支出不得脫離撥款授權;但這不等於年度收入估計變成一條「收稅天花板」。美國眾議院官方歷史資料也把 power of the purse 說成國會控制徵稅與支出的權力,而不是收入超過預測就違憲的返還權。

所以更準確的說法是:

預算案限制政府怎麼花錢,不是把年度稅收預測變成納稅人的退款契約。

五、你說「程序合法不等於憲政合法」這點本身沒錯,但用錯地方

你說:

民主是民主,憲政是憲政。符合民主程序不代表符合憲政。



這句本身是對的。

例如多數決通過一個法律,仍可能違反基本權、財產權、平等權、正當程序。這點沒問題。

但問題是,他後面直接跳成:

只要政府保留超收收入,就是違憲。

這就不是同一件事。

要說一件事違憲,需要指出它違反哪個憲法條文、哪個原則、哪個判例體系、哪個權力分立結構。不能只說「我認為私產自然法高於條文,所以違憲」。

你其實是把「我不承認這種財政權」說成「這違憲」。

這不是憲法論證,是政治哲學宣告。

六、你舉「打土豪分田地」是非常誇張的錯誤類比

你說:

如果你說超收進國庫,那打土豪分田地也不算剝奪私產,因為只要把私產視為公共財產就好了。



這是滑坡。

依法課稅和沒收土地不是同一件事。

課稅至少還有:

事前法律依據;
一般性規則;
稅率與稅基;
申報、審查、救濟;
預算與審計;
司法審查可能性。

「打土豪分田地」是政治暴力或革命性剝奪,是直接取消原財產權。

你把所有政府徵收都推成「共產式沒收」,這是典型的極端財產權論法。
照這種邏輯,所得稅、遺產稅、土地稅、營業稅、關稅、菸酒稅,最後都可以被說成「變相打土豪」。

七、你舉英國、法國、美國州政府案例,需要證據;即使是真的,也只能證明「預算操縱」,不能證明「超收必須返還」

你後面說很多政府會故意低估收入,然後用超收發補貼、買票。這個方向不是完全沒道理。

現實中,政府確實可能操弄預測,低估收入、高估支出,或者用一次性收入做政治分配。收入預測本來就有政治誘因,州政府和中央政府都可能出現偏差。Urban Institute 的州財政研究也提到,州收入預測會受到經濟條件、政策變動、稅法變更等影響,而且預測困難很高。

法國審計法院近年也持續警告法國公共財政壓力、收入假設與支出控制問題,這說明財政預測與紀律確實是嚴肅問題。

但是注意:
即使政府故意低估收入,正確結論也不是「超收一律屬於原納稅人,必須退」。

正確結論應該是:

財政預測要由獨立機構審查。
行政部門不得任意動用超收。
超收使用要經議會追加預算或法定規則。
可以規定優先還債、進平準基金、減稅、退稅。
禁止用臨時行政命令買票式撒錢。
強化審計與資訊透明。

也就是說,你指出了一個真問題:政府可能操弄預算。
但你最後給出的是一個極端結論:所以超收不是政府的錢。

這中間跳太遠。

八、你真正的戰術是「把財政問題道德化」

看看你的用詞:

抽民間之血
打土豪分田地
私產讓渡
超征之稅款
溫水煮青蛙
政府擴權
民主不等於憲政

這些詞都是在做一件事:把一般財政制度描寫成掠奪。

你不是在冷靜討論:

稅收預測偏差怎麼處理比較好?

