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總統:0到18歲每人每月5000元 預算規模一年2000億
總統:0到18歲每人每月5000元 預算規模一年2000億
2026/5/20 11:48(5/20 17:32 更新)
(中央社記者葉素萍、溫貴香、高華謙台北20日電)[b]總統賴清德今天發表執政滿2週年談話,他說,針對少子女化問題,政府決定提供0到18歲的成長津貼,每人每月5000元;預算規模一年約2000億元,台灣有能力負擔,不會排擠到其他預算。[/b]
賴總統上午在總統府發表執政2週年談話。他說,在面對少子女化的挑戰上,政府近日將提出「台灣人口對策新戰略」,家庭支持篇有18項對策,其中一項對策提供0到18歲成長津貼,每人每月5000元;家庭支持篇的對策還涵蓋婚、孕、養兒育女、友善職場、婚育宅等面向提供協助,以兼顧工作與家庭,讓年輕人敢婚敢生敢養,敢於追求幸福。
在回答媒體提問時,賴總統進一步表示,少子女化是國安問題,必須提高到國家戰略層級來面對。過去,政府做了很多努力,但主要是聚焦在,第一,如果年輕人想要生小孩,因為經濟的因素,沒有辦法生、不敢生,所以政府推出了[b]「0到6歲國家一起養」[/b]。
他說,第二,年輕人想生,但因為生理因素,沒有辦法生,所以提出人工生殖補助,協助家庭達成願望;另外,也在職場友善方面,做了一些改善。
不過,賴總統說,這幾年來,孩子出生數越來越少,政府盤點之後認為做得不夠,有必要提出一個「台灣人口對策新戰略」,第一篇就是提出「家庭支持篇」,後續還會再提出其他人口政策,解決台灣人口跟人力不足問題。
賴總統表示,關於家庭支持篇,政府有18項對策,其中一項就是0到18歲,每人每個月發放5000元成長津貼。
他說,未來這個成長津貼其中一部分設計成兒童未來帳戶,18歲時不管就學、創業,有政府給予的經費。
賴總統說,家庭支持篇不是只有發放成長津貼,還包括,職場友善、家庭支持、住宅提供等等,是一個完整配套,希望讓家庭跟工作職場都能夠兼顧,這樣年輕人才有能力,也才願意結婚、養兒育女。
附註1: 台灣現在從國小讀到高中都是免學費的。除了這個以外台灣政府應該切實立法每個人只能有一間低稅率的自住房,其它多出來的房子要以等比級數提高稅率,這稅率要高到讓人民覺得屯房屯地不划算,同時以屯房標記下的房地產一旦交易就要收取其漲價所得。完全廢除人類想要屯房屯地的欲望。如此,台灣就是人間的好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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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早上才看到有報導說台灣在AI時代賺了很多錢但是一般人都沒有得到好處,結果在下午我就看到這條新聞。不得不說賴清德真的很懂啊,這就是真的社會主義啊。再加上文化幣,台灣的學生其實有不少福利。
51 个评论
>> 一,富人占用了更多资源,但是200平方的房子,本身就因为占用了更多的面积,交更多物业费.你见过...
