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贴】共产党干部变身资本家:中国式私有化的秘诀

中共建立政权之后,在农村推行土地改革,消灭地主富农,强制农民走「合作化道路」,直至成立人民公社,将农民变成国家的农奴。在城市,先是通过「工商业社会主义改造运动」(1953—1956年),把所有私有企业都变成了公有公营企业,剥夺了资本家的绝大部分财产,建立了公有制下的计划经济体制。此后20 余年间,社会主义国家的国企存在的弊端,中国的国企一样也不少,亏损严重。1976年9 月毛泽东去世之后,继任者华国锋继续坚持毛的政治经济路线。直至1978年十一届三中全会之后,邓小平重新出山,开始推行经济改革,以坚持社会主义制度为前提,但准许个体的小规模私营经济经营,同时削弱计划经济,却不准私有化,比如规定私人企业雇工不能 超过八个,八个以上就是资本主义。但这一据说按照马克思经典教义折腾出来的荒唐规定,在1980年代末被完全打破。
邓小平于1997年2 月去世。十个月之后,中国政府宣布推行以「抓大放小」为核心的「国企改革」,允许中小国企私有化。所谓「 抓大」,就是指资产规模大且与国计民生有关的金融、能源、电力、电信、交通等企业,准许其经过资产重组后上市。所谓「资产重组」,是指国企可以向外部人和外资出售部分股份,但国家仍然控股(51 %以上或者必须成为第一大股东);所谓「放小」,是将 市场前景不佳或亏损严重的中小型国有企业出售,允许其私有化,以甩掉政府的包袱。
时任总理的朱镕基之所以如此决策,主要出自两点考虑:
第一、国有企业无法归还银行贷款,导致国有银行系统濒临崩溃。邓小平时代的经济改革无法解决国有企业 的弊端,例如冗员过多、人浮于事、效率低下、浪费惊人、企业亏损严重等,只能长期依赖国有银行的贷款支撑企业的运转。随着经营状况日益恶化,许多国有企业停止偿还银行贷款,甚至连利息也不再支付,1996年国有银 行的坏帐加上逾期呆滞贷款占贷款总额的70 %左右,如果继续为国企注资,金融系统将被国企拖垮。
第二、中国急于加入世界贸易组织(W T O ),以便扩大出口。当时,W T O 接纳中国有个前提,即以15 年为期,中国必须建立市场经济,即取消计划经 济和实行国有企业私有化,中国如果不能证明其实行了国有企业的私有化,就无法获准加入W T O 。
中国这一私有化过程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从1997年下半年到2001年,历时四年左右,主题是中小国有企业的私有化,成为原厂长、经理等私人拥 有的企业。程晓农曾详细分析了130个国有企业私有化案例,归纳了数种典型的手法,揭示了中国企业私有化的黑暗过程。他们的做法通常是,有意低估企业资产净值;然后直接动用企业公款或以企业的名义去银行贷款(少数 是向私人借款)买下自己管理的企业,注册在本人或亲属名下;最后,以新企业主的身分,用私有化之后的企业资金偿还自己购买企业所借的款项。也就是说,他们虽然购买了自己管理的企业,个人却往往只付很少的钱,甚至分 文不付。 
第二阶段是大中型国有企业的部分私有化(partial privatization),大约从2002年开始,到2009年基本完成,其手段包括把国有企业改组后上市(listing)、管理层持股(M B O ,Management Buyout)、职工股份化、与外资合资、与私企合资等等。由于这些企业资产规模庞大,厂长经理们无法独自侵吞,所以通常是动用公款购买企业股份送给企业高中层管理干部,并用送股份的办法贿赂那些有权批准企业上市的 政府部门官员及其家属,形成利益共谋。这些共产党的国企干部和政府官员不花任何成本,便成为大中型上市公司的持股总经理或常务董事之类,凭藉职位优势成了资产所有者。
这场始自1997年底的私有化到2009年基本完成。1996年全国国有工业企业为11 万家,到了2008年底只剩下9700家, 其中还包括已经实行部分私有化、但政府仍然居于控股地位的大型国有企业。
中国这一私有化过程,究竟让多少中共内部人从无产者成为拥资百万千万的企业所有者?根据两个全国性抽样调查 的数据,  结论是,约50 %—60 %的企业由企业管理层私人拥有;约25 %的企业买主来自企业外部,属于国内其他行业的投资者;外资所占份额不足2 %;由管理层和职工共同私有化的仅占10 %。值得一提的是,即便职工与管理层共同拥有股份,但职工股东基本上无法过问企业的资产管理及经营状况,实际上相当于职工出钱帮助管理层拥有企业。
……
⑴ 企业私有化的黑箱
中国政府从未宣布过企业私有化的具体设想,私有化过程是政府官员和厂长、经理操作于黑箱,将工人排除在外而进行的。与之相反,俄罗斯政府有统一的私有化方案,由工人投票决定选择哪一种。
⑵ 工人权益未受保障
中国工人大多是被厂长、经理以保留工作为条件强迫入股,工人不得不动用个人储蓄。中国工人入股本厂之后,空有股东虚名,其权益却得不到保障。与之相反,俄罗斯工人对本企业入股基本上是自愿的,用的是政府发的私有化券,他 们的股东身分能得到承认,权益也有保障。
⑶ 高层持股易控制企业
在俄罗斯,私有化之后,企业职工持有的本企业股份大约占40 %左右,比中国工人的10 %多得多;俄罗斯的企业经理层虽然也持有一部分股份,但比中国的经理阶层少 得多。因此,俄罗斯的厂长、经理靠他们个人控制的股份,往往无法把企业变成其私人控制之物。
⑷ 解雇员工以降低成本
私有化之后,中国大约半数国企职工被解雇,厂长、经理藉解雇员工来降低企业成本(即减员增效),此举得到各地 政府的充分支持。与之不同,在俄罗斯私有化过程中,解雇工人的情况较少发生。
⑸ 劳资冲突比例上升
中国推行私有化之时,中国尚未建立保障失业工人的社会福利系统,失业工人没有生活来源,加之企业厂长、经理大肆侵吞国有资产,这两个原因导致了大量的劳资冲突。1995年全中国县、市一级的劳动纠纷仲裁机构处理的劳资冲突为3.3万起,2006年这个数字达到44.7万起,2008年上升到69 万起。  而俄罗斯在私有化过程中社会福利制度仍然正常运转,少数失业工人 可以领取社会福利而勉强生存。俄罗斯的厂长、经理在私有化过程中比较尊重工人的意愿,劳资双方很少因私有化而发生冲突。
西方有学者认为,共产党国家的威权体制有利于经济转型和经济发展,因为政府的强权可以克服来自民间的阻力,中国往往被他们 视为一个最好的例子。 他们全然忽视了这一「经济转型」过程完全漠视社会公正,剥夺了民众的权益。这样一种只有利于统治精英的制度安排,为日后中国的社会冲突埋下了深重的祸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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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享 2026-08-14

4 个评论

以上摘自何清涟与程晓农的《溃而不崩》。

这里连大下岗都有洗白的,品葱是你党文宣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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