而是在把問題推成:

政府是拿人民私產的受託人,只要多拿一毛,沒退就是侵占。

為什麼你會一直用奇怪類比 ?
你的目的不是精確描述制度,而是把政府財政說成一種搶劫。


你說程序合法不等於憲政合法,這點我同意。但你不能把自己的自然法財產觀直接等同於憲政法理。

稅收不是民法買賣,也不是我買多少政府服務就付多少錢。稅是公法義務,來源是法律授權與憲政秩序。你可以主張稅率太高、政府浪費、超收使用應受限制,但不能把「收入估計」偷換成「徵收上限」。

預算案限制政府支出,並不等於年度收入預測是對納稅人的退款契約。收入超過預估,不代表行政部門可以自行亂花;但也不代表錢的所有權仍停留在原納稅人身上。真正該管的是超收如何處理:是否還債、退稅、進基金、追加預算,這些都需要法律規則。

你說政府可能低估收入、用超收買票,這是可能存在的財政紀律問題。但這只能推出要獨立預測、審計、追加預算、禁止行政濫用,不能推出「超收必然是非法侵占」。你把反政府財政擴權的政治立場,包裝成自然法與憲政必然結論,這才是你的偷換。

鑒於你不是在討論而是一直在偷換概念推銷你的想法,我不想再跟你說下去,你再這樣我直接會折疊這種回答。
>> 本支黑在台灣的朋友,有結婚的幾乎都有小孩,沒小孩的幾乎都是根本沒結婚所以應該也要有結婚津貼,降...

1。假結婚賺津貼的成本很低,為了津貼假生孩子、假領養孩子的成本很高,我不太希望我繳的稅被別人拿去騙。
2。結婚不等於會生孩子,不結婚也可以生孩子,只要有生孩子就是增加國家的生育率
>>

明白了,你的意思,就你要批判共产主义,你得先信共产主义.然后用共产主义思想来批判共产主义是错的
你要批判伊斯兰教,你得先信伊斯兰教.然后用伊朗兰教的教义,来批判伊斯兰教是错的。

我依据的是大宪章,自然法, 还有一些与众多公认的思想家暗合的理念.你不让我依据这些,非让我都按你的框架来和你讨论问题,那我还反对个毛线啊.

我偷换概念? 笑死,明明是你们左派把原始概念精致包装成其它后拿出来推销.

比如说公法义务,啥叫公法义务,公法义务的合法性来自于什么? 不能国会通过啥,就叫公法义务吧.那希特勒没收犹太人财产,杀犹太人,也叫公法义务?
加拿大一样给小孩牛奶金...最高每人1000刀/月.  但对促进生育率没有一份钱左右.
除了房价问题

影响生育最大的因素就是所谓的现代女权主义.

然而这个问题完全无解.   人口坍塌, 族群消亡是唯一的出路
你漏掉了這條最核心也最諷刺的地方:

這條原本是藍白立委提出的 0-15歲加碼5000元 違憲法案 (立法院沒有預算提案權)
然後網路上安安靜靜沒有聲音

這時候,賴清德出來加碼到0-18歲
網路上突然冒出一狗票「錢從哪裡來」「財政紀律呢」
也算是收入再分配不错的办法,对于家庭经济条件不好的人来说,每月5000能起到大作用呢。
想要解決少子女化問題就不能提倡結婚,提倡結婚反而會加重少子女化問題,婚前性行為盛行,老實男人抵觸娶爛女結婚生子,認為不值,這也是造成東亞國家普遍低生育率的根源。性開放與傳統不能兼得,學東西不能學一半丟一半,應向國外看齊,鼓勵未婚生子,對獨自撫養孩子的媽媽們大力提供經濟補貼。
0-18發5000.一年六萬.共18年90萬(每個家庭4位)
0~6發5000.一年六萬.共6年36萬


在台灣生一個小孩
一共可以領126萬約27.3萬人民幣
生越多領越多
以上為中央政府

各地方政府.加碼的補助還沒算進去
>> 想要解決少子女化問題就不能提倡結婚,提倡結婚反而會加重少子女化問題,婚前性行為盛行,老實男人抵...


台灣社會雖然沒有說看輕單親家庭,但是社會風氣這點是很難改的。我不覺得台灣女性會因為因為有補助就放開亂生,這不是台灣人的習性。

那些有很多非婚生子女的國家其實也不是鼓勵未婚生子,只是因為那些國家太窮了,缺乏避孕工具或者甚至買不起。又或者是那個國家不許人民墮胎啥的,總之這不是台灣的生態。台灣的社會算是過了一很長時間的安穩日子了,人口金字塔早就不是那種上尖下寬大的樣子,現在只希望不要從粗頭炮彈變成上豐下細的滅國型而已。要解決這個問題,極端一點就是引入年輕移民,這個的話其實已經有一部份越南人種進來了。至於其它國家,要再看看。
>> 0-18發5000.一年六萬.共18年90萬(每個家庭4位)0~6發5000.一年六萬.共6年...