你為什麼這麼喜歡偷換概念來混淆事實啊? 把「累進稅」說成掠奪富人,把「預算剩餘」說成政府非法侵占,把「反景氣政策」說成政府擴權陰謀。
一、你把「公共資源」錯誤類比成「物業費」
你說:
200平方房子本來就交更多物業費;所以富人收入高,即使同稅率,也已經多交很多稅了。
這個類比很狡猾,但錯在這裡:
物業費是按面積收,因為服務對象主要是那棟房子的公共維護。
但國家稅收不是只在買「你個人用了多少警察、多少馬路、多少法院」。
富人的財富之所以能累積,往往更依賴整套制度環境:產權保護、金融市場、公司法、契約執行、專利制度、貨幣穩定、基礎建設、受教育勞動力、治安、國防、法院、行政體系等等。
也就是說,富人不是只「多開幾次車、多用幾次法院」而已,而是他的財產規模越大,越需要整個國家制度替他維持那套財產秩序。
一個窮人家裡有十萬元財產,和一個富人有一百億資產,兩者對「產權制度穩定」的依賴程度不是同一級別的。
所以用「我只多用了2~3倍法院,卻交100倍稅」來算,是把國家縮小成櫃檯服務業。
二、故意只看「絕對金額」,不看「邊際效用」
你說:
窮人10萬交20%是2萬,富人1000萬交20%是200萬,富人已經多交198萬了。
這句話表面上很公平,實際上忽略一個核心問題:同樣20%,對窮人和富人的痛感完全不同。
年收10萬的人少掉2萬,可能是房租、醫療、食物、學費。
年收1000萬的人少掉200萬,剩下800萬,生活品質可能幾乎不受影響。
這就是累進稅的基礎:不是說富人有罪,而是說每多一塊錢,對不同收入階層的生存意義不同。
你把「形式上的同稅率」當成「實質上的公平」,這是典型的平面化公平觀。
美國聯邦所得稅本身就是累進稅制,2025年單身申報者的稅率從10%一路到37%分級計算,不是所有收入都用同一比例課稅。
三、你把「富人不用公立服務」講得太簡單
你說富人不用公交、地鐵、公立學校、公立醫院,所以不該多繳。
這也很片面。
富人本人可能不用公立學校,但他的公司員工用。
富人本人可能不用公車捷運,但他的商業城市環境、物流、消費者、勞動力流動都依賴公共建設。
富人本人可能不用公立醫院,但整體公共衛生爛掉,疫情、傳染病、社會不穩定一樣影響他。
富人本人可能住高級社區,但他的財富安全依賴整個社會沒有變成高度犯罪化、暴動化。
所以公共支出不是「誰坐公車誰付錢」那麼簡單。
你其實是在把國家想像成一個俱樂部收費制:你用了多少服務,就付多少錢。可是現代國家的功能不是這樣運作的。
四、你對「預算案」的說法有一半對,但結論亂跳
你說預算案是人民對政府的最高限額令。這有部分道理,因為代議政治確實有「錢包權」傳統。美國眾議院歷史資料也明確把國會,尤其眾議院,描述為掌握稅收與支出的 “power of the purse”。
但是
多收的錢如果政府強留,自行分配,是違法的。
這就跳太快。
在美國憲法架構下,國會有權課稅、借款、償債,並為共同防衛與公共福利支出。
政府收入多於預估,並不自動等於「違法侵占」。關鍵是:錢能不能花,要看有沒有合法撥款;錢收進國庫本身,不等於政府可以任意亂花。
你把兩件事混成一件事:
政府依法收稅
政府依法支出
收入超過預估,通常會影響盈餘、赤字、債務、後續預算安排,而不是自動變成「必須退給納稅人,否則違憲」。
美國財政部每月公布的財政報表就是在記錄政府收入、支出、盈餘與赤字。 CBO也會定期做收入、支出、赤字、債務的預測。 這種「預估與實際不同」本來就是財政制度的常態,不是憲政災難。
五、你用「應然/實然」把自己變成永遠不會錯
克林頓違憲的多了
,但我說的是依美國憲法的法理應然。
這是一種很方便的說法。只要現實制度跟你想的不一樣,你就說「那是違憲、那是實然,我講的是應然」。
問題是,憲法法理不是你自己腦中想像的純粹理念。憲政制度要看文本、判例、慣例、國會實務、司法解釋、行政實踐。
如果一個人說:
現實中政府不是這樣運作,但我認為它應該這樣,所以不照我說的就是違憲。
那這不是憲法分析,而是把自己的政治哲學包裝成憲法。
六、你反對的不只是累進稅,而是整個現代財政國家
最後一段最露骨。你說景氣好時政府收錢是擴權,景氣差時政府花錢也是擴權,所以結論是:
政府永遠不該多收,也不該多花。
這其實不是在具體討論某個稅率公不公平,而是在反對現代政府的反景氣循環財政政策。
你把「政府可能浪費、可能買票、可能擴權」直接推成「所以累進稅和反景氣政策本質上就是侵害私產」。這是從合理警惕跳到陰謀式結論。
比較成熟的說法應該是:
政府確實可能浪費、買票、擴權,所以需要預算監督、審計、透明制度、債務規則、支出紀律。
但說成:
只要政府在景氣好時多收、景氣差時多花,就是溫水煮青蛙。
這就不是分析,是先有結論再找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