通常台灣人生小孩之後還要考慮到後來的上學跟教育問題的,老實說你自己要出的錢會比這些政府補助還高啦。台灣人就這點不好,台灣人不會管生不管養,我們還是要連後面的生活考慮進去,這就是最麻煩的地方。

而且由於免費教育一直到高中,這其實弄死了技職教育了,那些高職都苦於沒有學生,一個個都讀高中上大學這才是很頭痛的地方。大學的環境跟高中之前有老師有補習班在壓著你讀書, 一上到大學整個放爛的大有人在,所以我反而是在擔心大學那四年都是浪費掉的。
>> 你可能誤解了什麼叫超徵; 假如你的講法是對的那麼政府一旦出現赤字那是不是要當年立刻徵收赤字部份...


這講法才是對的
>> 一,这是法理问题,超征就应该退.因为征收是为了满足财政预算的.高出的部分都叫不当得利.二,税高...


預算要猜第二年的收入跟經濟成長率等,可能想做更多事還更多債但因為預估收入不夠而壓低預算。收稅時的稅率都是根據通過的法案,沒有多收的問題。如果長期年年這樣,要去調法案跟稅率,但經濟可能忽上忽下,很難一年有多收又要退
>> 一短征按法理,应该举债.不能加税.因为两条一,无授权不纳税, 二,就算可以获得授权,但是法溯及...


舉債付的利息誰要負擔?還不是納稅人。誰要為利息增加負責??
法案上寫的稅率不是授權??
這跟民間商業運作邏輯很不一樣,你舉例錯誤了
通常很難少報預算,因為要用錢的地方太多,根本年年不夠
你的方法如果可以運作,為什麼地球上沒有國家實施??
國會通過法案的民意代表難道不會想退錢討好選民??
光退款成本就是浪費大家金錢
>> 通常台灣人生小孩之後還要考慮到後來的上學跟教育問題的,老實說你自己要出的錢會比這些政府補助還高...

現在美國人都開始考水電執照了,可見AI取代多少白領,台灣這幾年大學倒閉潮是市場選擇的結果。復興高職技工體系是件好事,精密製造一直是台灣強項
>>


一,对啊,所以说短征举债是纳税人付,也就是亏了,纳税人承担,那赚了,当然是纳税人享有收益.(即退税).否则短征时,纳税人买单,超征时,新增定向福利.政府获得好人卡.哪有这么不公平的事.
二,税率法案是“征收资格的定率授权”,而预算案是“总额度的刚性限额授权”。缺一不可,就像我上面的例子一样,你不能只抓着随便吃,不看只能在自助餐厅里吃这个条件
三,事实上,少报预算用来控制财权,是最基本的政治操作.上面的例子也表明了,并不难.
四,美国科罗拉多州的纳税人权利法案:州宪法明文规定,政府每年的税收增幅不能超过“人口增长率+ 通胀率”。一旦经济太好导致税收超征,多出来的每一分钱,依法必须无条件通过直接退税,或者降低下年度税率的方式还给人民。政府一分钱都不准留,更不准自己编特别预算花掉。

四美国俄勒冈州的踢马人法案:每两年财政部必须做一次岁入(税收)预测。如果到了财政年度结束时,实际收上来的税收超过最初预测的2% 或以上,这就触发了“踢马人机制”。 . 政府一分钱都不准留,多出来的全部超征款,必须原路退回给上年度交了所得税的纳税人。交得多的退得多,交得少的退得少。

瑞士:2001年通过的,财政刹车法案.政府支出上限,必须与经济周期挂钩.景气超征时,支出上限并不会随之提高.超征的金额,进入虚拟帐户,这笔钱唯一的合法用途就是用于还债.想定向福利,门都没有.


台湾23年4500亿超征,最后1400亿不是直接全民发钱退回吗? 虽然不是按纳税比例退的,但是这不是定向福利.比今年的定向福利要接近于退税.虽算是一个在退税与定向福利之间的折衷.

你就是跪的太久了,把这样跪着当成天经地义,且唯一可行的了。你现在想法,就像如果皇帝不掌握着国家所有事的最终权力,那天下大乱了怎么办?也不可操作。


五,国会议员,讨好民意? 他只需要讨好,自己的定向选民,而不需要去讨好所有人.上面举的那种故意压低预算的案例,最后都是讨好,自己的传统支持者,和摇摆区.你根本不懂公共选择理论。如果议员把钱原路退回给纳税人,或者整体降税,这对他们来说是没有政治红利的,因为每个人分到的钱是一样的,富人交得多退得多,穷人交得少退得少,无法转化为特定族群的感恩。

六:现在是2026年,不是1926年,数字金融系统早就高度成熟。无论是直接减免明年的税(政府系统后台改个数字,成本几乎为零),还是像台湾当年一样直接通过网上登记、ATM转账发钱,其行政成本在几千亿的超征总额面前,连九牛一毛都算不上。
>>


这根本不需要每年去调法案、改税率。碰到持续 性的可以调.但是一般的情况下,差距不大的情况下.
税率可以不动,动的是后端的系统。年底结账,只要数字超过预算案的 2%,系统自动在纳税人明年的税单上抵扣 20 块。美国俄勒冈州已经平稳运行了这个机制几十年,你跟我说“很难、无法一年一退”?人家不仅一年一退,而且全自动化。你所谓的难,只是见识少罢了.
不管好不好 总比大陆强多了
百年來的央行降息刺激經濟,其慢性作用是減少了中青年人的工資購買力、補貼了中老年人的房貸還款;在真實財富層面,等於是把青年人的財富轉移給了老年人。久而久之,慢性作用不斷積累,就是現在這些社會問題。

因此,全民基本收入(UBI)或者類似的發錢做法,未來可能會越來越多,被用來消解央行降息帶來的慢性作用。

我小人家的觀點是,成年公民獲得的全民基本收入應該基於其軍功 —— 服役多年有軍功的多領錢、服役較短沒軍功的少領錢、逃兵役的不得領錢。

退役後的公民若想提高UBI,則可以再報名、簽協議、服兵役,就像以色列一樣。(以色列的很多機構要求其高管和菁英必須有傑出特種部隊的服役經歷、高階軍銜。員工達到了自己原有軍銜對應的最高職稱或職務後,若再想晉升,那就要再報名簽協議服役、從而提升自己的軍功和軍銜。)

為何UBI應該基於軍功?因為戰爭和兵役使人崇高,而淫逸和享樂使人墮落。世界上最容易的事情,就是領著乾餉吃喝玩樂;而世界上使人最快速地道德墮落、喪失抵抗外敵意志的事情,也正是領著乾餉吃喝玩樂。

至於未成年人,當然就可以像賴清德總統提出的這樣,衹要是本國人就可以領「成長津貼」。
>> 成年公民獲得的全民基本收入應該基於其軍功 —— 服役多年有軍功的多領錢、服役較短沒軍功的少領錢、逃兵役的不得領錢。...


你不覺得這個就是商鞅的軍功制嗎? 這是不行的,因為錢的創造在經濟學中是因為人們有交換的需要才出現的,對,就是人們有交換東西的需求,而彼此需求的程度又不一,這才是附加價值出現的時候。回到台灣為例子來說,台灣之所以有錢是因為台灣的AI相關產業產品在全地球有極高的需求所以它創造了非常高的附加價值,但是這個AI相關產業也是因為人們想要得到更多的錢才會去努力研發,如果今天採用了UBI,那麼請問這些賺到大量附加價值的人有沒有動力再去努力呢?

當他們不努力了這個國家還會有那麼多的附加價值可以給國民發UBI嗎? 我想大概不行。
>> 你不覺得這個就是商鞅的軍功制嗎? 這是不行的,因為錢的創造在經濟學中是因為人們有交換的需要才出...


那樣肯定是最好的。古典自由主義者很多也認為貨幣本來就應該那樣。

然而,現代國家已經重度依賴央行那些(產生嚴重劫幼濟老副作用的)貨幣政策。假設衹低息而無UBI,那麼國家就會像現在這樣,生育率漸漸崩潰。假設既不低息也不UBI,恢復到以前的金本位制,那麼政府就會同時喪失處理經濟大蕭條的能力和發動總體戰的能力。

最終解決這個問題恐怕還是要靠教團和民團。民間秩序自己成長起來了、不需要大政府了,那就沒有我們現在這些問題了。
>> 那樣肯定是最好的。古典自由主義者很多也認為貨幣本來就應該那樣。然而,現代國家已經重度依賴央行那...


可以看看以色列怎麼做的,以及其他國家能不能模仿他們這樣的法子,不過我覺得很難,畢竟以色列那種例子跟情況可說是世上僅有。
>> 可以看看以色列怎麼做的,以及其他國家能不能模仿他們這樣的法子,不過我覺得很難,畢竟以色列那種例...


以色列是現代民主國家的最佳典範:

菁英階級篤信猶太教,卻允許基督教、伊斯蘭教等其他宗教在以色列自由傳教。
人人都尊重猶太教的教理和原則,而猶太教徒也尊重其他宗教信仰。

每當有戰爭來臨,全世界的以色列公民都會共赴國難。
企業和商團會有惡人當道的問題、偶爾爆出醜聞,但軍隊絕對廉潔賢明、尊重官兵。

雖然以色列國民中不乏富翁,但是政府、企業領導的選拔衹根據德行與戰功。
雖然國民擁有制式槍械與飛機戰車,但是卻沒有人暴力革命。

國家雖然使用法幣,但也不禁止民眾持有黃金和境外資產。
在國難當前時,政府不需沒收公民的黃金和境外資產,而公民卻自願捐獻物資。

以色列央行雖然也採取低息、寬鬆的貨幣政策,造成中青年人喪失工資購買力。
然而以色列人的家庭、宗教社區會鼓勵老人金援新婚夫婦。老人再窮,也不會讓新生兒挨餓。

以色列有最先進的監控和武器,然而衹用於對付哈馬斯等外敵、而非用於鎮壓自己國民。
各政黨成天互相攻擊對罵,卻在面臨外敵時一致從軍、保衛以色列。
>> 你不覺得這個就是商鞅的軍功制嗎? 這是不行的,因為錢的創造在經濟學中是因為人們有交換的需要才出...

商鞅軍功制是公平,但要說商鞅軍功制是民主,那就不一定了。原因在於軍功如白起一樣被秦王殺掉。但雅典公民兵之間要驅逐獨裁者還是要大家一起開會搞陶片放逐的。

我個人決不同意UBI,因為成年人要為自己的人生跟行為負責。但給未成年人資源是正確的,應該說房價本來就是全島共業,本來就應該朝新加坡這樣盡可能共同分擔的方向邁進,不讓成年人大半收入都困在房屋中,才能刺激市場消費。

但從軍特權我是贊成的,台派今天不得不擁抱中華民國,很大程度還是壓在國民黨打823保衛台灣的基礎上。台派需要有自己的軍事代言人,像美國一樣有軍功或從軍的人從政才有票。當然現在不打仗的年代要談軍功很困難。

之前反對藍白齊頭式為軍人漲價,是因為軍隊中有文職跟一線執勤,風險高的人本來就該多拿,所以應該是提升戰鬥加給。愈多人承擔台灣風險,台灣愈安全。前面說到以色列搭飛機共赴國難,所以以色列才能有安全環境,不會因為美國總統一句話嚇著嚇那的。
>> 你是「極端的哈耶克/弗里德曼信徒」? 在你的理想世界裡,國家應該像物業公司一樣,收多少錢辦多少...


少点AI垃圾好不好,恶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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